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方有一种共同的价值取向,在选择政治精英时都追求被选择者政治忠诚与业务能力的统一,既贤又能。两千多年前儒家经典《礼记·礼运篇》以激昂的笔调写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 欧洲封建制度解体后,西方文明一方面通过议会党争,按照政治分赃制的原则选择政治忠诚者,另一方面巧妙地将中国选举政务官的科举制改造成选举事务官的公务员制度。不难看出,大西洋两岸这一东西合璧的现代西方政治体制是一个怪胎,因为它只是在制度上保证了政务官系统的相对忠诚和事务官系统的基本业务能力,却没法保证被选举出来的个体德(政治忠诚)才(业务能力)兼备。 从历史的角度看,西方引入的科举制只是中国政治流变的一个阶段,而且是在中华文明逐步衰落时发展壮大的。科举制的最大弱点是将知识记忆误认为业务能力,导致政治结构的整体僵化。在儒家没有大规模从政以前,靠社会功勋制选拔出来的文法吏——通晓法令,一断于法的公务员曾是秦汉政治的主体。 在商代,选官尚功取向已相当明显,商代晚期出土的金文内容大多讲器主因有功于王室而受赏赐,记其荣宠并祭告先祖。西周政治精英的选举除了世卿世禄,大夫、士阶层皆不世袭,重视功德。按《礼记·王制》:“诸侯世子世国,大夫不世爵,使以德,爵以功。”西周政制经典《周礼》中有司勋一职,专门掌管功劳赏赐。《周礼·夏官司马第四·司勋》条:司勋掌管六乡赏赐土地的法则,以赏赐的多少体现功劳的大小……凡有功劳的人,就书写他的名字和功劳在王的大常旗上。死后就在冬季祭祀宗庙时让他配食,司勋向神报告他的功劳。大功劳,由司勋收藏功劳簿的副本。“司勋掌六乡赏地之法,以等其功……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大常,祭于大烝,司勋诏之。大功,司勋藏其贰。” 西周封建制度解体后,贵族与平民间的分野逐步消失,布衣驰鹜,政治参与拓展到全民,一种按照社会功勋大小取得爵位,分配政治经济资源的体制建立了起来。在社会功勋制下,政治忠诚与业务能力达到了近乎完美的统一,因为只有忠诚于公共事务的人才会努力去为社会作贡献,那些能为社会作贡献的人当具备某种基本的能力。韩非子强调政治精英必须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宰相定要从地方官中选拔上来的,猛将一定要从士兵队伍中挑选出来的。《韩非子·显学》:“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夫有功者必赏,则爵禄厚而愈劝;迁官袭级,则官职大而愈治。” 春秋战国,中国特色的社会功勋制从理论到实践已相当成熟。以法量功,以功受爵成为秦汉制度的典型特征。这里的“功”主要包括军功和事功两种(中国学界过于强调战争中的军功,和平环境下更为重要的事功则鲜有提及),《管子·明法解第六十七》中对这两种功勋作了明确的区分,其中的吏之功和臣之功就是“事功”。上面说:凡所谓功劳,乃是指安定国君,谋利于万民的。破敌军,杀敌将,战而胜,攻而取,使君主没有危殆灭亡之忧,百姓没有死亡被俘之患,这是军士用来作为功劳的。奉行君主的法度,管好境内的政事,使强者不欺凌弱者,人多势众的不残害人少势弧的,万民竭尽其力来事奉君主,这是官吏的功劳。匡正君主的过错,挽救君主的失误,申明礼义以开导君主,使君主没有邪僻的行为,也没有被欺蒙的忧患,这是大臣的功劳。所以明君的治国,分清职务而考计功劳,有功者赏,乱治者罚,赏罚之所加,各得其宜,君主不去无端干预。“凡所谓功者,安主上,利万民者也。夫破军杀将,战胜攻取,使主无危亡之忧,而百姓无死虏之患,此军士之所以为功者也。奉主法,治竟(竟,通“境”,国家——笔者注)内,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万民欢尽其力而奉养其主,此吏之所以为功也。匡主之过,救主之失,明理义以道其主,主无邪僻之行,蔽欺之患,此臣之所以为功也。故明主之治也,明分职而课功劳,有功者赏,乱治者诛,诛赏之所加,各得其宜,而主不自与焉。” 《商君书》认为社会功勋制,按功劳授爵禄公正公开是国家强大的根本,有爵是为官的基本条件。《商君书·境内第十九》规定:能够斩获敌人甲士首级一颗就赐给爵位一级,赏给田地一顷,宅地九亩,赐庶子一名,可以担任军队或行政部门的官员。 “能得爵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一除庶子一人,乃得人兵官之吏。” 进入汉代,诚如在张家山汉律中看到的,社会功勋制仍然很好得被执行。但从西汉末年开始,随着中华原文明渐渐儒化,至东汉,社会功勋制已经处于分崩离析的状态。在公元前81年那场改变中国历史命运的国策大讨论盐铁会议上,儒生强烈批评了当时的事功和军功制度,不重功劳和连带责任,空谈乡择里选,基层推荐。《盐铁论·除狭第三十二》记载贤良的话说:古时推荐当官的人,从乡里挑拣选择,考察他们的才能,然后给他官做,胜任职务以后再按照一定等级封爵授禄。所以读书人在偏僻乡村里闭门读书,也能到朝廷来做官,隐居修身,做官扬名。不因为关系疏远而丢掉贤能的人,不论大小事功,都没有被遗失的。因此,贤能的人得到任用,没有才能的人被检查罢免。现在选举之途杂乱,不按才能选拔官吏,富有的人用钱财来买官,勇敢的人卖命求取功名。耍车技的和举鼎技的人,都出来充当官吏,多次立功,积年累月,有的人甚至当上了卿相。“古之进士也,乡择而里选,论其才能,然后官之,胜职任然后爵而禄之。故士修之乡曲,升诸朝廷,行之幽隐,明足显著。疏远无失士,小大无遗功。是以贤者进用,不肖者简黜。今吏道杂而不选,富者以财贾官,勇者以死射功。戏车鼎跃,咸出补吏,累功积日,或至卿相。” 历史大致是按儒生们的路线前进的,东汉至隋,察举制成了主流(魏晋演化为腐朽的九品中正制),政治腐败成了家常便饭。唐以后科举制是为纠察举制之弊而设立,它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魏晋以来察举制任人为亲的弊端,选举进一步平民化和制度化;至于社会功勋制,甚至被中国人自己“忘记”了。 所以,长期以来中国学者们研究本国政治制度史时,大体总是提到世袭制、察举制和科举制,偶尔也提及军功制,不过那常作为秦国残暴的历史罪证。 近年来秦律和汉律失传后重新出土,以及西汉地方政府档案(尹湾汉简)的发现,明确告诉我们,在世袭制和察举制中间,存在着一个长达数百年的社会功勋制,那是强盛的秦汉时代最基本的政治制度,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最为宝贵的财富之一。 我们不要误以为世袭制、功勋制、察举制和科举制层次分明。在中国政治史上,这四个阶段的划分只说明历史某一阶段哪种政治录用制度占据主流。西周世袭制占主导地位,并不说没有功勋制这一项;再比如世袭制,这一制度贯穿20世纪以前中国历史,长达数千多年之久——就像我们不能因为希腊罗马是奴隶制就说民主制野蛮一样,我们也不能说存在世袭制,秦汉社会功勋制就一无是处。 19世纪西方人曾经将科举制引入本土的民主制,我们可否在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基础上重建社会功勋制呢——那将是一个法治的、中性的、因尚功精神而充满活力的超党派政治体制。 注释(略) (节选自翟玉忠《中国拯救世界:应对人类危机的中国文化》[修订版],华龄出版社2024年5月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