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先秦法家往往视社会为政治组织,将信息控制的思想应用于社会,其政治思想具有明显的行政管理色彩。从现代组织传播学角度来看,先秦法家的组织传播思想与西方古典管理学派对组织传播的认识具有很强的相似性。
春秋战国时代,礼乐宗法式的政治遭到破坏,新的阶级兴起及新的政治思想主张抬头,原先依靠礼乐和谐调整的贵族政治秩序与诸侯的征战杀伐、攻城略地以及妄图一统华夏的政治目标越来越不相适应。在这种政治环境下,物足民丰、兵强马壮、政治组织高效运转是诸侯在争霸中占得先机的关键。而起自较少受礼乐文化影响的三晋地区的新兴的法家,适应了政治变革的需要,其代表人物纷纷宣扬各自功利主义的富国强兵的政治主张,为秦国依靠政治实力一统华夏奠定了思想基础。
先秦法家的政治学说依照现实政治环境的需要,为现实政治服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体现了可操作的行政管理特色。所谓行政管理,是指国家行政组织自上而下地通过行政命令对社会强制执行的管理活动。有学者认为,先秦法家建立的吏治政制是对公共事务日趋繁复的社会的一种适应,对于社会的整合及其运作维持乃是必不可少的。现代文官理论提出的分层分工、专业化、规范化、角色化、择优化录用诸原则,在商鞅、韩非等人的著述中都已有深入论说[1]。同时,法家的行政管理思想也体现出很强的组织传播学特色。
一
与组织传播学相关的学科是西方的(组织)管理学。组织传播学是在管理学和传播学基础上兴起的分析组织中信息传播特征以改进组织中传播行为的分支学科。应该看到,管理学自身就包含着对信息控制问题的认识,不过,在西方管理学流派中,无论是古典学派、人际关系学派、人力资源学派还是现代管理学派,它们的“初衷并不是为了研究组织传播,但组织环境中却清晰而广泛地包含了传播的含义”[2]。其中,先秦法家的行政管理思想与西方古典管理学派及其指导下的组织传播观念具有一定的共性。
按照今人的认识,古典管理学派起自19世纪末西方的工业革命,产品生产已经从单个人或很小群体发展到需要更多人通过组织协调、控制来有序完成。适应这一需要,20世纪初出现了许多盛极一时的管理学说,其中以法约尔(H.Fayol)、韦伯(M.We-ber)及泰勒(F.Taylor)的管理理论为代表。法约尔等人的管理理论的共性在于,“主张组织应该像机器一样模式化”[3],或者说其理论前提以“机械隐喻”来考虑组织管理问题。既然组织是一部机器,那么,它就应当是专业化、标准化和可预测的。在组织这部机器中,管理者所要做的就是对其进行计划、指挥、协调与控制。这样的组织应该是集权化的,组织成员要接受管理者的统一命令、统一指挥并保持相应的等级秩序,组织成员个人利益应当服从整体利益,组织成员只是这部机器的一个部件,他们应当在分工的基础上训练有素、整齐划一地完成他们的任务,必须把组织目标放在首要位置。
虽然古典管理学派没有明确提出传播问题,但管理过程很大程度上就是信息传播过程。组织传播学者米勒(K.Miller)则明确地指出古典管理理论中传播运行的特点。米勒从传播内容、传播流向、传播模式/渠道及传播类型等四个方面对组织中的传播进行分析。她认为,在古典管理理论中,第一,组织传播内容强调个人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要求组织成员应该把重点放在组织目标上,而不是个人需求上,与工作有关的问题应该看作是组织传播的重心。在应用古典管理理论的组织中为了使传播不至于偏离组织目标,社会性传播是受到压制的。第二,在组织传播的信息流向上,古典管理理论认为,最重要的传播线路是信息沿着组织层级结构等级链垂直流动,并且组织的大部分传播以命令、规定和指示的方式从上到下流动,只有少数反馈信息流向上级。第三,在组织的信息传播模式/渠道上,虽然面对面的人际传播可能存在,但以书面传播方式最为普遍。古典管理理论强调规则的重要性,也强调把规则以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重要性。第四,在组织信息传播的类型上,这些组织的官僚和专业氛围通常会导致正式的———有人称之为僵化的———传播类型[4]。总之,一切为了工作,一切为了组织目标,那些温情脉脉的日常人际交流中的称谓、表达方式是不被允许的,或者组织成员只要做好自己的工作,他们之间的与工作无关的人际信息交流是没有必要的,甚至是禁止的。
二
当然,人们会认为以上管理理论及组织传播观念是近代管理研究者针对企业管理而提出的,而且它是在西方近代工业化背景下发展起来的。然而,如果以之考察先秦法家的行政管理思想,会发现先秦法家的行政管理思想与近代产生的古典管理理论具有很强的相似性。如果说管理理论主要的对象是企业组织,那么,先秦法家强调的管理控制对象则是“政治组织”,这个“政治组织”,小则指政治统治的核心组织与机构(君主与群臣),大到整个社会(君、臣、民)。显然,先秦法家是将整个社会以明确目标为指引,以效率为原则来进行“管理”的。
有学者这样概括法家的政治路线:法家持历史进化论,认为政治措置应该适合“贵贵而尊官”和“争于气力”的社会。他们警告说不能轻信人的善意,治国只能依靠暴力强制,并通过周密设计的法律来禁人为恶。行政无所谓善恶,道德教化的政治,其结果难以预测、效率难以保障。法家的基本精神是“理性行政”,即通过可计算预测的、合乎逻辑的、运用合理技术的手段达到政治目标,为此,拥有专业训练的文法吏,就成为治国的最佳人选。由此,法家全力投身于专制官僚政治的理论研讨和规划建设。他们措意于制定法律、分官设职、选官考课、理财积谷、徕民垦田等富国强兵的措施。法家的最高目标是富国强兵,建立一个强大精密的国家机器,它对内令社会井井有条,由此提高行政与工作效率,继而对外取威称霸。法家奉行的是整体的国家主义,并以专制寡头为国家代表和官僚机器的最高操纵者,因此视人民为国家的工具而无视其幸福,并把自由的文化活动看成是法治的障碍,主张文化专制,把知识群体的学士斥为蠹虫[5]。从中可以看出,法家的政治路线充斥着以强制力为基础的行政管理与控制思想。
与前述西方古典管理学派的认识相似,先秦法家对于政治组织与社会进行管理、控制的基本前提同样是建立在类似“机械隐喻”基础上。韩非对于君、臣、民的地位,有时比君为壶,比民为水:“盂方水方,盂圆水圆”[6]。有时又比君为渊,比臣为鱼:“鱼失于渊,而不可复得也。”[7]有时比君为车,比臣为马,比民为轮,即君是乘车的人,臣是拉车的马,民是车下的轮。但他始终强调君主为御马驾车的控制角色:“夫以王良、造父之巧,共辔而御不能使马,人主安能与其臣共权以为治?”[8]排除“壶”、“水”之喻和“鱼”、“渊”之比不论,韩非的“机械隐喻”表现在君主政治之车只能由君主一人驾控,马听命于君主的号令,作为臣之喻体的马有时难免因“惊于出彘”或“德分于圃池”[9],使驾驭者失去对马的控制,而广大民众则完全是没有生命之“轮”,受支配于驾控者,只能执行车、马的运行指令而行进。韩非主要是试图建立一个传播控制秩序的前提,即君、臣、民之间各有职分,而君是控驭者,臣是布政者,民是执行者,共同构成政治社会这部机器,臣民只有归附、安装于这部机器上,才能有效运转;在这部机器中,作为部件的臣民只有按照君主制定的目标运行才有意义。实际上,不止先秦法家,“机械隐喻”在我国传统社会得到了广泛认可,例如《孔子家语·执辔》说:“古者天子以内史为左右手,以德法为衔勒,以百官为辔,以刑罚为策,以万民为马,故御天下数百年而不失。”
三
在组织管理的信息传播方面,法家的观点也与西方古典管理学派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契合。
首先,在传播内容上,先秦法家要求社会围绕着国家的目标进行信息传播,或者说一切传播活动都必须围绕着君主这个轴心来进行。凡是与这些正式目标与规章相左的言论、辩说都在禁止之列。法家的行政管理目标极为明确、具体,为了实现富国强兵的总目标,提高行政效能,法家主张把全国人民的思想统一到法令上,因而不仅要颁布法令,更要宣传法令,使之妇孺皆知。“明主言法,则境内卑贱莫不闻知也。”[10]所有人的思想方式和全部生活的出发点,都必须统一到法令上来,“一民之轨,莫如法”[11],“境内之民,其言谈必轨于法”[12]。凡言行不合于法令都是不容许的,“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13]。而且社会性的人际传播、论辩、言谈也多与政治目标不合,应予禁止。《商君书》反对辩论游说,认为“辩慧,乱之赞也”[14]。“国危主忧,说者成伍,无益于安危也”[15]。商鞅认为,辩论游说会混淆是非,助长变乱,导致国危。《商君书》将影响一元化政治法令传播的社会性横向信息传播视为“蠹”、“虱”,要求严厉禁止,务使“言谈必轨于法”。总之,人们只要老老实实地执行命令、遵章守法,不从事法外的传播活动,就不会有危险。如韩非在《用人》篇中说:“明主立可为之赏,设可为之罚,盲者处平而不遇深溪,愚者守静而不陷险危。如此则上下之恩结矣。”
其次,在信息传播流向上,先秦法家更多强调行政律令的自上而下的传播与宣传。《商君书》说:“圣人知必然之理,必为之时势,故为必治之政,战必勇之民,行必听之令。是以兵出而无敌,令行而天下服从。”[16]人间的君主应该仿效圣人,使“令行而天下服从”。相对而言,其忌讳在下者谈论政策、法令。这在《商君书》的“壹教”主张中说得比较清楚:“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消浊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17]也就是说,只要君主下达了法令、政策,臣民就应无条件地照章执行,不许存在各种形式的议论,臣民只有执行的义务而不具谈论的权利。法家主张的所谓禁“游宦”之民,除了将人民固定于自己的生业上以防不事产业,成为社会不稳定的诱因之外,从信息传播角度来说,是要防止人民相互之间横向的信息交流与传播。管子主张“四民者,勿使杂处”[18],也有这个用意。
再次,从传播模式或渠道上看,先秦法家对成文法与档案文书有着特别的关注,即重视正式的书面文件在行政管理中的运用。先秦法家是一批建法立制的积极拥护者,他们对于通过法律规章而“定分”、“循名”有着强烈的认识,认为只有通过这样一些公开的法律规章,才能使政治秩序得以建立、吏治得以完善。任何政治活动与官吏的行为,只要对照已经成文的法令规章,就可以得到较为精确的检验。即所谓“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19]。同时,对民众的约束也主要以成文法规的宣传来进行,“以吏为师”就是这样一种政治法令宣传的重要手段。应该说先秦法家重视正式的书面法律、文书与战国以来逐渐形成的官僚政治的趋势是一致的。马克斯·韦伯认为,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充分利用文书档案,构成了官僚体制的基本性格。换言之,文书和法律是官僚制之命脉,是这种组织得以高效运作之基石[20]。先秦法家的政治传播很大程度上就是建立于对书面文本运行的控制管理之上。秦汉以后逐步建立起一套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务运行系统,并逐步形成一套严密的法律、法规作为政务运行的准则。政务的运行通过文书运行来进行操作,有严格的文书编制运用和保管(档案)制度。受过法律和文书训练的文法吏构成帝国的行政骨干[21]。这是先秦法家在行政组织管理运行上做法与思路的延续和发展。
最后,在传播类型上,先秦法家明显倾向于禁绝不必要的、非正式的、用以建立人际关系和丰富人们精神世界的信息交流。“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式的自上而下的正式的信息传播,是法家政治传播强调的主要方式。前已述及,法家反对民间的横向信息交流,因为这样一来,各种信息在民间纷纷扰扰,动摇了民心,离心离德,使百姓怠惰,不利于农战如果没有纷扰的信息,百姓就能够心无旁骛,一意于农战,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法家需要的信息传播主要就是自上而下的法令的灌输与宣传,几乎有取消一切思想文化(甚至娱乐)传播之嫌。当然,从社会传播的功能角度说,这是非常错误的,也是不可能做到的。
四
法家的出现标志着政治从道德、文化的笼罩中独立出来,成为以秦穆公为代表的诸侯们追逐利益和权力的政治控制技术。之所以说法家的政治传播思想是一种以明确的目标为导向,以效率为依归,忽略甚至无视正常的社会性传播的政治思维,关键就在于,它忽视了组织管理与社会管理的差异,忽视了人的能动因素。这样的信息操作方式,可取一时之效,但随着时代的变化最终难以长久。这与西方古典管理理论也具有某些相似的命运。相比之下,先秦儒家政治传播思想中的行政管理色彩就不那么浓厚,有将政治组织的管理让位于松散的教化感染式的社会管理的意味,与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旨趣区别相对明显。这样,在传播方面,其组织传播趋向于相对开放与温和,以教化传播影响臣民、稳定社会,由于其组织目标是文化性的、理想性的,较为长远,效果也难以检验。传播学者陈力丹认为:“一般地说,松散的组织在宣传效果上、传播速度上都不如系统完善、行动一致程度强的组织。”[22]如果说先秦儒家组织传播观念与法家相比稍显劣势,但从历史事实来看,其政治传播模式在延续文化、整合社会、稳定政权等方面效果更为明显。不过,从秦以后我国历代的政治看,先秦法家的政治组织传播方式并未被摈弃,而是在官僚政治组织运行中得到了合理的运用和适时的改造、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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