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法家人物
崔寔其人 
作者:[新法家] 来源:[网友推荐] 2006-06-02

做官为民


崔寔(音“实”,?—约170),字子真,又名台,字元始。涿郡安平(今河北安平)人。少时沉静,喜好典籍。出身官宦世家,有学术传统修养。

其祖父是东汉著名的学者,为人正直,曾规谏窦宪“擅权骄恣”。其父崔瑗锐志好学,能传其父业,善于文辞,有名于世。他为汲县令时,“为人开稻田数百顷”,“百姓歌之”。临终,嘱咐儿子崔寔:“夫人禀天地之气以生,及其终也,归精于天,还骨于地。何地不可臧(藏)形骸,勿归乡里。其寔赠之物,羊豕之奠,一不得受。”可见他颇有唯物主义思想和精神。

其父去世,崔寔遵照父亲遗嘱,留葬洛阳,隐居于墓侧。服丧毕,三公并辟,皆不就。

桓帝初年,崔寔由郡推举,征诣公车,因病未对策,除为郎。经羊傅、何豹的推荐,崔寔拜为议郎,迁大将军梁冀司马。与边韶、延笃等任史职,著作东观。

后出京任五原太守。五原郡地处西北,天气寒冷,土地宜植麻枲,“而俗不知织绩,民冬月无衣,积细草而卧其中,见吏则衣草而出”。崔寔到任后,拨出一些钱,支持和教导百姓种麻、纺绩,使民有衣可穿,“得以免寒苦”。其母刘氏博览书传,颇有淑德,对崔寔“常训以临民之政”。崔寔有政绩,与其母的教训有关。这时西北地区发生民族纠纷和矛盾,崔寔练兵马,严烽候,积极防御,遂得以安定。

后崔寔因病征召还京,拜为议郎,又与诸儒博士共杂定《五经》。桓帝延熹二年(公元159年),梁冀因罪被诛,崔寔因是其故吏而被免了官,禁锢了几年。

这时鲜卑多次犯边,崔寔经司空黄琼推荐,出任辽东太守。适值其母病故,请求归葬行丧。服丧后,召拜尚书。他因世道混乱,称疾不办事,数月免归。所撰《政论》,据“仆前为五原太守及今辽东耕犁”云云,可以推断大约写于为辽东太守及其后一段时期,但也不排除此前写有部分文字的可能。

崔寔一生清素。其父去世时,变卖田宅,为起坟墓,立碑颂,因此“资产竭尽”,“穷困”,乃以酿酒贩卖为业。时人多以此讥笑之。但崔寔为此职业,只是为了生活需要,“取足而已,不致盈余”。做官后,“愈贫薄”。病死时,“家徒四壁立,无以殡敛(殓)”,受人资助才得以办完丧事。

崔寔于建宁年间病卒。所著碑、论、箴、铭、答、七言、祠文、表、记、书凡十五篇。另有《四民月令》留存部分内容。


论政尚法


崔寔的《政论》,全书已佚,一部分文字节存于《后汉书·崔寔传》及《群书治要》等,清人严可均收辑残文断片于《全后汉文》。

他身经乱世,置身政局,对于世道官风颇有体会和认识。他指出当时有“三患”:一是奢侈。手工业者制造奢侈品,商贾贩卖之,民众被诱而买之,于是奢侈成风。二是上下匮乏。奢侈风气所及,民多贱视正业而奔竞淫侈,误了粮食生产,奸盗增多,仓廪空而囹圄实,“上下俱匮,无以相济”。三是犯法者众多。富豪者养生送死,大讲排场,极事铺张,“在位者则犯王法以聚敛,愚民则冒罪戮以为健”。

“三患”何以严重?崔寔认为,主要的问题,首光是君主昏暗不明。他说:“凡天下所以不理者,常由人主承平日久,俗渐敝而不悟,政浸衰而不改,习乱安危,寔不自睹。”昏君表现不一,“或荒耽嗜欲,不恤万机;或耳蔽箴诲,厌伪忽真;或犹豫歧路,莫适所从;或见信之佐,括囊守禄;或疏远之臣,言以贱废”。然结果是一样,“王纲纵弛于上,智士郁伊于下”,难免发生患难和危乱。

其次是官风不正。崔寔对此有些揭露。他指出:“今官之接民,甚多违理。”征用民众劳力,“更不与直(值)”,即不给适当的报酬。百姓上诉,“终不见省”,即不予理睬。或过几年才给一点欠款,也是大打了折扣;或是给一些陈旧废弃之物,百姓得到也不好使用。“是以百姓创艾,咸以官为忌讳,遁逃鼠窜,莫肯应募,因乃捕之,劫以威势,心苟不乐,则器械行沽,虚费财用,不周于事。”意思是,百姓见官惧怕而逃走,如果被捕强迫劳动,也不为其好好干活,造物让其享用。官吏“上为下效”,败坏风气,“俗易于欺,狱讼繁多,民好残伪”。这样,有害无利,都是由于官吏“不明为国之体,苟割胫以肥头,不知胫弱,亦将颠仆也。”这就是“聚敛之臣”、“贪人败类”所造成的恶果。他又指出:“贪饕之吏,竞约其财用,狡猾之工,复盗窃之,至以麻饕被弓弩,米粥杂漆,烧铠铁淬醯中,令脆易治,铠孔又褊小不足容人,刀牟(矛)悉钝。”就是说,有些负责监管制造兵革的官吏,偷工减料,加以盗窃,从中大捞一把,而制品质量低劣,不堪使用。这样,“铠则不坚,弩则不劲”,“兵钝甲软,不可依怙”,国家不仅遭受财力人力的耗损,而且有损武备能力。

他还指出,现在大小官吏不思尽心职守,而“各竞摘微短,吹毛求疵,重察深诋,以中伤贞良’。他们抬高自己,打击别人,以致坏官不臭,良吏被害。而君主又不了解下情,用人不当,“是以残猛之人,遂奋其毒;仁贤之士,劫俗为虐”。凶残者更为毒辣,仁贤者也受影响而变坏。于是,被害的百姓“嗷嗷之怨,咎归于上”,甚至“仇满天下”。

崔寔认为,面对政敝风坏,必须改革。他说,君主御世,譬诸“乘弊车”,破车载不了人或物,“当求巧工,使辑治之”,改旧为新,“新新不已,用之无穷”。如果不加修理而乘用之,便有“摧拉捌裂”的危险。他认为,如今,“政令垢玩,上下怠懈,风俗凋敝,人庶巧伪”,百姓嚣然而思中兴。必须想出济时拯世之术,“中兴之主,亦匡时失”。

如何匡时之失?崔寔认为,首先,要总结西汉为政得失的经验教训,不必纯法远古。他说:“宜参以霸政,则宜重赏深罚以御之,明著法术以检之。自非上德,严之则理,宽之则乱。”汉宣帝“严刑峻法”,天下治安;汉元帝“多行宽政”,终于致衰。“政道得失,于斯可监(鉴)”。这里强调的是“严”。关键是要懂得“与世推移”的道理。他进一步论道:“夫刑罚者,治乱之药石也;德教者,兴平之粱肉也。”治理乱世,只有尚严用刑罚才能奏效。“方今承百王之敝,值厄运之会。自数世以来,政多恩贷,驭委其辔,马骀其衔,四牡横奔,皇路险倾。”对此,尚宽岂能奏效,复古之法更是行不通。

其次,要注意取士用人。崔寔认为,应当网罗贤士,注意养士。他说:“举弥天之网,以罗海内之士。”“马不素养,难以追远;士不素简,难以趋急。”“理世不得真贤,犹治病无真药;当用人参,反得芦菔根。”招贤,就得识别贤佞。他说,贤人并不书名于脸以待沽,而且往往遭受排挤和压抑,“常患贤佞难别,是非倒纷,始相去如毫厘,而祸福差以千里”。故明君“其犹慎之”,即要求君主谨慎地辨别贤佞而选士。他提出关心和爱护官吏,既要“原其小罪,阔略微过,取其大较,惠下而已”,即要分清官吏的功过,取其所长,而原谅其小过失;又要增禄养廉。他指出:“今所使分威权,御民人,理狱讼,干府库者,皆群臣之所为,而其奉(俸)禄甚薄,仰不足以养父母,俯不足以活妻子。”待遇低下,养不了父母妻子,要他们“临财御众”,犹如“渴马守水,饿犬护肉”,欲其“不侵”即不贪污,那是办不到的。于是“则有卖官鬻狱,盗贼主守之奸生矣”,意谓官吏便有以权谋私,执法者而为盗贼之事发生。尽管有个别的廉吏,然而,“虽时有素富骨清者,未能百一,不可为天下通率”。意思是,虽然也有一贯廉洁的人,但只是极少数,是不能作为天下通例的。故他强调,对待官吏,应当“重其禄以防其贪欲,使之取足于奉(俸),不与百姓争利”。要争取使官吏养成“习推诚之风,耻言十五之计”。

此外,崔寔还论及“民不可轻”;徙民于“土旷人稀”之处,既可活民而有利开发;不可数赦,“赦以趣奸”,不利于治,等等。


崔寔评论


崔寔撰《政论》以论政,颇受时人称许。仲长统说:“凡为人主,宜写一通,置之坐侧。”意思是,《政论》可作为君主的座右铭或参考书。范晔写史也予以肯定,曰:“指切时要,言辩而确,当世称之”;曰:“寔之《政论》,言当世理乱,虽晁错之徒不能过也”;曰:“子真持论,感起昏俗”。他们对崔寔《政论》的评价都是很高的。司马光认为崔寔严治之说,针对时弊,可以“矫一时之枉”;但又申明,此“非百世之通义”,他说只有“宽猛相济”才能“政和”。王夫之既不同意崔寔严治之说,也不赞同司马光宽猛政和之说,而提出“严以治吏,宽以养民”说。其实,崔寔严治之说,是以官吏为对象的,并不是或主要不是针对于民。而且,崔寔既讲严,又讲宽;既讲刑罚,又讲重赏、厚禄,有点辩证法。他揭露时弊,对症下药,颇有实事求是的味道。

 


相关文章:
·李伯谦:大禹其人——并非传说,确为信史
·林治波:胡适——其人其事其学其德
·柳哲:柳永其人与《劝学文》
·《资治通鉴》载崔寔《政论》白话译文
·轩辕皇帝实有其人
大六经工程 |  国学网站 |  香港中国文化研究院 |  联合早报网 |  时代Java教程 |  观察者网 | 
环球网 |  文化纵横网 |  四月网 |  南怀瑾文教基金会 |  学习时报网 |  求是网 | 
恒南书院 |  海疆在线 | 
版权所有:新法家网站  联系电话:13683537539 13801309232   联系和投稿信箱:alexzhaid@163.com     
京ICP备0507368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