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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忠:中国古代经济“三十六计”•城藏之谋 
作者:[翟玉忠] 来源:[作者惠赐] 2017-09-11

经济学阐微:

在财富的分配方面,《管子》的作者特别强调社会贫富失衡的危险性,《管子•五辅第十》将“贫、富有度”作为礼的“八经”之一,并说:“贫富失,而国不乱者,未之尝闻也。”

考古研究发现,古代人们确实在大粮仓周围筑有城墙。城藏者,藏粟于城中仓也。用行政命令让民间储备,进而提高粮食价格,除了有益于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商人的利润,实现社会平衡发展之外,还有一个本文中没有提到的效果,就是有利于国外粮食的进口。本计前一段有“滕鲁之粟釜百,则使吾国之粟釜千;滕鲁之粟四流而归我、若下深谷者。非岁凶而民饥也,辟之以号令,引之以徐疾,施乎其归我若流水”,与本节有一定的逻辑联系。

译文:

桓公说:“我想削减商人赢利并帮助农民生产,有办法么?”管仲回答说:“粮价高,其他物资的价格就低;粮价低,其他物资的价格就高。两者升降的趋势相反。所以要削减商人赢利并帮助农民生产,就请把每釜粮食的价格提高三百钱。如此则荒地广为开垦,农夫也努力耕种了。”桓公说:“提高粮价用什么方法?”管仲回答说:“请命令大夫们都来存粮,规定卿和附庸诸侯贮藏一千钟,令大夫贮藏五百钟,列大夫贮藏百钟,富商蓄贾贮藏五十钟。内可以作为国家的贮备,外就可以帮助农民的生产。”桓公说:“好。”便下令卿诸侯、令大夫等贮藏粮食。农民们大种其五谷,粮价提高三倍,专事经商的商人几乎亏本,而农民得有百倍的收益。

原文:

桓公曰:“吾欲杀正商贾之利而益农夫之事,为此有道乎?”管子对曰:“粟重而万物轻,粟轻而万物重,两者不衡立。故杀正商贾之利而益农夫之事,则请重粟之价釜三百。若是则田野大辟,而农夫劝其事矣。”桓公曰:“重之有道乎?”管子对曰:“请以令与大夫城藏,使卿、诸侯藏千钟,令大夫藏五百钟,列大夫藏百钟,富商蓄贾藏五十钟,内可以为国委,外可以益农夫之事。”桓公曰:“善。”下令卿诸侯令大夫城藏。农夫辟其五谷,三倍其贾。则正商失其事,而农夫有百倍之利矣。

古今案例分析:

城藏之谋是典型的应用轻重之术,敛散商品,均平百姓的例子。中国古典经济理论既不主张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也不主张计划经济“看得见的手”,十分类似于美国圣塔菲研究所花旗银行教席教授布赖恩•阿瑟(W. Brian Arthur)所说的“Nudge”,就是在适当的时机轻推市场,促使市场沿着某个方向发展。换言之,在中国古典经济理论中,国家既不在市场之上(如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也不在市场之外(如现代西方自由市场经济),而是在市场之中。一个很有趣的例子是北宋王安石改革时政府卖瓜果一事。

市易法是王安石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大致是汉武帝时“平准法”的北宋版本。根本目的是把大城市中商品的“开阖敛散之权”,商品的定价权从大商人手中夺回,这样做的好处有三:一是可以使物价保持基本稳定,二是可以保护小商人的利益,三是北宋政府可以分享部分原来归豪商的利权。正如北宋政府在熙宁五年(公元1072年)三月市易法公布实施时在诏书中所说的:

“天下商旅物货至京,多为兼并之家所困,往往折阅(“折阅”是减价出售,亏损财物之意——笔者注)失业。至于行铺稗贩,亦为较固取利(“较固取利”意即垄断市场,操纵物价以牟取暴利——笔者注)至多穷窘。宜出内藏库钱帛,选官于京师置市易务。”(《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三一)

市易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市易务组织规则,由政府指派提举官一人主管,下设监官二员,勾当公司官一员,并召募商贾充当市易务的行人和牙人,从事货物买卖;参加市易务的行人须以财物作抵,五人以上相互作保,方可向市易务赊购货物出售。贷款须在半年至一年内还清,半年付息10%,一年付息20%,过期不还,每月另加2%的罚款;对外来客商的货物,许其至市易务投卖,由务中行人、牙人会同客商公平议价,支官钱购买,客商也可与务中其他物品折合交换;三司(户部、盐钱、度支)诸库所需的物资,也可由市易务统一在京收买。”

政府成立了国营公司,这使坚守小农主义自由市场经济原则的儒生愤怒不已。和当代中国一些经济学家反对政府干预市场的理由不同,当时的儒生主要是从孔孟道德的角度出发,反对“与民争利”;当代中国一些经济学家反对政府干预的理由是那样会使效率低下,反面的例子就是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计划经济不好,就要市场经济,这就是他们的非彼即此的“两末之议”。

最让保守派儒生不能容忍的是北宋派官员在首都闹市大街上摆摊设点,买卖瓜果,是可忍,孰不可忍!枢密使文彦博看到这一现象后对刚刚施行的市易法大加指责。他说:

“臣近因赴相国寺行香,见市易务于御街东廊置叉子数十间,前后积累果实,逐日差官就彼监卖,分取牙利。且瓜果之微,锥刀是竞,竭泽专利,所得无几,徒损大国之体,只敛小民之怨。遗秉滞穗,寡妇何资?况密迩都亭,虏使所馆,岂无觇国之者,将为外夷所轻。”(《文潞公集》卷二十《言市易疏》)

在三个月后的另一份奏疏中,文彦博言辞更加激切,这次不是怕“国际友人”了,而是说不符合儒家经济原则。上面说:

“凡衣冠之家网利于市,缙绅清议众所不容;岂有堂堂大国,皇皇求利,而不为物论所非者乎?斯乃垄断之事,孟轲耻之,臣亦耻之。复不忍聚敛小臣,希进妄作,侵渔贫下,玷累朝廷,不胜愤闷!”(《文潞公集》卷二十《又言市易疏》)

市易法本是富国之术,竟怕为外夷所轻。今天那些主张自由市场经济的中国经济学家也老是说,中国不实行自由市场经济就不符合国际惯例之类,历史有时是怎样的相似啊!

事实证明,市易法是成功的,整体上达到了“货贿通流而国用饶”的效果。在熙宁十年施行市易法一岁所得息钱和市例钱已相当于当年夏秋两税所得现钱的十分之三左右了。


(节选自翟玉忠《国富策——中国古典经济思想及其三十六计》,该书由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10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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