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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忠:从开明专制、训政到新式独裁 
作者:[李国忠] 来源:[《社会科学战线》2004年第4期] 2009-12-20

       从开明专制、训政到新式独裁———兼论近现代中国对宪政民主路径的采择

    内容提要:近代中国围绕宪政民主路径的选择发生了三次论争。一是清末围绕“开明专制”的论争,论争双方都承认国民程度影响宪政道路的采择,但双方给出了不同的判断,共和立宪派更否定了依靠清朝统治者推行立宪的可能;二是民初围绕袁世凯专制行为展开的论争,论者较系统地批判了所谓的“开明专制”,提出只有实行宪政民主才能促进国民程度问题的解决。在对中国宪政民主路径的采择中,孙中山的“训政论”日益系统;三是30年代关于“新式独裁”的论战,双方争论的焦点是“新式独裁”的必要性与可能性。

一、围绕“开明专制”的论争
  
    清末,革命党和改良派分别以《民报》和《新民丛报》为阵地进行了一场历时两年多的大论战,论战涉及的主要问题之一就是中国宪政民主的路径选择。梁启超的答案是:“开明专制”———君主立宪,即要在中国实现立宪政治,“开明专制”是必由之路。何谓“开明专制”?在梁启超看来,这种专制必须符合“内之可以调和竞争,外之可以助长竞争”的精神,必须“以所专制之客体的利益为标准”①。他的理由如下:
    首先,他把国民的政治意识和能力视为宪政道路设计的重要标准。他提出一个国家在采择宪政民主道路时,必须依据于国民的民主观念和能力。那么,中国人有没有马上实行宪政民主的能力与资格呢?梁启超的回答是否定的。
    其次,梁启超认为如果实行革命立宪,会招致国家的灭亡。出于对革命的偏见和恐惧,梁启超只能在现存的君主专制体制下进行宪政设计。他强调一方面要通过国家的强制力进行教育,培养国民能力,另一方面,人民要向政府进行劝告、要求,“所劝告者在开明专制,而所要求者在立宪”。④
    再次,梁启超认为,共和国民的心理和资格不是可以在短期内养成的。即使是君主立宪,也要在十年乃至20年以后。那么,在此欲立宪而未能立宪之时,旧的专制政府仍然存在。从策略上考虑,现政府而改良一分,则吾受一分之利,现政府而加劣一分,则吾受一分之害”,所以,无论人们持改良的主张还是革命的主张,开明专制总比野蛮专制有利。
    与梁启超不同,革命派对中国宪政民主道路的回答是:革命———共和立宪,即推翻清王朝,实现民主共和。从自己的立场出发,革命派对梁启超的“开明专制”论进行了驳斥。其中的两点驳斥是有力的。一是,不革命决不能立宪。历史证明把宪政民主的希望寄托于清朝统治者是不现实的,把宪政民主的手段局限于劝告要求是苍白无力的汪精卫在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中指出:“夫要求者,有所挟而求之谓也。故凡言要求,必有实力”,“论者试思今日人民对于政府,力足以制之否,力不足以制,言要求能有效否?”③二是,开明专制也是有条件的。它必须“待其人而后行”,而这个人必须有非常英杰之才、必须为众人所推戴,而中国现在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所以很难实行。
    革命派对梁启超的“国民资格”说也进行了反驳。革命派同样强调国民与宪政民主道路的关联。“当负政治革命之责任者,惟我国民。”④不过与梁启超的结论相反,革命派认为作为立宪国所具有的共通精神,“我国民固亦有之,较诸英法美,非有与无之区别,乃精与粗区别耳。”⑤在此基础上发挥模仿作用,必然增进更速。
    尽管革命派对梁启超的观点进行了驳斥,但通观革命派的论述,他们更经常使用“必能为共和国民之资格”、“民主立宪政体必可终获”等语句,没有武断地宣称国民当时已完全具有此资格。值得注意的是,革命派中的陈天华在《论中国宜改创民主政体》一文中提出了“欲救中国,惟有兴民权改民主,而入手之方,则先之以开明专制,以为兴民权改民主之预备,最初之手段,则革命也。”⑧这一主张与梁启超的区别在于要不要革命,而承认国民程度对宪政民主进程的制约则有共同之处。

二、“训政论”的突围
  
    民国建立后,梁启超并没有动摇对开明专制的信念,不过把希望寄托于袁世凯。1912年梁启超私下进言袁世凯,要其“参用开明专制之意”。有舆论称袁为英国的克伦威尔,袁世凯也以墨西哥底亚士自居。但袁世凯惟权是尚,大权独揽,并欲复辟帝制而后快。以康有为为首的保皇派和鼓吹袁氏改变共和国体的人大肆攻击共和立宪,疯狂叫嚣国人程度未至,民智卑下,最难于建立共和,一时专制的空气弥漫国中。局势的发展使人们陷入深沉的思考。1913年冬到1915年秋,一场关于“开明专制”是否适合中国的讨论再度展开。论者从多个方面否定了“开明专制”可以成为实现宪政民主的可能路径。
    朱执信的论述最为系统:一,不能因为以开明为目的,就肯定专制手段。社会运动难以预期,“目的者达否未可知,手段则一施而不可复”,“则有目的是认手段之求,而适得手段破坏目的之效也”。⑥二,开明与专制互相背反,专制又不能随时舍置,结果想要的结果得不到,不想要的结果却去不掉。而且,专制必然会“禁遏人民”,根本不利于人民宪政民主知识和经验的培养。三,专制是一种不良的制度,开明专制是专制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纵曰欲之,不必得之”,正如历史上“志为明主而得之者什一,不得者什九”一样,“今之行专制而志开明者,其得为开明亦不过什一之数而已”。⑦
    章士钊从两个方面驳斥了“开明专制”。一是,“民之秉彝,虽有等差,未能绝远,备德全美,信乎未能”,⑧建立在“圣人”政治上的开明专制与人性是对立的,它只能是一种空想。二是,从“开明专制”的推行来看,必然要经过很多的中间环节。由于其自身的缺陷,内部必然有叛,并最终土崩瓦解,不可能使国家长治久安。
    在国民程度问题上,大多数人都承认国民程度不足,但人们关注的焦点不在于是否有实行宪政民主的资格,而在于国民程度与宪政民主的关系。出于对袁氏专制的不满,人们纷纷反对将国民程度不足视为实行宪政民主的不可逾越的障碍,强调在宪政民主的实践中锻炼人民,进而促进民主政治的巩固。章士钊认为,正因为人民程度不足,就更需要立宪。朱执信强调“立宪国民不患其程度之不足,在其不足之日,亦惟先行立宪可养成之,非可以专制进其程度”,“如是始有立宪之教育可施,其人民有得立宪的经验之途也。”⑨
    那么如何改变当前的专制局面呢?章士钊认为:“今日政局惟一解决之法,乃在觅一机会,使全国人之聪明才力,得以迸发,情感利害,得以融和,因范为国宪,演为国俗,共通趋奉,一无诈虞。顾其所以致此,或者诉诸武力而出于革命,或者诉之政治而由于进化”,⑩这样就指出了可能的途径。随着袁世凯的帝制自为,一切民主势力(包括梁启超)一致讨袁,企图通过武装斗争首先割除中国宪政民主的最大障碍。
    以陈独秀为代表的新文化运动,高举起民主与科学的大旗。他把国民科学与民主觉悟的有无、高低,看作是中国宪政能否成功的关键。他们希望通过文化运动,使绝大多数国民能够对于政治自觉、自动居于主人地位,变少数人的、党派的运动为国民运动,从而实现真正立宪。另外20世纪20年代的联省自治,从建设宪政民主的角度来看,提供了一条由地方政治入手,建设全中国政治民主化的路径。当然,由于军阀的破坏,它也失败了。
    对“开明专制”的批评、对民主与科学的鼓吹、自治运动的倡兴、各种宪政救助方案纷纷出台,或正或反、或直接或间接地说明宪政民主并没有变成“熊市”,但它仍不能冲破军阀专制的堤岸。在对民主共和实践的反思中,早就对建国程序心有所仪的孙中山形成了系统的“训政”构想。作为一个系统的理论,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训政的必要性。首先,中国人民久处于专制之下,奴性已深,缺乏政治意识和能力,“一旦抬他作起皇帝,定然是不会作的”,(11)必须创一过渡时期以为补救。其次,革命既是“非常之破坏”,也是“非常之建设”,如果不实行训政,必然会导致严重后果,“即第一为民治不能实现,第二为假民治之名,行专制之实,第三则并民治之名而去之也”。(12)
    第二,训政的内容与目的。孙中山主张训政的目的在于“训练清朝之遗民,而成为民国之主人翁”,(13)即克服人民在实行民主政治时政治训练的不足,以最后完成宪政。
    第三,训政的主体。孙中山关于以党治国的思想是在改革中国社会现实和革命过程中逐渐定型的,是他在效法西方政党政治及向传统会党模式回归皆遭挫折的背景下,经过深沉思考和借鉴苏俄经验而找到的最后归宿。他强调中国社会的根本解决,强调以党建国,以党治国,必然使党成为训政的主体和实际操作者。不过,孙中山强调这个党必须是一个革命政党,奉行革命主义,在组织原则上应采用民主主义的集权制度。
    第四,训政的具体运作,其核心是党政关系。孙中山主张“将党放在国上”,“以党为掌握政权之中枢”,(14)即国民党应成为政治发动者,一切军国庶政都由它负责。

三、“新式独裁”论的兴起
  
    国民党北伐统一全国后不久,相继颁布了《训政纲领》和《中华民训政时期约法》,确立了以党训政的体制。国民党执政后,国内政局仍然动荡不安,日本又乘机发动了对中国的侵略战争。在世界上,德意法西斯独裁统治的建立引发了中国“民主与独裁”的讨论。1934年福建事变发生,时任清华大学历史系主任的蒋廷黼感怀伤时,发表了《革命与专制》一文,激起了众多学者的讨论,形成了“民主与独裁”论战的热潮。
    什么是“新式独裁”?胡适经常是“新式专制”、“现代独裁”、“新式独裁”通用,并认为它们与以前的“开明专制”、“训政”等主张一脉相传。丁文江认为,“新式独裁”应该具有以下几个条件:独裁的首领要完全以国家的利害为利害、要彻底了解现代化国家的性质、要能够利用全国的专门人材、要能够利用目前的国难问题把全国人民团结到一个旗帜下。(15)在这场论战中,双方所争论的问题是两个:专制的必要性与专制的可能性。
    “新式独裁”论者肯定了中国实行独裁的必要性。第一,专制可以建立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蒋廷黼认为,统一的民族国家是我们国体的生长力,但“我们的国家仍旧是个朝代国家,不是个民族国家。一班人民的公忠是对个人或家庭或地方的,不是对国家的”,(16)结果内争不断,并被外人利用来作侵略的工具。改变这种状况的途径是拿一个大专制来取消各地小专制,“中国现在专制的对象不是人民,是二等军阀。从人民的立场看,个人的大专制是有利的”。(17)第二,专制下可形成作新政权中心的阶级。蒋廷黼认为,中国的专制君主没有遗留下可作新政权中心的阶级,是国家在革命后成为一盘散沙的重要原因。第三,专制可以促进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钱端升认为,中国急需于最短时期内成为一个具有相当实力的国家,“而要达到这目的则最好有一有力、而又以全民族的福利为目标的独裁。”(18)中国需要尽速现代化,而政权愈集中的国家,其推行现代化成绩愈好。
    民主派论者则否定了专制的必要性。第一,统一的民族国家的形成是由许多因素造成的,统一不必专制,武力也并不一定能实现统一,只有重建维护统一的制度———国会制度,才能实现统一。第二,专制并不能实现工业化。胡适认为,中国工业化所需的条件很复杂,决不是单靠政府力量的,所以如果独裁的要求只是为了工业化,“我们不信独裁是必要的”。(19)第三,独裁太危险。陶孟和认为,独裁政治好似“倒金字塔”,独裁者一旦发生不幸,会马上倾覆,有不可收拾之虞。胡适甚至断言:“中国今日若真走上独裁的政治,所得的决不会是新式的独裁,而一定是那残民以逞的旧式专制。”(20)
    “新式独裁”是否可能呢?胡适认为中国今日没有“能专制的人,或能专制的党,或能专制的阶级”,也没有“什么有大魔力的活问题可以号召全国人的情绪与理智,使全国能站在某个领袖或某党某阶级的领导之下,造成一个新式专制的局面”。(21)胡适承认中国人政治经验的不足,但他主张中国应立即实行宪政民主,不必经过专制,其根据是他自称的“狂妄的僻见”。他说:“民主政治是幼稚园的政治,而现代式的独裁可以说是研究院的政治”,“我们这样一个知识太低,经验又太幼稚的民族,在最近的将来,怕没有试行新式独裁政治的资格”,(22)“只有民主宪政是最幼稚的政治学校,最适宜于收容我们这种幼稚阿斗”。(23)
    “新式独裁”论者不同意胡适的“僻见”。丁文江认为,“实行民主政治,一定要有普通的教育,完备的交通,健全的政党,宽裕的经济”。从事实来看,“民主宪政有相当成绩的国家,都是政治经验最丰富的民族,反过来说,政治经验比较缺乏的民族,如俄,如意,如德,都放弃了民主政治,采用了独裁制度”,所以,“在今日的中国,独裁政治与民主政治都是不可能的,但是民主政治不可能的程度比独裁政治更大”,“我们大家应该努力使它于最短期内变为可能。放弃民主的政治就是这种努力的第一个步骤”。(24)

四、结语:宪政之路抑或富强之具
  
    在这三次论争中,较集中的是对国民程度问题的关注。从对国民程度的分析来看,主要是与宪政民主有关的意识、观念和能力。如孙中山提到的奴性问题,不晓得如何做主人;如汪精卫提到的自由、平等、博爱精神;梁启超提到的行议院政治的能力,蒋廷黼提到的公忠问题等。从广义来看,这都是政治文化的问题,而不是一般的文化教育水平问题。另外还提到了旧官僚、武人、政客对民主的破坏,宪政民主的阶级基础,统一的民族国家等问题。或许他们对国情的分析并不完全,他们对宪政民主条件的理解并不准确、科学,但他们注意到了这一问题,这是难能可贵的。
    那么,必须通过“专制”来完善这些条件吗?或者说,所谓的新“专制”的合理性在哪里呢?从现实来看,更多论者对“专制”的青睐来自于对共和立宪的失望。辛亥革命所建立的民主共和政府是脆弱的,以致屡屡被破坏,不断出现“民主的崩溃或倒退”,人们对宪政民主的态度也日趋冷漠、幻灭。民主不仅是一种政治体制,还是一种管理形式。(25)从这种意义上讲,与政府有关的问题在逻辑上要优先于政治体制方面的问题,因此,一个有效政府的存在是民主运行和持续的必要条件之一,而且可能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条件。有效的政府必须具有一些基本权力(非专制权力),如对暴力的合法使用实施垄断、汲取资源、维持政府机构的内部凝聚力等,才能使宪政民主运行并持续下去。
    因此,或许是政府基本权力的缺乏导致了“无效的多元化”,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做出各种努力来使政府获得这些基本权力,但并不一定要实行专制的体制。然而,当时的中国不仅需要一个有效的政府,而且需要一个高效有力的政府,这更强化了人们对“专制”的向往。
    近代中国面临着深刻的民族危机,同时作为一个转型中的国家,又存在着大量的二元社会结构所产生的问题,时代的发展要求中国政府必须是一个高效政府,能够迅速地发展经济,动员全国人民,抵御列强的侵略。当时的论者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才对非民主体制投了赞成票。梁启超提出“开明专制”必须“内而调和竞争,外而助长竞争”,即使“甚妨害其正当的竞争,几夺其自由之大部分乃至全部分,而其立制之精神,乃出于国家自卫所万不容已,则亦良也”。(26)孙中山对宪政民主体制的设想也是服务于国家发展目标的。他主张争国家的自由,建立最新式的共和国,建立万能政府,其目的就是求国家的富强。他说,只有人民信任政府,不牵制他们,“然后国家才可以进步,进步才是很快。”(27)主张“新式独裁”的论者也是希望通过“独裁”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和统一,特别是团结全国人民,抵御外侮。丁文江说得很明确:“在今日的中国,新式的独裁如果能够发生,也许我们还可以保存我们的独立。要不然只好自杀或是做日本帝国的顺民了。”(28)后来国民党在抗日战争时期确立领袖独裁制,更是借助了独裁可以更有利于救亡的舆论。
    关于民主、专制与经济增长的研究很多,结论是民主与经济高增长和高收入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实际上,在近代中国,宪政更多地被看作是推进国家独立富强的工具,这极大地影响了人们对宪政民主道路的采择,导致了富强为主、民主为辅的宪政道路采择格局。无疑地,宪政民主“条件论”和“富强论”双向强化了“新专制”论在中国的泛滥。在“无效的多元化”下,“新专制”替代了宪政民主。这种替代,当然蕴涵了“以手段破坏目的”的危险,朱执信等人深刻地洞察到了这一点。但从世界历史的发展来看,也并非没有实现的可能,然而其进程、长短、各种力量的互动、可能的动荡决非人为所能决定。旧时代选择了“专制”(不管是否开明),新时代也将选择其作为进一步演变的轨道。

注释:
①李华兴、吴嘉勋编:《梁启超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57—459页。
②王忍之:《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二卷(上),第267页。
③精卫:《驳新民丛报最近之非革命论》,《民报》第四号,第35—36页。
④精卫:《再驳新民丛报之政治革命论》,《民报》第七号,第60页。
⑤《民报》第一号,第49页。
⑥⑦⑨《朱执信集》上册,中华书局, 1979年版,第218—219页,第217页,第221—222页。
⑧⑩《调和立国论》,《甲寅杂志存稿》上,第122页,第137页。
(11)《孙中山全集》第6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08页。
(12)《孙中山全集》第7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7页。
(13)《孙中山全集》第5卷,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89页。
(14)《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2页。
(15)(28)丁文江:《民主政治与独裁政治》,刘军宁编:《北大传统与近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先声》,中国人事出版社,1998年版,第261页。
(16)蔡尚思主编:《中国现代思想史资料简编》第三卷,浙江人民出版社, 1983年版,第672页。
(17)刘军宁编:《北大传统与近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先声》,第256页。
(18)《东方杂志》第三十一卷一号(1934年1月1日),第25页。
(19)(20)(21)(22)(23)(24)刘军宁编:《北大传统与近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先声》,中国人事出版社, 1998年版,第226页,第250页,第240—241页,第228—229页,第242页。
(25)王绍光:《有效的政府与民主》,胡鞍钢等主编:《第二次转型:国家制度建设》,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3年7月,第313—340页。
(26)李华兴、吴嘉勋编:《梁启超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58页。
(27)《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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