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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锡厚:“均贫富”“等贵贱”释义 
作者:[李锡厚] 来源:[] 2010-01-22

    在我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中,土地以及其他社会财富,绝大部分都属于地主阶级,而农民作为财富的创造者,终其一生却只能与贫穷和卑贱相伴。官贵民贱,官又以品、阶、勋分高下;贫富悬殊,民则以户等为差别。在这样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特定的身份,以身份论贵贱,贵贱就是等级,而等级正是当时阶级关系的表现形式。处在社会底层的贫苦农民,则不断以各种方式对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存在发出抗议。南宋初年,鼎州武陵县人钟相曾扬言:“法分贵贱、贫富,非善法也。我行法,当等贵贱、均贫富。” 《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三七 长期以来,历史学家都把钟相的上述主张解释为农民所追求的“平等”理想。然而,既然农民不可能于封建制度之外创造出一个更为先进的社会制度来,他们又如何能够摆脱等级观念的束缚,提出一种“平等”主张呢 钟相自号“老爷”,亦称“天大圣”。在鼎州,无识小民备糈相谒,旁午于道,谓之“拜爷”。纵观钟相所作所为,哪里有半点“平等”意思。

     其实“等贵贱”并不是农民起义的口号。《荀子》卷一七云:

     尚贤使能,等贵贱、分亲疏、序长幼,此先王之道也。故尚贤使能,则主尊下安;贵贱有等,则令行而不流 流邪移也,各知其分,故无违令 ;

     亲疏有分,则施行而不悖;长幼有序,则事业捷成而有所休。

     显然,所谓“等贵贱”,并不是不分贵贱,恰恰相反,正是要达到“贵贱有等”。《淮南子》卷六也说:“别男女、异雌雄、明上下、等贵贱。”既然“等贵贱”同“明上下”相提并论,又与“平等”何干?

     “均”与“不均”并无客观标准。起义者、革命者,按照自己的意志重新分配社会财富,这在他们看来就是“均”。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无疑是中国历史上最公正、最彻底的“均贫富”。然而,后来的历史实践证明,一味追求“均”,并未能使多数人都脱贫致富。只有在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理论之后,中国人民才得以看到共同富裕的光明前景。

     “等贵贱”实际上是要重新确立尊卑贵贱的等级结构:原来处在社会底层的人们,一旦翻了身,不仅要把原来的上层人物打翻在地,同时还要踏上一只脚。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唤起被压迫者的革命热情。上一世纪60~70年代,当“与传统观念彻底绝裂”的口号响彻中国大地的时候,“血统论”也曾风行一时:人按血统分红、黑,而且“红”有五类,“黑”亦有五类。主张“真理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老干部、老革命,统统都成了十恶不赦的“反动分子”。我们都清楚记得,这种情况只是在“三中全会”结束了“以阶级斗争为纲”之后,才得以根本改变。

     历史事实证明了,在中国,只有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起来的共产党,才为广大人民群众找到了一条实现共同富裕和人人都能享有平等权利的道路,中国人民正在沿着这条道路走向富裕、文明的新时代。这是历史上的农民领袖绝对做不到,甚至也绝对想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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