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凌晨,著名影星王宝强在微博发表离婚声明,这一爆炸性新闻立刻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
经过几天时间各路网友及媒体的挖掘追踪,这场事件波及到的,已经不只是几个当事人的恩怨纠葛,或者说名星们劈腿出轨的花边新闻那么简单了。
这起事件当中,网友们绝大多数都站在了王宝强一边,纷纷揭批谴责马蓉及宋喆的行为是不道德。同时马蓉也几次通过朋友圈及法律提出自己的观点,称王宝强是“疯狗”……,也有人开始站出来以仁义、人道、隐私权为招牌,对此事进行评论。
新闻大家都没少看,总之是有正就有反,毛主席那么伟大还有些人在背后骂他呢,何况别人——我这里只谈谈自己的观点。
首先说王宝强该不该、能不能公开发表离婚声明?我认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的话属实,这个声明就无可厚非。如果说,反对美国等西方列强打着人权的幌子,来行使对中国的霸权是正义的,那么打着隐私权的招牌,为丑陋肮脏的婚内出轨来辩护就是邪恶的!
隐恶这一陋习在中国可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是发酵了近两千年的东西。 我不认为孟子就真的认为替恶人隐瞒罪行是对的,但我们还是得面对现实,现实是孟子所说的“言人之不善,当如后患何?”早已被“家丑不可外扬”取代,并且被不分场合,不分对象的滥用。比如说某强奸犯、某变态狂、某大贪官在接受采访的时候,视频都是打着马赛克的,替他们隐瞒目的何在……?
你怕丑,被人强奸不说话,就有更多人被强奸;你怕丑,怕人家笑你当王八,你的绿帽就戴的更结实;你怕丑,怕人家知道你儿子偷东西,你儿子就越来越偷的更大胆……。这让我想起了马丁·路德·金的一句名言——最大的悲哀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
我相信王宝强不会疯狂到没有真凭实据就当着全天下人的面发表这样的声明,不会傻到明明是自己出轨却高调诽谤别人出轨。
其次,我们要从法律角度,尽量中立地看待此事。假如王宝强有足够证据证明马蓉确有婚内出轨行为,那么法律上王宝强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是有优先权的,我不讨论怎么具体分割,就当是每人分割一半(网友们请别动怒,我只是做最保守的估计),那么实际当中,法律是怎么运行的呢?
事实上(据我亲身体会),就算是法院已经判决了财产的归属,但是在此期间如果一方已经把财产转移了,另一方也没有办法得到应有的那一份的。因为,民事诉讼中,法院是不会为你出面强制执行的,更不会逮捕甚至逼迫对方交出转移的部分财产(同时还包括孩子,就是假如对方把孩子也抢走了,法院也不可能帮你强制性要回孩子)。当然对方的银行卡法院是可以冻结的,但是既然叫财产转移,当然是转移到别人的名下了。
有人说中国缺乏人权,我觉得这些人纯粹是闭着眼睛说胡话,中国比任何一个国家都讲究人权、人道。甚至于道德底线极低,对不遵守道德的人非常宽容。
总之,我们的社会在没有法律作为道德坚实支撑的情况下,不能“以法生德”;义愤填膺、慷慨激昂的空洞说教,能提高人民的道德水平吗?!
我表示怀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