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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作者:[翟玉忠] 来源:[作者惠寄] 2005-09-02

——为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而作;邓小平同志结束了中国党国一体的政治体制——正是在这一政策的影响下,中国政治改革的历史车轮不可逆转地启动了……

        今年是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看了许多的纪念文章,发现人们在谈到邓小平同志的历史贡献时,总是把经济改革放在第一位;谈到政治改革时,人们只是讲大力提倡政治改革。事实上,是邓小平同志结束了我国党国一体的政治体制——正是在这一政策的影响下,中国政治改革的历史车轮不可逆转地启动了……

                                                结束党国一体

        现代政党的性质决定着,一个党只能代表社会中一部分人的利益,它不可能代表全社会的利益,所谓的“全民党”只不过是短视政治家眼里的空中楼阁而已。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广大工农的利益,将工人和农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才有了夺取政权的最后胜利。

        据一些老同志讲,在解放战争初期,中国共产党并不具备明显的优势,只是在东北地区进行土改以后,胜负的天平才摆向有利于共产党的一边;蒋介石看到共产党改革成功了,也想在东北搞土改,怎奈国民党军官大多是地主阶级出身,他们不愿分了自己老子的土地,结果国民党的土改失败了——土改的成功使共产党获得了广大农民的坚定支持——这就是阶级基础一起作用。

        在全国解放后,经过一系列政治运动,党国一体的政治体制很快形成了。在文化大革命中,公检法系统基本上已瘫痪,某些党的干部自己就是法律。仅据江青从1966年底到1970年7月的一小部分录音讲话,其中就点名诬陷了172人,这些人都遭受迫害,有的致死,有的家破人亡。1980年,当时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才明确指出,要废除党委审批案件的做法。人民法院只服从法律,除法律之外,任何个人意志都不是判决的依据。

        早在上个世纪40年代,邓小平同志就总结了敌后根据地建立“三三制”(共产党员代表工农、进步分子代表小资产阶级、中间分子代表中产阶级和开明绅士,各占1/3)抗日民主政权的经验,明确提出反对“以党治国”的观念,指出“以党治国”是“国民党遗毒,是麻痹党、腐化党、破坏党、脱离群众的最有效的办法”。“我们反对国民党以党治国的一党专政,我们尤要反对国民党的遗毒传播到我们党内来”。他认为党对抗日民主政权的正确领导原则“不是包办,不是遇事干涉,不是党权高于一切”。(《邓小平文选》第一卷12-13页 )

        在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城市后,邓小平同志看到了党国一体的巨大危害,提出党政要分开。从1986年9月到11月,邓小平同志几次提起,经济体制改革到了一定时候,就必须要提出政治体制改革……党政分开要放在第一位。一年后,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绘出了政治改革蓝图,指出“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首先是党政分开”。此后,尽管经历了各种政治风波,党国一体的政治坚冰却开始不可逆转的溶化了,国人开始有了更广阔的经济、政治、文化空间,中国的政治航船驶入了新的历史航道。

                                           超越西方政治

        中国政治改革的航船启动了,那么它将驶向何方呢?邓小平同志没有回答。但他却指出了中国政治改革的底线,不搞全盘西化,三权分立。之后,从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绝不能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和多党轮流执政”成为一个反复强调的政改原则。

        反过来讲,中国为什么不能学习西方,搞美国式的自由民主呢?因为一个不可否认的历史现实是,这套制度在许多西方国家都是比较成功的,中国为什么不能拿来呢,难道是我们缺乏足够的自信和决心吗?和我们一衣带水的大和民族不就进行了“西化”改革吗?

        政治制度的形成是一个社会中各阶层力量互动的结果,完全不同于古希腊混合均衡民主政体的现代西方政体是资产阶级专政的产物。西方政体的这种特点在美国宪法形成过程中体现的最为清楚。1787年制定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作为人类社会的第一部成文宪法,它直接代表大奴隶主,公债持有者集团和新兴工商业者的利益。 据考证,在当年参加费城制宪会议的54名代表中,持有公债的超过40人。其中持有巨额公债或者亲属持有巨额公债(超过5000美元)的有25人,拥有巨额数量地产的超过14人,新兴工商业巨子超过35人,19人是奴隶主(华盛顿本人就拥有大量黑奴),他们中不少人兼有多重身份。因为当时美国大多数人没有多少财产,为了防止“他们将在共同情况的影响下,团结起来” (麦迪逊语),反对无产者的暴政和有产者的专制,立宪者们一方面通过以财产为标志的选举制度来限制人民参与政治,另一方面用三权分立的办法将国家政权在有产者中“分脏”,以上两点构成了美国宪法的主体精神。在立宪运动领袖们的推动下,各州于1787年实施了关于投票人和州议员的财产限制。比如马萨诸塞州规定,参选议员必须拥有不动产300镑以上,或者拥有动产价值600镑以上。纽约州甚至规定,只有不动产达100镑以上的男子才有投票资格。

        而在中国,今天的有产阶级是不可能专制国家权力的,共产党也不会脱离工农这一重要的政治基础。如果我们引进西方的三权分立、多党制,其结果就如同上个世纪初清朝的政治改革一样——破产!

        1905年7月16日,在朝野人士的不断要求下,清政府宣布准备派遣朝廷大员出洋考察西方的政治制度。是年12月19日,考察大臣离开上海,沿途访问了日、美、英、法、比利时、德、奥、俄、意、丹麦、瑞典、挪威、荷兰、瑞士等国,广泛了解了各国的政治制度,搜集了许多政治类图书和参考资料。出国考察的所见所闻,使大臣们深深感到,中国必须进行政治改革。戴鸿慈和端方在上奏朝廷的《请定国是以安大计折》中明确指出:东西洋各国之所以日趋强盛,“实以采用立宪政体之故”;中国之所以衰弱不振,“实以仍用专制政体之故”。中国欲救亡图存,富国强兵,“除采用立宪政体之外,盖无他术矣。”

        很快,清政府出台了比较完善的政改法规。1906年9月1日,清廷发布了《仿行立宪上谕》,声明朝廷准备“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仿行立宪上谕的发布,标志着清廷的预备立宪工作已经正式展开。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则是废除中国传统的官僚体制,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分权以定限”。在这个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立法权由议院行使,在议院成立之前,先设立资政院代行;行政权由内阁与各部大臣行使;司法权由大理院行使,大理院负责解释法律,主管审判,大理院内并设总检察厅,负责检察事务;立法、行政、司法机构互不隶属。1907年10月19日,清廷要求各省设立咨议局;1908年7月22日,清廷批准了宪政编查馆和资政院拟定的《各省咨议局章程》及《咨议局议员选举章程》,并要求各省在一年内开办完成。

        到1909年10月,除新疆外,各省咨议局都已经组成。江苏等省则进行了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人民选举,直接由选民自由选举议员,选出的议员也多是有能力、有品德、敢于为民请命的人。1910年10月3日,资政院正式成立,这标志着清廷中央的宪制也有了很大进展。资政院议员由钦定议院和人民选举的议院混合组成。根据规定,资政院拥有议决国家财政预决算、税收和公债的职权;除了宪法以外,其他一切法律均由资政院制订和修改;中国皇帝自行颁布法律的权力就此消失。另外,资政院还可以弹劾大臣、核议地方咨议局与督抚的争执。

        然而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君主专制帝国是无法移植西方自由民主的。当时中国的资产阶级还过于弱小。随着武昌起义的隆隆炮声,清庭的西式政治改革很快消褪于历史的地平线下!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

        应该说“西方政治”这种提法是欠妥的。因为在上个世纪,西方经历了资本主义的内部改革,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和合作主义的兴亡;确切地说,上面我们所指的“西方政治”是以三权分立为特征的政府分权均衡政体,而不是指以阶级合作为特征的混合均衡政体和社会主义人民民主。

        最好的政体源于阶级合作,而不是阶级专制,这在古希腊人那里是确定无疑的。亚里士多德以现实城邦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150多个城邦的政治制度进行考察后,总结出了自己的一整套政治学说。他认为民主政体是多数穷人掌权的政体,寡头政体是少数富人掌权的政体,这两者各偏一端,因而都存在一定的弊病。只有把民主政体和寡头政体混合起来,构成兼顾贫富两方面因素的共和政体才能长治久安。他断言:“凡能包含较多要素的总是较完善的政体,所以那些混合多种政体的思想应该是比较切合事理的。”西塞罗继承了亚里士多德阶级合作的均衡政府理念,认为君主、贵族、民主三种政体都有积极因素,也都有趋于腐败的因素,因而理想的政体应该是一种均衡的政体。在西塞罗看来,罗马法表明了罗马的政体是贵族与平民共同统治、并且结合了王政因素的“均衡政体”,这是罗马帝国的骄傲所在。

        现代西方政治体制从阶级混合均衡政体转向阶级专制分权政体最早是从资本主义发展最快的英帝国开始的。日耳曼人的入侵使英国形成了很多小的国家,九世纪英国统一后,受日耳曼族部落民主生活的影响,国王的权力受贤人议会的牵制(恩格斯讲到日耳曼人时还称赞说:“他们的个人才能和勇敢,他们的爱好自由,以及把一切公共的事情看作自己的事情的民主本能,……是罗马人所丧失的一切。”),贤人议会由僧侣和贵族组成,它在名义上可以选举国王,也可以罢免国王。由于国王需要不断筹措经费,英国的国会阶层逐步扩大到广大平民和正在成长中的城市商人阶层。到十三世纪英国僧侣、贵族、平民阶层合作的格局基本形成。

        但是城市有产阶层实力的增长不是一蹴而就的。1696年,英国人口统计数字表明,当时英国资产阶级的力量并不强大。在全国五百五十万人口中,农业人口为五百二十多万,小手工业者、小商人、海员等共三十二万,商人一万多。资产阶级,特别是工业资产阶级在很长时间里一直外在政治的外围,直到1761年,英国议会上院还几乎全由土地贵族控制,下院3/5亦为贵族控制。

        随着19世纪40年代工业革命的完成,英国农村人口在全国人口中的比例从18世纪初的70%下降到1841年的22%,1851年该数字仅为14.2%。要知道,西欧城市一直是资产阶级的堡垒,是抗击欧洲封建统治的工具。城市人口超过农村人口,这也是工业资产阶级的经济实力超过了土地贵族的一个重要标志,资产阶级不会再和贵族平等合作了!

        而当时的政治版图却不尽新兴资产阶级的人意。曼彻斯特1831年已发展为近20万人口的纺织业中心,却没有一个国会议员。1688年至1832年间,代表土地贵族利益的托利党和代表金融贵族利益的辉格党先后交替执政。在这种情况下,新兴资产阶级开展了以力图扩大选举权,增加国会中自己代表名额为中心的急进派运动。最后迫使国会在1831年通过了新的选举法。1831年选举法的主要内容就是取消或减少了多半为土地贵族所控制的“衰败选区 ”的国会代表席位,把这些席位转让给新兴的工业城市(实际为新兴资产阶级),通过这次改革,新兴大工业城市首次取得了选派代表进入国会的权利,从而使工业资产阶级在国会中取得了更多的表决权,使资产阶级在国会中获得了公认的多数和强大的地位,奠定了资产阶级专制的基础。到1835年,议会又通过《市自治机关法》,向非国教的资产者打开了地方政府的大门,许多城市政权逐渐转移到资产阶级手中。1867年,英国国会又通过了新的国会改革方案,进一步取消了46个“衰败城镇”在下院的议席,将其转给工业城市。

        后来下议院的权力又不断增大。如1911年的国会法(The Parliament Act)限制了上议院的权力,使下议院在立法上拥有了许多优越权。随着下议院成为英国政治的中心,英国资产阶级的专政地位也愈发巩固了。

        今日之中国,随着改革开放的断深入,工农阶级的利益不再是稳固不变的,有产阶级还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阶层,但他们实力的增长已经是一个不争的现实。在社会阶层的急剧分化中,我们有必要借鉴合作主义的模式将正在分化的不同社会阶层纳入国家决策体系,建立起一个阶级合作的混合均衡政府——就像抗日战争时期我们与时俱进地建立起“三三制”政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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