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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家亮:同性恋,婚姻与基督教 
作者:[韩家亮] 来源:[共识网2015-07-30] 2016-01-22

    最近十几年同性恋婚姻逐步得到国际承认,而且这一年来进展明显加快了。许多原基督教(含天主教)国家因为政教分离和世俗化常被称为后基督教国家,即世俗化的基督教国家。爱尔兰属于比较保守的天主教国家。最近在天主教教会反对的情况下,爱尔兰经由公民投票同意接纳同性恋婚姻。这个结果造成了对其它国家的震撼。前不久美国最高法院以微弱多数裁决一项同性恋婚姻法案导致美国全国同性恋婚姻合法。越来越多的世界政治名人也表态支持同性恋婚姻。美国现总统奥巴马上台前反对同性恋婚姻,现在转而赞成同性恋婚姻。最近美国最高法院裁决后奥巴马还给原告打电话表示祝贺。前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也有类似转变。澳洲前总理陆克文曾表态,最近又重申,赞成接纳同性恋婚姻。这几个著名政治家都认为自己是基督徒。历史上基督教国家常常领先推动许多社会进步,例如一夫一妻制,禁止贩卖奴隶和解放奴隶,男女平等,尊重基本人权等等。是不是同性恋婚姻得到接纳体现了社会进步呢?或许我们以前对圣经中同性恋和婚姻的理解不正确?对圣经中关于奴隶制经文的理解就曾经有过变化。下面我来仔细查考圣经,看看神(即上帝)到底如何看待同性恋和婚姻,是不是有可能神同意同性恋婚姻,只是我们以前不理解。这些搞清楚了以后,基督教和基督徒对同性恋婚姻应该有什么态度就自然清楚了。我先引用以赛亚书55: 9 正如天高过地,我的道路也高过你们的道路,我的意念也高过你们的意念。圣经这一节里的“我”指的是神。神的话现在仍然有效。
  许多人大概已经知道圣经不是一本书实际上是六十六本书的合订本。最早的书大概成书于公元前1200年,最晚的书成书于公元一世纪。要懂得一段圣经必须要注意上下文,也要注意这段圣经写的时间。如果一种行为或事情发生在早期,后来某段圣经看起来意思不太一样,我们应该想办法了解神的真正意思。现在来看一个例子。马太福音19:3 有几个法利赛人到耶稣那里想试探祂,便问祂:“丈夫可以用任何理由休妻吗?”4 耶稣回答说:“你们没有读过吗?太初,造物主造了男人和女人,并且说, 5 ‘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结合,二人成为一体。’ 6 这样,夫妻不再是两个人,而是一体了。因此,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开。” 7 他们追问:“那么,为什么摩西说,只要给妻子休书,就可以休她呢?” 8 耶稣说:“因为摩西知道你们铁石心肠,所以才准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 9 我告诉你们,除非是妻子不贞,否则,任何人休妻另娶,就是犯通奸罪。 ” 4节中耶稣是根据创世纪1:27,5节引用了创世纪2:24。注意历史的进展回到神的原意,即婚姻应该是一夫一妻。这里有几点应该稍加解释。摩西可以说是犹太教的创始人。圣经的前五本书(也称Torah)传说是摩西写的,被称为摩西五经。圣经的第一本书创世纪中的事件发生远在摩西以前,应该是口头相传下来,摩西执笔。摩西在犹太人中极受尊重。这里和别处可以看出耶稣的知识和智慧比摩西高。只有认识到耶稣是神子,才能容易接受他的教导。因为耶稣比摩西大,比亚伯拉罕大(这有圣经经节证明),才有这样的权威。新约圣经和基督教基本教义的关键就是耶稣基督即是人又是神,而且他是古今中外唯一这样的人。我们从创世纪知道亚伯拉罕娶了不止一个妻子,从撒母耳记知道大卫王也娶了多个妻子。根据耶稣的这段教导(别的福音书也有类似的段落)基督教开始回到一夫一妻制。(摩门教曾经实行一夫多妻制。虽然摩门教自称属于基督教,但是它是异端。为了符合世俗法律,现在摩门教的大多数教派已经废除多妻制而实行一夫一妻制。)现在的以色列也实行一夫一妻制。耶稣的教导和基督教的实行使得各国回归神的原意。大多数现代社会(包括多数伊斯兰国家和中国)逐步跟随基督教的先例成为一夫一妻制。这是基督教社会领先推动社会进步的例子之一。
  上面的例子告诉我们解释圣经时要注意上下文和事件的先后次序。现在我们来看圣经里的最早同性性行为。创世纪18章神告诉亚伯拉罕祂考虑摧毁所多玛和蛾摩拉。18: 20 耶和华说:“所多玛和蛾摩拉罪恶深重,人们怨声载道。 21 我现在要下去看看他们的所作所为是否如所说的那样邪恶,如果不是,我也会知道。”亚伯拉罕有个亲戚加朋友名叫罗得在所多玛住。亚伯拉罕求神宽恕罗得,18章后面神表示祂会考虑。19章叙述两个天使如何访问所多玛,所多玛的人(除罗得一家外)如何邪恶,要奸污这两个天使,这两个天使如何使罗得和他的家人逃出,天火如何毁灭了所多玛和蛾摩拉。关键段落:19:4 …所多玛城的男人从老到少全都出来,团团围住罗得的房子, 5 对罗得大喊大叫:“今天晚上到你家中作客的人在哪里?把他们交出来,我们要跟他们性交!” 6 罗得走出来,关上门,到众人面前, 7 对他们说:“各位弟兄,请不要做这种邪恶的事! 8 我有两个女儿,还是处女,我愿意把她们交出来任凭你们处置,只是请你们不要侮辱这两个人,他们是我家里的客人。” 9 他们对罗得说:“走开!”又说:“这个寄居的人竟当起审判官来啦!现在我们要用更狠的手段对付你。”众人便推挤罗得,想要破门而入…(这里明摆着是指男同性性关系。)后来天使说:13 因为我们就要毁灭这城了。耶和华已经听见控诉这罪恶之城的声音,祂差遣我们来毁灭这城。” 英文的鸡奸一词(sodomy)就是从所多玛(Sodom)来的。从神的角度来看,同性性行为邪恶,这点应该毫无疑问。实际上圣经后来多处用所多玛和蛾摩拉两城来代表城或国家的极端邪恶,将会被毁灭。
  有人或许会说旧约圣经的神惩罚严厉,但是新约里的神是爱,会宽恕人的罪。表面上看这似乎有些道理,但实际上错误。神只有一位,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记载的是同一位神。一方面祂妒恶为仇,另一方面祂又有大爱。凡是人有罪(这里的罪包括sin和crime)必须受惩罚,否则神就没有公义了。但神是爱,祂才差遣祂的儿子耶稣基督降世,(约翰福音 3:16) “因为上帝爱世人,甚至将祂独一的儿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人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17 上帝差祂的儿子到世上来,不是要定世人的罪,而是要借着祂的儿子拯救世人。注意上面的“信”字,不信的人仍然要被定罪。那是否信徒就可以随意犯罪了呢?不是。罗马书6:1 那么,我们该怎么说呢?我们可以继续犯罪,使恩典显得更丰富吗? 2 绝不可以!我们既然向罪死了,岂可继续活在罪中?会不会在新约中同性性行为不再是罪了呢?下面我们全面来看新约中关于性关系的教导。
    耶稣在马太福音五章至七章是一长篇布道(称为登山宝训),是耶稣传道的开始。他的信息是天国将要到来。27 “你们听过这样的话,‘不可通奸。’ 28 但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他在心里已经犯了通奸罪。 29 如果你的右眼使你犯罪,就把它剜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也比整个人下地狱好。 30 如果你的右手使你犯罪,就把它砍掉!宁可失去身体的一部分,也比整个人下地狱好。31 “还有话说,‘人若休妻,必须给她休书’。 32 但我告诉你们,除非是妻子不贞,否则,休妻就是使妻子犯通奸罪,娶被休女子的人也犯了通奸罪。耶稣的信息应该很清楚:新约的要求与旧约相比不是降低了,而是更高了。
  新约谈到同性性关系的不多因为犹太人多数读过旧约知道同性性关系邪恶。但是新约还是有几段相关章节。罗马书1:26 因此,上帝任凭他们放纵可耻的情欲。女人放弃正常的两性关系,做出变态反常的事。 27 男人也背弃了和女人正常的两性关系,欲火焚烧,同性之间彼此贪恋,男人和男人做出羞耻不堪的事。他们必在自己的身体上遭受应得的报应。很明显圣经指出同性恋是罪。另外新约清楚告诫信徒们不可性犯罪,任何牵涉性的sin。哥林多前书6:18 你们务要远离淫乱的行为。人无论犯什么样的罪,都是在身体以外,唯独淫乱的,是得罪自己的身体。 19 岂不知你们的身体就是圣灵的殿吗?你们里面住着上帝所赐的圣灵。你们不再属于自己, 20 因为你们是上帝用重价买来的,所以你们要用自己的身体使祂得荣耀。保罗在加拉太书说 5:19 顺从罪恶本性而行的事显而易见,如淫乱、污秽、邪荡、……(注意淫乱为首)。我从前警告过你们,现在再一次警告你们:行这些事的人必不能承受上帝的国。这些圣经段落明确指出淫乱是罪,而且是重罪。综合新约和旧约,同性性行为肯定是罪(sin),而且是非常邪恶的罪。如果你不同意,请反驳。
  有人或许会说现代科学研究结果认为有些人有同性恋的基因,是不是这些人就可以有同性性行为呢?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无法论断。但是即使某人有同性恋倾向的基因,并不等于这人可以有同性性行为。譬如假使科学上确定有一种爱美女的基因,又测定某人有此基因。那是不是此人就有与其他(不是他妻子的)美女发生性关系的借口呢?是不是他就不受摩西十诫和耶稣教导的约束呢?当然不是。对有同性恋倾向的人也一样。有同性恋的想法和冲动,并不构成犯罪。(当然按照上面耶稣登山宝训,仍然是sin;这不在这里讨论。)有人会说我认识同性恋的基督徒甚至同性恋的牧师。基督教一个基本原则不是只看一个人所说而是看这个人所作的是否符合圣经的教导。行同性性行为的人不可能是基督徒,因为这种行为不符合圣经的教导。至于同性恋牧师问题,还与他或她所在基督教支派的真理是否清楚正确有关。还有人说古希腊,古罗马,和几百年前的中国有同性恋存在,而且古希腊还把同性恋当成一种高尚的时尚。存在并不等于合理,况且这里我们考虑的是在神的面前有罪和无罪的问题,只有神的话才可以做根据。古时许多文明曾拿活人祭祀,中国远古时代有,在殖民者到美洲以前美洲印第安人的人祭盛行。在古以色列攻下巴勒斯坦以前那地区的人也拿活人祭祀。圣经告诉我们神极其恨恶这种恶行,这是神要灭这些民族的原因之一。既然古时存在人祭,是不是现在也应该恢复人祭呢?
  现在来看圣经里婚姻这个词的意义。婚姻在圣经主要有两层意思,而这两层是紧密相连的。一层前面耶稣已经讲到了,即通常一男一女结合的婚姻。另一层是神与祂的选民的关系。耶利米书31:31 耶和华说:“看啊,时候将到,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另立新约, 32 这约不同于我与他们祖先所立的约,就是我牵着他们祖先的手领他们离开埃及时所立的。虽然我是他们的丈夫,他们却违背了我的约。这是耶和华说的。”这段(直到37节)简述了新约。这段在希伯来书8:8-12又重复,是很重要的一段圣经。注意神说我是神的选民的丈夫,就是说神与以色列人是婚姻关系,神与新约的基督教会也是婚姻的关系。现在来看以佛所书5:22-32。22 做妻子的要顺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顺服主基督。 23 因为丈夫是妻子的头,正如基督是祂的身体——教会的头,又是教会的救主。 24 教会怎样顺服基督,妻子也要照样凡事顺服丈夫。25 做丈夫的要爱妻子,正如基督爱教会,为教会舍己, 26 好借着自己的道用水洗净教会,使她圣洁, 27 以便把圣洁、完美、没有污点、皱纹等瑕疵的荣耀教会呈献给祂自己。 28 同样,做丈夫的也要爱妻子如同爱自己的身体,爱妻子就是爱自己。 29 没有人会厌恶自己的身体,人总是珍惜保养身体,正如基督对待教会一样, 30 因为我们是祂身上的肢体。 31 圣经上说:“因此,人要离开父母,与妻子结合,二人成为一体。” 32 这是一个极大的奥秘,然而我是指着基督和教会的关系说的。这段比较长,内容也极为丰富。我只指出妻子与丈夫,教会与基督的关系是完全类比的,并且是极大的奥秘。奥秘的意思不能单靠叙述和推理就可以解释清楚的。很明显,婚姻是神圣的,不仅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是神圣的,在社会生活中是神圣的(摩西十诫指出家庭神圣不可侵犯),在基督教中也是神圣的因为它直接涉及三一神。
  所以我们基督徒应该明白圣经真理:同性性行为是罪,而且是相当邪恶的罪。婚姻是神圣的,不仅从创世纪时就命定的人的需要来说,从人类社会基本单元家庭来说,从感情和生育来说,从教会与神的关系来说,都是神圣的。同性恋婚姻等于是把神认为是极其邪恶的行为与神认为是神圣的东西结合起来, 这样做会招致神的咒诅。这篇文章开始时讲到圣经和耶稣的教导导致了婚姻的社会进步。基督教在其它方面也领导了社会进步,男女平等,种族平等等。但是所有这些都符合圣经。例如加拉太书3:28 从此不再分犹太人和希腊人,自由人和奴隶,男人和女人,因为你们都在基督耶稣里合而为一了。
  那现在问题是应该如何办, 特别是对基督徒来说? 首先,我们应该把圣经真理讲清楚,无论是对真理不清楚的基督徒,还是对不信神的家人,朋友,同事。让他(她)们自己决定。另外我不赞成对有同性恋的人歧视,无论住房,工作,交友,社会保险,就医,继承财产等都不应该歧视。上面讲过婚姻是非常神圣的, 我们不应该在法律上接受同性婚姻。我认为可以考虑采用“公民结合(Civil Union)”的办法绕开这个困难。我三年多前写过一篇同性恋婚姻文章(见下面链接),也是这样的建议。当时没有想到这方面进展这么快,所以那篇文章中我尽量采用缓和的气氛。而这篇里我对同性婚姻的危害讲的直接的多清楚的多。我也欢迎评论,建议,和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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