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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四倍:“潜规则”大行其道,谁在挥霍公信力 
作者:[朱四倍] 来源:[南方都市报2009年4月5日] 2009-07-28

     近日,香港《大公报》报道了山西曲沃一农民献血浆后死亡的事件。随后,相关血液制品公司在网上曝光,称《大公报》山西记者站记者曾“敲诈”并索要30万元版面费未遂。而《大公报》山西记者站随即在网上高调回应,指称曲沃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参与贿赂记者未遂。双方在网上互曝对方短信内容,一场新的“封口费”事件使新闻界与宣传部门的潜规则两度浮出水面。

  有关方面称调查结论尚未公布,“卫生部门通报”是真是假?就是署名为新华网记者刘翔霄的文章《卫生部通报曲沃康宝单采血浆站调查结果》,也成了疑问:山西省卫生厅否认对此事作过通报。

  一切的一切都成了迷雾,公众成了“迷雾”之外的看客,但无论是当事者还是整个社会都不得不为真相的寻觅付出代价:公信力的流失。而更为可怕的是,通过对整个事件的观察,各方似乎都不把公信力的流失当作事情,听凭公信力的沦陷:既包括媒体公信力的倒塌,也包括政府部门公信力的后退。

  什么是新闻界与宣传部门的潜规则?简单地说,我们可以理解为一个“摆平与被摆平”的规则,甚至是利用社会公器进行的“贿赂”的规则。公众对“封口费”并不陌生,在众多事件中,该词语频频出现,但是,公众的诟病和批判并没有让“封口费”消失,相反,以更加大胆或隐蔽的方式进行着。

  应明确,公众通过舆论监督政府,是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并且,舆论监督是传媒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一种制度性的监督关系。因此,权力机构或官员对舆论有所顾忌,并不是惧怕某种舆论,而是因为在公共舆论的报道与批评中,让权力机构和官员受到经常的、持续的检查和监督。但是,当下的一些行政管理者常常把负面新闻与国家及地方的形象联系起来,以为只要报道了负面消息就有损国家、地方形象。由此常常产生一种“摆平记者”的规则。

  从根本上说,舆论监督的威力不是来自于某些权力机关,而是来自新闻背后所代表的民意或公意。一方面,由于官员个人意志的膨胀,往往无视法律和舆论监督,舆论监督在与官僚主义的博弈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受到权力的限制。另一方面,地方保护主义在所谓大局意识以及家丑不可外扬的意识支配下,往往与进行正当舆论监督的新闻媒体展开一场权利的博弈。正因为如此,才让“潜规则”大行其道,最终的结果就是公信力的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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