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转变的中国》一书中,我比较了过去几个世纪以来中国政治、经济变化模式与欧洲的历史经验。我们趋向于用欧洲事例所构成的标准来观察世界其他地区。在认识西方实践与其他实践之间的不同时,我们往往根据西方的美德和非西方的恶将之归类,并以此来解释19、20世纪里世界权力和财富集中于西方的原因。当我们更仔细地考察中国和欧洲的历史经验时,我们会发现两者的历史转变模式中有区别,也有重要的相似之处。只有解释了独特的历史变化轨道中这些同与异的结合体,我们才能开始全面地理解特殊的历史过去中所浮现出的种种可能性。
经济史与经济发展
经济史学家研究早期经济运作的方式。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对解释经济增长的原因抱有兴趣。在工业革命引进重要的新技术使生产的巨大变革成为可能之前,世界各地的人广泛分享着同样的经济增长可能性。比其他地区增长更快的地方往往是出现劳动分工和扩大化的市场交换之地。18世纪,农业生产和面向市场的手工业的日益专业化加强了经济的增长。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解释了这些动力机制。虽然他的例子来自欧洲,但他认为原则是更具普遍性的。他相信在一个技术变革缓慢而有限的世界里,所有的经济机体都会发展到一个极限,这个极限是由其经济体制所决定。几个世纪以后,我们知道斯密关于劳动分工和市场交换可能促进了经济增长的看法基本上是正确的,因为我们能从16到18世纪欧洲和亚洲的经济增长中找到证明。特别是在18世纪的中国,有大量建设良好的长途贸易网络,它们将城市和乡村所需消费的谷物、纺织品以及其他农作物和手工业品运输到帝国的不同地区。确定这种经济动力机制在欧洲以外存在是很重要的,因为这与19世纪欧洲将亚洲视为停滞不变的观点相矛盾。在欧洲成为中国、日本和印度市场的主要经济参与者之前,这些国家的局部地区都充分地经历了商业发展,这意味着欧洲动力论与亚洲停滞论之间的尖锐对比是不可信的。
承认经济增长的一般原则跨越多种环境起作用并不意味着在斯密型动力机制同样管用的那些亚欧环境之间没有明显区别。有两点区别值得深思。首先,也是公认值得考虑的,是那些也许可以解释后来亚洲和欧洲经济发展模式之差异的那些区别。无论16到18世纪欧亚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有何类似,西北欧在19世纪明显走上了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的确,亚洲与欧洲环境中所有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区别已被提出,并被用来解释后来欧洲经济成功和亚洲经济失败。如果我们把那些受卡尔·马克思(Karl Marx)和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影响的学者们所识别出的相关差异结合起来考虑,除了在与欧洲环境之特性的对比中所发现的那些欠缺之外,亚洲社会及其政府和经济制度事实上并没有什么特征。然而,此种努力并不非常管用。他们不能清楚地指出经济变化的原因机制,因为他们调动了如此多的因素,而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明晰。他们与其说是在解释,不如说是在描述。最终他们得出结论,欧洲(或者说它的一部分,往往指英国)之所以能实现经济的增长,是因为所有那些使之成为欧洲或英国的特点。
为了弄清16到18世纪以来,亚、欧经济增长环境的哪些区别与我们对后来的动力机制的解释有关,明确哪些区别在近代早期似乎与经济增长无关也许是有益的。这是中国与欧洲经济发展的第二种区别,也是研究得不那么多的区别。对这一区别的考察提醒我们关注工业革命之前经济发展的多种途径,这些发展都符合斯密的经济增长普遍原则。
简要地考察两套制度习惯,它们尽管有所差异,但都能促进经济的增长。首先,16到18世纪欧洲长途贸易的发展有赖于契约的存在,这些契约可由法院强行执行。财产权的规范降低了商贸交易当事人的交易成本,因为他们能够指望契约的履行。这一过程是诺贝尔奖获得者道格拉斯·C·诺斯(Douglass C. North)解释经济增长的基础。在中国,长途商贸在1500年后也有很大发展。但到目前为止,经济史学家尚未发现任何证据表明中国同样依赖于这种支撑欧洲商业发展的制度。取而代之的似乎是从事贸易的人们之间血族和同乡关系的结合物,这保证了他们无需通过法院强迫签订的契约而建立起信任基础。第二个例子关系到进入长途贸易的纺织品。英国商人开始为纺织家庭提供织布所需的纱线,并使他们成为所谓“外包”(“putting out”)体系里领取记件工资的劳动者。相反,中国纺织品都是由农村家庭的纺织者生产的,他们从市场买来纱线,同样也通过市场出售他们的布。没有哪种组织方式明显地优于另一种;这两种组织方式都扩大了纺织品生产。
对比中国和欧洲农村纺织品生产的组织方式,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特点。学者们已经提出,这种外包体系所确立的雇佣劳动(wage labor)原则后来可以轻易地转换为城市工厂体制。这种观点有两个方面值得讨论。首先,农村雇佣劳动对城市工厂劳动的意义还不清楚。如果为城市工厂的工资劳动比在农村干活儿能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中国20世纪早期的纺织工厂就能够征招到工人;早先存在的农村丝织品生产方式并不会阻碍这些变革。其次,有些行为主体的决定有助于刺激某些经济的发展,流行的观点倾向于认为他们预先就有这种意图。于是,欧洲发展农村加工业的外包系统的举动也就被暗示为一种标志,标志着为日后的城市体制所做的明智准备。然而我们清楚,外包商人不太可能预见到未来的工厂。同样,学者们有时会提及近代早期政府对军事装备的需求刺激了技术变革;虽然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这是真的,但却并非因为欧洲国家有意刺激经济的发展——产生的任何积极影响都是间接的,而不是因为刻意的选择。
近代早期的世界经济参与者,无论他们是富是穷,是强大还是孱弱,都没有像今天作为一个分析领域的发展经济学那样去谋求促进经济增长,他们并未为实现经济增长而刻意选择。直到19世纪晚期,政府才开始试图通过公共投资来刺激经济的结构性转变。直到20世纪的后半叶,工业化国家利用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经济的经验才导致了贫穷国家在自觉、刻意地追求经济增长方面的广泛努力。最初,这些发展的努力是根据变革方案是可普遍利用的设想进行的。几年以后,当发现只有一些计划是成功的,而其他的却失败了之后,发展进程的复杂性使得分析家们不再那么野心勃勃了。很多人现在都强调当地环境对于制定发展计划的重要性。
经济史和发展经济学之间的智识关系曾经是间接而简单的。经济史确认,有一种开始于西北欧,并且传播到北美、欧洲其他地区以及亚洲地区的普遍的增长模式。从那些经验中,发展经济学提取出了似乎具有普遍性的原则,根据这些原则,政策决定者就能自觉地、有意地在贫困国家谋求富有国家之前所取得的成就。今天,经济史学家告诉我们,变革之路有多种,在交接之前它们有时平行发展;一旦连接上,它们将随周围环境的变动而改变,并日益受到国界之外因素的影响。发展经济学家认识到形塑经济增长可能性的众多因素间因果关系的复杂性和偶然性;它们在不同的空间尺度上影响着地方、区域以及国家层面上的经济环境。为了了解哪种经济发展在地方、区域以及国家层面上最为可能,环境的历史维度关系重大。关注经济史则关系到理解当代发展的可能性。
1980年代和1990年代,中国经济增长的重镇之一是乡镇企业。尽管没有明晰的财产权、发展成熟的要素和生产市场,它们仍然发展迅速。对早期中国经济实践的考察至少能部分解释这种发展的成功及其在世界其他地区的缺乏。农村手工业在明清两朝十分普遍,构成了斯密型增长动力的一个关键部分。欧洲的农村工业转移到了城市,北美的工业一开始就是城市企业,与它们相比,中国农村的生产、贸易之所在20世纪上半叶依然发达。尽管农村买卖和手工艺活动在1949年后由于政府的干涉而迅速减少,在大跃进的政治经济活动中,这种以农村为工业生产场所的逻辑依然可见。很多地区在这一时期都建立起了后院钢铁炼炉与肥料车间。虽然很多都没有成功,但这坚定了一个持续存在的信念:以农村为工业场所是有意义的,即使它们所在的政治经济环境已经迥异于以前了。
1980年乡镇企业的快速发展依靠的是在各种大不相同的地方环境下,人们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动员资金的能力。在一些地区,干部关系十分重要,而在另一些地区,则是海外华侨的投资起到很大作用。在众多变更中,一种小规模的农村工业化出现了,它利用了两个世纪前所不可能具备的技术与资金来源。这些新的因素在解释为什么不是城市、而是农村成为了发展的空间形式时是必须的,但还不充分。要解释改革时期经济发展的农村维度,对中国经济史的了解是不可缺少的。经济的过去并不决定经济的将来,但它形塑了各种积极的可能性和需要克服的难题。
当代中国政治经济的第二个特点揭示出一套与过去的不同联系。为了使那些原本相对不发达的地区变为生产区,18世纪农耕帝国的政治经济支持民众、资源和技术向边疆和其他经济外围地带流动。从内地引进技术和资源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物质繁荣,加强国家的政治安全。斯密通过商业扩展和市场统一实现经济增长的动力学说未曾涉及的是,政府有时会出面组织它自己的项目,来促进开荒和移民。没有这些努力,汉族人民在边疆区域——尤其是在西北和西南地区——的定居,到20世纪初能够达到如此程度是不太可能的。
1949年后的政策与晚期帝国类似,都关注边疆地区的发展,只是采取了一些不同的方法。例如,在1950年代和1960年代,政府让城市青年下乡时,经常是从核心区域到边疆地区。另外,某种程度上回应着晚清之敏感的是,其他汉人也往边疆地区移民,以便将这些地区从文化上和社会上整合到国家体系之中。在更直接的经济阵线上,1950年代和1960年代,大型的国有企业在经济不发达的西部地区建立起来。近来,学者和政策决策者一直在争论,比起政府,市场整合体制将资金、技术和劳动力转移到贫困边疆的相对优势。依靠新的技术、资金来源以及经济组织形式,今天中国边疆经济发展的可能性当然远远优于两百年前。意识到早期政治优先权和敏感性,与其说对解释经济机遇的新源泉有什么帮助,不如说对理解政策决策者制定的国家西部发展计划的大方向更有所裨益。虽然在中国和一些像印度和俄国这样的庞大国家之间能找到一些相同的特点,它们全都存在地区经济发展不平等,但中国应对这些挑战的很多特点存在着路径依赖,可以与对一系列难题和政策的优先选择联系起来。
经济发展的可能性形成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史、它从国外学到了什么及其与境外经济实体的联系这三者的综合之中。如果我们只聚焦于眼前、尤其是那些作为外国典范或全球联系产生的机遇来源,就很容易忽略历史维度对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当我们转向政治变革的动力机制时,相关历史甚至更容易被忽略。
政治经济与国家改革
当代中国的政治经济中,乡镇企业的形成以及发展国家西部地区的挑战可以被有效地估量为这样一种现象:它产生于一系列路径依赖性的可能性,并存在于一系列由技术、资金和来自一个更广阔世界的观念所构成的可能性中。当代中国政治经济的挑战和接受力显示出一种虽然与国外的政治经济相似而有联系、却又离散而独特的状况。政府所面对的一般情况及其应对方式可以在挑战与接受力的更广泛的关系中来思考。挑战是那些统治者及其官员所面对的问题,对他们的处境而言,可以是非常特殊的,也可以是十分一般的。接受力是他们设计来解决所面对之挑战的方法。我在《转变的中国》中已经讨论过,中国最少在过去一千年中所面对的政治性挑战都与欧洲统治者所面对的大为不同。中国也因此而发展了其家族统治策略,致力于解决一个官僚机构——它不怎么可能触及到地方层面——统治广阔地域和庞大人口所带来的挑战。欧洲统治者致力于扩张疆域的竞争和发明确保其臣民拥护的新方法。在试图比较后来几个世纪可能的政治变化形式时,这些对比都是必需的要素。尤其是19世纪欧洲和中国政府开始展开更加深入和高水平的往来后,所可能引发的诸种变化并非只由那些互动决定,也同样由早前几个世纪一位成功的中国统治者在议程中的观点所决定。
在《转变的中国》中,我也比较了在欧洲与中国,统治者及其臣民之间的历史关系。 具有代表性的是,近代早期的欧洲统治者不得不与精英分子——贵族,城市领袖和宗教牧师——进行协商,以征收新税,施行新法。统治者为了提高其权力和权威需要团结精英分子;精英分子则需要对统治者越来越多的欲求做出反应,既要限制它们,又要为他们自己在一个变动中的政治秩序中谋求合意的位置。帝国晚期的中国统治者拥有权力与权威构成的自治基础,并不面对精英;在那没有制度化的教会,没有广泛分布的贵族势力,也没有独立的城市领袖。中国统治者与其官僚和地方精英分享着一套巩固社会秩序的理学,共享着一套家长式意识形态,这导致了道德教化、维系物质福利和社会监督方面的努力。这种意识形态要求统治者及其官员和精英在行动时承担这样的义务:在某些方面要造福于民众,在其他方面又要控制他们。除非家长制义务未被履行,否则人们不能向其上级提出要求。
提出权利要求产生于这样一个共识,即统治者与臣民间有可协商的利益。这种实用的政治逻辑与政府的契约理论结合起来,使19世纪代议制政府这种新形式和20世纪的政党和利益集团政治的发展成为可能。在义务起着更突出作用的地方,出现了一种不同的政治转变轨迹。在这些地方,政府为了说服其臣民接受它们,往往诉诸于那些被设想为联系着统治者及其臣民的信仰。这种家长式的政府有时制定并履行了它们的义务,有时则没有做到这一点;成功的政府能设法使人们接受其缺点,并让他们继续认可自己。
统治者与提出要求的臣民间的这种关系意味着双方都承认共享利益与竞争利益的某种结合关系,并据此行动。统治者与臣民间履行义务的关系意味着双方都尊崇某种价值,并共享一些关于预期行为的信念。选择利益或信仰作为联系统治者与臣民的基础原则是定义“国家”(“nation”)和“公民”(“citizenship”)的两种方式。产生于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国家是由享受权利并对政府承担义务的公民构成的——在这样一种国家里,公民们有得也有失,人们能发表意见。依靠更大的国际环境,他们也可以投票遗弃一个相较而言不甚尊重他们公民权的政府。而在其他很多地区建立起的国家,像19世纪晚期的德国,则是以一种关于“人民”(“folk”)的共同信念为基础的,他们的国家是由一位承认他们共同社会身份的统治者所领导的,对于他们而言,那些有关独特而共享的过去的信仰支撑着人们与统治者相互作出的承诺。
在大多数地方,统治者与臣民间的关系事实上是由利益与信仰的结合体确定的。在所有国家其实都存在着某种形式的爱国主义;不同的只是那些情感在政府与人民的关系间在多大程度上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同时,很少有政府可以彻底、有效地忽略国际公认的人权观念——明确宣称所有人都应该享有人权,这是一种世界原则,超出了任何一个政府所追求的实用性统治原则。这种规范被尊崇或折中的方式在国家间也是极为多样的。
尽管提出权利要求是假定统治者与臣民都根据利益来认识政治问题,但人们发现,由于政府不承认他们提出这种或那种要求的权利,他们并不能为自己的利益而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可以通过集体行动迫使政府直面他们的问题。人们认为是权利的也许仅能被政府视为一项承诺。当帝国晚期政府不再尊重其承诺,它的道德水平下降;道德失败既可当作国家能力削弱的象征,也可理解为其原因。古代孟子学说关于人民反抗不正义的统治的逻辑是一种在政府不能维持正义并尊重儒家信条时所采取的极端行为。但人们缺乏任何常规途径去协调他们与政府的利益。无论承认与否,21世纪的中国政府继承了这一遗产,即根据共有的信仰而非竞争的利益来定义与其民众之间的关系。1950年代,人民共和国在创造共同信仰及分享建立新中国的承诺方面卓有成效,这种努力需要很多人的英勇与牺牲——人们被期望在这样一个共同理想的感召下行动:建立一个让他们为之自豪并能为其子孙享有的强大而富强的国家。
今天,经济改革已经带给那些通过商业生产和交换获取利益的不同集团非常明显的竞争性和互补性利益。这些利益首先是而且主要是经济利益,那么像在世界其他地方一样,在中国也需具体依靠政府的规则、政策和行动来争取它们。不同的人如何能或不能发表有关政府影响其经济可能性的意见显示出在界定政府与其公民之间的关系时,利益有多重要。当然,政府并不是铁板一块,不同政府级别、不同地区的官员以各种方式解决人民的问题。外国观察者寻找与他们在别处看到的所类似的政策和机构,并根据中国机构与外国的有多相似来判断政治变革的程度。但这是一个有限的标准。
如果我们换过来,从利益与信仰在政府与人民关系中起到的作用这个角度来思考的话,我们会发现在不同国家,提出要求和表达承诺的方式会显得各有不同。我们应该期待看见独特的政策和制度出现在中国,就如在其他很多国家将有独特的制度一样。西方的制度规范可以提供某种理想,但因为两个原因,它们作出的也是有限的指导。首先,西方民主政治的批评者经常指出在政治理想与政治实践间的严重差距。既然这些实践都是经由体制表达出来的,我们就应该考虑其他一些体制是否可能在实现政治理想方面做得更好。其二,因为西方的体制规范产生于一系列路径依赖性的历史变革,那么很有可能,产生于其他环境下的规范也将由路径依赖性的可能性和限制所形塑。
结论
今天的中国人民与历史有一种矛盾的关系。一方面,人们经常将当前所面临的很多阻碍归咎于过去。过去是阻碍中国人创造一个更美好未来的难题与困难之源。有时,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被溯源到与西方国家或日本的关系;因为在人民共和国的第一个25年里,帝国主义是令中国在1949年前的发展困难重重的敌人——1949年后,从外国压力中解放的中国才能够开始发展。而在过去的25年中,我们更多地听到了外国关系,尤其是经济关系,既可能是消极的,也可能是积极的。
中国人民也看到国家本身的历史,尤其是帝国政府及其维持的社会形式同样是今天很多问题的根源。从这一有利的观点出发,过去所谓的“封建制度”(“feudalism”)引发了中国人今天仍需面对的大量社会、政治和经济挑战。但与对待外国影响与冲击的犹豫态度不同,中国人极少把他们自己的历史也看作未来可能性的潜在资源。就他们从国家的过去中找到的那些积极因素来说,也是些让他们自豪地区别于外国人的特性;那是继承于过去、并将继续持有的社会和文化特性,而不是能够通过转化服务于未来目标的政治和经济实践。但事实上,早先的优势和实践确实显现出对今天中国政治经济的影响——今天的乡镇企业以及西部地区发展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一种路径依赖性的可能性轨道。更多地意识到这些,意识到过去其他的可能特征,意味着可以在以往成就的基础上更从容、更积极地创造未来。历史不仅教给我们问题,也告诉我们可能性。
当前时髦的关注点是地方与全球,很多学者试图从中抓住当代的情况,但我们应该记住历史的重要性。一些重要的历史变革模式不仅发生在地方和全球层面,也发生于地区和国家层面。无论我们是希望创造中国的未来,还是仅仅想观察和预测其可能性,更认真地研究中国历史将被证明是大有裨益的。
(作者系美国加州大学亚洲研究所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