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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宏:被忽视的美国警察暴力的中国受害者 
作者:[李建宏] 来源:[作者惠寄] 2015-05-11


    2015年4月 27日,美国马里兰州最大的城市巴尔的摩发生严重骚乱,以致政府宣布对整个城市实行宵禁。此次事件起因于年仅25岁的美国黑人青年格雷被警察拘捕后因颈椎受伤而死亡,这是继去年弗格森事件后又一起因白人警察无故杀害黑人平民而起的大规模群众骚乱,从而再度引发了世人对美国警察暴力执法的高度关注。据俄罗斯之声报道,仅2013年一年,美国警察合法杀人就达461起之多。《纽约每日新闻》2014年8月17日则称,美国每天至少有一人屈死于警察之手。弗格森骚乱后,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公开谴责美国警察对守法公民滥施暴力。可见,弗格森和巴尔的摩事件已不再是一两起偶发的孤立事件,暴力执法、滥杀无辜已成为美国社会的常态,且大有越演越烈之势。这对以民主、自由、人权卫士自诩的美国,是一个多么巨大的讽刺!

    由于美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奴隶制所造成的黑白对立的种族冲突,黑人平民被白人警察所杀、所打的案件,往往能吸引更多眼球。其实,包括白人在内的美国各族人民都随时可能成为警察暴力的牺牲品,当然做为弱势群体的少数民族特别是黑人遭受警察暴力光顾的机率要更高一些。在此,我将主要介绍长期以来被人们所严重忽视的美国警察暴力的中国受害者。

    2001年5月,中国移民曹显庆因替患有尿道炎的8岁继女换药,而引来社工家访。由于西方社会父母虐待子女的事件频发而导致儿童保护机构草木皆兵、弓杯蛇影、矫枉过正。不谙个中之道的曹显庆显然不知其中利害,他试图阻止社工以性侵为由将孩子强行带走。孰料,只有在电影中才会出现的离奇画面竟然在现实生活中上演:几分钟后五六辆警车风驰电掣般驶来,几名荷枪实弹的警察破窗而入。面对如临大敌的警察,自感冤枉的曹显庆情绪变得越发激动。在中国长大的曹显庆万万想不到,情绪激动乃美国社会大忌,小则导致饭碗不保、夫妻离异,大则招来警察甚至导致杀身之祸。于是,砰砰几声枪响之后,仍然不知所以的曹显庆已命丧黄泉。

    2002年8月17日,来美探亲的北京某大学教授杨德才与家人外出购物时,儿子杨林不小心将车停在停车线以外。警察以非法停车为名开出了一张罚单,杨氏父子大概以为美国警察和中国警察一样好说话,于是试图与警察理论而引发冲突。令杨家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民主”、“自由”的美国,警察的权威不容任何质疑,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果不其然,5分钟内8辆警察载着20多名警察呼啸而至。他们蛮横地将杨林戴上手铐,推入警车。对72岁的杨德才则一顿暴打,65岁的杨妻因惊吓过度导致心脏病发作。

    2004年中国女商人赵燕来美进行商务考察,顺路去美加边境游览。只因好奇地向一间房子里张望,就在光天化日之下惨遭美国警察毒打。几个身强力壮的警察在对她拳打脚踢的同时,还向她的眼睛喷洒胡椒粉,并野蛮地扯掉她的胸衣。西方人一向以尊重妇女的绅士自居,但是,尽管人证物证俱在,无故殴打良家妇女赵燕的美国男性警察竟被美国法庭宣判无罪。赵燕在谈及此事时说,她“只有一种被深深羞辱的感觉。我做生意去过那么多国家,只有美国最野蛮。” 赵燕女士满脸伤痕的照片是对美国警察暴力及司法不公的最好控诉。

    2010年4月24日晚,中国驻休斯顿领事馆副总领事郁伯仁驾车返回领馆。美国警察称郁伯仁驾驶的车辆上没有牌照,鸣笛要求他停车。不知何故,郁伯仁继续前行,将车直接开进领事馆车库。蛮横霸道的美国警察竟无视外交豁免权,强行闯入领馆,将郁大使打伤。事后,经中方严正交涉,美方虽将三名肇事警察做停职处理,但休斯顿市长帕克仍然无耻地说三名警察当时是在权力范围内执行任务。在对别国人权指手画脚的美国,就连外交人员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无法保证。

    2014年1月,一位姓黄的84岁的华裔老人在纽约百老汇大道过马路时,走至人行道中间,信号灯突然变成了红灯。对面的警察让老人回到马路对面。老人由于不懂英语,没有听从警察指挥,继续穿越马路。于是一群警察纷至沓来,将老人团团包围。这群身高马大的警察二话不说就将身材瘦小的老人扑倒在地。随后,不分青红皂白,一顿拳脚相加,打得老人头破血流,被送到医院后头部缝了四针。事发后警察署长比尔 ? 布拉顿非但不惩戒肇事警察,反而坚称警察没有滥用武力,且谎称老人身上的伤系自己摔倒所致。不仅如此,警方反对老人提出起诉,罪名包括拘捕、妨碍治安和行政。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本应保护公民人身与财产安全的美国警察,却对手无寸铁的守法公民大打出手、甚至大开杀戒呢?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首先,经过以黑人为首的种族平权运动,美国的种族问题和种族矛盾虽然有所缓解,却始终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相反,随着西方国家的衰落以及非西方世界的崛起,西方白人的那颗傲慢已久之心,不得不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承受日益沉重的打击。在逐渐减少的就业机会与大量涌入的各国移民的双重挤压下,就业市场的竞争逾益激烈。面对国内日渐庞大的有色人口及其逐渐提高的社会地位,白人不仅风光不再,就连在自己的国家都被日益边缘化,并逐渐沦为少数民族。其挫败感之深,可想而知。在这民族危机存亡关头,白人本应检讨自己、与时俱进、发奋自强、奋起直追,却反而变得更加僵化教条、抱残守缺、固步自封、夜郎自大。他们不求諸己,反求諸人,怨天尤人甚至委过嫁祸于人。加之白人心理脆弱、心胸狭隘,缺乏宽阔的胸怀与对他人的包容之心,故对有色人种更加敏感、多疑、恐惧,并因嫉生恨,总想伺机报复以泄心中不满。于是,他们以执法为名,执法犯法、公报私仇,黑种人和黄种人遂一再成为美国警察暴力及司法腐败的最大受害者,正如美国Emory大学教授Carol Anderson在《华盛顿邮报》的一篇文章中所指出的,弗格森暴乱所揭示的不是黑人对警察的愤怒,而是白人对社会进步的愤怒,尽管这种愤怒被包裹在一层叫做责任感的光环里。由于白人掌握着法庭、警察和立法院等权利机构,他们将自己的行为包装成高尚的举动,但实际上却出自最卑鄙无耻的动机。

    为了向世人彰显白种人的高贵,美国白人警察不仅残杀青年、殴打老人与妇女,甚至连小孩子也不放过。1994年9月27日,一名叫Nicholas Heyward的少数族裔男孩因玩一把塑料枪被警察击毙, 死时年仅十三岁。警察的事后说辞是,小Nicholas玩的那把玩具枪看起来跟真枪一模一样,令他们无法判断真伪。1995年3月24日,同样的悲剧又在16岁的华人少年黄永新身上重演。事发当天,黄永新拿着一支玩具枪,正兴高采烈地与几个小伙伴在自家后院玩耍,极具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的一幕发生了:恐惧到病态程度的美国邻居见状立即报警。黄永新是一个很害羞的孩子,见到全副武装的警察后,吓得不知所措。与黄永新一起玩耍的孩子事后作证说,尽管黄永新把枪放到了地上,警察仍然对着他的后脑勺扣动了扳机。可怜的小永新1986年才从广东移民美国,在“民主”、“自由”的土地上生活了还不到十年,就被山姆大叔无端夺去了性命。事发后警方声称,身高仅一米五几的黄永新系在与身高一米八几的警察争斗过程中,因警察手枪走火而被误杀。但是,事发现场目击证人的证言却有意不被采纳,即使验尸报告同样认定黄死于近距离脑后射击,杀人警察仍被判无罪。黄永新的家人及华人社区虽进行了长期抗争,仍无法改变这一无罪判决。黄永新被杀三周年之际,反对针对亚裔美国人暴力委员会发表声明称,黄永新一案是由国家认可的针对少数民族的合法屠杀。

    也就是在这一年,另一名中国人成为美国警察暴力的受害者。1997年,来自中国台湾省的33岁的电脑工程师高冠仲醉酒后在在加州索诺马县自家门前的人行道上舞弄一把扫帚柄。邻居见状大惊失色,误以为是中国功夫而报警。警察立即荷枪而至,不做任何调查取证甚至最基本的分析判断,一枪射穿高冠仲的心脏,高当场死亡。高太太及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人惨死在“自由世界”警察的枪口之下。尽管美国很多民权团体及少数民族社区都一致认为警方处理方式过当,司法机关仍认定高冠仲拒捕,草菅人命的肇事警察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2013年,美国华裔女导演黄日敏根据高冠仲一案拍摄的影片《衣与肤》获法国里昂电影节最佳编剧及最佳男主角奖。影片以高冠仲被杀事件为主线,描述了美国华人所遭受的种种歧视与不公,以及因此而造成的内心深处的极度苦闷与不安。

    如果说黄永新与高冠仲被杀的种族因素尚属推断的话,2013年7月美国警察在芝加哥一家按摩店内对一名华人女性的野蛮施暴就完全暴露了美国警察对有色人种不可告人的险恶用心。当时,32岁的华裔美国公民Jessica 正在工作,警察以突击检查为名闯入店中。店内的录像镜头全程记录了Jessica被虐的场景:警察给她戴上手铐、掩住她的口鼻、击打她的头部,并威胁使用电棒电击。警察在施暴的同时还不断地对可怜的Jessica恶语相加“我要将你放进UPS箱子里,把你寄回你来的地方。”情急之下Jessica急忙报出自己系美国公民,警察恶狠狠地回应“你根本不是”!此言竟然出自美国警察之口,这让那些至今仍幻想着溶入美国主流社会的华人情何以堪。面对此情此景,西方世界“民主”、“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的神话,不攻自破。

    其次,按照一些美国人的说法,由于美国社会允许普通公民合法持枪,造成警察恐惧心理严重。警察们疑神疑鬼,稍有风吹草动,不做任何冷静、理性的判断,就如惊弓之鸟般开枪杀人以求自保。警察杀人事件的频发,造成手无寸铁的普通百姓对准军事化装备的警察的恐惧与日俱增,从而造成可怕的恶性循环。但是没有人能够否认,做为一个高危职业,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警察都是整天面对武装到牙齿的凶残的歹徒。在生命危险面前,恐惧之心人皆有之。但面对同样的生死考验,中国警察多能文明执法,甚至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两相比较之下,美国警察的素质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就连美国法官Andrew Napolitan都谴责美国警察“主要关心自己的安全”,“而不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自由与财产”。

    大量的事实证明美国警察不仅害怕持有致命武器的罪犯,也害怕没有武器的妇女、老人甚至持有玩具枪的儿童。这种莫名的恐惧感已经远远超出了正常范围,正常的恐惧必须是因有可怕之事而发。但在非西方国家的普通人看来都完全没有任何危险的情况下,受过专业训练且全副武装的美国警察却怕得丧失了正常的反应和判断力,这实在是一件非常诡异之事。在中国,恐惧到如此病态程度的人,是绝对不会被允许从事警察这个神圣的职业的。更诡异的是,按照美国人的逻辑,不管你是否做了可怕之事,只要我害怕你,我就可以伤害你。不管对内还是对外,美国政府、美国警察和美国人民都始终坚持这一个共识。对此,伊朗前总统贾内德在接受Larry King 采访时评论说“只要我害怕他,我就要伤害他,我怀疑有这种想法不是正常人的心理,起码这个人病了。”

    其实,美国警察的过度恐惧反应了美国乃至整个西方社会勇气的丧失。伟大的俄罗斯作家索尔仁尼琴在著名的哈佛演讲中曾谈到这个问题:“对一个外部的观察者而言,勇气的衰退或许是西方世界最显著的特征。不管是作为社会整体还是公民个人,在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政府、每一个政党甚至联合国,西方世界都已丧失其公民勇气。这种衰落在统治集团和知识精英中表现得尤为明显,而观察者很容易以此推及整个社会。当然尚有很多勇敢之士,但他们在公众生活中缺乏决定性的影响。政府官僚与学术官僚在言行中透露出消沉、被动和迷失。在他们高深的理论中则更是如此,他们不断争辩将国家政策建立在软弱和怯懦之上是多么现实、合理,在理智甚至道德上有多么充足的依据。当这群官僚面对孤立无援的弱小政府、国家或是弱水潺潺似的潮流时,他们每每爆发出愤怒与顽固;但当他们面对强大的政府和威胁性力量,与侵略者和国际恐怖分子打交道时,他们却总是张口结舌、瘫倒在地。这种对比仿佛就是对勇气衰退的双重讽刺。这难道还需要人来提醒吗?自古而今,勇气的衰退总被认为是没落之始”。路透社在弗格森事件后引述当地教会负责人拉姆金的话:“这个社会出了问题,很丑恶”。美国记者H. L. Mencken则说,美国政府是一个“虚伪、疯狂且令人难以忍受”的政府。这似乎都印证了索尔仁尼琴多年前的预言:只有瞎子才看不出来西方社会正在衰落。

    另外,西方国家引以为傲并向其他国家极力推广的法治,早已沦为一场极为荒唐的闹剧。他们经常以极小概率发生的个例来进行立法,导致法律产业的蓬勃发展。在法律多如牛毛以致泛滥成灾的西方各国,如果没有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普通人根本无法理解甚至无从得知这些过于繁琐的法律法规。法制因此而丧失了惩罚恶人、打击罪犯的社会功能,反而导致普通公民动辄违法犯罪: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园喝酒违法、驾车不系安全带违法、父母打骂孩子违法、碰触他人身体违法等等等等。只有在西方国家长期生活过的人,才能深切体会到在西方违法犯罪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情。北美崔哥自暴他曾因为在与妻子争吵过程中推搡了妻子一下,就被警察捉进监狱。在这样严酷的法制之下,无数守法公民因为日常生活中无可避免的种种微小过失甚至在毫无过错的情况下,就摇身一变成为罪犯,被投入监牢。如要出狱,必须经过法官、律师和社会工作者等重重关卡,不仅劳民伤财,还有可能由此导致工作丢失与妻离子散的悲惨结局。美国著名华人律师海明曾受理过一个19岁的中国女留学生因病中走错房间被捕案。该女生在纽约州立大学长岛石溪分校读书,入学不到四个月。有一天误入一名白人女生宿舍,因此而遭警察逮捕,并被苏福克郡检方控以二级入室盗窃罪。此案经律师介入,方才得以成功解决。

    如此法制无疑赋予了警察、律师、法官等司法机构至高无上的生杀予夺大权与轻而易举的赚钱良机。这些既得利益集团唯恐天下不乱,在他们的竭力推动下,此风大涨。西方人对法律的膜拜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他们张口起诉,闭口告官。在法制的幌子下,法律诉讼成为调节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唯一途径,任何争端都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从邻里纠纷到夫妻矛盾,绝无由矛盾双方自行达成妥协或通过亲朋好友调解劝说得以达成谅解的可能。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在以法治国,也即以道德底线治国的西方,每个人都在法律框架的极端边界上生活。不仅如此,在崇尚个人主义且人口流动性极大的由陌生人组成的西方社会,人情的约束、道德的说教与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早已土崩瓦解,警察已经成为西方社会解决民事纠纷的最重要媒介。至此,西方各国已沦为名副其实的警察国家。于是,美国人动辄报警,夫妻吵架、小孩哭闹、大声喧哗、停错车位、生气发怒等等鸡毛蒜皮的琐事常常导致邻居报警,甚至男人追求女人被拒后仍一再纠缠,都可以成为报警的理由,而随叫随到的警察则往往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于是,普通百姓生活在动辄得咎的恐惧不安中,唯恐稍有不慎招来警察而导致不可控制的局面。

    来美国旅游的中国游客常常因为不懂西方法律而将美国之行变成噩梦之旅。2013年,一对60岁左右的广州夫妇在美国旅游期间,在国会山前因照相位置发生争执。妻子抡起手中皮包向丈夫打去,丈夫则用手挡包并推搡妻子。这点小事竟引来近十名美国警察,他们将情绪激动、不明所以的二人制服后逮捕,戴上手铐脚镣,投入监牢,与妓女与毒贩关在一起。被释放后,妻子情绪失控,在法院门口失声痛哭,情绪久久不能平静,称从未受过如此羞辱。丈夫的情绪也跌到低谷,一声不语。我相信,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夫妻二人一定是“提美利坚而色变”。

    然而,在美国即使谨言慎行仍不免引火烧身,这样的事情不幸发生在黄一立教授身上。1997年某日,由于邻居报警投诉黄教授家天台积水问题,警察前往处理。叫门时,年近八十的黄老先生因年迈体衰,开门慢了一些,就被警察打得遍体鳞伤,送往医院急救。被打的黄老先生是国际著名刑事鉴定专家李昌珏的亲姐夫,来美已近半个世纪。警察无故打人固然不该姑息,但在中国,邻里之间的这点小纠纷,大都可以自行解决或通过居委会调解,根本达不到报警的程度。如此荒谬、滑稽的法治,不能不让人怀疑西方法律制定者与执行者的精神状态是否正常,在此,我甘冒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之嫌而得出结论:这些荒谬的法律条文与执法手段实际上反应了西方人极其扭曲变态的心理状态。

    不仅如此,长达几百年的法制社会生活经验使得西方人掌握了炉火纯青的对法律进行解释、利用与操纵的技能。在当今西方社会,玩弄字句与操纵法律条文已成为最重要的生存技能之一。那些熟谙此道者得以在生活中和职场上占尽先机。更有一些无耻之徒利用留学生和新移民对美国法律的无知,而故意挑起争端,激化矛盾,当对方怒不可遏之时就趁机报警,使人无端承受牢狱之灾。2007年,原暨南大学副教授、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奥本尼分校博士研究生蚁良东因对一授课教授评价较低,而遭该教授打击报复。蚁良东多次向学校主管部门投诉,校方非但不主持公道,反而以“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为由禁止蚁良东进入办公室,导致他求助无门。当气愤已极的蚁良东不顾学校禁令,再次来到主管部门理论时,校方报警。警察竟以“非法闯入”的罪名将他投入监狱长达九个月之久!期间他经常遭受狱警的侮辱、毒打以及其他种种非人的折磨,迫使蚁良东绝食抗议。后因中国大使馆出面斡旋,他才得以出狱。令人震惊的是,该校行政管理总监默菲竟对采访他的中国记者说学校在处理此事上无任何不妥。他说由于当时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刚刚发生了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校园枪击案,所以必须从严治校。“既然蚁对学校产生了威胁,我们必须立刻主动采取措施,以防止他做出过激行为”。他表示警察将蚁良东逮捕入狱“做得很正确”,因为“我们一切都是按程序来做的”。唯一令人欣慰的是,经此一劫,蚁良东认清了美国社会的本质,再也不会相信他们关于民主、人权一类的鬼话。他一再表达想回到祖国怀抱的强烈愿望“就算现在给我身份,我也不想在这里(美国)留下去了。我现在只是想要一个公道”。 愤愤不平的蚁良东在律师的帮助下,决定向联合国起诉美国政府这一严重违反人权的罪行。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在西方社会,由于缺乏平衡、过犹不及,作为治国工具的法制早已违背当初制定法律的初衷,以致走向反面,成为阻碍社会发展甚至危害社会安全的毒瘤。圣经说“字句叫人死,精意让人活”。索尔仁尼琴则如此评价西方的法制:“一个只有法律规范的社会也不值得人类生活。一个社会如果只建立在律法条文之上,而不再有更高的梦想,那是对人类崇高可能性的忽视。法律条文太冷漠而且太正式,因此无法对社会产生有利的影响。一旦生命的机体由法律关系来织就,世界就会充满平庸的道德之气,从而摧毁人类最崇高的激情。如果仅剩法制的支撑,我们将完全不可能在这个充满危机的世纪经受住种种考验”。他认为在这样一个社会生活与在一个没有任何法律制约的社会生活同样可怕。

    孔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礼,齐之以德,有耻且格。西方警察、政府与人民的种种无耻行径,无一不在向我们昭示着中华古圣先贤的超凡智慧。在欧洲游学十多年、通晓英、德、法、希腊、拉丁等多国语言的国学大师辜鸿铭在其世界级的英文名著《中国人的精神》一书中痛陈西方文明的致命伤:“今天欧洲文明在本质上的不安全性, 在我看来,在于它错误的人性观念;它是人性恶的观念,由于这一错误的观念,欧洲的整个社会结构就一直建立在强力之上。欧洲人用来维持文明的两个东西,分别是宗教和法律。换句话说,欧洲人是由于害怕上帝和恐惧法律而保持着秩序的。恐惧意味着强力的使用”。而在中国“只有最无知的阶级才需要牧师,只有最糟糕的犯罪分子阶层才需要警察或军队使他们维持秩序”。他认为如果中国采用西法治国,势必需要大量的行政经费来维持警察、军队等执法机构。相反,如果想办法让西方人变得象中国人一样思维行事,则可以使西方节省大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在中华民族面临五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危机存亡关头,很多中国知识分子丧失了民族自信,甚至有人主张全盘西化。出生于马来西亚并具有欧洲血统的辜鸿铭非但没有丧失文化自信,反而坚信“学习中国文明,能够拯救欧洲文明免于崩溃”。面对今日入不敷出的西方各国和已沦为合法杀人机器的美国警察,谁还能否认辜鸿铭当年的远见卓识?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博士, 曾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历史研究, 现在是加拿大政府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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