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八年(一九二九年)二月十一日在南京举行大规模之中央卫生委员会议(委员皆西医),会期三日,二月十四日通过“废止中医”案,提案人余岩,幕后汉奸汪逆精卫、外国大药厂,提案内容(略)。议决事项如下:三、其余取缔新闻杂志事,非科学医之宣传品及登报介绍旧医等事,由卫生部尽力相机执行。自从南京发出专电,报告中央卫生会议议决“废止中医”议案之后,首先传达到上海,继而传遍全国。中医药界同仁感觉到处境上之困难,虽然不会立即打破饭碗,但受政府取缔之耻辱,精神上受到之威胁很大。初时愁眉苦脸,不知所措,继而力事挣扎,发愤图强,万料不到舆论对中医中药之支持,才发觉到我们中医药在民间潜在力量的伟大,促使中医药界团结起来,仿佛睡狮醒觉,一声怒吼,震撼了全国上下。三月十七日,由上海市中医协会发起,在上海市总商会大礼堂举行全国中医药代表大会,参加代表约二千人,三天大会会议,第一事:决定了五位请愿代表人选,谢利恒(领导)、陈存仁、张梅庵、隋翰英、蒋文芳等五人。第二事:是杭州中医协会代表提出,说是“妇女有妇女节,儿童有儿童节,我们中医也该有一个‘国医节’”。结果议决:为了纪念此次抗争运动,全国中医药代表大会在三月十七日举行,所以就通过这个代表的提案,决定每年三月十七日为“国医节”,自此年年举行“国医节”纪念仪式,都由那一次运动而起。公推之请愿代表于三月廿一日到达南京,向国民政府当局请愿,结果此一“废除中医药”之决议事项,其命令及布告,幸蒙当时英明睿断的国民政府主席蒋公秉公批谕予以撤销。后来,于右任先生曾告诉蒋公说:“中医为西医所管,好像和尚们受着牧师管理一样。”所以在问题解决之后,蒋公做过一篇对国医的训词,以示提倡。(选自台湾学者戴献章先生《台湾中医之厄:制度与偏见挤压下的传统》一书,该书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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