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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飞机:韩桂芝都不死?还要死刑做什么! 
作者:[大飞机] 来源:[网友推荐] 2005-12-20

     韩桂芝终于被判刑了,一审判决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对这个判决有没有人有疑义?肯定有。因为今天我在网络评论上已经看到这样的标题:韩桂芝不死,中国还要死刑做什么?
  
     我们先确定两个事情:1.死缓还用不用死?2. 韩桂芝何许人?该不该死?
  
     死刑,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已经被废除,但在中国死刑仍然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综合理解中国死刑的适用范畴为: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社会危害巨大的刑事犯罪者。

     死缓表明这个犯了死罪的人还没有到“十恶不赦”、“其罪当诛”的地步,也就是说还有生的价值。
  
     死缓作为死刑与无期徒刑之间的一个缓冲,可以说是刑事处罚中死与活的关键所在。死缓之后只要不在服役期间继续犯罪,表现良好就可以被免除死刑,表现继续良好就意味着可以减刑。也就是说:“死”既然缓了,基本上就可以不死!

     韩桂芝,共和国历史上黑龙江省的第一女巨贪,导致了黑龙江省整整一届官僚体系的腐败堕落,甚至造成了黑龙江省人事任命上的一个黑暗时代,为日后的官吏体系建设带来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该不该死我们在下面继续讨论。

   一审判决为死缓,韩桂芝又远离了鬼门关一步。韩桂芝作为如何?她该不该死?她不死而罪责远不及她的人却死了,是不是反映了中国法权的不平等?这三个问题我们可以进行一一解答。

     韩桂芝最直接的罪恶是在扶植马德官僚体系中获取了巨额的财富,公布的受贿财富为702万元人民币。对于这样一个在新中国卖官并直接导致马德一伙继续效仿她卖官的巨贪,她的减刑理由竟然是:认罪态度好。这无疑是滑天下之大稽。什么叫认罪态度?她扶植的下级官僚马德体系都已经被瓦解,马德本人被判处死刑之后,这个黑龙江省的政协主席才因为宝马案翻船,这竟然还可以说是认罪态度良好?就这一点,我对认罪态度良好的标准表示严重的怀疑。

      韩桂芝究竟该不该死?我们先看看马德的死是因为什么。马德及其官僚体系核心成员该死的根本原因是买官卖官,而且是成体系的,从省委一直到县委的系统买卖。这就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吏体系出现了清王朝后期集体卖官易爵的迹象。这是共和国绝对不能允许的事情,也是人民的政府绝对不能出现官吏腐败。因此,马德等人不死不足以平百姓之恨,不足以体现“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宗旨。

      马德等人死了,但是扶植马德腐败体系成长壮大的韩桂芝却在认罪态度良好的幌子下“缓”死了。这必然造成中国法律管蝼蚁不管蛇蝎的印象,也就是说权利越大所承担的罪责就越轻。这就是法权上的不平等!从根本上说是封建官僚体系下官权大于法权的反映。这种思维如果蔓延下去,势必引诱更高级的官员在卸任之前搜刮民脂民膏,大肆贪污腐败。韩桂芝的不死将会导致中国省级高层官员更肆无忌惮的腐败,这意味着法制在权利面前失去威严,是极其可怕的执法思维。

     韩桂芝收取贿赂702万,这仅仅是公布的数字。在黑龙江省无人不知的情况是:为了保持青春,她每年要飞香港四次注射羊胎素做保养,最保守的数字是一年保养费30万;她的秘书全是年轻的男士,其宫闱生活简直可比武则天;在任职人事厅期间一手遮天,把握了全省官员的升降大权。一切的一切可能是假的,但是这些问题在百姓中传播甚广,反映了一个什么现象?如果要壮着胆子说:那就是百姓已经开始对当前的某些“公仆”形象恶心到了极点。

     笔者所在学校有一女士因依靠招生疏通为由诈骗13万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同样是黑龙江省的案件,同样是女人。我想案件对社会的影响恶劣程度韩桂芝当是更大一些。就算我们按同等的标准换算,一万元是一年罪行,那么韩桂芝不死也应该坐702年的牢房了!这究竟是法律的平等还是权利的显示?

     韩桂芝如果不应该死,除非是中国的死刑已经废止,在死刑没有废止的情况下,这个败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官僚体系的巨贪必须以死谢天下!

     如果还要中国法制的威严,还要共和国的管理体系的基本清廉,不死的韩桂芝绝对是一个灾星。在不废止死刑的前提下,除了官权大于法权之外,没有任何真正的理由能让韩桂芝不死。
   
    为中国法制建设计,为中国官僚体系不彻底腐计,关于韩桂芝是不是能够不死,笔者希望相关的法律工作者认真思考、展开讨论;同时,很希望执法者能本着法权基本平等的态度听听百姓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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