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刑事政策的轻重如阴阳,乱世当用重典——轻罪重判;太平之世当用轻典——重罪轻判,这就是中华法系“世轻世重”的刑事政策。在这个民族国家分立、世界失序的“新战国时代”,完善疫情防控体系机制、打赢总体战必须用重典!
“世轻世重”的刑事政策原则出自《尚书·吕刑》,周穆王对吕侯的训词中提到:“轻重诸罚有权,刑罚世轻世重。” 《周礼·秋官司寇》论大司寇的职责,更详尽指出:“一曰,刑新国用轻典;二曰,刑平国用中典;三曰,刑乱国用重典。” “乱世用重典”即出自此。 中国古典政治学黄老道家核心经典《管子》的作者指出,刑事政策的轻重要根据时代不同而改变,在人民急躁而行为邪僻的时代,一定要用重刑。上面说:“故古之所谓明君者,非一君也。其设赏有薄有厚,其立禁有轻有重,迹行不必同,非故相反也,皆随时而变,因俗而动。夫民躁而行僻,则赏不可以不厚,禁不可以不重。故圣人设厚赏,非侈也;立重禁,非戾也。赏薄则民不利,禁轻则邪人不畏。”(《管子·正世第四十七》 春秋战国时代和当代有相似之处:列国大争,天下纷乱,各国都积极变法图强,多用重典。商鞅学派两千多年前就从理论上论证了西方奉行“轻轻重重”刑事政策的弱点,指出那样只会使社会混乱,国家削弱。《商君书·说民第五》说:使用刑罚,对民众犯的轻罪施行重的刑罚,那么轻微的犯罪就不会发生,严重的犯罪就不能出现了。这叫使国家安定的治理方法。使用刑罚,犯重罪的重罚,犯轻罪的轻罚,那么轻微的犯罪不能制止,严重的犯罪就更无法制止了,这叫使民众动乱的治理方法。所以轻罪重罚,刑罚能除掉事情也能办成,国家就会强大;使用刑罚对重罪重判,轻罪轻判,那么刑罚虽然用了,犯罪的事仍多有发生,国家也会被削弱。(原文:故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生,则重者无从至矣,此谓治之于其治者。行刑,重其重者,轻其轻者,轻者不止,则重者无从止矣,此谓治之于其乱也。故重轻则刑去事成,国强;重重而轻轻,则刑至而事生,国削。) 《司马法》成书于战国初期,记载了从殷周到春秋战国时期的作战原则,其中同样强调重其轻者的刑事政策,与《商君书》一脉相承。《司马法·定爵第三》指出:作战必须巩固军心,明辨利害,治理纷乱,进止有节,服膺正义,激发廉耻,简约法令,少用刑罚。小罪就要严厉制止,犯小罪的如果得逞,犯大罪的也就跟着来了。(原文:凡战,固众,相利,治乱,进止服正,成耻,约法,省罚。小罪乃杀,小罪胜,大罪因。) 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秦律中,我们能看到“重其轻者”的法律条文,它清楚地告诉我们秦汉犯罪率极低是如何实现的。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有人偷摘别人的桑叶,赃值不到一钱,如何论处?罚服徭役三十天。(原文:或盗采人桑叶,臧不盈一钱,何论?赀徭三旬。) 《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甲盗窃,赃值一千钱,乙知道甲盗窃,分赃不满一钱,问乙应如何论处?与甲同样论处。(原文:甲盗,臧值千钱,乙知其,受分臧不盈一钱,问乙何论?同论。) 在国人已将防盗窗安上六楼、人心浮燥的时代,还有人盲目称赞西方轻轻重重的刑事政策,称之为“公平、正义”——我们不能说中国重其轻者的刑事政策是“恶法”,西方轻轻重重的刑事政策才是“恶法”,它是今天西方社会犯罪率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刑事政策的轻重如阴阳,乱世当用重典——轻罪重判;太平之世当用轻典——重罪轻判。在这个民族国家分立、世界失序的“新战国时代”,完善疫情防控体系机制、打赢总体战必须用重典! (作者简介:翟玉忠,北京大学中国与世界研究中心研究员,中信改革发展研究院研究员,新法家网站中英文版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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