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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知非:从里耶秦简看“书同文字”的历史内涵 
作者:[臧知非] 来源:[网友推荐] 2018-11-06

编者按:里耶秦简进一步证明秦始皇“书同文字”并非限于统一字形和书体的狭隘理解,而是统一法律制度、名物称谓、专属用语的简称,即“书同文+书同字”,是秦朝制度建设和文化建设的历史特点。段玉裁对许慎《说文解字•序》“罢其不与秦文合者”的注释割裂了许慎原意,不足为训,敬请读者察之。

众所周知,秦始皇在军事上统一六国之后,“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许慎《说文解字•序》对此曾有过一段经典的总结:

其后诸侯力政,不统于王,恶礼乐之害己,而皆去其典籍,分为七国。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秦始皇帝初兼天下,丞相李斯乃奏同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斯作《苍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爰历篇》,大史令胡母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是时秦烧灭经书,涤除旧典,大发吏卒、兴戍役,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以取约易,而古文由此绝矣。

长期以来,人们都是根据许慎的总结理解秦始皇“书同文字”的,认为秦始皇是因为春秋以降“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而下诏“书同文字”,统一于秦的小篆。段玉裁注许慎之言,也称“罢其不与秦文合者”;“以秦文同天下之文。秦文,即下文小篆也。《本纪》曰二十六年,书同文字”。其措施是颁布李斯的《仓颉篇》、赵高的《爰历篇》、胡母敬的《博学篇》于天下,作为文字范本; 至于广泛使用的隶书,则是因为“官狱职务繁”、“以取约易”的结果。许多历史教科书以及通史、文化史著作依然延续这一看法。

笔者曾经根据考古学资料指出,说“官狱职务繁,初有隶书”,是经学家对秦政偏见的误判,不符合历史事实。隶书的形成是一个历史的过程,并非秦“官狱职务繁”催生的结果。隶书在战国末年已经广泛使用;秦朝无论是民间还是官府文书普遍使用的是隶书而非大篆、小篆,所谓大篆、小篆不过使用于玺印诏诰而已。因此,“书同文字”的文字学意义是有限的,我们不能根据字面含义一般性地地理解“书同文字”,而应用历史的眼光透析其内涵。书同文字固然有着统一文字形体的内容,但更主要的是统一官府文书、法律文本的格式、程序、文体、称谓等。

2012 年公布的里耶秦简,其第八层第461 号木牍是统一职官、法律、名物、专属称谓的部分记录,为拙见提供了进一步支持。先引录如下:

显然,这是统一之后,官府掾吏抄录的使用手册,是官方文书的使用标准。尽管断简残编、牍文不全,仅是秦统一后更改制度、法律、名物称谓的部分内容,但是,这充分说明“书同文字”的历史内涵。所谓“书同文字”即统一用词,改旧名,用新称,统一制度、法律用语。如“更詑曰讂”、“曰产曰疾”、“曰五午曰荆”、“毋敢曰豬曰彘”、“乘传客为都吏”、“毋曰客舍曰客豬”等等是为了规范文字用法,避免歧义; “归户更曰乙户”、“内侯曰轮候”、“彻侯曰列侯”、“骑邦尉为骑□尉”、“郡邦尉为郡尉”、“邦司马为郡司马”、“乘传客为都吏”等等是统一制度名称; “□命曰制”、“为谓□诏”、“庄王为泰上皇”、“王游曰皇帝游”、“王猎曰皇帝猎”、“王犬曰皇帝犬”等等规定了名称的专属性。当然,因为牍文不全,不排除“书同文字”有统一文字形体和书体的内容,只是限于使用的需要,没有抄录而已。

如图片显示“故皇今更如此皇”、“故旦今更如此旦”之“皇”和“旦”就是统一笔画、规范用字, “故皇”、“故旦”之“皇”和“旦”较“此皇”、“此旦”之“皇”和“旦”,均有多笔,所以特别规定“故皇今更如此皇”、“故旦今更如此旦”,即使用新的规范的“皇”和“旦”,“故皇”之“皇”、“故旦”之“旦”均废弃不用,其他文字也不排除这种笔划不一而需要一之的情况。但是,这起码可以说明传统上仅将“书同文字”理解成统一字形和书体的狭隘。

许慎因为一部《说文解字》而名扬千古,人们把许慎视为中国古代文字学第一人,理所当然地从文字学的角度解读许慎的话,将“罢其不与秦文合者”之“文”理解为文字的简称,“罢其不与秦文合者”就是统一字形、字体于小篆。其实,只要稍加细心地将上下连读,就不难发现,人们的这个理解是不符合许慎原意的。许慎行文说得十分明确“丞相李斯乃奏同之”针对的是春秋以降“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现实,也就是罢土地制度、行政制度、法律制度、礼仪制度之“不与秦文合者”,文字形体与读音仅仅是“奏同之”的内容之一,而且不是主要内容,事实上也无法完全“同之”。因为字体、字形的统一可以通过颁布统一教材来实现,“言语异声”在当时是无法“同之”的,许慎把“言语异声”作为李斯“奏同之”的内容不过是行文修饰的需要而已。土地、行政、法律、礼仪制度都是现成的,推行于全国即可,无需重新制定,而文字方面还缺少统一的范本,才有《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的问世。

许慎是文字学家,但同时是个经学通家,不仅精通古文经,而且通晓今文经,关注现实,关注历史,用统一的眼光分析过去和未来、观察学术和政治,见于“《五经》传说臧否不同,于是撰为《五经异义》”,流传于世,当时即有“《五经》无双许叔重”的美誉;对文字学的研究也是在大一统的经学思想思想指导之下进行的,是其经学研究的延伸,是为了从文字学的角度理解经义,厘清文字形体音义变迁,总结其规律,而后辨析经义的异同,可以说这是其《五经异义》见重当世的原因,起码是其原因之一。后人囿于文字学的视域,把“言语异声,文字异形”作为李斯“奏同之”的内容,把“不与秦文合者”之“文”视为小篆,据以分析秦始皇的“书同文字”,既不符合许慎原意,去历史事实更远,现在是恢复历史真相的时候了。

作者简介:臧知非,苏州大学历史系教授,本文节选自臧知非教授《从里耶秦简看“书同文字”的历史内涵》,《史学集刊》2014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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