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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岱年:哲学范畴的循旧与立新 
作者:[张岱年] 来源:[] 2026-07-30

中国的学术思想到了近代有空前的变化,从西方通过日本引进了许多新的名词概念,其中也有许多可谓新的哲学范畴。

时代前进了,哲学范畴中随之有新的变化。

荀子说:“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荀子·正名》)荀子强调“王者”与“制名”的关系,带有封建专制主义的色彩不大合乎历史的实际。哲学思想体系中的“名”都是“学者”在总结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过程中制定的大都与“王者”无关。但是荀子所谓“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的原则却是正确的。对于传统哲学中的范畴,要考察分析,有些是应该继承的,有些是应该改变的。此外,还应制定一些新的概念范畴。

有些传统范畴是必须继承沿用的最显著的例子是:宇宙、自然、动静、变化、法则、同异、类、物、善、美、德(道德)公、是非、真伪、知行、学思、心、精神等等。

有些范畴需要加以新的解释和评价。试举数例:

(1)天人

古代哲学中所谓天是有歧义的,或以指主宰之天,或以指自然之天,或以指义理之天。在近古哲学的发展过程中,自然之天逐渐成为天的主要涵义。中国哲学可以称为“天人之学”以天人关系为主要问题。戴震著《原善》自称“天人之道,经之大训萃焉”。以“天人”为主要问题,这是传统哲学的基本特点。天人问题亦即自然与人的关系问题,如此理解,天人仍可以作为哲学的基本范畴。

(2)有无

老子提出有与无的范畴老子所谓“无”有两层涵义:一为相对的无,如“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一为绝对的无,如“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王弼讲“以无为本”也指绝对的无。绝对的无是思维的虚构,不反映客观实际。相对的无,还是—个必需的逻辑范畴。

(2) 体用

中国古代哲学中所谓体用 ,涵义纷繁。各派唯心主义者所谓体都是思维的虚构不可沿用惟唐代易学家崔憬对于体用的解释仍属可取。崔氏说:“凡天地万物皆有形质就形质之中有体有用体者即形质也用者即形质上之妙用也。......假令天地圆盖方轸为体以万物资始资生为用动物以形躯为体,以灵识为用;植物以枝干为体以生性为用。”(李鼎祚《周易集解》引)体指物体,用指作用、机能。这种见解虽然是唯心主义者所不愿接受的,却是反映了客观实际的情况。

(4)气

中国古代哲学所谓气不易理解。所谓气有三层涵义。一是常识概念的气,指一切气体状态的存在,如水气、云气、呼吸之气等。二是哲学范畴的气,指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又构成一切感觉对象的客观存在,相当于西方所谓物质。三是广泛意义的气泛指任何现象包括精神现象。重要的是作为哲学范畴的气。中国哲学所谓气与西方所谓物质是相当的,而也有差别。西方是以固体物为模式而提出物质概念的物质的存在形态是原子、粒子。中国古代是以气体物为模式而提出气的概念的可以理解为波粒的统一。中国所谓气的概念没有西方传统哲学所谓物质的机械性,却又表现为一种含混性应该正确理解。要之中国哲学所谓气确实是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具有一定的深刻涵义。当然,作为常识概念的气也是必须保留沿用的。

(5)理

中国哲学所谓理也有多层涵义。理字的本义是“治玉”(《说文解字》),引申而指玉石的条纹,再引申而指物体所具有的形式以及物体运动的规律规律亦称为法则。规律一词是依据《孟子》所谓“规矩”、“六律”而制定的,法则一词最早见于《庄子》、《荀子》。我认为,作为规律或法则的理,仍然是一个可用的范畴。朱熹区别了“所以然之理”与“所当然之理”。我们今天常讲“合理”或“不合理”所谓合理有时指合乎自然规律,有时指合乎当然之理。当然之理又称为准则,准则一词也是宋明哲学中常用的概念。理字仍不可废。至于程朱学派讲“理在物先”、“理在事先”以理指先于天地万物的最高本原这是一个思维的虚构,久已没有存在的价值了。

(6) 道器

《周易·系辞》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指抽象的法则,器指具体的事物。道器正是表⽰事物与法则、现象与规律、特殊与一般的古代方式,仍有其一定的理论价值。王夫之提出“天下唯器”,确定了事物与法则的关系,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7)心物

孟子开始以心物对举,他说:“耳目之官不思而蔽于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孟子·告子上》)孟子主张“尽心”,但亦承认外物的存在。佛教宣扬“一切唯心”,否认客观世界的实在。张载反对佛家“以山河大地为见病之说”(《正蒙·太和》),指出“人本无心,因物为心”(《张子语录》下)。王守仁则断⾔“心外无物”。心物问题是物质与精神问题的古代形式。

(8)形神

荀子说“形具而神生”(《荀子·天论》),明确地以形神对举。到汉代,司马谈、桓谭、王充都讲形神关系。南北朝时期,佛教宣扬“神不灭论”,范缜著《神灭论》加以反驳 ,形神问题成为当时最突出的问题。神亦称为精神,精神一词屡见于《庄子·外篇》。形即形体 ,现在一般称为身体。精神则沿用至今。

(9)神化

《易传》提出“阴阳不测之谓神”,“神也者妙万物而为言也”,以神指细微复杂难以预测的变化。这确实是一个深刻精湛的理论观点。但是这个神字容易和形神之神相混。制名的一个重要原则是一名不能指二实。形神之神必须沿用,神化之神就难以保留了。

(10)诚

《中庸》《孟子》都以诚为天道,又以诚为修养的最高境界,容易引起观念的混淆。王夫之以诚为最高范畴他说:“说到一个诚字,是极顶字,更无一字可以代释,更无一语可以反形,尽天下之善而 皆有之 谓也。......尽天地 只是个诚,尽圣贤学问只是个思诚。”(《读四书大全说》卷九《孟子·离娄上》篇)诚是天地之所以为天地,又是万善具备的最高道德境界。王夫之所谓诚,主要有两层涵义:一指客观实在性,如说:“夫诚者实有者也,前有所始,后有所终也。实有者天下之公有也,有目所共见,有耳所共闻也。”(《尚书引义》卷三《说命上》)二指客观规律性,如他解释《正蒙》“天所以长久不已之道乃所谓诚”云:“气化有序而亘古不息,惟其实有此理也。”(《张子正蒙注》卷三《诚明》篇)又说:“诚者天之实理。”(同书卷九《乾称》篇)而诚又包含万善具备之义。这样的“诚”的观念,虽然涵义深奥,实则表现了概念的混淆。诚字本是守信之意,说话符合事实、言论与行动一致,叫做诚。引申而指生活行为无不符合道德准则的最高精神境界,这是易于理解的。如果用诚字表示“天道”或“实有”,就容易引起思想混淆了。中国古代哲学的天人合一观点,如果表示“自然与精神的统一”,是具有深刻意义的 ;如果赋予自然界以道德的意义,就陷于错误了。我认为,“诚”的概念现在只能作为一个道德规范而存在,不必以诚为表示实有的范畴。

近代学术著作中,现代汉语中,充满了许多新的名词概念,其中有些是和旧有概念密切联系的,有些是旧概念的改造,也有些是古代汉语所缺少而新补充的。兹择要列举如下。

新旧概念范畴对比表 (旧有概念加括号)

存在(有思维(思历程、过程(行物质(气精神(心、精神规律(理、法则必然(必然关系(关系、相与发展(进本质(本性、本质属性(性机能(用 、能,绝对(独、无待,相对(相待,对立(两、对统一(一、合一矛盾(矛盾无限(无穷系统、体系(理统),普遍(周遍特殊(分殊主体(内、主客体(外、宾形式(文内容(质认识(知意识(灵明、意识),实践(行、实践),经验(见闻),理性(德性、义理之性),权利(分),义务(责)自由(自适)平等(平)价值(贵、良贵)因素、元素,结构。

从上表可以看出有些概念是旧有的,如精神、矛盾、必然等;有些新旧虽异名而类似如理性(德性)对立(对待)统一(合一)等;有些旧概念显然已不适用 ,为新的所代替表现了时代的进步如历程(行)主体(内)、客体(外)、形式(文)内容(质)权利(分)义务(责)等等。而因素、结构的概念,在古代著作中找不到对应的名词,这是由于中国古代学术不重视分析,以致如此。关系一词,见于宋明著作;意识一词出自佛学,现在都已非常流行了。

中国近代哲学缺乏博大精深的体系但是就所用概念范畴来说,却已大大超迈前哲了。

“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这项工作仍然是我们新中国的哲学工作者的光荣任务。

(张岱年,中国现代著名的哲学家、哲学史家、国学大师、教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中国哲学史学会会长、中华孔子研究会会长、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所长等;本文选自张岱年《中国古典哲学概念范畴要论》中的绪论《论中国古代哲学的范畴体系》,该书由中华书局2017年5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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