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之伟人,间世不一见也,苟有一二,则足以光其国之史乘,永其国民之讴思。百世之下,闻其风者,心仪而力追之,虽不能至,而或具体而微焉,或有其一体焉,则薪尽火传,犹旦莫也,国于是乎有与立。夫导国民以知尊其先民,知学其先民,则史家之职也。我国以世界最古最大之国,取精多而用物宏,其人物之瑰玮绝特,复非他国之所得望,而前此之读书论世者,或持偏至之论,挟主奴之见,引绳批根,而非常之人,非常之业,泯没于谬悠之口者,不可胜数也。若古代之管子、商君,若中世之荆公,吾盖遍征西史,欲求其匹铸而不可得。而商君、荆公,为世垢病,以迄今日;管子亦毁誉参半,即誉之者,又非能传其真也。余既为荆公作“洗冤录”,商君亦得顺德麦氏为之讼直,则管子传不可以无述。—述之得六万余言。作始于宣统纪元三月朔,旬有六日成。新会梁启超。
例言
一本编以发明管子政术为主,其他杂事不备载。
一管子政术,以法治主义及经济政策为两大纲领,故论之特详,而时以东西新学说疏通证明之,使学者得融会之益。
一古书文义奥啧,领解非易二《管子》一书,传世更少善本,讹夺百出,前此几成废书。明吴郡赵氏据宋本校正千百余条,即今浙江局本是也,然不能句读者,尚往往而有。古今注家益复寥寥。今所传房玄龄注,或云出尹知章,其讹谬穿凿,《黄氏日抄》纠之极多,盖《管子》之难读久矣。本编所引原书正文,而附旧注,时亦以己意训释之,或且奋臆校勘,凡以使人易解,武断之诃,所不敢辞。
宣统元年三月著者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