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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文华: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是官僚主义者阶级 
作者:[崔文华] 来源:[] 2008-02-24

毛泽东说他一生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民主革命,二是文化大革命。认真研究和吸取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合理内核——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是官僚主义者阶级,这对于坚持社会主义革命的正确道路意义重大。

(一)官僚主义者阶级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

毛泽东在民主革命时期正确地提出了革命的对象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党依靠工农大众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统一战线以武装的革命战胜了武装到牙齿的三大敌人推翻了蒋家王朝在大陆的专制统治。这是毛泽东的第一个伟大功绩。

同样,毛泽东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也正确地提出了革命的对象——官僚主义者阶级。这是毛泽东第二个伟大功绩。1964年12月12日,毛泽东对陈正人蹲点报告中,提出了“官僚主义者阶级”概念。他说:“官僚主义者阶级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是两个尖锐对立的阶级。”他认为“走资本主义道路(官僚资本主义道路——笔者)的领导人,是已经变成或者正在变成吸工人血的资产阶级分子,他们对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性怎么会认识呢?这些人是斗争的对象、革命的对象”(曲庆彪“超越乌托邦-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第230页北京出版社1996年8月)毛主席还注意到了,官僚主义者阶级与经济领域出现的政府官员贪污盗窃、收受贿赂,以及出现的高薪“精神贵族”密切相关。(同上第233页)

当时也确实出现了官僚集团欺压工人和农民的众多事件。解放仅几年,一场”三反运动“就使总数312万党员干部中的122万人--高达39%的比例--因贪污等经济问题被处理,就此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为麻烦的是,正是不少”功臣“利用掌握的各种权力很快学会了旧官僚的统治经验,”日益享受着原属他们所取代的剥削阶级所有的社会特权和经济特权,很快形成了一个新的“官僚主义者阶级”,加上许多人二、三十年代在苏联所受到的不民主的政治教育,使“新中国的官僚主义比中国历史上任何时期的官僚主义都更广泛、更深入地渗透于整个社会”。现今五十岁以上的人大都能记得1966年文革开始以前中国政治社会的基本情况,当时,官僚集团利用他们自己造成的1957年反右扩大化形成的政治高压,严格控制并有效地促进着一个新的等级社会的逐步形成。工厂里的班组长就有剥夺一个工人的自由和经济利益的权力,工人如有反抗,支持班组长的车间主任就可以根据法规,以“不服从劳动分配”的“罪名”将其送去“劳教”,自此打入“贱民阶层”。在农村或街道,一个队长、办事处主任、派出所所长就可以是至高无上的“皇上”。那时,刚解放不久,车间主任、公社书记以上干部大多参加革命较早,支持他们的上级就是他们的老领导、一级级更大的“功臣”,你是无处告的。多少反对领导的冤、假、错案直至文革爆发后才有可能公诸与世(66-67年是一个揭露高潮,林彪事件后又出现一个上访高潮),这些案涉及解放后历年、历次运动,很多都是鲜血淋淋的。应该说,正是一些“功臣”为巩固自己的地位,先把别人整的“猪狗不如”。“官僚主义强烈的肆虐横行”,使新中国开始蒙受越来越重的阴影。只是由于“毛泽东个人的巨大权威和声望,毛泽东对官僚主义和官僚的深恶痛绝,再加上他与他所信任的人民群众之间的特殊关系,遏制了官僚权力的常规化和制度化,但也只是遏制“和暂时还没有正式”常规化“制度化”,这些越来越成熟的官僚由于其不愿被触动的既得特权利益决定,他们根本听不进毛泽东的一再教育和警告,甚至十分熟练地将历次运动的矛头都转移到普通群众和知识分子身上,变本加厉地让后者承受代价,这就使”激进的毛泽东主义者和党的官僚主义者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最终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才迫使毛泽东下决心”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的发动群众来揭发我们党和国家的阴暗面。

但毛泽东把官僚主义者阶级与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混同起来扩大了“文革”的打击面是个失误。实际上,私有经济和自由市场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是对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出现的过快、过粗、形式过于单一、人民生活不方便,以及把劳动者个人所有制当作私有制来消灭(直到今天也还没解决)的问题的纠正。但我们不应当苛求毛泽东主席有我们今天的认识。当年,毛泽东能提出官僚主义者阶级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就已经够伟大的了。

从老人家身后几十年的今天看来,就更加证明毛主席关于社会主义革命对象是官僚主义者阶级的正确性。由于不进行宪政体制改革,苏式社会主义国家官员的权力不受公民及公民代表权力机关的制约,官僚权贵特权阶层已经形成。北京大学原副校长、现为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党史专家、国史专家。兼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副会长,教育部邓小平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学科评审组副组长,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副会长等职的梁柱教授这样认定官僚主义者阶级:“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那种特权思想除了继续表现在工作作风之外,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共产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疯狂地走上了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不择手段攫取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罪恶道路。有的利用手中特权贪污受贿,盗窃国库,榨取人民血汗,聚集大量财富;有的则官商勾结,权力投资,为谋取不义之财,视工人生命如草芥,成为新的吸血鬼;有的纵容家属经商,利用特权一夜暴富,自己却作秀清廉公正,欺骗公众;有的以末日心态大量掠取财富,在国外营造销金窟,怀揣多国护照,随时准备开溜;有的活像封建时代官吏,戴了乌纱还嫌小,着了红袍想紫袍,跑官买官,卖官鬻爵,时刻计算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准备大捞一把;有的为保住金交椅,守住特权,竟烧香拜佛,弄神作鬼,乞灵风水,迷信忌讳,修祖坟,建祠堂,封建霉味十足;等等,不一而足。中央虽三令五申,严加惩治,但这样的人仍前仆后继,揭出的事实触目惊心,叹为观止。那些极端的腐败分子,是社会主义的蛀虫,是和平时期党的事业的背叛者。写至此,深感毛泽东的忧虑不是空穴来风,是值得我们高度警觉的。 ”(网易博客文稿)这说明,中国确实出现了官僚特权阶层。

(二)无产阶级专政的中心任务是防止国家官员腐败异化为官僚主义者阶级

毛主席的官僚主义者阶级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的理论完全符合马克思恩格斯无产阶级专政的本质内涵。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和恩格斯为此文写的序言中都指出,无产阶级专政的中心任务是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毛泽东通过苏式的社会主义实践认识到,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就是国家官员腐败异化为官僚主义者阶级,他认识到官僚主义者阶级是剥削阶级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这是毛泽东对马克思社会主义革命理论的一个发展。

毛泽东强调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马克思恩格斯合写的一封通告信中说:“将近四十年来,我们都非常重视阶级斗争,认为它是历史的直接动力,特别是重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认为它是现代社会变革的巨大杠杆;所以我们决不能和那些想把这个阶级斗争从运动中勾销的人们一道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995年版第3卷第685页)马克思在1852年致约、魏德迈的信中说,他对社会主义理论的新贡献是发现了无产阶级专政和通过无产阶级专政来消灭阶级。(同上第4卷第547页)列宁也认为:“只有承认阶级斗争,同时也承认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才是马克思主义者。”(《列宁选集》第3卷第199页)列宁虽然提出了对严重的官僚主义者绳之以法,但列宁没有认识到无产阶级专政的中心任务是防止国家官员腐败异化为剥削阶级,更没有认识到官僚主义者阶级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

毛泽东却对苏联生成官僚特权阶级有清醒的认识。1965年他重上井冈山说了下面一段话“一想到建立红色政权牺牲了那么多的好青年、好同志,我就担心今天的政权。苏联的政权变了颜色,苏联党内有个特权集团、官僚集团,他们掌握了国家的要害部门,为个人捞取了大量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一般党员和普通老百姓是没有什么权利的。你提意见他们不听,还要打击迫害。”还说士兵委员会的建制保证了党没有脱离群众。“在井冈山时,我们摸索了一套好制度、好作风,现在比较提倡的是艰苦奋斗,得到重视的是支部建在连上,但忽视了士兵委员会。但当时恰恰是士兵委员会,保证了我们党不脱离群众。”“苏共特权阶层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期间,那些看得见和看不见的腐败之手,贪婪地攫取着属于人民所有的国家财富,而苏共对特权阶层从很少遏制,到不打击,再到庇护甚至纵容,结果导致了这一毒瘤在自身肌体上迅速发展蔓延。”(大型专题历史片《居安思危——苏共亡党的历史教训》)这都是苏联党政一体的官僚垄断国有企业、垄断权力、不允许人民群众选举和监督的专制体制造成的。

(三)官僚主义者阶级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平台

马克思恩格斯给剥削阶级下的定义是,利用占有社会生产资料来剥削他人的剩余劳动。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说:“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选集第1卷第288页新版)列宁的定义是“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这两个定义实质是一致的,都把利用占有社会生产资料来占有他人的劳动成果作为划分剥削阶级的标准,这是科学的。官僚主义者阶级的经济基础是,国家官员利用占有全社会生产资料的地位,以国家公有制的名义来占有工农大众的劳动(成果)。如政府(官员)把对国有全民企业的管理权变为行使所有权来占有群众社会劳动成果,其表现是:高薪,国企老总年薪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国企一般工人月工资也就三四千元);最近,《价值中国网》名人崔长林发表文章说,“前不久,有位在国有企业任职的“老总”曾经这样说,他的工资还有“上升空间”。那么,他的工资是多少?2000万也。2000万的工资还有“上升空间”?他知道美国总统的年薪是多少吗?也不过100多万美圆。按1:10的比例计算,也不过1000万。笔者真的不知道,究竟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瓜分社会主义公有财富的权力!难道是中国共产党?难道是我们社会主义祖国和我们的人民?”苏联、朝鲜公开规定的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国家公有制已经成为官僚特权阶级的经济基础,那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国家垄断企业是官僚特权阶级深厚的经济基础。

还有官僚的职务高消费:一年“三公”消费就近万亿元。马克思的防止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一个办法是,公务员的工资相当于工人的工资。毛主席也提出防止高薪贵族,他不要一级而拿三级工资,在位时几次下调高干工资。有些权贵嫌自己富的不快,不惜盗窃、贱卖国有财产而成为爆发户。有些官僚把人民给予的权力变为为权力资本、官商勾结、贪污受贿,这也是官僚主义者阶级经济基础之一。

苏联、朝鲜等官僚主义者阶级为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在政治上垄断国家权力,并违背宪法取消公民的政治自由权,阻止甚至镇压人民群众的维权行动。而毛主席是坚决支持人民群众的维权行动的,认为截访和迫害上访人员、不允许公民游行示威是违背宪法的,是横行霸道的官僚主义行为。现在我们看毛主席56年前支持民众维权运动的讲话:“早几年,在河南省一个地方要修飞机场,事先不给农民安排好,没有说清道理,就强迫农民搬。那个庄的农民说,你拿根长棍子去拨树上鸟儿的巢,把它搞下来,雀儿也要叫几声。……于是乎那个地方的群众布置了三道防线:第一道是小孩子,第二道是妇女,第三道是青壮年。到那里测量的人都被赶走了,结果农民还是胜利了。……这样的事情不少。现在,有这样一些人,好象得了天下,可以横行霸道了。这样的人群众反对他,打石头,打锄头,我看是应当,我最欢迎。而且有些时候,只有打才能解决问题。共产党是要得到教训的。学生上街,工人上街,凡是有那样的事情,同志们要看作好事。成都100多名学生要到北京情愿一个列车上的学生在四川广元车站被阻止住了。我的意见,周总理的意见,是应当到北京来,到有关部门去拜访。要允许工人罢工,允许群众示威。游行示威在宪法上是有根据的。以后修改宪法,我主张加一个罢工自由,要允许工人罢工。这样有利于解决国家、工厂同群众的矛盾。……县委以上的干部有几十万,国家的命运掌握在他们手里。如果不搞好,脱离群众,不是艰苦奋斗,那么,工人、农民、学生就有理由不赞成他们。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我说革掉很好,应当革掉。”(〈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325-326页)

值得一提的是毛泽东是反对政府高度集权的,他似乎认识到高度集权是形成官僚主义者阶级的政治平台。他曾风趣的说,大中国就是联合国,各省就是一个国家。他说:“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情。”还说“要兼顾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不能只顾一头。”(《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275和272页)邓小平也说,为了防止官僚主义腐败要把中央过分集中的权力下放给地方、社会、企业和劳动者个人。而苏式的改革却反其道而行之,中央政府和各部委却拦权推责——财权上收、社会公共责任下推。下放权力只下放到各级领导的一把手中,劳动者政治自由权和民主管理权并没有兑现,这就促成了官僚主义者阶级的形成。

总之,苏式官僚国家社会主义对公有制、政治权力的党政一体的行政垄断是官僚主义者阶级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平台。

(四)宪政民主法制的轨道才是解决官僚主义者阶级的正确道路

那么怎样对待官僚主义者阶级呢?毛主席说要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大民主对付官僚主义者阶级。他指出:我们爱好的是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大民主。我们发动群众斗倒了蒋介石、地主,“三反”和“五反”也斗了资产阶级和那些被资产阶级腐蚀的工作人员。还说:“大民主也可以用来对付官僚主义者”毛泽东肯定了群众创造的“四大”即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并和罢工自由一起写入了宪法。(〈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第第323-326页)遗憾的是,四大自由和罢工自由被以后的宪法删掉了,促成了官僚权贵阶层的形成。

非常遗憾的是,毛泽东没有把四大自由和罢工自由纳入宪政民主和法制的轨道。自由是为民主服务的,是为民主资产阶级和白领、兰领工人阶级以及劳动农民阶级当家作主服务的。有称王称霸恶习的或犯了官僚主义错误不改的,有政治自由的群众可以履行公民的选举权和罢免权,何以非用文斗加武斗不可呢?用宪政民主法制的轨道可以保护群众自由民主权力,也可以保护干部不被误伤。这与毛泽东不重视法制建设有关,这个问题连列宁都有责任;列宁就主张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约束的政权(《列宁选集》第3卷第623页),“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决不是社会主义所应有的。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认为,自由、民主和法治是科学社会主义不可缺少的三原则。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认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好形式甚至是无产阶级专政现成的政治形式,就是这种共和国使所有公民获得了政治自由权,而且政治自由权还通过宪政民主法治的制度予以保证。就是说无产阶级通过法治制度保证的政治自由和投票权就可以争取到经济上的权利——打破官僚资产阶级对社会生产资料的垄断,从而消灭雇佣劳动私有制、消灭阶级,来实现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度。

毛泽东承认社会主义有阶级斗争,斗争的对象是由社会公仆异化为社会主人的官僚主义者阶级是正确的,并发展了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理论。但毛泽东主张的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的方法是违背了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指出:社会主义“并不取消阶级斗争,工人阶级正是通过阶级斗争致力于消灭一切阶级,从而消灭一切阶级统治”,“但是,公社提供合理的环境,使阶级斗争能够以最合理最人道的方式经历它的几个不同阶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98页1995年版)合理的阶级斗争就是纳入宪政民主和法制的轨道。实践证明没有纳入宪政民主法治轨道的文斗和武斗是错误的,造成了文化大革命的内乱,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失败。但我们不能连孩子和脏水一起泼掉,毛主席所要解决官僚主义阶级的问题是正确的,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革命理论的一个发展。

毛泽东没有注意到,民主革命时期没有民主道路可走的暴力革命与有民主法制道路可走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是截然不同的,他陷入了经验主义而忽视了唯物辩证法。一般来说,工人阶级政党领导的工人和农民劳动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应该是有宪政自由、民主、法制的道路可走,但斯大林式的集权专制官僚国家社会主义一旦形成和巩固起来就不那么好说了。

毛泽东忽视宪政民主,想通过“四大”的群众运动的方式来防止官僚资本主义复辟,这就有了民粹主义之嫌。我所以这样认为,是毛泽东也是拒绝学习借鉴资产阶级宪政民主共和国体制上的好东西(马克思恩格斯是主张仿效和学习的;而列宁只学习经济上的国家资本主义,而不学习政治上的宪政民主的分权制衡),并轻视民主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好作用,而仅仅相信党中央依靠工人和农民的群众运动来来防止官僚资本主义的复辟,还想通过农村人民公社的桥梁过度到共产主义,这与19世纪后期俄国早期民粹主义的主张大体相同。文化大革命的失败是否可以看作民粹主义在中国实践的失败?

总结全文的结论是:几十年的实践证明,毛泽东提出的社会主义的革命对象是官僚主义者阶级是正确的,是对马克思无产阶级专政的中心任务的一个发展。当然,毛泽东没有把这解决官僚主义者阶级的问题纳入宪政民主和法制的轨道,而采用了近乎民粹主义的解决方法是错误的。

我们应扬弃毛泽东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对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的合理内核——官僚主义者阶级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对象——应继承和发扬光大。抓住这一真理和宪政自由民主结合起来,中国人民就能铲除新的“三座大山”而实现共同富裕,成为21世纪世界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学习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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