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济社会有两方面利益——生产者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但没有什么比价格更能立刻影响双方的利益。因此,价格对社会整体是一个重大问题。按照儒家的理论,政府应以调节供求的方法均平物价,以稳定生产者的成本和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它的主要目的是摧毁所有的垄断,一方面以使独立的小生产者得到保护,另一方面使消费者得到保护。这样做可以防止中间商赚取大量的利润,而让买卖双方得到全部利益。最初,这一理论单纯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对政府的预算没有带来好处。后来该理论成为一种财政谋划,政府利用它获得了巨大的收益。然而,如果这种谋划成功地得到贯彻,它对社会是有益的,因为它只是拿走了大商人的利润,而减轻了所有人的赋税。保守的儒生们凭着统治阶层不涉经济领域这一原则,总是反对这种做法,他们说政府不应与民争利。但是我们应将政府预算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为君主自己,另一部分是为了整个国家。当然,对于君主个人来说,他不应从事任何赢利活动,不应与民争利。不过作为全体人民代表的整个国家,应被充许用最方便的方法得到收入。如果国家同少数大商人竞争,而减轻了大多数人的负担,这是获取收入以偿付公共开支的好办法。而且,如果行政管理做得像刘晏(1267~1331 A.K.或716~780 A.D.)那样好,就可以一箭三雕:国家得到利益;人民安享合理的物价;分配近乎平等。不过这样的管理不很容易,因此,王莽和王安石都失败了。这一理论适用于所有商品,但钱和谷是需要单独讨论的极其重要问题,所以本章只关注一般商品的价格。 当我们讨论儒教理论时, 必须参照儒家经典。《易经》上说:“损益盈虚,与时偕行。”【1】这里盈虚与供需相关。在前一种情况下,供给应减少;在后一种情况下,供给应增加。两种情况在不同时间都可能发生;或在不同地点同时发生;或同时同地发生,但涉及不同的商品。君子的任务是调节供求,使价格稳定。 《尚书》中有一段话说:“懋迁有无,化居。烝民乃粒,万邦作乂。”【2】这是禹的商业政策。物品丰富时,供应方是充足的;但当什么也没有时,需求方就不能得到满足,于是供求双方的交互流通就是必要的了。比如,山区有木材储存,沿海地方有鱼盐储存,它们就需要互相交易。没有人可以只是得益者,他也必须是给予者。因此,行商的结果不仅是人民得到充足的食物,也使所有国家之间彼此怀有好感。这才是商业的道理。 按照《周礼》,政府银行的职能之一就是控制商品的供求。当求过于供、商品卖不出去时,银行按市价购买它们;当需求上升超过供给时,再按原价卖出(价格都预先仔细地记在每一商品的标签上)。在前一种情形下,生产者受益;在后一种情形下,消费者受益;但政府本身并不从交易中赚到钱。批发商必须从有司那里得到允准文件方可出售商品,这样就排除了那些商人从政府购得便宜货物、再高价出售以取利的可能。一般来说,价格下降后,会再次上升。因此,政府应只供应庶民的需要。【3】 在刘德(卒于422 A.K.或130 B.C.)保存的《乐语》中有一段说: “天子取诸侯之土以立五均,则市无二价,四士常均,强者不得困弱,富者不得要贫,则公家有余息,恩及小人也。” “五均”是掌管均平市场价格的机构名字。按照马端临的说法,古代确有这样的机构。虽然我们找不到关于它的史实,至少那是儒教的一种理论。 注释: 【1】《易经·损卦四十一》。 【2】《尚书·皋陶谟》,意为:让他们互通有无,调剂余缺。于是,百姓们就安定下来了,各个诸侯国开始得到了治理。 【3】参阅《周礼·地官司徒第二·泉府》。 (节选自陈焕章《孔门理财学:孔子及其学派的经济思想》,翟玉忠译,陆寿筠校;中央编译出版社200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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