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自由”“民主” “人权”等概念,是资产阶级上升时期为向封建统治阶级争取自己的权益提出的口号,现在却被吹嘘为体现了基督文化精神的“普世价值”。诚然,当时这些口号在客观上也符合他们在新生产关系中的对立面劳工阶级的利益需要。在字面上,它们与基督文化所包含的博爱、平等精神似乎一脉相承,但作为这些口号的世界观基础是原子论个人主义的。因此,当他们中间的大资产阶级成了单方面统治社会、甚至控制世界的特殊利益集团,而仍然用这些口号来为这新的不公正秩序进行辩护时,我们就不能不睁眼看一下这些口号背后的真实历史内容了。一个无可争辩的事实是:这些口号长期以来,一直在世界各地,包括当今的西亚、北非等地区,化作飞机、大炮、火箭、飞弹震耳欲聋的呼啸轰鸣,将世界震得不得安宁。面对着这样的历史现实,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跟着喊这些被抽象化了的口号,那不是上了他们的当,就是甘愿以良知换取他们豪华餐桌上的残羹剩饭。关于西方主流思维中“自由”“民主”概念的虚伪性,本书已有详细揭示,此处不再赘述。至于他们的人权论,在学理上也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权利”是一个社会人际关系概念,既涉及权利主体(如社会成员),也涉及权利诉求对象(如整个社会及其管理者,诉求内容如平等劳动和收益保障等)。而权利诉求对象对于权利主体必然也要提出相应的权利诉求(如“管理权”),否则不能实现社会关系的动态平衡,无法保障社会成员的应有权利。对于能够享有社会权利的主体来说,服从社会的必要管理就是一项义务。反过来,一个现代文明社会及其管理者对于其所有成员,都应负有保障其平等劳动和合理收益等责任。所以权利与义务、责任是一纸两面,无法分离,不可偏废的。人权论者常常标榜人与人之间的自由平等交易,那么权利与责任的一致性才是真正的自由平等交易。个人主义人权论的首倡者资产阶级,无论是作为被统治阶级,还是作为统治阶级,从来是提倡为个人争权利,大大多于提倡为他人、为群体、为社会尽义务、责任,他们自己就是这样身体力行的。笔者不否认,在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确有一些真诚的思想家、政治家,他们相信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一致性,相信他们为那个新兴阶级尽义务也就是为全社会、全民尽义务,因为当时新兴的资本主义经济政治秩序内在的深层矛盾尚未暴露得像今天这样明显,因此还情有可原。但随着上层大资产阶级在世界范围内的无限扩张,它早已从革命的力量走向了自己的反面,成了当今人类所面临的一切矛盾、危机、混乱的罪魁祸首,站到了世界人民的对立面,他们口中的“人权”也早已成了“霸权”的漂亮代名词。凡是这种不谈义务、责任的人权论西风刮到之处,就把社会刮得四分五裂、道德沦丧。而那些道德沦丧尤为严重的经济政治文化“精英”们,正是那套“人人为自己,上帝(“看不见的手”)为大家”的虚假人权论、实质是尔虞我诈、弱肉强食的丛林原则论最疯狂的鼓吹者,他们毫无为人类福利而改弦更张、稍尽义务的一丝意愿。因此,对其虚伪的人权论再也不可轻信,更不能姑息,而必须加以揭穿。原子论的人权论着眼于个人的权利主体性,基本上否认社会群体、以及主权国家的权利主体性。资产阶级人权论者最热心的是保障少数个人通过剥削雇佣劳动发财致富的“人权”,否定劳动者作为个人和阶级群体对于生产资料、企业和劳动成果的平等所有权、支配管理权、和充分的享用权这些最基本的人权。离开了平等劳动、管理和收益权,而侈谈最低生活保障权(或社会福利权),实际是否定劳动者作为“人”的平等尊严权,等于是将人当作活机器来“保障”、当作两脚牛马来喂养!这样的“人权”还不够虚伪吗?劳动和资本这两大社会群体之间的权益关系,是当代社会最基本的、必须加以不断平衡的社会关系。实现这种不间断的动态平衡的行为主体,如果不是作为社会管理者的国家政府,如果否定国家政府的管理权利主体性,否定其动态平衡阶级关系的责任,就是逼迫劳动者阶级自己起来反抗,以各种手段、包括革命来“替天行道”、争取自己应有的尊严和利益。因为资本阶级一般来说是不会自动尊重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在尊严和物质两方面“损有余而补不足”的。而资产阶级人权论者却千方百计地贬低、否定代表整个社会的国家政权对内对外的权利主体性。他们鼓吹的无限“小政府”不是为了积极意义上的精兵简政,而是为了纵容少数人行使他们奴役和剥削多数人的“人权”。他们向着不接受这种霸道逻辑的发展中国家高喊“人权高于(国家)主权”,并不是真关心这些国家劳工大众的平等劳动权、生命权、尊严权,而是要把他们对于世界人民的霸权永远维持下去。否则他们为什么听凭西方跨国公司对各地血汗工厂的工人们进行超经济剥削,而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为什么听凭西方垄断资本无情地吸干世界“边缘”“半边缘”国家的自然资源、未来生计而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为什么听凭西方国家将环境污染、生态代价转移到这些地区而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为什么听凭金融寡头称霸世界、兴风作浪、制造危机、中饱私囊而熟视无睹、置若罔闻?无可否认,经济发展中国家,与西方物质发达国家一样,在人权保障方面都还有很多问题,有待逐步解决。但不是以西方资产阶级的标准和方式来解决,因为现实已经表明,那样是不可能解决的,而只会带来更多的问题,人权状况只会越来越糟。只有将人权置于“权利与义务、责任一致”“平等劳动”“劳动尊严”“彼此尊重国家主权”等多层次动态平衡原则基础上,真正的人权才能逐步实现。那种将违背这些原则的人权论强加于人的做法是为经济政治霸权服务的、十足的文化霸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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