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尝试透过两个密切相关的视角,配以必要的义理分析和对《老子》文本合理而恰当的现代化诠释,来系统地了解什么是老子之道,并且了解老子是如何悟“道”的。这两个视角分别是:从“无”和“有”的关系看;和从道与人的终极本性的关系看。 关键词:老子;道;有;无;平等互利;互本互根
一、从“无”和“有”的关系看什么是老子之道: 从“无”和“有”的关系看什么是道,其实并不是什么新的课题。长久以来,各种见解众说纷纭,莫终一是。早在魏晉时期就有贵无派与崇有派之争。那么,老子持有的观点是什么呢?我们可以从以下的章句中看出一些端倪: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第一章)[1] “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先后相随。”(第二章) “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第十一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第二十五章)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四十章) 单是第二章“有无相生”已经说明“无”和“有”之间是平等互利、互本互根的关系。如果综合地看这些章句,似可以得出以下的两点结论: 1. “无”和“有”是道的两个相互依存,相互联结,相互补充,相互平等,相互化成的方面。 2. “无”和“有”首尾相连,形成环状的相互作用关系。当“无”转化为“有”,就形成化生万物的门道;当“有”转化为“无”,就形成引接万物回归的门道。这两个过程同时自发地发生并持续不断地进行着。 不过如果想深一层的话,就会发现有一个问题需要解释:“无”和“有”在构造上有何特点使其可以仅靠自身的力量和原因而自发地、毫无障碍地转化为对方呢? 如果“无”是单纯的虚无,“有”是单纯的实有,那么“无”和“有”就肯定无法依靠自身转化为对方。唯一可能就是“无”本身不是单纯的虚无,而是表面是虚无,内在包含着实有。相应地,作为“无”的相反者,“有”本身不是单纯的实有,而是表面是实有,内在包含着虚无。也就是说“无”和“有”各自本身就有两重性,各自包括着对立双方,各自本身就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因此,当“无”向“有”转化时,只不过是自身翻转过来,里转为表,表转为里,即从表面虚无而里面实有转变为表面实有而里面虚无,从而变为了“有”。同理,当“有”向“无”转化时,只不过是其自身翻转过来,里转为表,表转为里,即从表面实有而里面虚无转变为表面虚无而里面实有,从而变为了“无”。从发生的机制上说,“有”的生成(即“无”向“有”转化)是虚无与实有之间的斥力发挥作用的结果。但斥力引发实有外展和膨胀的过程同时又是实有与虚无之间的引力储蓄的过程。当斥力的发挥到达其极限(即斥力与引力平衡点)后,在此过程中所储蓄的引力的作用就开始显现,并逐渐占据主导,于是变易过程发生新的反转,即由“无”生“有”变为“有”生“无”,是实有与虚无之间的引力发挥作用的结果。但引力引发实有沉潜和卷缩的过程同时又是虚无与实有之间的斥力储蓄的过程。当引力的发挥到达其极限(即引力与斥力平衡点)后,在此过程中所储蓄的斥力的作用就开始显现,并逐渐占据主导,于是变易过程又发生新的反转,即由“有”生“无”变为“无”生“有”。此机制之所以得以成立,正是由于“无”和“有”是首尾相接的。于是斥力的释放和引力储蓄同时进行,引力的释放和斥力储蓄也同时进行,这种平等而互助互利的互动方式就会在“无”与“有”的统一体中出现循环往复式的自发的和独立自主的运动。这就是“无”和“有”互为根本和互为原因的机制、原理。从此可见,“无”是潜在的“有”;“有”是潜在的“无”。而此循环往复式的自发的和独立自主的运动能够可持续进行是因为“无”和“有”相互作用关系是完全平等互利的,是完美和谐的,是毫无冲突的和毫无内耗的。 因为道是“无”和“有”的统一体,所以“无”和“有”相互作用的机制、原理就是道自本自因的机制、原理。万物之本原应该就是自本自因的,而道就是凭着“无”与“有”的相互引导、相互推动和相互转化的机制而能够自本自因的。因此,道理所当然地是万物之本原与万物之终极本性。 不过长久以来,相当多的解经者认为“无”比“有”更根本,“有”为“无”所决定。更有人认为“无”才是天地万物之本,或说“无”与“有”是本末关系。例如王弼认为:“天下之物,皆以有为生。有之所始,以无为本。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1]但是此等观点并不见得符合老子的原意。因为这些观点的提出是基于主宰性的心态或偏执的主观预设,认为天地万物由道或者“无”所决定或主宰,所以才能维持应有的秩序(不平等性和宰制性无可避免地成为此等秩序的特征)。 但是《老子》明确指出道“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第三十四章)和“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第五十一章),可见道是非主宰性的。老子推崇的是自然无为,以及由之而自发形成的和谐共生的秩序(“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五十七章)。而且《老子》特别地强调平等互利(“有无相生”)以及平衡和谐(“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重要性,但如果作为“无”和“有”的统一体的道的内部之两个方面都是不平等、不平衡、不和谐的,那么道本身就是不平等、不平衡、不和谐的代表。那么这样失衡的“道”自身能否持久存在、持续运作都成问题,而依靠这样的“道”也是根本无法获得和谐的心灵和社会的。而且,在《老子》一书中“无”明显地是与“有”相对而立的概念。因此,无论解经者如何诠释都不能改变“无”本身不完满的、不整全的和不自足的性质。那么如果道就是“无”,或者“无”才是天地万物之本,那么一个不完满的、不整全的和不自足的“道”或者“无”如何形成和维持自身的平衡与和谐?又如何能成为天地万物之本?例如,如果我们认为“无”是似无实有的“无”,是这样的一个“有”、“无”的统一体,那么这个统一体就必定是失衡的。似无实有还是“有”,不是“无”,或至少在此统一体中其中之一方处于主导地位。从此我们可以看到了一个奇特的现象,人们重视对“无”的探究而忽视对“有”的研究,但这种偏心不仅不符合老子之“道”理,而且其结果却是肯定了“有”而不是“无”。也许在老子看来,这种现象一点也不奇怪,因为“执者失之”。我们越是强调“无”的重要性,结果却失之而得到其相反者“有”。只有当我们既不强调“无”也不强调“有”时,我们反而能两者皆得而得其全(即道)。老子说很清楚,道是不偏不倚的整全:“天地不仁”;“天道无亲”;“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而“无”则不是,无论是作为完全的虚无的“无”还是作为有本末之别的“无”中含“有”的统一体的“无”都不可能是不偏不倚的整全。 为了更好地琢磨这个议题,我们或者可以从一个古印度的世界观得到一些启发。古印度人有一种类似神话的说法,认为大地是由数只强壮的大象托举着的,这些大象又由一只壮实的大龟支撑着,而这只大龟又站在一条首尾相衔神蛇身上。有人可能会想知道神蛇之下又有何物作为其基础。答案是它根本就无需任何他物作为其基础,因为它是首尾相衔的。首尾相衔的蛇具有强烈的象征和隐喻意义。静态地看,它可以象征圆满自足的和谐体;动态地看,它可以象征循环往复式的自发的和独立自主的运动。因而可以说它是自本自因的,不假他求的,所以可以作为世界之根本。如果我们将具有平等关系的“无”和“有”的统一体的道与这条首尾相衔神蛇相比较,就会发觉两者在形、神两方面皆有几分相似。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首尾相衔的蛇只是一种象征和隐喻,其说法需要信仰来支持;而具有平等关系的“无”和“有”的统一体的道是可以作概念分析的,是可以进行思辨的,因而是有“道”理可讲的。而且这“道”理是讲得通的。但如果用“无”去替换道,则无法作概念分析,也“无”理可讲。例如,如果说“无”是天地万物之本,那么什么是“无”之本呢?又如果说“无”是自本自因的,那么“无”是如何做到自本自因的呢?这是无法得到合理回答和解释的问题,因为这种观点是靠人为设定的(预设的)。也就是说这只是论者的主观看法,无法作出说明和解释。另外,如果作为“无”和“有”的统一体的道的内部之两个方面是不平等,则其“道”理说不通,不能让人相信。因为不平则斗争、则对抗、则失衡、则必有内耗,因而其循环往复式的自发的和独立自主的运动不具有可持续性。 其实自古以来哲学家在为自己的哲学体系定立本体或本原时都会面临同样的问题:其本体或本原的基础又是什么?或者是,作为本体的或本原的自本自因的理由或依据是什么?遗憾的是,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只是靠主观设定而已,未能直面和解决这些问题。而老子是一个例外,如上所述,其道论通过具有平等关系的“无”与“有”互本互因而达成作为统一体的道的自本自因。但老子又是如何悟出这个“道”理的呢?这个问题与另一个视角有关,将会在下一节探讨。 二、从道与人的终极本性的关系看什么是老子之道: 《老子》第六十二章指出:“道者万物之奥。善人之宝,不善人之所保。”奥字的本义是房屋的西南角,是古时祭祀设神主之处。因此该字既有深藏于内之义,亦有终极根本之义。笔者且将之译为终极本性。也就是说道是人的终极本性。那么道是如何成为人的终极本性的呢?这个问题可通过解读《老子》第四十二章的几句话来解答:“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道生一”可以理解为作为抽象的、整全的道在具体化的过程中的第一步就是首先生出一个分身。此“一”具有“朴”的性质,可以说是从整全的道分出来而有待进一步分化的中间过渡者,是“无”生“有”和“有”生“无”的完美结合,即将会成为但还未成为具体的、独特的一物。 “一生二”可以理解为“一”之中的“无”和“有”从完美结合状态开始分化为“阴”、“阳”二者。简单地讲,此时的“阴”与具体化中的“无”,或者说与处于分化和开放状态中的“无”相对应;此时的“阳”与具体化中的“有”,或者说与处于分化和开放状态中的“有”相对应。但由于“无”与“有”本来是必定会通过相互结合、相互转化成为统一体的,所以在分化过程中仍然保有相互结合、相互转化的趋势和动能。于是就会出现“二生三”。 “二生三”是指形成中的“阴”和“阳”会自发地倾向于相互结合、相互转化,“冲气以为和”,形成“阴”、“阳”、“和”三者。因此为了方便起见,不妨把“阴”、“阳”、“和”三者看作是抽象的道或抽象的“无”与“有”的具体化的结果,是万物的可持续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所以老子说:“三生万物。” 道生“一”是道的具体化过程的第一步。“一”分化为“二”为物的生存和发展打开空间和时间,使物能够得到普通的和独特的天赋、潜能和性质。这使一物与另一物有区别和关联,伴随而来的是“朴散”的代价。 “二”的分化为“三”既使物之独特的天赋和潜能得以形成并且得到发挥,也使发展与变化中之物保持相对稳定的个体。这是因为“和”的作用使得处于分化和开放条件下的“无”和“有”(即“阴”和“阳”)在动态中保持平衡,在变易中保持安宁,在分化中保持统一。使“阴”得以持续地转化为“阳”,也使“阳”也得以持续地转化为“阴”。这就让道之创生,引导,保护和支持万物的作用得到具体的实现。所以“阴”、“阳”、“和”三者的结合可以说是“道生之,德畜之”的“德”,是道作为物和人的终极本性的体现,归根结蒂是从作为万物之母的道“继承”过来的。 在道或“一”中的具有平等关系的“无”与“有”是必然可以保持动态平衡,可以保持安宁和统一的,所以没有所谓不“和”的问题。而活在现实环境中的人是否能保持“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则不是必然的。人身处相对开放环境中,自然会受到外力的干扰和影响,会因为自己定力不够而受到诱惑和拉拢而偏离了平衡、安宁和统一。另一方面,人自身的分化使人有自己的欲望、主观意志、情感,而当人们的言行都被自己的欲望、主观意志、情感所主宰时,就会只知“抱阳”而不知“负阴”而出现失“和”的状态,就会产生“不知常,妄作凶”(第十六章)的严重后果。所以人修道就是排除来自内与外的不利影响和干扰,让本来就拥有的终极本性引导的作用显现出来。这就是老子提出“为学日益,为道日损”(第四十八章),“绝学无忧”(第二十章)和“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第六十四章)的原因。当人能够让自己终极本性引领前行时,就能达到“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第十四章),“保此道者不欲盈,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第十五章),“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第四十四章),“含德之厚,比于赤子。终日号而不嗄,和之至也”(第五十五章),和“深根固柢,长生久视”(第五十九章)等语句所描述的境界。在万物完成成长的使命之后,万物在作为自己终极本性之引导下归返,“复归于无物”(第十四章),“没身不殆”(第十六章),“死而不亡”(第三十三章),找到终极的归宿。这也是第五十一章提到“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的原因。 现在回到上一节留待回答的问题:老子的道论是如何形成的呢?或者说老子是如何悟道的?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在于,其不但与“什么是老子之道”的回答有关,也与如何得到答案有关,亦即与答案可信度有关。 从《老子》的一些章句可知,老子知“道”靠的是内观、玄览与抽象思辨的结合。对于内观、玄览,老子早早地在第一章中就把其原理与要诀和盘托出:“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其意思是:“无”可将万物(包括意识)导向其起始处,“有”可将万物(包括意识)导向其生母处。因此,顺从“无”的引导,观见“无”向着“有”转化而使物出生;顺从“有”的引导,观察“有”向着“无”转化而让物归返。也就是说让人进入与道合一的方法就是依靠道的引导而观道,具体地说就是依靠“无”的引导而观物之始生;依靠“有”的引导而观物之终归。当人的这种观察能持续进行时,其意识的活动就符合道运行韵律,人就进入得道、知“道”的状态。 第二十一章提到:“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从知“道”的方法看,“孔德之容,惟道是从”讲的是依靠道的引导而观道。“其名不去”的“其名”说的就是道对人之心灵的引导力量,即道之“有”、“无”。“众甫之状”就相当于第一章的“其妙”、“其徼”。所以“知众甫之状”靠的就是“有”、“无”对观者意识的引导作用。而“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一段讲的就是观道者在道之“有”、“无”的引领下的观察所得。之所以既是“恍惚”,又是“有象”、“有物”、“有精”,正是因为所观看到的是“有”与“无”相互转化的过程,是实有与虚无交替呈现和退隐的历程。之所以说“其精甚真,其中有信”,极是指有无相生的运行规律性,也是指人对此的知觉是直接的知觉,是亲身的证悟。 可是“无”究竟如何将观者的意识导向“其妙”?“有”究竟如何将观者的意识导向“其徼”?对此可以打个比方来说明。假如用黑代表“无”,用白代表“有”,作为一个观者,如果处于一片纯黑之中,正所谓两眼漆黑,意识不能自发地确定该往哪个方向观。但如果并不是处于一片纯黑之中,而是在一片黑沉沉之中有一点白,而且此白点还在不断的扩大中,那么,观者的意识的指向就获得了明确引导,而自发地指向黑向白的转化处,也就是指向由“无”向“有”的转化处而能“观其妙”。 类似地,如果意识就会处于一片纯白之中,正所谓脑中一片空白,意识不能自发地确定该往哪个方向观。但如果并不是处于一片纯白之中,而是在一片白茫茫之中有一点黑,而且此黑点还在不断的扩大中,那么,观者的意识的指向就获得了明确引导,而自发地指向白向黑的转化处,也就是指向由“有”向“无”的转化处而能“观其徼”。 如此,观者的意识就能得到道之“无”和“有”的引导,就自然既能“观其妙”,也能“观其徼”,就能直接地知“道”。 但是人的意识如何能够让“无”与“有”来引导呢?在此我们首先需要知道人之所以能够通过内观、玄览而知“道”是因为道就是人的终极本性,也就是说道对于人来说具有内在性。但是正因为道对于人的意识而言是藏于内在最深处的,平时难以为意识所觉知(因为受到各种干扰和遮蔽),所以要通过内观、玄览而知“道”就需要有足够的修养工夫,以至于能够“心善渊”(第八章),而“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第十六章)。同时,我们还需要知道“阴”和“阳”分别来自于“无”和“有”,在不受干扰和妨碍的情况下会自发地趋向并达到完美的和谐状态而回归“无”和“有”(即道)。也就是说人的心灵具有自发地趋向其终极本性(即道)的倾向(“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 第三十二章)。人的意识只有在排除内在和外在的干扰的时候,其“阴”、“阳”就会自发地趋向并达到完美的和谐状态而转化成为“无”和“有”,因而就能够从受“阴”、“阳”的驱动和影响自发地过渡由“无”与“有”(即道)来引导 –- 即所谓“微妙玄通”(第十五章)。 不过自古以来修道者那么多,能够达到“微妙玄通”境界的人一定不止老子一人。那么为什么只有老子能够提出这样一套系统的道论呢?老子能够提出这样一套系统的道论并不仅仅因为他能够作内观、玄览,还因为他能够对内观、玄览所得到的认识、体验进行抽象思辨并形成一套自成体系的理论。也就是说老子在灵性、感性和理性诸方面的能力都很强,不是一般修炼者可比的。当然人们也会问,古往今来哲学家那么多,为何只有老子能够提出这样的一套道论?答案是绝大多数的哲学家的研究都不是以内观、玄览为基础的,而主要是依靠主观的认定或理论的预设为基础而建立起各自的思想体系的。 至于老子是如何对内观、玄览所得进行抽象思辨并形成自己独特的道学观念的,笔者尝试以“自然”和“无为”这两个重要观念的形成为例稍加以说明(限于文章篇幅,不能作详解)。如前所述,老子在修习内观时知道,人的心灵具有自发地趋向其终极本性(即道)的倾向,而这种倾向来自于道(道之“无”和“有”以阴、阳、和的形式作为终极本性内化于万物)。当人的意识在排除内在和外在的干扰的时候,其“阴”、“阳”就会自发地趋向并达到完美的和谐状态而转化成为“无”和“有”,因而就能够从受“阴”、“阳”的驱动和影响自发地过渡由“无”与“有”(即道)来引导,从而进入得道状态。如果说人的意识会自发地趋向、达到并保持完美的和谐状态就是“自然”的话,那么排除内在和外在的干扰而让此过程得以形成和保持就是“无为”。老子应该是以此修道体验为基础而提出“自然”与“无为”思想观点的,并以之作为修身、治国的基本原则。 三、结语 “无”和“有”的平等互利的统一体就是道。因为“无”和“有”是相互依存的,所以没有孤立存在的“无”或者“有”。因此,不能离开“有”而论“无”,反之亦然。同样地,不懂得“有”就不懂得“无”,反之亦然。又因为“无”和“有”是平等互利的,所以两者不会相互对抗、相互宰制、相互压迫。道凭着“无”和“有”的相互依存、相互联结、相互补充、相互平等、相互化成而作为万物之本原、存在所依靠的根本原理、人类处事待人之基本规则、和人进入得道状态的引导力量。 人的终极本性亦是道。道通过“朴散”的方式而化生万物;并通过让“无”和“有”以阴、阳、和的形式内化于万物中而起到创生、引导、保护和支持万物作用。当“无”和“有”之间的完美的和谐关系失却后,就会分别变为阴和阳。阴和阳在不受干扰和妨碍的条件下会自发地趋向并达到完美的和谐状态而分别变回“无”和“有”。因此,在修习内观、玄览时,人需要持有超然的、不偏不倚的和客观的心态,否则就会“为者败之”。又因为“无”和“有”是必然会相互转化的,人的意识无法执着于“无”或者“有”-“执者失之”。但当人的意识能够顺从“无”与“有”的交替引导时却能执道、守道。
参考文献: [1] 楼宇烈,王弼集校释[M] 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 [2] 《王弼集校注•老子注》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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