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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忠:大小戴记三纲礼义精华录·父子第三 
作者:[翟玉忠] 来源:[] 2011-12-25

一、故太子乃目见正事,闻正言,行正道,左视右视,前后皆正人。夫习与正人居,不能不正也;犹生长于楚,不能不楚言也。故择其所嗜,必先受业,乃得当之;择其所乐,必先有习,乃得为之。(《大戴礼记·保傅第四十八》)

 

语义:

 

因此太子看见的尽是正当的事,听到的尽是正当的话,做着的尽是正当的行为,左看右看,前后都是正人君子。和正人相处久了,就不能不正,就如长在楚国的人不能不说楚国话一样。所以选择他爱好的以前,必须先使他读书,才能让他去尝试;选择他所喜爱的以前,必须先要学习,才可以去做。

 

点睛:

 

教子之道,环境最为重要。现代社会人心不定,如何为孩子打造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真是大问题。古代有孟母三迁,今天美国硅谷精英子女上“禁用计算机”的原始学校(《新闻晚报》,20111030日,“国际周刊·社会”版。),这些特别值得我们深思。

 

二、谨为子孙娶妻嫁女,必择孝悌世世有行义者,如是,则其子孙慈孝,不敢淫暴,党无不善,三族辅之。故曰:凤凰生而有仁义之意,虎狼生而有贪戾之心,两者不等,名以其母。呜呼!戒之哉!无养乳虎,将伤天下。(《大戴礼记·保傅第四十八》)

 

语义:

 

谨慎的为子孙娶妻或嫁女,必须选择孝悌和有礼义的人家啊,这样他的子孙才孝顺,不敢有淫荡混乱的行为,亲朋中没有不善良的人,家人辅助他向善。所以说凤凰生来就有仁义的心性,而虎狼生来就有贪戾的心性,两者所以不同,是母亲的不同而导致的啊。小心,不要养育乳虎,那将会伤害天下人。

 

点睛:

 

娶妻嫁女,实际上也是为后代选择一个成长的环境,所以要慎重。

 

三、事父可以事君,事兄可以事师长,使子犹使臣也,使弟犹使承嗣也;能取朋友者,亦能取所予从政者矣;赐与其宫室,亦由庆赏于国也;忿怒其臣妾,亦犹用刑罚于万民也。是故为善必自内始也。(《大戴礼记·曾子立事第四十九》)

 

语义:

 

能侍奉父亲就可以侍奉君王,能侍奉兄长就可以侍奉师长,使用儿子犹如使用大臣,使用弟弟犹如使用长子,能得到朋友,也就能够获得给予从政机会的君王。赐给住屋,也犹如国家颁赏。而向那些让自己使唤的人发怒,也犹如国家对万民用刑罚。所以做好事情必从家里开始。

 

点睛:

 

齐家、治国确在相通之处。但我们绝对不能将治家的亲亲原则随意扩大到治国方面去,否则会产生灾难性的影响。治家,当重亲情,治国,当重公义。所以郭店楚简《六德》上说:“门内之治,恩掩义;门外之治,义斩恩。”说得多好啊!

 

四、君子之于子也,爱而勿面也,使而勿貌也,导之以道而勿强也。(《大戴礼记·曾子立事第四十九》)

 

语义:

 

君子对儿子,爱他不表现在脸上;差使他,但不表现在仪态上;用君子之道引导他,但是不要勉强他。

 

点睛:

 

这种春风化雨式的教育最有效,也最难得。

 

五、君子之孝也,以正致谏;士之孝也,以德从命;庶人之孝也,以力恶食;任善,不敢臣三德。故孝之于亲也,生则有义以辅之,死者哀以莅焉,祭祀则莅之以敬。如此,而成于孝子也。” (《大戴礼记·曾子本孝第五十》)

 

语义:

 

君子的孝,以正道对父母进行劝谏;士的孝,以孝德遵从父母的命令;百姓的孝,以劳力供养父母;至于王者的孝,则是任用善人,不敢以部属看待三老。所以孝子对于父母,在父母活着的时候用道义来帮助他们,在父母死后就哀戚的来到父母的身旁,在祭祀的时候孝敬的人如父母来到一样。像这样,就是真正做到孝子了。

 

点睛:

 

为孝不易,生以义辅尤其不易。

 

六、身者,亲之遗体也。行亲之遗体,敢不敬乎?故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莅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五者不遂,灾及乎身,敢不敬乎?故烹熟鲜香,尝而进之,非孝也,养也。(《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第五十二》)

 

语义:

 

自身是父母给的身体,拿父母给的身体去行事,敢不谨慎吗?所以平时生活不端正,就不是孝;侍奉君王不忠诚,就不是孝;处理政务不小心,就不是孝;结交朋友不诚信,就不是孝;上战场不勇敢,就不是孝。这五件事不能做到,灾祸就会降到身上,敢不谨慎吗?所以煮熟了新鲜美味的食品,尝过滋味再献给父母,这不是孝,只是养而已。

 

点睛:

 

古人提倡的孝道与今人的理解真是大相径庭,今天许多人将孝理解成了“养”。曾子这里讲的孝是一种真正的“大孝”,是以社会荣誉的取得为标志,从而使父母尊显。所以《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第五十二》开篇即引曾子言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不辱,其下能养。”

 

七、单居离问于曾子曰:“事父母有道乎?”曾子曰:“有,爱而敬。父母之行若中道,则从。若不中道,则谏。谏而不用,行之如由己。从而不谏,非孝也。谏而不从,亦非孝也。孝子之谏,达善而不敢争辨。争辨者,作乱之所由兴也。”(《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第五十三》)

 

语义:

 

单居离问曾子说:“侍奉父母有君子之道吗?”曾子说:“有,就是爱和敬。父母的行为如果合乎道理,就遵从他们,如果不合乎道理,就劝谏他们。劝谏的话不被父母所采用,就照着父母的意思去做,好像是自己出的主意。顺从父母的错误而不去劝谏不是孝,劝谏父母没有听从,子之方法不当也不是孝。孝子的劝谏在表达正确的道理,而不敢力争强辨。力争强辨是作乱兴起的根源啊!

 

点睛:

 

先秦儒家在处理父子关系时注重谏,宋以后有儒者将父子关系绝对化,甚至有“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之说,这是完全违背礼义之道的。

 

八、亲戚不悦,不敢外交;近者不亲,不敢求远;小者不审,不敢言大;故人之生也,百岁之中,有疾病焉,有老幼焉,故君子思其不可复者而先施焉。亲戚既殁,虽欲孝,谁为孝?年既耆艾,虽欲弟,谁为弟?故孝有不及,弟有不时,其此之谓与?(《大戴礼记·曾子疾病第五十七》)

 

语义:

 

不获得父母的欢心,就不敢在外头交结朋友;不得到周围人的亲爱,就不敢去亲近远方的人;小事还不熟知,不敢谈大事。所以人生在世,百年当中,有小病、大病,也有老年、幼年,所以君子要想透那些不能再反悔的事而应先及时实行。父母已过世,虽然想孝顺,谁给你孝顺?自己一到五十岁或六十岁,虽然想尊敬长辈,你尊敬谁呢?所以说孝顺有来不及的,敬长有不得其时的,就是这样吧。

 

点睛:

 

敦伦尽分也有个时机问题,当不愧自心才行。

 

九、凡不孝生于不仁爱也,不仁爱生于丧祭之礼不明,丧祭之礼所以教仁爱也。致爱故能致丧祭,春秋祭祀之不绝,致思慕之心也。夫祭祀致馈养之道也,死且思慕馈养,况于生而存乎?故曰丧祭之礼明,则民孝矣。故有不孝之狱,则饰丧祭之礼。(《大戴礼记·盛德第六十六》)

 

语义:

 

大凡不孝敬亲长,是由于人与人之间不能相亲相爱,而不能相亲相爱,是由于丧葬祭祀的礼仪不分明,丧葬祭祀的礼仪,正是告诉人们相亲相爱的。尽到爱心,所以能尽到丧葬祭祀的礼仪。春秋两季的祭祀,正是尽到孝子怀念的心呵。谈到祭祀,是尽到馈食奉养的表现,亲长死了尚且思念俸养,何况生前的时候呢。所以说,丧葬祭祀的礼仪修明,百姓自然敬养亲长啦。因此,有不敬养亲长的讼狱,就得先整治丧葬祭祀的礼仪。

 

点睛:

 

《大戴礼记·盛德第六十六》中,除了讲“有不孝之狱,则饰丧祭之礼”,还讲“有狱,则饰朝聘之礼也”、“有斗辨之狱,则饰乡饮酒之礼也”、“有淫乱之狱,则饰昏礼享聘也”。礼、德、法的关系在这里表现得最为清楚。在中国的文明体系中,礼以修德、德以固法,法以生德;西方文明体系以宗教、法律为轴心,中国没有宗教背景,不能再胡乱地学习西方。结果是:引入德目,却没有道德;引入法律,却没有法治。醒醒吧,中国知识精英们!

 

十、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恒言不称老。年长以倍则父事之,十年以长则兄事之。(《礼记·曲礼上第一》)

 

语义:

 

作子女的人,出门必须告知父母,返回必须面见父母,出游须有—定的地方,学习须有—定的内容。平常说话不称“老”字。年龄比自己大—倍的人,要像父辈那样待他。大上十岁的人,要像兄长那样待他。

 

点睛:

 

此节既包括为人子事亲之法,又包括待人接物的态度。“儿行千里母担忧”,出行前与父母告别,回到家后告知父母已归,让父母知道自己的所游所学,目的是让父母放心;敬老尊长,不仅是尊敬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和兄弟姐妹,还包括周围的比自己年长的人,哪怕这些人与自己非亲非友。《礼记正义》所谓:“非但敬亲,因敬亲广敬他人。”

 

十一、坐必安,执尔颜。长者不及,毋儳言。正尔容,听必恭。毋剿说,毋雷同。(《礼记·曲礼上第一》)

 

语义:

 

坐要安稳,保持自然的姿态。长者没有提及的,不要插进去说。表情要端庄,听讲要恭恭敬敬。不要把别人的见解说成自己的见解,不要别人说什么也说什么。

 

点睛:

 

此节讲弟子事师、子事父之礼。同长者或老师说话时,坐姿要自然端正,洗耳恭听。不要随意打乱谈话或讨论的内容,更不能人云亦云,没有自己的主见。《礼记正义》注“毋雷同”一语说:“凡为人之法,当自立已心,断其是非,不得闻他人之语,辄附而同之。若闻而辄同,则似万物之生,闻雷声而应,故云‘毋雷同’。但雷之发声,物无不同时而应者,人之言当各由已。”我们对那些习惯于随声附和的人,一定要提高警惕!

 

十二、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礼记·曲礼下第二》)

 

语义:

 

儿子侍奉双亲,数次劝说仍不听从,就大声哭泣,希望他们知悟而改。

 

点睛:

 

对于自己父母的过错,除了劝告,还要用实际行动感动他们,这样作才是真正的孝顺。老师父母教育孩子,要注意维护孩子的自尊心、自信心,那是一个人上进的基础。没有了自尊心、自信心,欲人上进,如缘木求鱼!

 

十三、事亲有隐而无犯,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致丧三年。事君有犯而无隐,左右就养有方,服勤至死,方丧三年。事师无犯无隐,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心丧三年。(《礼记·檀弓上第三》)

 

语义:

 

侍奉双亲,对其过失不可称扬,不可直言冒犯,或左或右地精心侍候,任劳任怨,直至双亲下世,极其哀痛地守丧三年。侍奉国君,对其过失已经直言不讳地加以规劝,如果再有人问起国事,也不妨直言其得失。精心侍候,惜尽职守,任劳任怨,直到国君下世,就比照丧父的礼节守丧三年。侍奉老师,对其过失不可直言冒犯,但也不可总是缄默,像对待双亲那样地精心侍候,直至老师去世,虽不披麻戴孝,但三年之中心中的悲哀犹如丧亲一般。

 

点睛:

 

在我们讨论亲亲相隐时,应以公义、公德为先,不可笼统地讲“事亲有隐而无犯”。当亲人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时,就不当为其隐,一如事上级一样,要作到“有犯而无隐”。

 

十四、子游问丧具,夫子曰:“称家之有亡。”子游曰:“有,无恶乎齐?”夫子曰:“有,毋过礼。苟亡矣,敛首足形,还葬,县棺而封,人岂有非之者哉!”(《礼记·檀弓上第三》)

 

语义:

 

子游向孔子请教送终物品的数量问题,夫子说:“和家庭财力的厚薄相称就行。”子游说:“如何掌握厚与薄的标准呢?”夫子说:“如果财力雄厚,也不可超过礼数的规定。如果财力不足,只要衣被可以遮体,敛毕就葬,用手拉着绳子下棺,如此尽力而为,也不会有人责怪他失礼呀。”

 

点睛:

 

先秦儒家重礼义,普遍不主张厚葬的。《礼记·檀弓上第三》还引齐国大夫国子高之言曰:“葬也者,藏也。藏也者,欲人之弗得见也。是故衣足以饰身,棺周于衣,椁周于棺,土周于椁。反壤树之哉?”他的意思是说:葬,就是藏的意思。为什么说是藏呢,因为人死了叫人厌恶,所以就想叫人不能够看见。所以,只要衣衾足以遮盖身体,内棺能够包住衣衾,外棺能够包住内棺,墓圹能够容下外棺,就行了。何必还要聚土成坟,植树为标志呢?”

 

十五、子路曰:“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礼也。”孔子曰:“啜菽饮水,尽其欢,斯之谓孝。敛首足形,还葬而无椁,称其财,斯之谓礼。”(《礼记·檀弓下第四》)

 

语义:

 

子路说:“贫穷真叫人伤心啊!父母在世时没有什么可以供养,父母去世后,又没有东西可以按规矩办丧事。”孔子说:“生前,尽管是粗茶淡饭,但只要总是让父母高高兴兴精神愉快,这就可以说是做到孝顺了。死后,尽管所有的衣衾仅够掩藏尸体,而且是敛罢立即就葬,有棺而无椁,但只要是根据自己的财力尽力办事,也就可以说是合乎丧礼的要求了。”

 

点睛:

 

孝之真谛,尽在于此!

 

十六、陈乾昔寝疾,属其兄弟,而命其子尊己曰:“如我死,则必大为我棺,使吾二婢子夹我。”陈乾昔死,其子曰:“以殉葬,非礼也,况又同棺乎?”弗果杀。(《礼记·檀弓下第四》)

 

语义:

 

陈乾昔卧病在床,自知余日不多,于是就向他的兄弟交待后事,并命令他的儿子尊己说:“如果我死了,一定要给我做个大棺材,好让我的两个妾分躺在我的两边。”陈乾昔死了以后,他的儿子说:“用活人殉葬,本来就不合礼,何况还要躺在同一棺材里呢?”最终没有杀父妾以殉葬。

 

点睛:

 

违反父命,在我们的先贤看来是十分正常的——只要父命不合礼义;从《礼记》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孔子及其门人反对人殉,在当时来说是很了不起的。

 

十七、凡三王教世子,必以礼乐。乐,所以修内也;礼,所以修外也。礼乐交错于中,发形于外,是故其成也怿,恭敬而温文。立大傅、少傅以养之,欲其知父子君臣之道也。大傅审父子君臣之道以示之,少傅奉世子以观大傅之德行而审喻之。大傅在前,少傅在后。入则有保,出则有师,是以教喻而德成也。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保也者,慎其身以辅翼之,而归诸道者也。(《礼记·文王世子第八》)

 

语义:

 

夏商周三代的国君在教育太子时,一定要用礼乐。乐,可以陶冶精神;礼,可以美化外表。礼乐互相渗透于心,表现于外,其结果就能使太子顺利成长,养成外貌恭敬而又温文尔雅的气质。设立太傅、少傅来培养太子,目的是要让他知道父子、君臣的关系该如何相处。太傅的责任是把父子、君臣之道讲说明白并且身体力行做出榜样,少傅的责任是把太傅所讲的、所做的给太子仔细分析使之领会。太傅、少傅、师、保,他们时时刻刻都在太子左右,形影不离,所以他们讲的内容太子都能够明白,而太子的美德也就容易培养成功。师的责任,是把古人的行事说给太子听,并分析其善恶得失,使太子懂得择善而从。保的责任,是谨言慎行,以身作则,以此来影响太子,从而使太子的一言一行都合乎规范。

 

点睛:

 

这里尽管讲得是对太子的教育,但对于今天的普通人来说也具有相当重要的启迪作用。古人教育内外兼修,要使受教育者德才兼备。“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如果今天所有的教师都能作到这一点,学校的德育就不会流于形式,只剩下满足应试教育的记问之学。

 

十八、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礼记·内则第十二》)

 

语义:

 

父母有了过失,做儿子的要低声下气、和颜悦色地劝谏。劝谏如果不起作用,做儿子的就应更加恭敬更加孝顺,等到他们高兴的时候再次劝谏。再次劝谏也可能招致父母的不高兴,但是与其让父母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可自己犯颜苦谏。如果犯颜苦谏招致父母大怒,把自己打得皮破血流,那也不敢生气埋怨,而是更加恭敬更加孝顺。

 

点睛:

 

这是谈子女的劝谏之法。社会生活要忍,家族生活有时更要这样!

 

十九、父母虽没,将为善,思贻父母令名,必果。将为不善,思贻父母羞辱,必不果。(《礼记·内则第十二》)

 

语义:

 

父母虽然去世了,儿子将做好事,想到这会给父母带来美名,就一定果敢地去做;如果是将做坏事,想到这会使父母跟着丢人,那就一定敛手不敢去做。

 

点睛:

 

光宗耀祖,是一种值得提倡的社会价值取向,它是一种劝人向上向善的精神动力。

 

二十、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孝子之身终,终身也者,非终父母之身,终其身也。是故父母之所爱亦爱之,父母之所敬亦敬之,至于犬马尽然,而况于人乎!”(《礼记·内则第十二》)

 

语义:

 

曾子说:“孝子的养老,首先在于使父母内心快乐,不违背他们的旨意;其次才是言行循礼,使他们听起来高兴,看起来快乐,使他们起居安适,在饮食方面尽心侍候周到,直到孝子死而后已。所谓“终身”孝敬父母,不是说终父母的一生,而是终孝子自己的一生。所以,虽然父母已经去世,但他们生前所爱的,自己也要爱;他们生前所敬的,自己也要敬;就是对他们喜欢的犬马也都是如此对待,更何况对他们爱敬的人呢!”

 

点睛:

 

对父母的敬爱当贯彻一个人的一生。

 

二十一、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色称其情,戚容称其服。”(《礼记·杂记下第二十一》)

 

语义:

 

子贡问应当怎样居父母之丧,孔子答道:“敬是最重要的,哀痛还在其次,形容憔悴甚至闹出病来最使不得。脸色要和哀情相称,悲容要和孝服相称。”

 

点睛:

 

《礼记·杂记下第二十一》十分注重居丧者的健康。孔子还说:“孝子的身上生了疮就应该洗澡,头上生了疮就应该洗头,有了病就可以饮酒吃肉。哀伤过度形容憔悴以致于有病,君子是不这样干的。倘因哀毁而死,君子就会说他的父母白养活了这个儿子。”(原文:身有疡则浴,首有创则沐,病则饮酒食肉。毁瘠为病,君子弗为也。毁而死,君子谓之无子。)

 

二十二、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孝子如执玉、如奉盈,洞洞属属然,如弗胜,如将失之。严威俨恪,非所以事亲也,成人之道也。(《礼记·祭义第二十四》)

 

语义:

 

如果孝子对父母有深深的爱戴,心中就必然充满和顺之气;心中充满和顺之气,脸上就一定会表现为和颜悦色;脸上有和颜悦色,就一定会表现为曲意承欢的样子。孝子在祭祀时,容貌敬慎,就好像拿着贵重的玉,又好像端着满满的一杯水,那份虔诚,那份专注,就好像拿不动,又好像生怕失手打坏。相反,那种威严肃穆一本正经的样子,不是孝子可以用来事奉父母的态度,而只是作为成年人应有的态度。

 

点睛:

 

在父母面前当和颜悦色,以慰父母之心。

 

二十三、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夫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于心也,心怵而奉之以礼。是故,唯贤者能尽祭之义。(《礼记·祭统第二十五》)

 

语义:

 

在管理百姓的种种方法之中,没有比礼更重要的了。礼有吉、凶、宾、军、嘉五种,其中最重要的便是祭礼。祭礼,并不是外界有什么东西强迫你这么办,而是发自内心深处的自觉行动。春夏秋冬,时序推移,人们感物伤时,触景生情,不由地就会想起死去的亲人,这种感情的表达就是祭之以礼。所以只有贤者才能完全理解祭礼的意义。

 

点睛:

 

国家当重祭礼,这对整治人心,整合民志很重要——现在作的很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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