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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有异见 非辟莫明 
作者:[闲意随笔] 来源:[文化与进化研究2016-03-10] 2016-03-16

    儒家“辟墨”,墨家“非儒”,儒、墨之争,或者说儒、墨学说的根本分岐点在于对爱的阐释。儒家强调爱有差别,由己及人,由亲而疏,是为“仁爱”。墨家则弘扬“兼爱”,无差别的爱。
    爱,主体和对象都是人,故对“爱”的基本认识,就是对人与人关系的基本价值观。
    中国2000年来,儒家思想占居主流,其有差别的“爱”,成为血亲宗法社会的基础,“国家-家族”一体化,家天下,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一系列的家族圈子,大贵族压叠着小贵族,小贵族压叠着贱民阶层(庶),同一贵贱层上小圈子紧挤着小圈子,形成一个严密的金字塔型社会。大部份人因其出身所在的圈层、家族,基本上就决定了他的一生,而在圈层间的攀爬将耗尽其一生的精力,故而能力、品德等因素,在面对血缘宗法关系时,变得较为其次,因此社会进步只有在血缘渗透中、或者长周期的社会大颠覆中极其缓慢地匍匐而进。
    从学理角度和中国2000年的实践上看,这明显是一种非理性的社会结构,墨学的“兼爱”及其引伸出的“尚贤”、“尚能”、“尚同”社会,因贤能而选出的“天子”代天行政-“天志”,“天子-平民”扁平型社会结构,好象更加有利于社会进步,墨家“非儒”可以理解。
    对于“仁爱”和“兼爱”的基本价值观之争,儒家和墨家都火力全开,严防死守,墨家“非儒”而儒家“辟墨”。“非”属批评,“辟”则倾向铲除,儒家由于长期占居中国社会的主流思想体系,“辟墨”贯彻得更为彻底。儒家在学术斗争中,很有策略地引进“政治力量”,给“父子”关系捆绑上“君臣”关系,为帝皇的皇权世袭披上了“仁爱”的道德外衣,终于在学术之争中大获全胜,“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由此,儒家思想成为了社会统治之术,本来还算清明的儒家思想,变成了污浊的统治之“儒术”,中国、中华民族的命运因此而深受影响。当时被罢黜的除了墨学外,还有道家的杨朱学派(类似近现代的自由主义学说),他们都因为不利于君权凌众、君权世袭而遭到政治封杀,他们的传人、辞章已经很少留存于世。儒生群体成为官僚集团的总预备队,彻底卖身于帝皇之家,成为一个依附阶层。
    儒家“辟墨”以孟子和荀子的论战、评论最具代表性。
    《滕文公下》中,孟子云:“杨朱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禽兽”是很重的怒斥!称对方为“禽兽”已经让学术交锋变成了“人身攻击”,对方是“禽兽”,那就何需一辩?而且,孟子还开了一个“政治干预学术”的坏先例,很多统治者可能对于“无父”会无感--因为有些统治者恰就是弑父登位,但对于“无君”就必然大光其火。孟子借挑动统治者的忿怒而逞学术之霸权,人品已经有亏。而且,“无父无君”就一定是“禽兽”?显然就太过绝对,尤其不适合于当代,现代化的诸国,早就“无君”数百年,不见得人家都成了禽兽之国。况且,有云“舐犊情深”,“禽兽”恰恰讲究“父慈子孝”,孟子疑似比喻失当、胡乱骂人。
    《非十二子》中,荀子云:“不知壹天下、建国家之权称,上功用、大俭约而僈差等,曾不足以容辨异、县君臣;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墨翟、宋钘也”。这里,荀子更加直白地说明,“差等”之仁爱直接勾连着“县君臣”之别(“县”通“悬”),“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皇上您不可不防啊。荀子一次过“非”各家各派的“十二子”,再次显露儒家学人的学术霸权。而孟子、荀子的言论,均出于向君王建言的角度,儒生的依附精神特质表露无遗,当然,从门派的生存状态看,儒生进则“仕”、退则“教”,经济上独立生存能力薄弱,只能软骨依附而存,与墨家倚技艺而生存的内生傲骨,必然天差地别。
    儒生历来以为君王建言献策为“谋身”之阶,达一己及家人的富贵,颇显仁爱的“智慧”;墨者为平民众生施行大爱,是为“谋国”,潜身而行,功成身退,正所谓“大巧若拙”。
    就学术而言,孟子、荀子显然犯了两个错误。
    其一,父子、家人之亲爱,属天然存在、自然形成,墨学中也从不否认,也否定不了,即使在弘扬“兼爱”的过程中,也是由己及人,由亲人之爱推及他人之“兼爱”,《墨子-兼爱》说:“视人家若其家,谁乱?视人国若其国,谁攻?故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亡有。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写得很明白,并没有说“兼爱”就一定排斥家庭成员间的亲爱、孝慈,孟子抹黑性评论墨家为“禽兽”站不住脚。
    其二,以仁爱于家庭内部的天然性和正确性,而把它推施于社会,扭曲了社会价值观。有差别的“仁爱”,以私爱始、以公害终。因为仁爱鼓励自私,鼓励在对家庭之爱绝对优先之下,对“外人”可以极端冷漠,甚至损人利己。正如《墨子-兼爱》又说:“盗爱其室,不爱其异室,故窃异室以利其室。贼爱其身,不爱人,故贼人以利其身。此何也?皆起不相爱。虽至大夫之相乱家,诸侯之相攻国者亦然:大夫各爱其家,不爱异家,故乱异家以利其家。诸侯各爱其国,不爱异国,故攻异国以利其国”。
    观察当今中国社会乱象,确实印证了墨子的预言:上至官,为家庭私利而谋财贪污,“封妻荫子”,祼官们不惜“牺牲一人而幸福全家”却害了全社会的“陌生人”。中至商,为一家之豪富,不惜“地沟油”、“毒奶粉”,自己的儿子炫富奢华,而造成无数“陌生人”或死或残或病,他们毫无愧咎。下至民,为图一家之方便,倾垃圾于公共场地;为一己的娱乐,而涂鸦于古迹文物;为自身的便捷,行车穿插于公共道路。等等无数因“私爱”而侵公义的活剧,天天、无限次地在上演,但在“仁爱”的道德观下,“先辨亲疏,再辨是非”,他们被视为理所当然,长期毒化、撕裂社会,中国至今仍不是一个公民社会、甚至连国家概念在很多人思想上仍十分模糊,为家而卖国、以家为国等思想仍活跃非常。2000年历史中,有差别的“仁爱”泛滥于社会时,其危害真是罄竹难书。
    有差别的“仁爱”,适用于家庭、家族、甚而乡党,但“仁爱”显然不能施之于更广泛的社会全局,尤其是当今范围更广大的“地球村”。
    由于早期的思想家们,在思想体系的建构上,失之于精密性、逻辑性,言词互辩,巧言令色,无法以理服人。用现代的科学体系来剖析,可以指出他们之间的分岐,就是没有意识到给他们自己的理论确定“定义域”:在家庭范围,作为自然人,讲求仁爱;在社会范围,作为社会人,讲求兼爱。
    打个比方,中观的物体与物体之间,以“万有引力”来确立它们的关系,“万有引力”就是“兼爱”。而在微观的物体内部,原子与原子之间、进而原子内部亚原子粒子之间则以电磁力、强力、弱力为主导,如父慈子孝、兄弟悌恭、夫妻倡随之“仁爱”。
    为“仁爱”和“兼爱”增加定义域说明,“仁爱”与“兼爱”之争则可休矣。以科学的精确计量、严密逻辑来重新阐释古代思想理论,或许可以对她们的活化、现代化开辟出一条新的道路。
后语:
    本文虽然对于儒家学理基本点、儒生风骨上颇有否定之意,但笔者并没有彻底否定儒家的思想价值,儒家在修身、齐家的“致用”上有一定价值,儒家经典在去芜存菁后作为启蒙教育、人伦初识的参考读物还是可以物尽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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