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学说思想中的道与天,也正因为观念的混淆不清,使千载以下,百般摸索,莫衷一是。 例如人尽皆知老子的名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以及“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如果我们不一定信赖后来的注释,甚之,认为都是各人借题发挥的理论,那么,只要烂熟读透原文,以经注经,以本书本文的思想而了解本文本书,就可了然明白,觉得非常亲切。老子要人效法天,天是怎样值得效法呢?他在原文中,很明白地告诉你,天于“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等等名言,这就是说,天地生长作育万物与人,它没有自私的目的,也没有对立条件的要求,更没有利害,是非等功利的作用,它只有施舍和给予,没有要求收回什么,万物从它而生、而灭,都是自然的现象。它不辞劳苦而长远的生作万物,可是它不居功,不自恃,不占为己有,所以人能效法天地大公无私仁慈的精神,才是道德的标准,也便是形而上道的境界,与形而下宇宙世界的自然法则。 于是有的便认为自然才是道与天的根本,有的把老子这个自然的名称,拿它当作印度哲学中的自然,或后世科学上物理世界的自然,愈说愈乱,不知何所适从!我们要知道,距离老子两千余年之后,翻译西洋传入的哲学与科学的自然名称,都是借用中文老子的“自然”一辞而定,并非我们先有了哲学与科学的自然名辞,老子才来借用它的,在老子以前不见自然的名辞,在老子以后,自然的名称,被人多方套用,大多不是老子的本义。如果我们了解在老子时代中,中文单字造句的文法,那么,对于老子所说的“天法道,道法自然”的道理,就很简单而明白了,他的话,由做人的效法标准说起,层层转进,而推到形而上道。他说天又效法什么呢?没有什么,那是天道自然的法则而已,什么是自然的法则呢?自,便是天道自己的本身。然,便是天道自己本身本来当然的如此而已,更没有别的理由可说。合起来讲,自然,便是天道本身自己当然的法则是如此的。 时代愈向下降,由上古用单字做为文辞语言的原始面目,逐渐演变成为名句文章,于是,大家容易忘了本来的规范,把自然定作一个名辞,就自然而然,弄不清它的所以然,便变成想之当然的道理了。等于老子与孔子,他们把道与德的观念,是分开来讲,可是后来一提到老子,便把道德二字合而为一,作为一个名辞来解释它了。老子有名的“无为”学说,便是根据他自己天道自然的至理,用“无为”一辞来说明天道的境界和功能,“无为”与“无不为”的观念,也便是他自己解释“无为”的道理,并非是不作的意思;“无为”并非是不为,后人一提到“无为”,便把它纳入不为的观念,那真冤枉了老子。他说“无为”是天道道体的境界。“无不为”是道体虽然“无为”但即具有生生不已的功能和作用。所以便有“有无相生”、“动则愈出”等对于道体功用的说法了。他提出天道的“无为”而“无不为”,也是说明人应效法天地、行其所当行,止其所当止,做到真能无私而大公的标准,才是天理的固然。所以他说“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的胸襟和气度,便是根据这个原则而来,我们试把他与文王、周公、孔子的学说思想,稍作一比较,以我的愚蠢与浅薄来说,只觉得他们同是上古传统文化的一贯思想,实在找不出什么大不同的地方,例如《周易》思想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以及孔子的“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毋意,毋必,毋固,毋我。”等等,简直如出一辙。 摘录自《禅宗与道家》,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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