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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悠久但却少有念念不舍的旧包袱——“苍生论道”五人谈 
作者:[汉心] 来源:[] 2020-10-18

汉心:

中国文化哲学重人事而轻物理,由做法决定想法,先有事实和经验的总结而后才有理论抽象和应对之策,西方重物理而轻人事,由理念或想法决定做法。现代不少知识分子也跟风搞形而上学,迷信纸上教条和制度决定论,认为唯制度统辖才具有正义性,人治岂止不好!在伦理上也不正当,没有合法性。相比之下,中国多数人仍坚信人是第一,以民为本,认为是人掌控法权,所以无论怎么革故鼎新,仍然强调“为政为大,政者,正也”,为政者立身处世必须修身正性,涵养公共品德和人格操守,所以历代政教设计和百姓日用都不因循守旧,或效法西方定义的“规范化民权理论”,其合法性依据是问题导向,实事求是而非教条主义,理念先行,是缘起古老的道德哲学和历史经验论,再辅之以对古今中外的各种成败案例做策略性借鉴而后活学活用,与时俱进。

1906年,章太炎在日本东京留学生欢迎会上的演讲中,曾对西方宗教在现代中国的流行作出了深刻的剖析:中国人的信洋教,并不是崇拜上帝,实是崇拜西帝。最上一流,是借此学此英文、法文,可以自命不凡;其次就是饥寒无告,要借此混日子的;最下是凭信教会势力鱼肉乡愚,陵轹同类。所以中国之洋教洋派头,总是伪教徒居多,并没有真信者。但就是真基*督教,今日还不可用,若野蛮人用了,可以日进文明;若文明人用了,也就退入野蛮。试看罗马当年,政治学术何等灿烂,及用基*督教,一切哲学,都不许讲

同样,上世纪所谓主流说法中关于中国历史及二十四姓家谱的学说应是不谙中国政治常态的假想谬说,事实是二十四史姓氏流转其实并未改变中国道统与法权结构。返观近世中国文教不昌,国家效能之颓势,史学叙事怪论叠出,道理并非中国闭关自守,不求上进,而是落入一切皆以西学立场做文化与政治嫁接,或以德先生,赛先生对国民做好社会许诺,以救赎代教化,用西学解释中国问题。


孔子答颜渊曰:“行夏之时,乘殷之辂,服周之冕,乐则韶舞。”表明中国人文传统非但不因循守旧,而是体用兼施,最擅长破旧立新,比如舜代乐舞、夏朝历法、商朝马车……,衣冠文物弃之用之皆少有念念不舍的历史包袱,更不拘旧制套路而是多快好省,立争上游。孟子不就盛赞孔子“圣之时也”?有学者不断提醒,在发展主义,现代化和革命传统的多重鼓励之下,中国要注意的倒不是保守,走回头路,而是过于亢奋和积极有为。以科技创新精神为例,不是创造乏力,而是跟得太紧以致担心用力过猛而刹不住车。


伍国(美国阿勒根尼自由文理学院)副教授,历史学者):

西方思想从古希腊时期就有中文中至今难以翻译的“存在”/本体,being 的观念。这个概念及其有语法功能的 to be(英文)sein (德语)又和最高神的概念相连。希腊哲学也最终从“仪式”中摆脱出来,进入纯粹思辨。因此,西方思想始终是有先验论的因子以及演绎思维,其抽象层面可以完全脱离日常

生活而独立存在,认知和情感可以是截然分开的。中国思维中缺少关于这种最高存在的强大的本体论观念,而是更多关注日常,人伦秩序,以及人和人的关系,情感的体认及表达,也从来没有摆脱“礼仪”,“仪式”这些把情感和伦理秩序外化的技术手段。政治,社会,家庭秩序的和谐的确是中国传统思想关注的要点。

 

周鸿陵(北京新时代致公教育研究院长,社会学者)

一个民族的复兴,尤其是像中国这样五千年文明不绝的民族,一定要找到自己的文化自信,才能最终实现民族复兴。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经了民族独立国家重新整合的阶段,经过了改革开放发展经济阶段,现在进入全面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根本是要找到文化自信,重新梳理文化历史。

晚年钱穆对中华文化进行了最后盘点,指出中华民族的根本精神是天人合一。天人合一,心物一元,就是整体思维和全息思维,这个思维决定了中华民族可以一以贯之连绵不绝。这种思维其实就是生态体思维,就是把人放在了天地之间,与天地形成和谐相处,在社会层面上尊道贵德。可以说,西方是典型的生物体思维,自我中心,强调个人权利,个人利益最大化,傲世天地,无限索取。最终使得人类生存发展走上了不可持续的绝路。因此西方先进汤恩比等人认为世界的未来在中国,人类如果不想被毁灭就要从东方的老子孔子那里寻找智慧。这智慧的哲学是什么?就是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思维是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不绝的哲学缘由。纵观五千年,中华民族文明不变的根本就是天人合一下的生态体文明。只是晚清以前我们属于传统生态体文明,晚清以降一直到如今是转型时期,是从农业文明为基础的传统生态体文明,经工业化这个中间点,走向以信息文明为基础的现代生态体文明而已。这也是中华民族在人类进入信息时代能够再次引领世界的原因。

工业文明走到了尽头,虽然过去未去,信息文明方兴未艾,但是未来已来。中华民族在新的时代需要保守根本,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为人类新文明创造出新的范式。


汉心:

中国近代以降,“富国强兵”必为执政者和民意之主流,虽口头上也跟着现代潮流讲主义,但骨子里主政者和真实民意都认为现今仍是弱肉强食、列国争势,故必遵大秦以来的“法统”治国理政,断不会以分权制衡重组中国政治生态,更不会割裂近现代历史的逻辑关联性而另起炉灶,搞一些不解民情民气的花架子。

 

伍国:

富国强兵是民族国家在民族争竞过程中的必由之路。日本明治维新时期就有“富国强兵” 这个四个汉字组成的口号。但是,日本的明治和大正时期也一直是一个社会改革和推进民权的历史时期,虽然并不尽如人意,但社会的改良和进步也是不争的事实。现代民族主义的要义之一是民众的渐进参与,假如绝对地以弱肉强食的法则来看待国际和国内政治,那会进入梁启超所说的极端的“民族帝*国主义” 而不是良性的民族主义。



赖强(昆明心理医生,文化学者)

一种政治哲学相应着一种国家理论、一种行权制和相应的效用和收益。所以,不同的文化、政治、军事、权力制度的背后都有不同的政治哲学主张,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权力和利益辨护。这个结论得到现代社会奉行的一系列主义及其国家学说的有力证明。但这只是观念角逐中暂时胜出的现象学表达。真正决定一种国家观念意识和行为的,不可能是一种哲学或某种教宗,而是在多变量之下谁在控制着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自然资源)、规则和价值(含价格)的制定权。当国家作为一个利益主体而非一个思想主体存在,这个事实本身就表明了暴*力是捍卫已有利益和增加利益的有效手段,这与德道家谈论的私人暴力,以及所谓“我们”“大家”对国家能力的妙论,相去不止万里


北京知名法律学者陈勇苗:

汉心先生的问题都关乎现代版的“儒法之争”,或者说现代视角的“儒法之争”。在其发言的启发下,我从现代法学家的视角,提供

对儒家文明的律法性批判:欧美的文明是一种古老的司法诉讼法庭模式塑造的,例如神人之间是权利义务关系。法官、控告人和当事人全部在场,各得其所,而且逐渐变为当事人中心主义的。而拿这来看,儒家文明是当事人缺席的,只有教师冒充法官,一切围绕导师展开,需要补当事人中心主义这一课。近代儒家严复等人的权己分界自由权利之说就是在儒家中为民众当事人重新上法庭开路,走向当事人中心主义。

关于儒家文明的司法宪政主义。2005年读经运动风波之后,秋风他们转儒家宪政主义,秋风写了一篇子产论司法的文章,子产经孔子复述而保存下来,我当时就觉得儒家文明往原教旨地回推,也一定是司法法庭模式的。

孔子之“素王”,经廖平康有为鼓吹后重塑,孔子恢复为秩序重新奠基的立法者,秩序奠基是律法性的还是道德性的,道德不过是一个工具,一旦恢复道德伦理与政治之间的张力,就会发现道德不能意识形态化为治理的教条,一个民族国家之复杂,并不是一个居委会老太太能治理的,所以一定要把孔子挪到秩序的律法性立法者,孔子不是做过首席大法官吗?搞不好孔子一生沾沾自喜于当首席大法官,很鄙视自己惶惶然的导师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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