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乔布斯用他的苹果手机开启了智能手机时代,也开启了移动互联网时代。曾经在中国企业界最时鲜的话题就是:乔布斯研发产品的思维,是互联网+,还是+互联网?现在我们知道了:乔布斯在研发产品时的思维,并不是建立在市场调研基础上,能满足现有消费群体的某种喜好,而是自以为他的最爱就是消费者的最爱。所以,从这个先有产品的角度来说,那就是+互联网喽。可是从乔布斯的IT业经历来看,他的“自以为是”,是移动互联网思维下的“自以为是”,又怎能说不是互联网+呢?这个就好像是“鸡生蛋还是蛋生鸡”一样,难以说出头尾来。 也许,愚笨的人只能看到黑白,智慧的人从来不论是非。我们是不是不应该这么一分为二地看问题呢? 书店里关于企业经营的书籍琳琅满目,从东方的“道”到西方的“理”、从日本稻盛和夫的“敬天爱人”到美国德鲁克的“组织绩效”,从本土企业家柳传志、王健林的哲学到马云、雷军的理论等,还有一大堆真假学者的“后现代”或者“现代后”掺杂其间,各有各的道儿,各叫各的号儿。究竟哪个高哪个低,不好评判,只能说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不同的企业,可能这家秉持“品质”理念,更爱米家有品,那家秉持“市场”理念,更爱阿里天猫。其实,这一切不同,只是商业本质在“时、世、势、事”上的不同着力而已,如果各自都能成功,就没有必要非得分出个高下。 不同时代、不同市场环境,或者同一时代、同一市场环境下,各个企业都会因为自我认知的不同,导致存身于市场的经营方式也大有不同。我们来看《史记·商君列传》里的一段小故事: 卫鞅(商鞅)离开魏国去正在招贤纳士的秦国。第一次被秦孝公召见时他说了很长时间的国家大事,孝公却一边听一边打瞌睡。卫鞅跟介绍人景监解释说:“我用尧、舜治国的方式劝说君上,这与他的心志不太相符。”过了几天,景监又请求孝公召见卫鞅。这次卫鞅又把治国之道说得头头是道,但还是不合孝公的心意。卫鞅对景监解释说:“我用禹、汤、文、武的治国方式进说大王,他听不进去。请求再召见我一次。”卫鞅第三次见到孝公,交谈过程中孝公对他很友好,可还是没有任用他,不过召见后对景监说日后再和他谈谈。卫鞅得知后说:“这次我用春秋五霸的治国方式去说服君上,看来是对上心思了。下次,我也知道该说些什么啦。”于是卫鞅第四次觐见孝公。双方谈得非常投机,聊到热切时孝公甚至在垫席上不知不觉地向前移动着膝盖,一连谈了好几天都不觉得厌倦。景监不解,卫鞅说:“我开始劝君上采用帝王治国的方式,建立夏、商、周那样的盛世,可是君上说:‘时间太长了,我不能等,何况贤明的国君,谁不希望自己在位的时候就名扬天下,怎么能叫我闷闷不乐地等上几十年、几百年才成就帝王大业呢?’所以,我用富国强兵的理念劝说他,他才特别高兴。然而,这样治国的方式,也就不能与殷、周的德行相媲美了。” 这个故事里,商鞅先后用了帝道、王道、霸道三种策略来进言秦孝公。孝公选择了霸道,也就是选择了能最快将策略变现的法家思想来富国强兵,是因为以法治国的耕战思想直指战国时期礼崩乐坏环境下的强国本质。那么,法家思想之于现在混乱的市场环境,还有现实意义吗?在我看来,不但有,而且意义很重大。法家思想是我们的企业想要“大而能强”“强而能久”的苦口良药。相比较于儒家寄托于贤人政治的理想主义,法家崇尚变法和法制的政治更加具有现实主义,更加值得企业家来重新认识企业家的领导本质、企业经营的创新本质、企业运营的制度本质和员工管理的循查之术。 将两千多年前农耕时代的法家思想,拿到21世纪的互联网时代来捧着,对于已经读遍各种班的现代企业家而言,是不是太落伍了?非也。我认为,会落伍的从来都不是思想,而是我们对于思想的解读方式。思维固化的解读,或者不着边际的解读,会使思想落伍、落灰。 前些日子在读吴晓波先生的《激荡十年,水大鱼大》一书,书中提到了弗朗西斯·福山先生,认为“他修正了十多年前的‘历史终结论’,提出一个国家的成功发展离不开三块基石:国家能力、法治与民主责任制”。我读到这段话时就在感叹,这与法家的治国理念何其相似!《商君书·修权》说:“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日法,二曰信,三日权。”《韩非子·诡使》也说:“圣人之所以为治道者三:一日利,二日威,三日名。”当然,我不认为也不相信福山先生这么说是受了中国法家思想的影响,那有些想当然的自恋。我想,这应该是智者的不谋而合吧,毕竟伟大的思想大道从简、殊途同归。 法家思想放在今天仍然具有现实意义。法家思想是从乱世中总结出来的真正有用的强国思想,是百余年的法家治国实践集成的政治哲学,是从执政经验归纳而得“以吏为师”的治理学说,而不可以简单看作是学者们的纸上文章。实践,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核心的观点。关于这一点,马克思曾经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表述,并成为他的墓志铭:“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法家思想之于中国历史的作用,不亚于儒家思想。 那么,法家思想的实践性具体表现在哪里呢?《韩非子·八经》中有总结:“故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势行教严,逆而不违,毁誉一行而不议。”所以,通常大家理解的“变法图强”的改革法家,或者是“苛法严刑”的制度法家等,都只是法家思想的一个侧面。完整的法家思想,由韩非子总结而成,包括四个方面的基础理念,我称之为“法家四御”,它们如同四匹骏马,架起了法家思想的完整体系:变法图强、君法集权、尚法非贤、吏法术微。我将用佛法“体、相、用”的哲学观,来梳理一下法家思想这四大理念之间的关系。 体:变法图强。法家认为国家要强大,不能生搬硬套自己过去的成功和别人的成功方式,而要随自己国家的国情和时代时事的变化而变化。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一种强国的模式,以法律措施完整地体现在组织、制度、教化、赏罚等治理要素上。所以,管仲的“法”重视商业,而商鞅的“法”则轻视商业,二者变法图强的理念是相同的,依法治国的理念也是相同的,只是在不同时期和不同国家施行法治的治国模式不同而已。 相:尚法非贤。法家之所以不认可儒家的人治,是因为他们认为贤人是稀缺的、不稳定的资源,而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更稳妥的法制,而且当世“人性已恶”,认为贤人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情况下变坏的可能性更大。只有使用苛法严刑才能规范臣民的行为,才能使学者、侠士、贤德之士的能力为国家所用,才能使民众专注于国事根本,才能集合众人之力、众人之智实现富国强兵。 用:君法集权和吏法术微。法是要君臣共同遵守的,所以是相。用,则有两个要素:一个是“君法集权”,法家认为君主的利益是和国家的利益休戚相关的,君主不能掌握权力就会导致国灭身危,君权就是君主的护身符;一个是“吏法术微”,法家深知“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道理,所以君主要完整地察知臣下的患奸愚贤,察看臣下是否尽忠职守,需要在法制外再使用“八经、七微、六术”的权术。 这四御之间的关系,虽然有“体、相、用”之分,但是要互相作用才能形成整体的作用。比如君法集权主要体现在“用”上,但是也对“体”“相”有决定性影响。 学术界公认韩非子是法家学说的集大成者,他把法家三个代表人物,商鞅、慎到、申不害,以及法、势、术与“道”的几种理念合而为一。谁是法家思想的鼻祖,在学术界是有分歧的,从管仲到子产到李悝,各家意见不一,而三者也都是各有著作、政绩闻名于世的。我对此却不以为然,我觉得追溯一种思想的起源,不能仅仅局限于著书立说者,就如大江大河的源头是无名小溪一样。即使是孔子,你可以说他开创了儒家学派、创立了儒家学说,但是也不能说他是儒家思想的鼻祖吧? 如同孔子认为儒家道统在鲁国,传承于周文王、周公旦,显世于孔子对于文章典藉的整理和教徒授众;那么法家思想的道统就在齐国,传承于姜子牙,显世于管仲对齐国的变法。有意思的是,齐鲁两国比邻而居,却是儒法两家思想各自的起源之地。 《韩非子·外储说右上》有这么一段故事,可见儒法二家思想起源的端倪: 姜太公被封在东方的齐国。东海边有个贤士叫狂矞,姜太公听说这个人就前去请他,三次在门前下马通报,但是狂矞都不出来相见,于是姜太公杀死了他。就在这个时候,周公旦在鲁国,驾车前去制止,等赶到时,姜太公已经杀了狂矞。周公旦说:“狂矞是天下有名的贤德之人,先生您为什么要杀他?”姜太公说:“狂矞主张不臣服天子,不结交诸侯,我恐怕他会扰乱法度改变教化,所以把他作为第一个诛杀的对象。假如有一匹马在这里,样子像是良马,但是赶它它不走动,拉它它不前进,即使是奴仆,也不会把脚力依托在它拉的车子上。” 由此可见,法家思想的鼻祖,是后来就一直有着法治传统的齐国第一任君主姜子牙。姜子牙是军事家,法治思想来源于他的治军思想,所以法家思想后来的代表人物,如管仲、商鞅、吴起等也都是军事家。可见法案思想绝不是简单的法治管理,而是有着“内治和外战”的统一性。所以,我们学习法家,不只是在运营管理、规章制度、绩效赏罚上学习法家,还要在商业模式的创新、市场资源的分析、营销策略的竞争性上学习法家,最重要的是要高度理解“经营和运营”的统一性。 如果说,儒法两家治国的理念,由周公旦和姜子牙的分歧而见端倪,那么孔子之断言“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一出,儒家和法家就已经有分道扬镳的味道了:一个是“以礼为教,以贤德为治”,另一个则是“以法为教,以法制为治”,二者开始将道德教化和法制治理对立了起来。从法家思想学说派代表韩非子、法家思想实践派代表李斯都是大儒荀子亲传弟子的角度,以及法家文章中对于儒家人物(孔子、孔子弟子们)的评说来看,法家对春秋战国的学者还有足够的尊重。《韩非子》中有对孔子的批评,但更多的是赞誉。《韩非子·外储说左下》中有段孔子弟子执法用刑的故事,孔子最后说:“善为吏者树德,不能为吏者树怨。概者,平量者也;吏者,平法者也。治国者,不可失平也。”可见,孔子并不是反对使用刑罚,只是担心使用呆板法制的流弊,主张在礼乐教化后再使用刑罚。《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也有一段孔子教鲁哀公使用刑罚救火的故事,可见孔子的事急从权,也是在用刑罚手段的: 鲁人烧积泽。天北风,火南倚,恐烧国。哀公惧,自将众趣救火。左右无人,尽逐兽而火不救,乃召问仲尼。仲尼曰:“夫逐兽者乐而无罚,救火者苦而无赏,此火之所以无救也。”哀公曰:“善。”仲尼曰:“事急,不及以赏;救火者尽赏之,则国不足以赏于人,请徒行罚。”哀公曰:“善。”于是仲尼乃下令曰:“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逐兽者,比入禁之罪。”令下未遍而火已救矣。 《论语·子路》中孔子说:“苟有用我者,期月而已可也,三年有成”“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可见孔子是自知仁义治国理念出效果的时间是漫长的,也许正是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才彰显出孔子人格的伟大吧! 儒法两家的关系,可以借用《论语·子罕》中孔子的一句话来做描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儒法二家思想都是为君主服务的政治哲学,“共学”是基础,所以二者是表面上的“花开两朵”,其根茎枝干也有相连之处。以商鞅和孔子的相连之处为例,《商君书·赏刑》曰:“夫明赏不费,明刑不戮,明教不变,而民知于民务,国无异俗。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论语·尧曰》曰:“子张曰:‘何谓五美?’子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子张曰:‘何谓四恶?’子曰:‘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慢令致期谓之贼;犹之与人也,出纳之吝谓之有司。’” 那么,儒法两家治国的分歧,究竟在哪里?简单地说,儒家治国讲究仁义,是从君主仁爱民众角度的应有所为出发,讲究贤德人士的作用,希望沿袭周初周公的政治体制;法家治国讲究道义,是从富国强兵顺应时事角度的应有所为出发,讲究法制赏罚的作用,希望改变传统的政治体制。从法家的角度来看,除了君法集权这一点外,其他三点(变法图强、尚法非贤、吏法术微)都是和儒家的观念对立的。这三点不同,是基于对人性“善恶”认识的分歧,表现在执政理念上就是“非古”和“返古”的不同。但是这三点不同,只是治国的理念和措施、手段的不同,不是根本目的性的不同。就我们这些后来者而言,应该从更多的维度和更高的高度来看待这个“阴阳之争”,没有必要搞得势不两立。势不两立,如何相克中又相生呢?! 这本《商人御法:法家领导智慧》,是我“国学四维”(儒、法、易、佛)写作计划的第三本。之前已经出版了《从<易经>学管理》(商人易经)、《读<论语>学管理》(商人论语)。之所以第三本写法家,是因为我认为法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思想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和儒家思想一起构成了中国传统政治哲学里的文武之道。由此构成的具有阴阳二元互动性的中国传统思想才是完整的,才不会再次覆辙于宋以来儒家思想独占政治舞台的弱国悲剧。而且我认为,法家思想是国学中真正的政治经济之学相比较于儒家思想的“单纯”,法家思想的“功利”性更容易被具有法治意识和人情历练的现代人所接受。 在写作思路上,这本《商人御法:法家领导智慧》和之前出版的“商人易经”“商人论语”是一样的,依然遵循着法家学说原有的哲理性,将法家学说的四大理念确定为四大章节——变法图强、君法集权、尚法非资、吏法术微,将每一章的主题理念,分出“体、相、用”三个层次做章带、将每一层次的主题要点,又细分出“体、相、用”三个层次小节。然后,将《商君书》里的二十四篇文章、《韩非子》中的五十五篇文章,按照其文章主题和重要语义,分门别类地放置于不同的章节之中来做全文解读。这样,法家学说的哲学体系就建立了起来。因此,本书的架构,不同于以往任何一本法家思想研究的书籍。 本书的结构内容,之所以没有采用通常的以法家“妙语”来做主题解读的写作方式,是因为我发现以“妙语”做“主题”论点,以现代文、现代案例的“论证、论据”来阐释这些“妙语”,是漠视了法家文章里原本一体的“论点明确、论证严谨、论据充沛”,分裂了文章中法家学说的完整性体现,将法家思想简单化了、符号化了。同时,也不利于读者完整地阅读和理解法家文章的语义。 在写作语言上,这一本和前一本“商人论语”一样,由“原文、字面翻译、商人商语”三部分组成。商人商语,是以商人的思维和语言,简短阐述法家学说每一个章节、每一篇文章、每一个段落的重要语义。这种“商鞅、韩非子”的全部原文和翻译、阐述,在遵循法家思想哲理性的章节目录下,可以帮助读者完整地感受到法家思想的“博大精深”。 本书的古文部分,《商君书》是以张觉先生的《商君书校注》为准,《韩非子》是以周勋初先生的《韩非子校注》为准。两位先生的“训诂”,极其专业和严谨,厘清了那个时代名词的特有语义,也还原了文中语言文字的基本大义。我作为后学者,受益很大,也谨敢代表所有喜欢法家学说、法家文章的人,对两位老师说声谢谢。 本书的今文翻译部分,也就是文章中的字面翻译部分,是我思考再三后,独自翻译而成。我之所以重新翻译,是发现原本想要借用的一些翻译,在古文的解读和今文的翻译上,有着太多的不圆满。比如,将冷僻、难懂的字解读为“通假字”,翻译时颠倒古文字的应有次序,翻译的今文过于平白,失去了原文的精微之义等。这样一来,翻译出来的今文虽然看似通顺平白了,意思却与法家的义理差之甚远。而且以商鞅和韩非子作为法家人物的认真个性而言,文章里的语句一定是一丝不苟、一字千钧的严谨,不可能有那么多的通假字,说些似是而非的空话。所以,我也就必须穷根究底地把冷僻字的原始意思解读出来。而且,法家文章属于“政治论文”,其用词用句有着自己的标准性。我总结了本书中字面翻译的三个要点: 第一,翻译法家文章重要用词的准确性,是必须统一的。比如“法”字,在《商君书》里大多翻译为“法度”“法治”,而在《韩非子》里则大多翻译为“法制”“法律”。“法”的词意在不同作者、不同文章里,或者一篇文章的不同语境里,都有微妙的区别,不可不慎重对待其不同,也不可以滥用其相同。我略微解释一下三个名词的主要含义。法度:以法治国的模式;法治:以法治国的理念;法制:用法律、刑罚来辖制臣民的制度。 第二,尊重原文文章里短文、语句的对仗性。商鞅和韩非子都是才高八斗之人,其文章里很多语句是以对仗的格式,从不同角度层层递进来阐述这一个观点的,而现在能够看到的一些翻译,虽然也能阐述其语言的大致意思,但是行文缺少了古文原有的对仗格式,读起来失去了原文的文字韵律之美,也失去了原文语义逻辑的严谨性。 第三,杜绝用通假字的理解来翻译,也尽量不加定语来定义语句的意思。流于字面语意的简单翻译,或者用自以为是的衍生意来翻译,虽然能够大致读出文章的平面性大意,却屡层出现整段文字意思不透、整篇文章又义理不明的现象,甚至出现与法家思想的基本原则相悖的地方。如此翻译,难以解读出法家思想的“博大精微”。 我希望,我的翻译能够解读出法家思想的深邃、法家语言的严谨、法家语言的要义。举例说“驾”字,我翻译的都是“驾御”而不是“驾驭”,区别在哪里呢?驾驭,是语究个人技术,控制一匹马而已;而驾御,是讲究驾驭马车,控制几匹马。此较而言,哪个词组才能体现法家的治国思想呢?再比如“赏”字,之前都是翻译成“赏赐”,“赐”有君主意恩的感觉,违背了法家论功行赏的本意。而我大多处都会翻译成有奖则赏的“奖赏”,更加合理。 另外,《韩非子》文章的翻译,还有三大要点要掌握,否则就无法理解解韩非子集法家学说之大成的“成”在哪里。 第一,要通晓韩非子对老子的解读,明确“道、又、法”之间的关系。 第二,要通晓商鞅法治思想的解读,这是韩非子法家学说的核心。 第三,要懂得法家思想四个理念之间的平衡性,平衡性才是韩非子的“大成”。 本书翻译部分的最大遗憾,是限于本书的主题及本书的篇幅,不能将本人的“训诂”附于文后,告诉读者,我之所以这么翻译,是因为这个字的出处在哪里,这句话的语句逻辑在哪里,不能再犯“字面理解、平面解读”的错误了。希望将来能有时间、能有机缘写出一本《商君书译注》或《韩非子译注》。 “不忘相心,方得始终”。“国学四维”写作计划写到第三本了,我的初心是什么?尽量以哲学的方式,发掘和整理出中国传统哲学学说体系的经世之用。我的始终是什么?抛砖引玉,希望更多有商业实践经验、有古文解读能力的朋友,和我一起来发现、发扬并且建设中国式经营管理理论的系统性和现实性。 (曲龙,毕业于四川大学中文系,国学基础严谨扎实,10年世界500强外企高管经历,10年民营企业营销总监经历;本文摘自曲龙《商人御法:法家领导智慧》,该书由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21年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