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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丹阳:探析《人物志》中的品鉴艺术 
作者:[赵丹阳] 来源:[新法家] 2016-05-23

  《人物志》是我国一部识鉴、品评各类奇才的专著,约成书于曹魏明帝统治时期(227 —239)。作者刘劭在编纂此书的过程中,不泥古训,文词简括,开创性的提出了“理有四部,明有四家,情有九偏,流有七似,说有三失,难有六构,通有八能”的独到观点,为后世久久流传,并被奉为“人物品鉴理论之瑰宝”。

  一,理有四部

  《人物志》在“材理”一篇中明确指出:事业方向的确定和规章制度的起草,没有不按原则来决定的。至于要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却很少能获得一致的定论。这是何缘故?主要是因为道理有众多之类别,而人们的思想见识也多有不同。

  具体的来说,“道理”有四大类别:智理、事理、义理、情理

  所以我们平常在进行沟通时,如果双方所讲的道理类型不同,即使进行旷日持久的争辩,也难免事与愿违。一般人却不知道考察这一点,总以为自己的道理通顺而埋怨对方的道理晦涩,这就是所谓的“理多品则难通,人材异则情诡;情诡难通,则理失而事违也”。

  二,明有四家

  在智理、事理、义理、情理四个不同领域内精研学问,且造诣颇深的,就可以尊为“四家”。

  性情平正淡泊,思虑深远,精益求精,能够把握事情的本质,做到就事论事,就可以称之为智理的专家。

  性情机警灵敏,擅长权变谋略并反应敏捷,能够处理复杂事端和突发事件者为事理的专家。

  性情柔和平顺,能够阐述礼义教化的精髓,分辨各种行为的利害得失,为义理的专家。

  性情机敏而善解人意,能够相时而动,适应人情的变化,为情理的专家。

  《人物志》对“四家”的释义则更为贴切,而且简明扼要:“质性平淡,思心玄微,能通自然,道理之家也;质性警彻,权略机捷,能理烦速,事理之家也;质性和平,能论礼教,辩其得失,义理之家也;质性机解,推情原意,能适其变,情理之家也。

  三,情有九偏

  由于人们对“四种道理”的掌握程度及理解角度各有不同,因而会在性情上产生九种偏颇。九种偏颇的性情与个体的“人格智能”相互渗透,便造就了九种“偏才”。他们各自之特征与得失,在《人物志》中展现无遗:

  刚略之人,不能理微;故其论大体则弘博而高远,历纤理则宕往而疏越。抗厉之人,不能回挠;论法直则括处而公正,说变通则否戾而不入。坚劲之人,好攻其事实;指机理则颖灼而彻尽,涉大道则径露而单持。辩给之人,辞烦而意锐;推人事则精识而穷理,即大义则恢愕而不周。浮沉之人,不能沉思,序疏数则豁达而傲博,立事要则炎而不定。浅解之人,不能深难;听辩说则拟锷而愉悦,审精理则掉转而无根。宽恕之人,不能速捷;论仁义则弘详而长雅,趋时务则迟缓而不及。温柔之人,力不休强;味道理则顺适而和畅,拟疑难则濡懦而不尽。好奇之人,横逸而求异;造权谲则倜傥而瑰壮,案清道则诡常而恢迂。

  意思是:性情刚烈而心思粗疏之人,不能理会微妙之理。因此其议论大体情况则弘大博识、高瞻远瞩,讲说纤微之理则左支右绌,词不达意。

  性情刚强而奋不顾身之人,不懂得有经有权的道理。若论效法直道则能自我约束、公平端正,但也常固执己见而不肯变通。

  心意坚定而执理不让之人,乐于攻驳已成之事实。若说就事论事、格物致知,往往能超凡出众而穷尽其理。但若涉及大道,则狭隘直露、迂腐不堪。

  言辞雄辩而夸夸其谈之人,辞藻繁多而用意尖锐。若推究人事则多精妙之见识,一旦推究大义则挂一漏万、难以周全。

  人云亦云而随事沉浮之人,不能有深入之思想。整理粗疏之数理则豁然通达而以博知为傲,若要与他确立事务之精要,其难免三分钟热度。

  用心肤浅而见解不深之人,没有能力解答玄奥的问题。若听他人的高谈阔论,很容易愉快欢悦,以为自己悟透了深邃犀利的大道。但若仔细加以问难,其人便随时转向而毫无根基。

  性情宽容而谦逊待人之人,无法快速见其成效。论述仁义之道则详尽而雅正,若说到解决当务之急则常常因迟缓而难以企及。

  性情温顺而志力柔弱之人,往往没有雷厉的手腕和当断则断的决心。体味道理则能顺适而和畅,要他在疑难之时拿主意则优柔寡断、瞻前顾后。

  崇尚淫巧而尚异求奇之人,能删繁就简、标新立异;若论筹划奇谋险计,则卓异出众。但若从平常生活中观察他,这种人往往违背规矩而不近人情。

  四,流有七似

  人之性情之所以有九种偏颇,实际上是因为人们内心的自以为是和秉志不回。但如若其性情不够顺畅和纯粹,则可衍生出‘九才’之外的七种副本:

  有散漫而谈却陈述旧说,貌似流畅若天马行空者。

  有道理不多却端绪众多,貌似博识若有所创见者。

  有迂回曲解却迎合人意,貌似赞赏若善解人意者。

  有居后不言却似有擅长,顺从众人之心所安,貌似能听众人之言而能有决断者。

  有逃避艰难却不作回应,貌似能够从容不迫,实则积养不够而确实不知其解者。

  有因其获胜却失其常情,理穷而自以为奇妙,其理难立则百般回护辩解,实则心无定解,貌似其理颠扑不破者。

  大凡此七种似是而非者,最易迷惑众人。

  五,说有三失

  在日常的语言沟通上,有过分依赖言辞卓异说服对方而不讲道理的。(辞胜者,破正理以求异,求异则正失矣)这是沟通的第一种失误。

  现实中的九种偏才,难免有相同之处,有相反之处,有错杂之处。所以对相同之处则能相互理解,对相反之处则互相非难,对相错杂之处则纠缠不清。(同则相解,反则相非,杂则相恢)这是沟通的第二种失误。

  此外,有些人在谈话中不能提纲挈领,甚或常以带有歧义的事例劝导对方,以致说了半天也不能表述一种意思。(百言不明一意,则不听也)这是沟通的第三种失误。

  六,难有六构

  不懂得要言不烦的人,弃对方致命漏洞于不顾,而从事理之枝叶处阐述,则构成用词过滥。此为“辞构”。

  不懂得抓住要害,循序渐进,依次攻驳的人,常常引述对方的谬误言辞加以戏谑,这让对方无地自容以致气急败坏。此为“气构”。

  不想着帮助对方从根本上矫枉过正的人,只会用一时之计迫使对方暂且屈服,这就构成了长久的积怨。此为“怨构”。

  自己苦思冥想才明白的道理,却期盼对方一朝顿悟,若对方不能迅速领会,则大叹孺子难教。这就滋长了双方的愤懑情绪。此为“忿构”。

  辩论到了如火如荼、胶着不下的地步,就该另辟蹊径,谆谆善诱,有些人却因为求胜心切而反唇相讥,将他人回头修正之路彻底堵死。这就造成妄言狂辩。此为“妄构”。

  一般人心有所思虑之时,就耳朵闭塞,潜意识中不想对方开口;而当自己说话之刻,却又盼望对方全部听见。是以双方如果“一思一说”互相干扰,信息就无法对称。信息不对称,则以为他人不能理解。人之常情无不忌讳被人不解,这就构成怒气填胸。此为“怒构”。

  总而言之,沟通中的各种恶因几乎都存在于“六构”之中,这是言谈者需要极力避免的。

  七,通有八能

  对于如何尽力避免“六构”的窘境,《人物志》指出,言谈者必须具备八种沟通技巧:聪能听序,思能造端,明能见机,辞能辩意,捷能摄失,守能待攻,攻能夺守,夺能易予

  然后,因其所能而加以树人,便得到八种栋梁:善于听人之见解而能有条不紊,可以叫做正名察物之材。善于思考道理而能知端绪先后,可以叫做构建框架之材。善于明察事理而能预见到玄机,可以叫做通达有识之材。善于运辞措意而能明人我之意,可以叫做擅辩畅论之材。善于迅捷行事而能控制其失误,可以叫做权变敏捷之材。善于坚守自我而能任他人来攻,可以叫做持守善论之材。善于攻克对方而能夺人之所守,可以叫做善攻善克之材。善于夺人之所守而能为我所有,可以叫做交易游说之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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