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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钟岳义殉秋瑾 
作者:[新法家] 来源:[] 2007-10-28

    1907年7月15日,鉴湖女侠秋瑾就义,负责监刑的是山阴县令李钟岳。

    李钟岳(1854-1907),字菘生,一字申甫,号晴岚,山东省安丘县北辉渠村人。他18岁中秀才,39岁中举人,光绪二十四年(1898)中进士。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正月,出任山阴县令。

    李钟岳平素就很佩服秋瑾,秋瑾被捕后,他本想保她性命,但有上面命令,不得不执行。但他在审讯时,不但待之如上宾,且对秋谨有‘杀你非我本意’一语。绍兴知府贵福探悉这些,当即电请浙江巡抚撤李钟岳的职。秋瑾死后仅三天,李钟岳就被罢免。

    李钟岳离任当天,绍兴绅民数百人,乘船数十只,送至距城三十里的柯桥,仍恋恋不舍。李钟岳说:‘我的去留算得了什么,只是没能保全大局,太令人遗憾了!’

    李钟岳离任返乡后,对于秋瑾的死仍然不能释怀,经常说:‘我虽不杀伯仁,伯仁实由我而死’,甚为自疚。他曾对人说:‘越中自明代以来,就有许多宿儒大师在此讲学,他们隐托经义故训,藉严华夷之辩,光复之宜,对后学影响很大。现在兴起革命,从事其中的,多是优秀分子,就算陷入法网,也该宽大处理。至若谳狱不具,本不应处死,只因受制于权要,没能平反,人家虽然没说我什么,可是我总不能不责怪自己啊!’人们都安慰李钟岳,但他还是很忧伤,并且渐渐萌生殉身之念。他每天总将秋瑾遗墨‘秋雨秋风愁煞人’七字注视默诵,痛心疾首以致涕下。一次他跃井自杀,被救不死。没几天又结绳老树,却被夫人发觉。家人小心防范,不敢远离,但他死志已决。

    1907年10月29日上午9时许,李钟岳乘家人没留神,在旁舍自缢,终年53岁。

    辛亥革命成功,中华民国成立,浙江省革命党人褚惠僧与秋瑾挚友吴芝瑛、徐寄尘,将秋瑾遗骸移葬于西子湖畔,并为建“鉴湖秋侠祠”,并置李钟岳先生的神主于其中,一并奉祀。1935年,中国国民党山东党史编纂委员会征得秋瑾女士与李钟岳先生的全部史料付梓出版,两位志士并垂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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