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夏末,邻居家的洗衣机突然漏水,顺便把我家活活给淹了个底朝天。我心想,作为无辜受害者,我肯定会得到妥善赔偿,不成想一场天大的麻烦不期而至。 最初的震惊来自邻居的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借口是事故并非因为邻居的疏忽(negligence)而引起。这种说辞实在是令我无法接受,水是从他家的洗衣机里流出来的,难道还不是他的责任吗?面对如此强词夺理的诡辩,我暗自推断这一定是保险公司蓄意欺负我这个有色人种。于是,我私底下分别请教了两个在保险公司工作的本地白人朋友,没想到他们的回答居然和保险公司如出一辙。他们反复向我解释negligence这个概念:洗衣机并非是邻居故意损坏的,因此这场洪水就象是地震一样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完全不应该由邻居来承担责任,他的保险公司自然也就不必赔偿。刚出国的时候,这样的奇谈怪论一定会让我勃然大怒。无奈在近二十年的国外生活中,我已经领教了洋大人太多的歪理邪说,也就不再理会。 既然他们说理应由我自己的保险公司负责理赔,而我每个月应付的保险费是包括在我的物业费里面的,所以我就找到了物业管理公司。谁知他们又另有一套说辞。原来包括在物业费里的保险只能用来支付一部分修葺费用,如修缮厨柜、地板和墙壁的花费,而且只将它们恢复到四十多年前楼房初建时的简陋原貌。我在过去近十年间陆续所做的各种装修以及家具、日常生活用品和其它各种损失,则必须由内部保险(contents insurance)来负担,而内部保险本应由我本人自行投保。我隐隐约约地记得,当初我购买这套公寓时,的确听说过该保险。但是我当时的想法是,我家本来经济上就很拮据,再说我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也就不想花冤枉钱购买这种于我无用的保险了,谁知这一念之差竟铸成今日之大错。 接下来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出现了:我被告知,施工期间我必须搬到其他地方居住,还要把家具临时寄存到别处。这几笔花销都是由内部保险来支付的,因为我没有参保,也就只能自掏腰包了。按照加拿大人的工作效率,这一小型装修工程没有个一年半载是不可能完工的。以我现在的工资收入,实在是一笔太巨大的经济负担。如果这期间再有个其它意外,需要额外花销,那我就真的承受不起了。这么一想,我顿时惊出了一身冷汗。 无奈之际,我只得舔着脸皮不无尴尬地将自己的苦衷告知维修公司。最初,他们对我的要求置之不理。在我声情并茂的苦苦哀求之下,他们最后总算是发了善心,允许我在施工期间继续留住。但是,另外一些麻烦事又接踵而至。首先我必须得多次请朋友帮忙,根据施工进度随时移动家具。再就是有那么一两个星期的时间,我不能使用厨房和卫生间。不用厨房还好办,不用卫生间实在是太不方便。但是碍于囊中羞涩,我也只得使尽浑身解数,想尽千方百计,总算把这些天熬了过去。 至今还在凌乱不堪的施工现场苦盼早日完工的我,常常被举目无亲、孤立无援的悲凉情绪所淹没,心里痛得如同针扎般难受。突然有一天一时兴起,一段近三十多年前的如烟往事悄然涌上心头,仿佛又将我带回了那个曾经的温馨世界。那时,我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和年已六七十岁的父母一起住在北京崇文区花市大街附近一个破旧的大杂院里。每当下雨的时候,年久失修的小房间里就堆满了锅碗瓢盆,叮叮当当的雨水哗哗地落在里面。终于有一天,漏雨的面积不断扩大,我们一家三口已经再也找不到容身之地,一向不愿给组织上添麻烦的父亲只得亲自到房管局去求救。全面翻修的决定下达之后,我们全家必须暂时搬到别处居住。 可是,我们所有的亲戚都在山东老家,我们能搬到哪里去呢?好在我父母虽然早就退休了,但他们都是有组织的人,我们也就只好再去给组织上添麻烦。于是,由父母的工作单位出面,从一位家住丰台农村的老王同志那里临时租了两间平房,供我们一家三口临时居住。单位还派来了好几个五大三粗的小伙子,三下五除二地就把我家那不多的几件破家具搬了出来。我们一家人欢欢喜喜地坐上单位的卡车,一路奔向了组织上花钱为我们租来的新家。当时的公共交通不像现在这么发达,每天从丰台坐公交车去位于市中心的单位上班很不方便。我不得不再一次麻烦组织——这一次是我的工作单位,领导上很快就给我在集体宿舍安排了一张床位。就这样,所有这些看似相当棘手的问题,在组织的过问下都一个个迎刃而解了。 如今,我还顽强地坚守在早已变成建筑工地的家中。屈指算来,我已经和保险 公司、物业公司和装修公司周旋了大半年之久,求爷爷告奶奶的事情更是在所难免。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我还要继续和这些强大的机构斗智斗勇。我越来越感觉到,不幸脱离了组织的我,常年孤身一人在外,生活实属不易。在资本主义的西方,纵有天大的难处,也要一个人独自面对。这样的生活,早已经把我那颗曾经异常脆弱敏感的玻璃心,打磨得象加拿大漫长的寒冬一般冰冷刚硬。在这般凄凉的心境之下,如此温馨的回忆突然袭来,带着故乡那熟悉的气息,仿佛冬日里一团熊熊烈焰般烘烤着我那愈益冰冷的内心世界。
(作者简介:李建宏,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旅加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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