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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华:中国古代政教思想及其制度研究——研究的立场、原则与方法 
作者:[李英华] 来源:[] 2024-03-06

(一)研究的立场与原则

近代以降,不少学者以一种简单、机械的社会进化观为理论依据,以为中国历史文化是过时的、落伍的东西,就主张彻底抛弃中国政教文化传统,全盘接受西方文化。谭嗣同说:“常以为二千年来之政,秦政也,皆大盗也;二千年来之学,荀学也,皆乡愿也。惟大盗利用乡愿,惟乡愿工媚大盗。二者交相资,而罔不托之于孔。”(谭嗣同《仁学》)这段话代表了一部分学者对中国古代政教传统的基本看法,一百多年来似乎成了不刊之论。实际上,这种把中国古代政教传统完全等同于专制主义的做法本身是错误的。它过多地把道德激情带到古代政教文明的研究之中,以致全盘否定自己民族的政教文化传统。

事实上,正是由于学界一度几乎全盘否定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从而造成了一种与传统几近断裂的严重后果。今天,仍有人坚持这种错误的文化立场。他们尽管在理论上也懂得“批判继承”,但实际上只是片面批判而无积极继承,或者说批判有余而继承不足。他们没有意识到,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传统早已构成了中国国情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这些内容理应深入分析,而不宜简单否定。

立足新时代,我们的时代精神表现在文化领域就是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就是要建设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因此,正确的学术立场应当是大力弘扬中华文化的优秀传统,同时积极借鉴、吸取人类优秀文明成果,使两者融会贯通,并在实践中努力解决中国社会现实问题,由此逐渐形成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化。因此,对待我们的民族文化传统,特别是政教文化传统,既不能怀有成见而全盘抛弃,也不能不加分析而全盘肯定。我们必须秉持一种辩证态度,遵循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

(二)研究方法

本书立足于历史学与文献学,主要运用文献分析法、史论结合法、逻辑分析法、跨学科研究法、系统分析法,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与方法。以下对跨学科研究法、系统分析法,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方法略作说明。

1.关于跨学科研究方法

首先需要明确,现代学术分科是历史的产物,它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但也有明显的缺陷。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对于中国古代政教思想与制度,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做了大量深入的研究,其研究成果非常丰硕,值得充分肯定。但令人遗憾的是,他们几乎都是按不同学科的视角进行研究的,如中国政治思想史、中国宗教(思想)史、中国哲学史、中国伦理思想史、中国教育(思想)史、中国政治制度史等。这就在无形中割裂了中国古代政教文明的统一体。如果把中国古代政教文明比作一座大厦,那么,上述各种视角的研究就如分别走进了这座大厦的不同房间,对房间内的结构及其摆设观察得很仔细,但却忘了通览大厦的整体结构,也很少注意去探明各个房间之间的内在联系。这说明要想认识和把握中国古代政教文明的统一体,就有必要运用跨学科的研究方法。

2. 关于系统分析法

中国古代政治家、思想家所谓“政教”,涵盖了政治、法律、宗法、经学、伦理、教育、宗教等诸多内容,这些内容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古人通常是在政教整体观视域下讨论政治、伦理、教育等具体问题的,这体现了一种整体思维方式。这近似于现代系统论的思维方法,即把“政教”视为一个系统,它包括了政治、宗教、宗法、经学、伦理、教育等若干基本要素。这些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构成了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按照系统论的观点,这个有机整体(“政教”系统)所具有的特性与功能并不是原来各个要素的特性与功能的简单叠加;作为“政教”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的各个要素的特性与功能,也异于它们原来在孤立状态时的特性与功能。因此,必须运用系统分析法来研究中国古代政教思想与制度,这样才能更好地还中国古典政教文明的“本来面目”。

3.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与方法

诸如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等基本观点,以及矛盾分析法、阶级分析法等基本方法,这些基本观点与方法在本书中都有所运用。本书对这些方法的运用,注意避免犯教条主义的错误。这里仅以阶级分析法为例,注重如下两点:其一,避免简单地认为统治阶级就是反动阶级,阻碍历史进步。这是一种教条化、公式化、标签化的僵化思维,不符合唯物史观的基本精神。因为,唯物史观认为,一个阶级在社会上究竟是起积极作用还是消极作用,关键在于它所维护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基础的性质如何。如果它在某个历史时期解放了社会生产力,推动了社会进步,那么这个阶级及其统治思想无疑是进步的;反之,如果生产力的发展受到极大束缚,社会经济停滞不前乃至衰败倒退,而统治社会的阶级仍继续顽固维护这种体制,这个阶级及其统治思想就是保守乃至反动的。其二,应该注意不同的阶级之间存在社会的共同利益。这种共同利益不仅反映在进步思想家的头脑之中,而且存在于现实之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就曾指出:“这种共同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首先是作为彼此有了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1】恩格斯还说:“社会创立一个机关来保护自己的共同利益,免遭内部和外部的侵犯。这种机关就是国家政权。”【2】国家机关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但也起着保护社会共同利益的作用。在中国历史上,许多思想家都强调社会的共同利益。他们反对豪强劣绅兼并土地以及对百姓剥削压榨,他们在不同程度上都提出了改革社会制度的思想主张,都希望天下太平、百姓安宁。他们主要着眼于社会的整体的、根本的、长远的利益,而不是具体服务于某个特殊的权贵集团。

(三)本书写法

一般而言,撰写史学著作,都会采用史论结合的基本方法,即以“史”带“论”“论”从“史”出,寓“论”于“史”。要言之,以“史”为主,以“论”为辅。本书属于史学著作范畴,因此,也遵循和采用史论结合的方法。

本书各章内容都是统揽在古代“政教”所包括的固有内涵中进行阐述的,同时,各章内容又都是结合各自的具体历史背景进行分析、论述的。这样,各章政教思想与制度的具体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就会有所不同。本书关于政教思想与制度的论述,二者的篇幅并不是绝对平均的(实际上,也并没有这个要求或规定),而是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教思想与制度的文献资料及其实际意义而做出适当的权衡。例如,在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著作主要反映了当时的思想争鸣,而对当时的政教制度的论述相对较少,因此,本书对于此时期的政教思想与制度的阐述,自然就着重于政教思想方面;而对元朝时期的政教思想与制度的论述,则侧重于政教制度方面。

对于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教思想及其制度体系,本书是在政教整体观的视阈中进行阐述的。这反映于本书各章标题之中。例如,第一章标题“五帝时代与夏商西周:敬天祭祖观念的形成与宗法封建制度的确立”,第四章标题“秦汉:政教思想的一统与“君相一郡县’体制的建立”,第五章标题“隋唐:三教鼎立与三省六部制的确立”,等等。由此可见,各章标题就是对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教思想与政教制度的核心内容的浓缩与概括,也就是对各个历史时期的政教思想及其制度体系这一有机整体的反映,在立足于各章政教系统整体观的基础上,阐述该章各节的专题内容及其内在联系。

注释:

【1】 中共中央马恩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36页。

【2】 中共中央马恩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07页。

(李英华,北京师范大学史学博士,海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本文节选自《中国古代政教思想及其制度研究》,该书由九州出版社2022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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