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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安:培养网络安全的“七种意识” 
作者:[秦安] 来源:[解放军报2014年11月27日 ] 2014-12-01

  以“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为主题的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正在北京中华世纪坛举行,成为冬日里涌动的一股热流。正所谓“接地气才能有底气”,让网络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就需要将其作为网络强国建设的基础工程,突出培养“七种意识”。

  一是网络主权意识。网络作为陆海空天之外的“第五类疆域”,国家必然要实施网络空间的管辖权,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在移动互联是“新渠道”、大数据是“新石油”、智慧城市是“新要地”、云计算是“新能力”、物联网是“新未来”的网络时代,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始终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二是网络发展意识。包罗万象的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共同福祉。网络空间蕴含的新质生产力,不仅重新定义了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更成为世界发展的革命性力量。因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发展就是硬道理,始终基于网络空间创新驱动发展,将世界第一网络大国的自信,转化为建设网络强国的智慧。

  三是网络安全意识。让“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的意识深入人心,让“网络信息人人共享、网络安全人人有责”的意识落地生根,这是举行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的目的所在。我们既要学会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讲述网络安全风险,也要善于用群众看得清的实力化解网络安全风险,让网络安全的成果真正惠及你我他。

  四是网络文化意识。互通互联的网络空间,每一条网线都是网上“新丝路”,每一个声音都是网上“驼铃声”。网络空间为我们提供了宣扬中华文化,借鉴世界文明前所未有的新平台,但同时,网上意识形态斗争也日趋激烈,急需树立正确的网络文化意识。

  五是网络法制意识。让网络空间晴朗起来,不仅要大力宣传上网、用网行为规范,引导人们增强法治意识,做到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更要利用法律武器,塑造国际网络秩序。为此,必须尽快完善网络空间法制体系,让国家网络空间治理走向法制化的快车道,让人人成为网络秩序的维护者,让国家网络治理成为世界网络治理的典范。

  六是网络国防意识。在“全球一网”的时代,面对网络强国大幅扩充网络战部队,网络空间明显军事化的趋势,我们既需要国际层面的文化实力、国家层面的法制效力,更需要军队层面的军事实力。中国建设网络强国,成为网络空间和平发展的骨干力量,发展网络空间国防力量刻不容缓。

  七是网络合作意识。要建立“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就必须认识到,面对网络霸权主义、网络恐怖主义、网络自由主义和网络犯罪等诸多共同风险,任何国家都无法独善其身,唯有加强合作,才能同舟共济、赢得未来。

  (作者单位:国家创新与发展战略研究会网络空间战略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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