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8日02:26 中国青年报
“如果周伟彬有8亿元的身家,怎么会连1500多万元的税收都无法交纳?”广东顺德金冠涂料集团董事局主席周伟彬涉嫌巨额偷税后,一位该公司前高管质疑说。
据报道,广东省佛山市公安机关10月31日证实:周伟彬日前因涉嫌巨额偷税被刑事拘留,其涉嫌偷税金额为1500万元,加上滞纳金,应缴金额共计3000万元。而在10月11日“2006胡润百富榜”发布之时,周伟彬以8亿元的身家名列该富豪榜第438位。
也就是在“2006胡润百富榜”之后,有人向佛山市国税部门写出举报信,信中称“周伟彬为何有钱不缴纳欠税”、“为何欠工资不发放”?
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有媒体分析认为,周伟彬之所以有如此遭遇,是由于其登上富豪榜的原因,更有媒体把富豪榜比喻成“杀猪榜”。
就在人们为此争论不休时,11月2日,2006年《福布斯》中国富豪榜在北京揭晓。仅仅数天之后,以180.9亿元荣登首富的黄光裕遭受“创业第一桶金”问题的困扰,而以15.25亿元名列第183位的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文中则正式辞职,“以个人身份”配合中纪委对有关房地产事宜的调查。
早在2003年就对富豪“原罪”问题进行研究的经济学家、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晓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年又一年的富豪落马现象其实提出了一个‘原罪’问题。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目前看来并没有有效的办法。”
一年又一年的“原罪”现象
“原罪”(英文是Originalsin)一词来自基督教,它是指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人们提出富豪的“原罪”问题,是借用了这一说法。
“我个人认为富豪榜和富豪落马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很多上榜的企业,比如,新浪、网易、百度、盛大等高科技公司,在公众的视野中很透明,让人感觉他们的财富很阳光。”北京中关村某上市公司的一位员工说,他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姓名和公司名称,但他认为这可能也是很多人的普遍看法,“对于违规富豪,我感觉社会上对他们还是很宽容的。再说,落马的富豪相对于这个群体来说,毕竟是个别的”。
一年又一年的落马富豪,列起来可能是一个比较长的名单,比如,爱多集团胡志标、健力宝集团李经纬、科龙电器顾雏军、托普集团宋如华、大午集团孙大午、伊利集团郑俊怀,等等。
仔细了解富豪落马的原因,多是由于挪用上市公司资金、假账、虚假注册资金、违规担保、合同诈骗、偷税漏税等问题。
赵晓认为,富豪获罪的原因不外乎上述一些内容,但这种现象之所以一年又一年地出现,应该是由于“没有制定一个良好的游戏规则”。
赵晓分析说,中国目前处于经济转轨期的现实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制度的完善和健全。“问题富豪”是在有问题的环境和制度下、在一些问题官员的配合下产生的。除制度原因外,他们中很多人都是“江湖豪客”,不喜欢遵守游戏规则,有着明显的“捞一把”的心态。
作为“80后”创业的新贵,高燃基本认同上述观点。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原罪”问题比较复杂,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这些年社会上确实有一股拜金主义思潮,有些人为了发家致富,抱着侥幸心理,昧着良心赚钱;另一方面,市场的激烈竞争和快速发展,使得一些创业者“铤而走险”。
怎么看待这些富豪的“原罪”,赵晓有一个“木炭理论”。他认为,很多民营企业家的诞生本身可以看作是一根木炭,如果你试图去把它洗白,那么最终的结果是把整根木炭都洗掉,木炭还是洗不白。他说,“我主张要有历史的眼光,一切向前看,用一种理性和建设性的眼光来看待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富豪,规范我们的制度。”
不能用现在的制度来要求过去的事情
富豪落马现象和“原罪”清算的一些说法,在业界确实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11月23日,《南方周末》刊发了《胡德平:清算“第一桶金”就是否定改革成绩》一文。在该报道中,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胡德平提出,“对于清算‘第一桶金’的说法,说得不好,这是在否定改革的巨大成绩。我们还要反躬自问的是,就像孩子一样,我们给予民营企业早期的奶水够不够?很多企业确实是在艰苦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在它幼年时候,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学前教育,应该像对待祖国的孩子那样对待他们。”
胡德平认为,民企真正的法律地位1988年才确立。“如果不考虑历史的环境条件,一味用法律、用宪法大帽子扣下来,非常吓人,但不能服人”。
这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在记者的采访中,有几个平常很愿意对媒体表态的上榜富豪被问及此事时都不愿意回答。也有富豪反问记者:“尽管也可能有的富豪确实没有‘原罪’,但这种几率是多少?”
联想集团现在已经成为中国民营企业的一个典型,但创始人柳传志在公开场合表示,联想早期曾经搞过走私;在富豪榜高居不下的新希望集团刘永好兄弟也曾坦承,公司早期的时候也曾在饲料中“掺水”……
如果清算“原罪”,该从哪里开始清算?是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清算?还是只是部分企业进行清算?
对这个问题,高燃说,他和一些上榜富豪有过私下交流,有的富豪对此表示担心。
清华大学人文学院院长、社会学家李强教授曾经提出,应当重视民营企业家经济罪犯的社会背景——正处于制度转型、社会转轨时期的中国民营企业家们,事实上也正处于整个社会违规、违法现象激增的“社会失范”主题之下,一如底层叫卖假文凭、私刻公章、贩卖假发票等现象频发,投射到富有阶层,便有部分民营企业家的经济犯罪。
赵晓认为,国外也有过类似问题,一般的处理办法是,规定一个特定的时间,在某段时间内对企业或企业家的“原罪”进行赦免,“对于由于制度的缺失造成的一些问题后果,不应该全部由企业和企业家们承担”。他介绍,河北省曾出台过一个类似的文件,但备受争议,“我个人是支持这个措施的”。
“我基本认同胡德平对民企的看法。”赵晓说,改革开放确实造就了一批又一批的企业和企业家,“但我们不能用现在的制度来要求过去的事情,如果真要清算‘原罪’的话,那么,产生‘原罪’的土壤也应该清算”。
让财富暴露在阳光下
11月21日,《中华工商时报》刊登了四通集团董事长段永基的署名文章《建议成立36条独立审阅机构》,他建议政府有关部门“把更多资源配置功能让渡给市场,为民营企业开放更大发展空间”。
对于富豪落马问题,段永基曾经说,“因为资源分配没有实现市场化,给暗箱操作提供了空间,造成违法乱纪,出现经济犯罪现象”。由此,他呼吁,尽快实行资源分配市场化,才是治本之道。
赵晓认为,当前,中国的市场经济转轨航船正在徐徐驶入法制化、规范化、完善化的轨道,年轻的创业者们和当今的富豪们一定要下定决心赚取阳光下的利润,否则财富背后将永远拖着一根“原罪”的尾巴,就会像《百年孤独》中那个长出猪尾巴的孩子,永远都走不出在法律面前惶惶然的“孤独”状态。
“我觉得短期内要想使经济制度变得非常完善,以达到减少问题富豪的出现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抓住一些主要的环节来进行改革,以求尽快实现我们的目标。”赵晓建议,要建立规范的土地交易制度和金融体系,政府要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环境,同时,要建立一个好的税收机制,“让大家心服口服地纳税”。
“一切都在阳光照耀下进行,越来越多的富豪才会敢于把自己的财富暴露在阳光底下。”赵晓乐观地说,尽管还有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中国富豪的财富增长依然会保持快速,“现在已经出现一些很阳光的富豪,比如北京中关村的一些高科技企业,还有浙江的一些草根富豪,他们的财富我感觉都很干净”。
高燃说:“一个企业的成功重在业务模式和客户,现在创业者的‘第一桶金’相对都是很透明的,比如一些网络公司的崛起和一些风险投资的介入,都会使公司变得很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