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时事述评
俄将禁止官员拥有海外资产 
作者:[新法家] 来源:[新华国际2012年12月23日] 2012-12-25

【俄塔社莫斯科12月21日电】国家杜马今天以437票赞成、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读通过法案,禁止官员在国外拥有不动产和银行账户。

    法案禁止各级公务员、军人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外国境内的外国银行拥有或开设账户,禁止其在国外拥有或购置不动产,禁止其购买或持有外国公司的有价证券。不过,如果海外账户的资金用于公务活动、医疗或教育目的,则不受此禁令约束。

    法案规定,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被课以500万—1000万卢布(1卢布约合0.032美元)的罚款,或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在最多3年之内不得担任公职。

    法案要求拥有海外资产的上述人员在2013年6月1日之前注销其海外账户,转让其不动产,并规定只有在脱离公职3年之后方可在国外开设账户或购买不动产。

    国家杜马制宪和国家建设委员会第一副主席维亚切斯拉夫·雷萨科夫对记者说,官员“原则上不应拥有海外账户和资产。如果想买股票,就在这里买;如果想存钱,就把钱存在俄联邦境内。这一原则得到了议会各党派的支持……不允许一条腿在这里,在俄罗斯,另一条腿在国外,这是不对的”。


相关文章:
·李建宏:鼓励、欺诈、强制和禁止消费——西方对消费行为的控制
·何玉红 郭海东:中国古代疫病防治与官员治理
·毛泽东认为,年轻人应该拥有“内圣外王”的品德
·潘维:中国“新法家”是拥有未来的思想
·丑牛:我们曾经拥有的辉煌 ——纪念长阳“合作医疗、赤脚医生”运动四十周年
大六经工程 |  国学网站 |  香港中国文化研究院 |  联合早报网 |  时代Java教程 |  观察者网 | 
环球网 |  文化纵横网 |  四月网 |  南怀瑾文教基金会 |  学习时报网 |  求是网 | 
恒南书院 |  海疆在线 | 
版权所有:新法家网站  联系电话:13683537539 13801309232   联系和投稿信箱:alexzhaid@163.com     
京ICP备0507368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