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科学技艺
翟玉忠:《太一生水》是河图代表的时空模式 
作者:[翟玉忠] 来源:[] 2014-09-15

 

1993年,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郭店一号楚墓出土了一篇让人大惑不解的战国古文献:《太一生水》。北京大学哲学系的许抗生教授曾这样描述自己初读此文的感受:“我感到这一篇文字很奇特,它所表达的思想几乎在现在的先秦诸子百家思想中从未见遇,是一种十分新颖的与众不同的思想。它虽可属于道家的著作,但它的宇宙论思想既不同于《老子》、《列子》、《庄子》,也不同于《黄老帛书》的思想,而是一种到目前为止在先秦哲学文献中尚未见过的新宇宙论思想。所以它的发现在中国哲学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1

 

    许教授的感叹指出了《太一生水》“所怪”之处,就是它的宇宙论。即《太一生水》的前半部分。

 

    《太一生水》原文不长,我们不防将全文抄录如下,其简序按裘锡圭先生的意见作了调整,并用了裘的分章法和拟加章名。【2】文中出土时缺失的字以“□”,据文意补的字放在“[]”,简序用“()”表示。原文墨块是用来表示一章结束。

 

                           “太一生水”章

 

    太一生水,水反辅太一,是以成天。天反辅太一,是以成地。天地[复相辅](第1简)也,是以成神明。神明复相辅也,是以成阴阳。阴阳复相辅也,是以成四时。四时(第2简)复相辅也,是以成沧热。沧热复相辅也,是以成湿燥。湿燥复相辅也,成岁(第3简)而止。故岁者,湿燥之所生也。湿燥者,沧热之所生也。沧热者,[四时之所生也]。四时(第4简)者,阴阳之所生[]。阴阳者,神明之所生也。神明者,天地之所生也。天地(第5)者,太一之所生也。是故太一藏于水,行于时,周而又[始,以己为](6)万物母;一缺一盈,以己为万物经。此天之所不能杀,地之所(7)不能埋,阴阳之所不能成。君子知此之谓[□,不知者谓□。■](第8简)

 

                          “名字”章

 

    下,土也,而谓之地。上,气也,而谓之天。道亦其字也,请问其名。以(第10简)道从事者必托其名,故事成而身长。圣人之从事也,亦托其(第11简)名,故功成而身不伤。天、地、名、字并立,故过其方,不思相[当。天不足](第12简)于西北,其下高以强;地不足于东南,其上[□□□。■](第13简)

 

                           “天道贵弱”章

 

    天道贵弱,削成者以益生者,伐于强,责于[□。是故,不足于上](第9简)者,有余于下;不足于下者,有余于上。■(第14简)

 

    由上文我们看到,裘锡圭先生的所说的“太一生水”章,其表达的宇宙生成关系是很清楚的。细读之,前两句“太一生水,水反辅太一,是以成天。天反辅太一,是以成地”,是讲天、地的形成。可图示如下:

 

这是令今天的学人真正困惑之处。因为明明是水生天地之间,在这里却成了万物的本原,这与常识不是自相矛盾吗?!

 

    希腊哲学家有“水为万物本源”之说,中国有又有什么奇怪?!于是,中国诸多学人找到了《管子·水地篇》作为证据。因为文中明确指出:“水者何也?万物之本原也,诸生之宗室也,美恶、贤不肖、愚俊之所产也。”

 

   事实上《水地篇》作者只是在讲万物离不开水,文中水并不具有万物组成基本元素的性质。《管子·水地篇》开篇就讲:“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菀也,美恶、贤不肖、愚俊之所生也。水者,地之血气,如筋脉之通流者也。”这里的“根菀”是“结而积之于根”之意,【3】显然地比水更具有本质意义。所以将水理解为组成万物的基本元素根本是文不对题。

 

    为什么海内外太多的学者都错误的将水理解为组成物质的元素呢?这是因为他们从上学伊始就受西方科学范式的影响,重本体而轻关系,从医学到物理学,一切都要找到本体,从本质上找原因;而中国科学范式不是这样,它重关系,习惯于类比于具体的象,再杂之以数来说明问题。

 

那么这里的“太一生水”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先解释太一。

 

太一,又称天一。有时代指道或元气,《吕氏春秋·大乐》:“道也者,至精也,不可为形,不可为名,强为之名,谓之太一。” 《礼记·礼运》:“必本于太一,分而为天地,转而为阴阳,变而为四时。”

 

有时太一代表北辰之神,《易纬乾凿度》郑玄注曰:“太一者,北辰之神名也。居其所曰太一。常行于八卦日辰之间。曰天一,或曰太一。出入所游息于紫宫之内外。其星因以为名焉。故《星经》曰:‘天一、太一。主气之神。’行犹待也。”李学勤先生注意到“太一藏于水,行于时”一语,就断定“太一生水与天文数术有关,并明确指出“这里所说的是后世所谓太一行九宫数术的雏型”。【4

 

李先生尽管注意到太一生水与天文数术有关,但他的解释是错误的。因为在汉人的心目中,“太一生水”这一习语是河图代表的时空模式。唐代孔颖达《礼记正义》引东汉郑玄注云:“天一生水(即太一生水——笔者注)于北,地二生火于南,天三生木于东,地四生金于西,天五生土于中。阳无耦,阴无配,未得相成。地六成水于北与天一并,天七成火于南与地二并,地八成木于东与天三并,天九成金于西与地四并,地十成土于中与天五并也。”

 

《尚书大传·五行传》亦有:“天一生水,地二生火,天三生木,地四生金。地六成水,天七成火,地八成木,天九成金,天五生土。”

 

这明明讲的是河图。如下图:

 

 

    那么,为什么讲“天一”(即太一)呢?郑玄在给《礼记·月令》“孟春之月……其数八”作注时说:“数者,五行佐天地,生物成物之次也。《易》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而五行自水始,火次之,木次之,金次之,土为后。木生数三,成数八,但言八者,举其成数。”这里的“一”是代表次序的第一,而“天一”则是对一奇偶的描述,又引申为宇宙大道或元气。所以《太一生水》一面讲:“太一生水”,另一面又讲“天地者,太一之所生也”。

 

    孔颖达《礼记正义》进一步解释说:“五行谓金木水火土。谓之五行者,按《白虎通》云:‘行者,言欲为天行气也’。谓之水者,《白虎通》云‘水训准,是平均法则之称也,言水在黄泉养物,平均有准则也。木,触也,阳气动跃,触地而出也。火之为言化也,阳气用事,万物变化也。金训禁也,言秋时万物,阴气所禁止也。土训吐也,言土居中,总吐万物也’……按《尚书·洪范》云:‘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故其次如是也。所以一曰水者,乾贞于十一月子,十一月一阳生,故水数一也,又天地之内,水体最微,故水为始也。”

 

    这里我们基本能弄清楚,“太一生水”讲的是精微的,代表均平的之水(性/季)之气第一个产生。 “太一生水,水反辅太一,是以成天。天反辅太一,是以成地”意思是说,均平的水之气第一个产生,它又与元气相作用,由此形成了天;天又与元气相作用,进而形成了地。

 

    笔者在《河图洛书图说考》中曾详细考证,河图为上古阴阳五行历法,【5】其过年在水季结束后,启始一年,故形成“一生水”之说。

 

又由于上古阴阳五行历以阴阳黑白点示月序,气温相对的月被组合在同于行(方位)中,所以才有了阴阳成四时,四时生沧热,沧热成湿燥,湿燥成岁之说。其具体次序为:

 

太一→天地→神明→阴阳→四时→沧热→湿燥→岁。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河图所示的阴阳五行历,有五季,而《太一生水》却言四时,这显然与河图后来演化为洛书所示的四时八节历,以及后世已经习惯于称一年四季(时)有关——在《管子》一书遗存的河图、洛书图说中,即《管子·五行第四十一》、《管子·幼官第八》、《管子·四时第四十》、《管子·轻重己第八十五》,我们也能看到类似现象。

 

通读《太一生水》篇,太一生水是文章的思想核心,天、地是文章的脉络,行文是由天道推演人道。

 

《说文解字》释水云:“水,准也。北方之行,象众水并流,中有微阳之气也。”正因为在古人心中水具有均平、平准的性质,才用以说明天道损有余补不足的大法。文中说:“天道贵弱,削成者以益生者。”

 

在中国文化中,损有余补不足的大法被贯彻到从中医到中国古典政治学的方方面面。《黄帝四经·道法》所谓:“应化之道,平衡而止。”《老子·第七十七章》释天道云:“天之道,其犹张弓与?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道非名不立,“以道从事者必托其名”,这也是先秦诸子的基本认识之一。《韩非子·扬榷第八》云:“用一之道,以名为首。”正因为天地、道为时空最基本的名,所以 “‘名字’章”论名才先言天地。《战国策·魏策三》云:“吾所大者,无大天地,天地名。”

 

在结构上,《太一生水》道、名、法层层展开论述,圆融无碍,甚得黄老学道、名、法一以贯之的特点。

 

注释:

 

1】许抗生:《初读“太一生水”》,见《道家文化研究》第17辑,306~307页。

 

2】裘锡圭:《<太一生水>“名字”章解释——兼论<太一生水>的分章问题》,收入作者《中国出土古文献十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1月。

 

3】黎翔凤:《管子校注》,中华书局,20046月,第816页。

 

4】李学勤:《太一生水的数术解释》,载《道家文化研究》第十七辑,三联书店19998月出版。

 

5翟玉忠:《斯文在兹:中华文化的源与流》,中央编译出版社,2014年,第2~35页。


相关文章:
·翟玉忠:跳出历史周期率,让人民监督政府制度化
·翟玉忠:真正理解 “中国”不能离开经学
·翟玉忠:政府的“中国式”与学界的西学化
·翟玉忠:从养生到反腐看我们为何不能离开经学经典
·翟玉忠:不离本分才是真正的“大定大静”
大六经工程 |  国学网站 |  香港中国文化研究院 |  联合早报网 |  时代Java教程 |  观察者网 | 
环球网 |  文化纵横网 |  四月网 |  南怀瑾文教基金会 |  学习时报网 |  求是网 | 
恒南书院 |  海疆在线 | 
版权所有:新法家网站  联系电话:13683537539 13801309232   联系和投稿信箱:alexzhaid@163.com     
京ICP备0507368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