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炳麟(公元1869—1936年)字枚叔,号太炎,浙江余杭人,资产阶级革命家和学者。曾创办宣传反清革命的《苏报》,发起组织光复会,并一度主持《民报》。
人主独贵者,其政平;不独贵,则阶级起。唐、宋虽理,法度不如汉、明。平也,亦有机偶,非较然一概者。明制贵其宗室,孽子诸王虽不与政柄,而公卿为伏谒;耳孙疏属皆气禀于县官。非直异汉,唐、宋犹无是也。汉世游侠兼并,养威于下,而上不限名田,以成其厚,武帝以降,国之辅拂不任二府,而外戚窃其柄,非直异明,唐、宋亦绝矣。
要以著之图法者,庆赏不遗匹夫,诛罚不避肺府,斯为直耳。
古先民平其政者,莫遂于秦。秦始负乙以断天下,而子弟为庶人;所任将相,李斯、蒙恬皆功臣良吏也。后宫之属,椒房之嬖,未有一人得自遂者。富人如巴寡妇,筑台怀清;然亦诛灭名族,不使并兼。
嗟乎!韩非道“八奸”,“同床”、“在旁”、“父兄”脱然也。秦皇以贱其公子侧室外,高于世主。夫其卓绝在上不与士民等夷者,独天子一人耳。天子以秉政劳民贵;帝族无功,何以得有位号?授之以政而不达,与之以爵而不衡诚宜下替与布衣黔首等。夫贵擅于一人,故百姓病之者寡,其余荡荡,平于浣准矣。藉令秦皇长世,易代以后,扶苏嗣之,虽四三皇、六五帝,曾不足比隆也,何有后世繁文饰礼之政乎!
且本所以贵者在守府,守府故亦持法。未俗以秦皇方汉孝武;至于孝文,云有高山大湫之异。自法家论之,秦皇为有守。非独刑罚依科也,用人亦然。韩非有之曰:“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夫有功者必赏,则爵禄厚而愈劝;迁官袭级,则官职大而愈治。”(《显学篇》)汉武之世,女富溢尤,宠霍光以辅幼主。平生命将,尽其劈幸卫、霍、贰师之伦;宿将爪牙,若李广、程不识者,非摧抑,乃废不用。秦皇则一任李斯、王简、蒙恬而已矣。岂无便辟之使、燕呢之谒邪?抱一司契,自胜而不为也。孝武壹怒,则大臣莫保其性;其自太守以下,虽直指得擅杀之。文帝为贤矣,淮南之狱,案诛长吏不发封者数人,迁怒无罪,以饰已名。世以秦皇为严,而不妄诛一吏也。由是言之,秦皇之与孝武,则犹高山之与大湫也;其视孝文,秦皇犹贤也。
尝试计之,人主独贵者,政亦独制。虽独制,必以持法为齐。释法而任神明,人主虽圣,未无不知也。惑于左右,随于文辩,已之措置方制于人,何以为独制?自汉、唐以下者,能既其名,顾不能既其实,则何也?建国之主,非起于帅茅,必拔于晋绅也。拔于晋绅者,贵族姓而好等制;起于帅茅者,其法无等,然身好踢跌,而不能守绳墨。独秦制本商鞅,其君亦世守法。韩非道昭王有病,百姓里买牛而家为王祷。王曰:“非今而擅祷,是爱寡人也。夫爱寡人,寡人亦且改法而心与之相循者,是法不立。法不立,乱亡之道也。不如人罚二甲,而与为治。”秦大饥,应侯请发五苑以活民。昭襄王曰:“秦法,使民有功而受赏。今发五苑之蔬草者,使民有功与无功俱赏也。夫发五苑而乱,不如弃枣蔬而治。”要其用意,使君民不相爱,块然循于法律之中。秦皇固世受其术,其守法则非帅茅、晋绅所能拟已。
秦政如是,然而卒亡其国者,非法之罪也。六国公族散处闾巷之间,秦以守法,不假以虚惠结人,公族之欲复其宗庙,情也。且六国失道不逮王纣,战胜而有其地,非其民倒戈也审。武王既殁,成王幼弱,犹有商、奄之变。周继世而得胡亥者,国亦亡;秦继世而得成王者,六国亦何以仆之乎?如贾生之过秦,则可谓短识矣。
秦皇微点,独在起阿房及以童男女三千人资徐福;诸巫食言,乃坑术土,以说百姓。其佗无过。
译文
帝王能做到独掌大权,就能出现公平的政治局面;不能做到独掌大权,内部等级纠纷就会产生。唐、宋两朝虽然治理得还好,法令制度却不如汉朝和明朝。说到公平,也总会有参差不齐,并非象用升斗量过的那样一律。明朝的制度特别尊重皇帝的宗族,那些封王的皇帝子孙虽然没有执掌政权,但公卿大臣还得去拜见他们,讨好他们;而皇帝的子子孙孙和远房的亲族,都由国家供养。这不但跟汉朝不同,也是唐,宋两朝所没有的。汉朝盛行交游任侠,互相吞并,在底下形成一种势力,而官府对他们占有的田亩又不加限制,这就是助长了他们势力的扩张。汉武帝以后,国家大事不是交丞相、御史大夫这些大臣办理,而实权却被外戚篡夺,这不但跟明朝不同,也是唐、宋两朝所没有的。
总之,法律要明文规定:该奖赏的即使是平民也要奖赏;该惩罚的,即使是皇帝的亲信也要惩罚,这才叫做公正。
上古的国君,能够做到政治公平的不能不推秦朝。秦始皇据有王位,统治天下,但他的子弟却都没有官职;而他任用的大奖和宰相,如李斯、蒙恬,都是有功勋、有才能的人。皇后妃嫔一类人,没有一个能够弄权以达到个人目的的。巴郡有个寡妇名叫清,靠经营祖业成了富人,秦始皇就为她修建怀清台,以示表彰。但对那些豪门大族,却加以镇压,不让他们吞并扩张。
本来嘛,韩非所说的“八种奸术”,包括了“同床”、“在旁”和“父兄”这三种。然而议论国政的人们,只是议论“同床”、“在旁”的弊害,却对“父兄”避而不谈。秦始皇压抑他的伯叔兄弟,不让他们争权,这一点就比其他帝王都高明。高高在上不跟官民相等的,只有皇帝一个人。皇帝因掌管国政、役使人民,所以才尊贵。皇帝的亲族没功劳,凭什么获得官位爵号呢?委任他们料理政事又完成不了使命,封给他们爵位,又不相称,确实应该把他们降得和老百姓一样。正因为把尊贵集中于一个人,所以百姓抱怨的就少,其余大体平等,就象用水平仪校正过一样。要是秦始皇活得久些,死后由扶苏继承王位,即使那些能够跟三皇五帝并列而成为四皇六帝的,也不能跟秦朝的隆盛相比,哪里还提得上以后那些讲究繁杂虚伪的典章礼仪的政治呢!
立国的根本最应该重视的在于守住先业,要守先业就要坚持法制。后世的人拿秦始皇比汉武帝。提到汉文帝,说是汉文帝好比高山,秦始皇好比深谷,高下差远了。从法家的立场看来,秦始皇是能够坚守先王法制的。不仅刑罚依据法律条文,用人也是这样。韩非曾经说过:“一个贤明君主的官吏,宰相一定是从地方官选拔出来的,猛将一定是从下层官兵提升上来的。凡有功劳的必定给予将赏,那末俸禄越优厚越能勉励自己;升官提级,那末官职越高就越能尽力办事。”(《显学篇》)汉武帝那时代,后妃的亲属富贵无比,因为宠爱霍光,就嘱托他辅助幼年的皇帝。平时委任将帅,尽是他所宠受的卫青、霍去病、李广利之流。有过战功的老将,象李广、程不识这些人,不是受排挤,就是被罢免不用。秦始皇则始终重用李斯、王简、蒙恬这班人。难道当时没有逢迎拍马的人物,没有亲信们的说情吗?秦始皇坚持按法律条文办事,克制自己不去做那类违法的事。汉武帝一理发怒,大臣们连自己生命都难保。太守以下的官员,汉武帝派出去巡视的“乡衣直指”就可以随意把他们杀掉。汉文帝算是好的了,淮南王一案,就杀掉了好几个不敢擅自打开囚车的县令,把恼怒发泄到无罪的人身上,以掩盖自己“杀弟之名”。人们都说秦始皇严酷,他却不会胡乱杀过一个官吏。由此说来,秦始皇和汉武帝相比,才真象是拿高山比深谷;比起孝文帝来,秦始皇还要胜过他哩!
试设想一下,帝王要是独掌大权,政治上也一定要实行专制独裁,虽然如此,也必定要依据法律来治理。不依靠法律而凭自己的聪明才智,帝王即使高明,也未必什么都知道。被周围的人所迷惑,听信那些花言巧语,自己的行动尚且受他人摆布,哪里还谈得上专制独裁?自汉朝、唐朝以后,只不过有专制独裁之名,而没有专制独裁之实,原因在哪里呢?建国创业的君主,不是出身于平民,就是出身于官僚。出身于官僚的重视名族大姓,而喜欢等级制度。出身于平民的,立法不讲等级,但是喜欢任意行事,不守规矩。只有秦国的法制开创于商鞅,秦国的国君也世代严守法制。韩非说过,秦昭王有一次生病,老百姓每个闾里都合伙买牛献祭,家家为秦昭王祈祷。秦昭王知道以后说:“没有命令而自发地为我祈祷,这是爱我啊。因为他们爱我,我说不定也要改变法令,体贴他们而互相迁就,这样法令就没法执行了。法令不能执行,就会导致混乱亡国。不如罚他们每人出两副盔甲,使大家都遵循法令,求得社会的安定。”有一年,秦国发生大饥荒,应侯范睢建议拿出五苑出产的东西来救济百姓,秦昭王回答说:“秦国的法律规定,老百姓有功劳的才能得到赏赐。如今要是拿出五苑的蔬菜瓜果给他们,就会使老百姓有功劳的和没功劳的都得了赏赐。与其给他们五苑出产的东西而导致混乱,不如扔掉那些蔬菜果实,而使社会得到安定。“归结他的用意,是要使国君和百姓不要相爱,而都刻板地依照法律行事。秦始皇就是继承了这种历代相传下来的做法,他坚守法制的态度,决不是那些出身平民或官僚的帝王所能比拟的。
秦国的政治是这样,然而终于亡国,这并不是法制的罪过。六国残存的贵族,散居各个角落,秦国因为坚守法制,不利用假恩假惠收服他们,这些贵族就企图复辟,这是他们的本性。况且六国的暴眶程度不及纣王,秦国是靠打胜伏才占有他们地方,并非他们的人民掉转枪头归服秦国,这是很清楚的事实。周武王死后,周成王年幼,那时尚且有商、奄的叛乱。周朝继承王位的如果是胡亥,也一定要亡国;秦朝继承王位的如果是周成王,六国又怎能够把秦朝推翻呢?贾谊责怪秦始皇,实在可以说是见识短浅。
秦始皇的微小缺点,仅仅在于兴建阿房宫,以及给徐福三千童男童女让他去寻佩求药;那一帮方士儒生欺骗了秦始皇,这才把他们当中的一些人给活埋了,以快人心。其他都没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