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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现莉:最高检某些官员纯粹是鸵鸟的后代 
作者:[郑现莉] 来源:[] 2010-06-27

  中国政府官员中大概属相是鸵鸟的要占到很大比例,他们在遇到令人难堪的问题时往往不是积极地寻找解决办法,而是倾向于编织出一套任何有正常理智的人都不相信的谎言企图去挽回脸面,但结果总是适得其反,社会声誉反而遭到更大的损害。

  在6月2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举报中心主任王晓新对“约70%举报人受到了打击报复”的媒体报道进行了回应。他认为这一数字既不客观,也不准确,据最高检统计,2007年至2009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群众首次举报线索48万余件,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是20余万件,其中实名举报大概占到30%到40%。而他们得到的反映是,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很少,每年的统计也超不出200件。他从以上数据得出结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现象尽管存在但是数量很少,根本不存在大部分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的情况。这位王晓新主任大概很少去办公室上班,只是从下属的报告中了解工作情况,即使去也是走的后门,因为只要他随便哪一天到最高检上访接待室门口看一看,随便问一问,恐怕他自己都不会相信什么“超不出200件”的鬼话。

  此前媒体报道中提到的“打击报复”多指“隐性打击报复”,是指除明目张胆地以违法手段侮辱、伤害举报人外,借“合法”手段实施的打击报复行为,特别是那些拥有“人事调配权”的被举报人,往往以“工作需要”的名义,对举报人做出职务任命上的“调”、“降”、“停”、“撤”决定,或者对其提拔实施“关”、“卡”、“压”等决定。也有可能借优化组合、聘用合同期届满、提级晋升工资、发放奖金等机会将举报人转岗、下岗、解聘、不提级、不晋升或扣发奖金,还有的辞退甚至开除。这类打击报复披着合法外衣,在司法实践中难以被认定,因而对举报人也就更具有杀伤力。

  笔者2002年加入《中国改革》杂志社农村版,接触了很多来京上访人员,仅每天去杂志社递交材料者都不下十来起,到后来这些材料都以麻袋计,据我的印象这些人几乎毫无例外地都受到过程度不同的打击报复。我所介入的第一个案子是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县移民案,当时正是炎热的夏季,上访人董达胳膊中原来因故植入的一根钢钉在一次与当地政府人员的冲突中被拉出,裸露在外大约两厘米长,脓血时时外冒,第一次看到把我恶心得两天没法吃饭。他们本来应该得到的每人13000多元移民款,实际仅到位8000元,况且很多移民在当地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不能顺利安家落户。在他们联络上访的过程中,后来有多人被劳动教养。

  说起劳动教养,笔者第一次接触上访人员大约是2001年初夏,当时我还是在校学生。在朋友的引见下见到了举报市长慕绥新、副市长马向东的沈阳老干部周伟。此前他以70岁高龄已经在劳教所中度过了两年,出来后依然义无反顾地到北京来上访。后来慕、马二人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死刑,但是周伟被错误劳教的案件却无法得到平反,为此他又再次奔波于北京、沈阳之间,直到他于2005年因癌症去世也未得到任何结果。

  笔者曾介入的另一案也非常典型,曾任山东鲁抗灵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吴德东、副总经理兼证券部部长的艾群策大胆走进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造假,后来其将要增发的4700万A股被紧急叫停,举报被证监会所采纳。但吴德东的举报人身份很快泄露,致使其回到山东后被“双规”,后以“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为名将吴德东刑事拘留,直接移送济宁市看守所重刑区。这个案子在济宁市中区检察院批捕科卡住了,最后被认定为证据不足。鲁抗医药董事长章建辉在其内部会议上强调“对泄密行为要严肃处理。不能一边搞着计算机、信息化、现代化,一边丢掉了保密意识,致使公司的机密被人盗窃”。吴德东因举报而被打击报复昭然若揭。

  在笔者介入的案子中最让我痛心的是天津市某村党支部书记贪占土地补偿案,尽管此前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已进行了报道,我们自己最先接触并采访的稿件却在有关部门压力下无法刊出。最后的结果是领头举报人被判处五年徒刑,其他还有几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到三年。面对这么明显的打击报复事件,我却对此无能为力,每每想起总是愧疚不已。

  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不仅仅出现在底层民众中,就是在学术界也是屡见不鲜。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王宁就认为“抄袭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该校政治系自己进行的统计显示,“教授抄袭占30%,副教授抄袭占50%,博士抄袭占70%,本科生几乎100%”。在这种浮躁的学术风气下,理应对举报学术造假者予以鼓励和奖励,但现实状况并不乐观。2008年3月26日,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教授杨帆向该校学风建设委员会寄出了一份举报材料,该院教授金仁淑的18万字学术专著———《21世纪中国人力资源竞争战略》,有10万字和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生王德君的博士论文———《知识经济时代中国人力资源竞争战略研究》雷同,事后学风建设委员会已基本认定金仁淑抄袭成立。但令人不解的是,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却一起被学校要求停职,此时当时就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据《中国新闻周刊》最近报道,从2005年5月31日开始,上海交通大学材料学院原教师杨军先后向上海交大材料学院焊接所、上海交大材料学院、上海交大信访办公室、上海交大学术道德委员会等部门,数十次反映、举报自己的同事薛小怀涉嫌剽窃、一稿多投等行为,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他随后接到的却是上海交大人事处的“聘用合同终止告知书”和材料学院“关于人事聘用关系到期的通知”。

  在对举报人进行的打击报复中,采用司法手段算是比较沉重的,而在实践中更多的则是运用合法手段,俗称“穿小鞋”,让那些举报人有苦说不出,状告无门。正是在这种压力下,实名举报在所有举报案件中仅占30%左右,正义之举却不得不像犯罪那样偷偷摸摸地进行,本身就极不正常。作为对比很多腐败分子却很有点“正大光明”、我行我素的味道,即使他们的所作所为早已成为公开的秘密也毫不畏惧。在权力的猖獗下,我们可以想见如果举报人的名字泄露出去,他们不遭到打击报复才是不可思议的。

  民众在遇到权利被侵害,或者看到某些当权者滥用职权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这正说明民众对政府还是寄予希望的,他们相信政府还能为他们主持公道。我们在看到很多案件因为民众举报而被查处的同时,也能看到很多原本负有监察职能的政府部门则是严重失职的。很多民众甘冒被打击报复的风险与腐败分子作斗争,其实是在替政府部门履行职责。但结果往往是往往会遭受打击报复,这不仅事实上助涨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而且对民众给予政府的信任危害极大,任何还存有理性的政府对如此损害政权基础的行为决不能坐视不管。长此下去如果导致民众对政府不再抱有希望,那时再想挽回恐怕就悔之不及了。要维护民众对政府的信任,不仅有关部门应该迅速就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而且应该尽快建立对举报人的保护机制。笔者在介入鲁抗案件时就曾经在《改革内参》撰文呼吁此事,但是很多年过去了,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反有愈演愈烈之势。

  最高检负有一部分监察职责,不可能对当前社会大面积的腐败一无所知,媒体和公众对举报人遭受打击报复的现状极度不满,的确很会让某些官员脸面不好看。但真正挽回脸面的办法决不是学鸵鸟把头扎在沙堆里,那样露出来的只能是更加丑陋的屁股。认认真真地建立、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让每一个有社会正义感的人在为社会正义挺身而出时不再担惊受怕,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的脸面好看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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