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哲学纵横
张绪通:西方文化的矛盾 
作者:[张绪通] 来源:[] 2005-11-11

张绪通博士(Dr,Stephen T.zhang)系美籍华裔知名学者和名医,出生于名门和名医世家,早年先后留学于日本和美国,取得医学、法学和哲学博士学位。1961年以来一直从医从教于世界各地。特别是他长期从事中国道学文化的研究,造诣甚深,重视实用;1976年在美国创立了道学会,并后来的明道大学。1988年获里根总统荣誉奖并受聘为总统府咨议。


    老子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做为一个现代的管理者对于世界古今中外,都应该有充分的认识。黄石公说:衣不举领者倒。走不视路者颠。为了帮助读者有一个明了的整体概念,如果先把西方文化的内涵,提纲挈领地陈列出来;并把它慎加分析,理出一个头绪。再把中国过去两千年的历史做一次检讨,也把它分门别类地条列以陈,作为知人、自知、胜人、自胜的蓝图,应该是有深远意义的。图难于易,为大于细;善建者不拔,善抱者不脱。夫唯道,善贷且成。

兹将西方文化的来龙去脉,叙述讨论于后。

西方的文化始于纪元前五世纪左右,再往前索则不是无文字可考,就是众说纷坛。众说之中则以埃及来源说为最强。该世纪中叶是雅典政治的黄金时代,在柏拉固(Plato)以前的希腊社会情形,由于缺乏史籍,知之不详。但因当时城邦(City-state)制盛行,商业相当发达,同时从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Aristotle)等人的著作中可以推断当时的政治、宗教、社会、思潮和辩论都相当蓬勃和生动。例如:正义、自由、立宪、权利……等等现代人挂在口头上的名词都已具备。

在这里有一个极重要的观念上的问题是必须一提的,就是这些正义、自由的实际意义并不是见文生义的。中国人讲忠孝节义,其内容五千年来,望文生义,几乎没有变动。而西方的正义、自由等等只不过是一些空洞的名词而已,到底它真正的内容(定义)是什么?则有待不同之人赋于其不同的意义而定。所以历来各因时、地、人、事之不同而其义各异。两千年来,西方的哲学家、思想家、政治家等人就为了这些名词的内含,各持己见,闹得不亦乐乎.至今还是各说各话,得不出统一的结论来。譬如以"不自由,毋宁死。"这句话来说吧。就是要为"自由"死的意思。这个"自由"到底是什么样的?谁的?……都得要弄清楚,否则就白死了。再如"我给你自由",你心里想从此你便可以自由自在,做个逍遥的神仙了;其实我所给的是:你有自杀的自由。你说我骗你,我说是你自己骗自己。现在我们来谈西方的文物制度,要是没把这点先弄清楚,便是缘木求鱼了。

当时,希络多特斯(Herodotus)于其《历史》一书中曾有这段记载:"七个波斯人聚在一起讨论君主、贵族和民主三种制度的优劣,君主垒好,但易沦为专制,而民主制虽较平等,但可流为暴民统治。只是由好人组成的政府最为理想。"元前四二五年,曾有一位失意贵族写了一本书叫《雅典宪法》。又有亚里司多芬斯(Aristo Phanes)写了一幕喜剧,以妇女权利与废除婚姻制为主题表现了激进民主制乌托邦(Utopia)的理念。凡此可见当时思想的一斑。.在国家观念中,当时的"正义"是以"和谐"为内容,如梭伦(Solon)主张:立法可使贫富和谐均衡。在宇宙观念中,阿那可西蔓德(Anaximander)认为:自然是相对物质(如冷和热)系统的和谐或对称(正义)。关于正义价值判断尺度的问题,客观主义者的代表是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他主张:凡物成之于"数",归之于"数"。故宇宙万有都具数理的定形,亦受数理的支配。正义是一个自乘数。如"四"是严密自乘数的基本形态,代表均分、平等、公正。几何学上正方形的图形就表明了这种属性。其真理乃是本身自明的,故其存在是客观的。正义既然不以个人主观的好恶来决定,人若违反了正义,根据数理的必然性,必须受到报应。如伤人者抵罪,损害者赔偿。都是天经地义之法,决非仅是人为的制度,故为"永恒的"。到了黑拉科里特斯(HeraclitMs),在讨论"永恒"之时,又加入了"变化"的概念。黑氏认为:宇宙一切在生成,即在运动变化之中。此理论就是著名的"万物流转说"(any things flow)。然而,万物在生成的过程中,决非无秩序的变化,因此,生灭变化的法则(Logos)本身永远不变。一切物质由其互相对抗的力量而产生更强大的物质。故"斗争为一切物质之父。"人类能对此"法则"有正确的认识,并与其相合,方有幸福。人类最高道德就是言行合乎宇宙法则。可是不久就有人出来驳斥这种客观主义或客观相对主义,而提出主观主义或主观相对主义。就是辩士派(Sophists)。其首脑人物,普罗大哥拉斯(Protagoras)采取纯粹感觉论的立场,认为个人"心"的内容和客观事物本身完全不同,对于事物的认识是依靠个人感觉构造所提供的暂时的状况。实际上没有人能对任何东西作任何普遍妥当存在的主张和证明。"真"是个人的真,"恶"也是个人的恶。他说:"人才是存在事物和非存在事物一切的衡量。"真理的尺度不在事物而在人,天下决无万人共通之真理存在。他的后辈哥吉亚斯(Gorgias)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主张宇宙中什么都是"无",即使有,人也不能认识它,即使人能认识它,也决无法把它表现出来或言传他人。正义不过是强者的利益,法律则是强权的表现。这就开了实践哲学之实力主义的先河。人生在世,若不能谋取强权,则应以享乐为最高目的。所谓享乐,也就是纵欲。而有强权的人亦无非比别人更能自由享乐而已。正当人们陶醉在欲望中的此时,苏格拉底(Socrate)挺身而出,大肆坪击辩士派的个人主观主义之不当,从而建立其"超个人客观的主观主义"。他认为决定善恶不能光凭个人心意,而是凭全体心意的判断。他变"个人为万物之衡量"为"以人类来看人类,才是万物的尺度。"道德以相同程度深藏于万人心中,他自封为"精神的助产士",如助产士周密地照顾胎儿出生一样,努力唤醒人们心中的道德观念。他称此为"助产术"(Maieutike,Maieutic)。他强调:道德即知识,是可以学习的,也是可以言传讲授的,人由认识达到真知,则德行也必随而实现。人在彷徨时必能听到良心的指教。因此,他指斥辩士派的怀疑主义实力说必陷于主观独断论。他从先天主观原理之分析,进而确立普遍客观道德的根据。遂成后世康德批判哲学的先驱。苏氏相貌奇丑,常自醉于沉思之中,平生不著文字,专以言行教诲弟子。由于希腊引为自豪的城邦制因纵欲腐败而致政治经济全盘崩溃。屡受蛮族入侵,朝不保夕。他匡救时弊的方策是一面要改造人,改人则须先革心;另一面是救国,救国则必须先使内部秩序安定,安内则须先对国家效忠,效忠则先须守法。因此他创"恶法亦法"说:良民服从恶法,恶民违反良法。最后,他以身作则,虽为无罪,仍然以愉快从容的心情受死刑的宣告与执行。这时是纪元前三九九年了。

继苏格拉底之后,挺而出者就是柏拉图。柏氏常说:"感谢上天使我生在希腊而非异邦,赋我自由之身而非奴隶,使我生为男子而非女人。尤为最者是我能生在苏格拉底的时代。"苏氏曾提出"道德"这个筏念,到底什么是道德?(定义)并无满意的答案。同样,到底什么是"正义"?甚至到底什么是他所谓的"人"本身?都未有满意的内容。柏拉图本"父作子述"的大义。要为它们立答案。于是写了三部书。最早期的是《共和国》(The Republic),其次是《政治家》(The Stateman),《法律》(The Law)是三十年后期的作品,迄其死时,尚未完成。首先,他提出一个东西叫"观念"(Idea),凡人能认识的对象都是物质的,道德不属于物质的范畴。故道德之所以为道德,乃是道德的本身,也就是观念。观念是许多同类的概念之统一,亦是各概念的本质,且其自己具有客观的实在性和存在性(Objective reality and existence)。譬如;某个事物的概念,(一)是它所属种类的"一般观念"(张三或李四的"观念"是"人")。(二)是事物所依以作用的法则(张三的"观念"是约束他所有行动的"法则")。(三)是事物发展的目标和理想(张三的"观念"就是乌托邦中的张三)。观念就是以上三者的总和。观念的最高乘是"善"(Good)。那么"人"是怎样一回事呢?人有一个构成部份叫做感觉活动(包括情感与欲望),另一个构成部份叫做理性活动(观念)。"心灵"站在两者之间,助人脱离低级感觉活动的束缚,恢复观念里神圣的活动。因此,"心灵"分为二部:一是不连接到肉体的纯粹观念部份,二是连接于肉体的部份。这第二个部份再细分为二部:即冲动(情欲)部份和气概部份。从此心灵三分之说,乃导出道德的内容。理性之德是智慧,气概之德是勇敢,情欲之德是节制。此三种道德发挥配合适当时,心灵乃得其"正"(Just),是谓个人的"正义"。但仅有个人的正义而想实现真正的正义是不可能的,必须超越个人进于社会全体方向。由是他下了一个定义:正义者,乃人人各尽其责,各得其分。国家则为实现正义的机关。他把"国家"也分成三部:第一是领导阶段,相当于个人的理性部份,由哲学家国王(Philosopher-king)所构成。因为只有这样的人才深切了解观念,知悉万事万物,可达到最善之统治。第二个是武士阶级,相当于个人的气概部份,由优秀军人构成。因为这样的人其勇敢之德已经锻炼,上可襄助国王执政,下可却敌保护人民。第三是庶民阶级,相当于个人情欲部份,由工农商等人所构成。因为这等人一面从事一己之保养生息,一面负担上两阶级的基本经济需要。国家为正义之实现,对所有国民,自其出生时起,即施以最严格的教育,然后鉴别其良贱,编入适当阶级,务使其阶级德性尽量发挥,是谓"各尽其责"。除了庶民阶级以外,不准有私人财产和家庭生活。婚姻也由国家管制。总之,柏拉图的正义是社会整体的有效调和,国家是大规模的心灵训练机关。他说:"把我们的理想愿望绘成图画是有价值的。"在天上有一个这样理想社会的模型,只要你希望看见它,你就能看见它,你也就会按照着它去行动。"他也曾在一个岛上树建他这个理想的天国,结果是断羽而归。他承认:他描写了一个难以达成的理想。

亚里斯多德著书《政治》(The Politic),立即驳斥柏拉图的共产主义,甚至不承认他的理想国之可被称为理想。他认为在一个国家中,即使是由哲学家国王来行开明的专制,也是极不可靠的,因为圣人也有他的弱点。只有法律才配做国家的最高主权者,它的优越性正因其为法而非人,因它没有七情六欲。同时法律具备"超然性",虽圣人也不能企及,何况即使圣人行政也不能不凭藉法律。因此,亚氏的理想国即使不是完全的民主国,也必具有极重的民主成分。柏拉图所主张的国家是人治的,至少也意味着人治与法治可以互相替用。亚氏直称它为"错误"。亚里斯多德把法律分成两类:一为自然法,是宇宙最高原理,与神同在,既不能以强力迫其显露,且更无能拒抗。如:不可杀人,不可窃盗,不可贪婪等等。这个理论成为中世纪自然法哲学理论的根据。二为制定法,是经立法而具有一定内容的法律。他认为宪法必须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才为合法(自然法)。在制定法律时,人民集体的智慧优于最明智的立法者。同时他也相当推祟习惯法:习惯法优于明智统治者的知识。然而,制定法既是人为的,就不会是完全无缺的。为了补救立法上的缺陷,则司法者必须具"衡平"(Epikie)的理念,对具体的情事作合理的措施。当他正在大谈"民主法治"之时突然一个大转弯说:法律只是相对地保证着,它也可能很不善。这样就必须回头先把"人"弄清楚不可了。于是在他大发挥了他的"物质与形式的对立"的哲学理论后,得出两点结论:一为"人"是最高层次身体(物质)和心灵(形式)的结合体。除具动植物的机能外,更有作思维活动之理性,而理性则是纯粹形式部份。人类最高的善是幸福(Happiness),幸福之获得乃以理性为指导而作规律的生活,尽量节制肉体性能--冲动和意志。人的最高幸福是达到无全自由--完全理性与智慧相结合的快乐,超越感官和身体缺点的束缚.而获得神本性的认识。二为"人"是政治的动物(Zoon Polikno,Political animal),故国家乃为保证人民幸福获得不可或缺的要件。最低文化阶级的人民最好由一个"有能者"来统治,是为君主政体,但若君主易"有能"而为"暴戾"时,则沦为专制政体。次高文化阶级的人民如从专制解放,则为贵族所统治,是为贵族政体。但此时如为权阀所把持,就必沦为寡头政体。文化阶级最高之人民推翻寡头权阀而建立民主政体,但如为愚妄之人所操纵。则必沦为愚民政体。如果这时一有能者出而整顿乱局。则又回到君主政体。如此轮回,暴乱相循,人民有何幸福可言?终于他提出了一个解决的方法:如要面面俱到,则最好由多数贵族来统治。这是他的"立宪政体"(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 or Moderate Democracy)、"中庸民主"。上面也曾提过,就是法律极可能有的成为极不善,如何保证公平?便是一个亟持讨论的题目。由此导出亚氏的"正义论"来。他把正义一分为三:一为"一般的正义"(General Justice)或"广义的正义",二为"分配的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三为"平均的正义"(Rectificatory Justice)。合二与三通称"狭义的正义"。广义的正义也叫"法律的正义"(Legal Justice),乃指适合人类心情和行动共同生活的一般原则而言。与之相对的就是狭义的正义,分配的正义是认为生活于团体中的人人,价值各有差等,其荣誉财产及其他利益应按几何级数的比例来分配。平均的正义则认为人人等价平等,其间给付必须均平,各人之间权利义务应为算术比例分摊,方称公平。以上两种正义交相为用,相辅相成,社会生活之真正公平才能实现。此为亚里斯多德哲学的一大特色。亚氏的得意门生亚历山大大帝死于元前三二三年。越年,亚里斯多德死。

自此时起至罗马帝国兴起的两世纪间,希腊学术渐趋冷落。虽然,也还有三个人是必须一提的。第一是伊匹克鲁斯(Epicurus)。他是德默克利特斯(Democritus)原子唯物论的发扬人。主张:除快乐(Pleasure)外,别无实质的道德和价值可言。他所谓"快乐",并非懒惰、愚笨、伴有痛苦恶果的感官上的快乐,而是一种明智的安静(Ataraxia)。他除了教诲弟子以外,长期为病痛所缠,过着隐居的生活。后世人们断章取义,硬把它变成了只顾肉体享受的廉价快乐论。伊氏认为:人天性是自私的。所寻求的乃是个人的"善",从而"我"很可能被他人同样的自私行为所侵害。于是人类各为其本身利益,相约成立一种协议--不侵害,也不受侵害。因此,法律、正义、政府、国家等等也都不过是为这一个目的而存在。法律的制裁固可使非正行为得不偿失,但因时势不同,原是正当之法可能变成不当,故无论在什么情形下,法律无非是徒有其表,纯粹是一种"权宜"。把亚里斯多德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的"法律超然论"一下子都推翻了。他还是认为君主制的人治才是最强有能,及最安定的政府形式。此论遂成后世国家契约说的先躯。第二是司多阿学派(Stoicism),因创始人西诺(Zeno)在司多阿堂(Stoa Hall)讲学而得名。由于此学派后来演变经过好些人物才正式成为一家之言,故只称学派之名。它参合了犬儒学派(The Cynics)--代表当时异邦人、逃亡者或奴隶们的思想,是一种明哲保身的逃避主义。称"幸福"为排除一切违反自然的东西,使此"心"不被任何外物所搅扰,完全达于平静(不动心)的境界。一般人们以为善,而毕生追求的:键康、名誉、财富、生命都无任何道德的价值,而疾病、贫穷、屈辱、死亡也并无什么不好。能尽义务与有克己工夫的就是道德。内在人格应受尊重,人人(包括奴隶)在神和法律前均为平等。当时,由于亚历山大建立了横跨亚、非两洲的大帝国,接着就是罗马帝国,都是超城邦制的,是包含许多阶级、种族的,若有人在此时提倡狭义的民族主义,就不合罗马模式了。这司多阿学派的思想直接帮助了她的征服与统治。因此它是当时大受鼓舞和欢迎的学说。第三是希思罗。他的全名是:Cicero MarcMs Tullius。很有口才、文才,在罗马做官,因处决渎职的总督维利斯而名声大噪。是罗马首席法学家。他最重要的贡献是把希腊哲学拉丁化。后世有世界著名的罗马法学,即使在其全盛期--第三世纪,所有法学巨著无不是抄袭希思罗的。质言之,希思罗翻译了所有希腊的哲学思想成果,占为已(罗马)有。把一个野蛮的罗马妆饰成为文化大国,加强了罗马的政治强权,更狠的一面是:从而绝了希腊文化的种。由是,称为世界四大文化发源地之一的尼罗河流域(埃及)文化--进而发扬为希腊文化,自此一斩而绝,不复跻身于世界舞台之上了。

论者或谓:希腊既然有如此发达的学术思想,诸大学者绞尽脑汁,想出各种可能富强以及救亡图存的理论来,不旋踵竞亡于罗马。甚至眼睁睁让此光荣文化绝了种。真是令人难解。其实,答案也不难致。兹就三方面分析于后:(一)所谓希腊文化,渊源于埃及。而埃及文化中虽有天文数学等许多光辉,考其社会政治,特别是经济,实质上是建筑在"掳抢"二字的原则上。这也是地理条件使然。大片沙漠,不便农牧。要过好日子,只有把那渔猎的老办法行使出来。只是此番所渔猎的对象非仅鱼虾禽兽,而及于同类。所谓:得其金帛可以享用,得其子女可以奴役(奴隶也被视为财富)。这就是最原始而直接的致富之术。试看她奴役犹太人四百年之事,足以证明。在其金帛子女来源不绝之时,荣华富贵自不难随手可得,可是到了来源不断的时候,先必捉襟见肘,作一番挣扎。由于久惯养尊处优,靡费淫逸,所作挣扎,也不过多是些口头上的高谈阔论。即使到了非打不可的地步,早已不是人家的对手了。经济垮台,其他都可不言而喻了。再考诸希腊历史,所谓城邦,更是不农不牧,当时虽有奴隶的廉价劳工,然工业幼稚,生产不丰,贸易虽有,同等不能作为经济的支柱。一个城邦要富,先必须要强。强者,不仅为防卫,实质是为了掳。历以有斯巴达(Sparta)的强种制。至今奥林匹克世界运动会还是希腊遗风。富了一段时期,子弟渐习逸乐,放纵淫欲。至今同性恋爱犹称希腊恋爱(Greek love),可见当时南风之甚。虽然也有人出来忧民忧国,倡出各种理论,救亡图存。究竟是空言无补,世风难回。远水不救近火。只是官者谆谆,而听者藐藐。总而言之,土匪遇见了江洋大盗,其亡于罗马,乃势所必然。此其一。(二)古今中外。历史证明一条定律:盛世创业之主,很有自信心,故爱才,寻才,且能用才。一旦听到了好意见,马上就实行。也正因为这个原故,所以才能刨业,才有盛世。衰世破败之主,自卑感强,故忌才,怕才,以至于害才。也正因为这个原故,所以才会破败,才成衰世。这条定律可以被作成一个代数学的方程式,只要把现实情形往里一放,自然得出结论来。今试看苏格拉底的情形,当局不让他留名做个"贤臣",却逼他做"忠臣"。以莫须有的罪名杀了他不要紧,自古谁无死?可是对整个大局来说,这个损失简直无法估计,以至于灭亡。乃势所必然。此其二。(三)有了好主意,若不能即时成为政策,则必沦为理论学说。但凡理论学说,一般人民并不感兴趣。便只对少数感兴趣的人论说。因此,这个理论若能经得时间考验,千百年后;或能成为一时的金科玉律。兹就纯粹理论而言理化,天下要是有一个理论成立,就必定又有一个理论出来反它。反人者又被人反。枝里生枝,节外生节。小则聚讼纷纭,大则抛头洒血。试看古希腊的那些理论,如今的小学生亦耳熟能详。试问现代二十世纪比以前好了多少?不但乱亡仍然相继,不久连这个地球都没法住了。现今精密进步的理论尚且未能救得了世,那么当初粗糙幼稚的理论又焉能救得了亡?调过来说,当初理论祖宗既救不了亡,如今理论子孙更救不了世。正如老子所说:"唯有与阿,相去几何?善之与恶,相去几何?"希腊人徒尚理论之争,其亡于罗马,更乃势所必然。此其三。

正是:巧密网,拦不了。大江东去;倩疏林,挂不住,夕阳斜晖。且把这埃及希腊的辛酸了过一边。

据说;从前有几个闲汉,一天聚在一处闲谈。其中一人说:想我们这些人到处遭人白眼,将来也毫无着落。何不趁今身强力壮,找一块无人的地方,自己造些房屋,寻些生计,岂不比到处打流强得多吗?众人都说:这个主意很好。那人说;正巧前些时我经过一个地方,象是不错,离此也不过一天两路强,诸位不知可愿去看看?众人都说:说去就去。于是大家翻山越岭,来到一处。果然是一处好所在。众人大喜,约好时日,再来相聚动工。到期大家都带了工具,还约了许多朋友弟兄一起都来,垒石的垒石,铝木的锯本,不多日,果然造得好些房屋,大家住下。每天渔猎度日。倒也自在。不久,众人又聚议,决定分头到各处抢劫些妇女财物。自此各成了家业。这就是罗马城的开始。百十年后,她逐渐强大,到处蚕食,不想竟成为横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了。

在约旦河流域有一族希伯来人,通称犹太人,希伯来文化也是史家所列世界人类文化四大发源之一。古时也曾沦为埃及奴隶四百年,后有摩西领导他们逐出埃及,回到约旦河畔。这时犹太地又为罗马所占,犹太人又做了马罗人的奴隶,人民受尽诸般苦楚。而在柏利恒的马槽中却有一人诞生,名叫耶稣。此名并不见于罗马正史,直到第五世纪,罗马天主教控制了欧洲列国.遂公奉耶稣生年为"正朔"(Anno Domini-in the year of the Lord),以其生年为元年,至今凡一千九百九十二年。其实,当初历法家偏算错了年头,把耶稣生年弄晚了五年,如今大家也就将错就错。若说起这"将错就错"四个字来,西方人在这一千多年来绝不仅光是奉错了正朔,其整个信仰生活都在这错中锗里头打转。要把这错中错挑出来,是既须功夫又要勇气,绝非一件易事!

"福音"是耶稣的传记,写在耶稣身后六十至一百五十年之间。基督教圣经只采纳了四部(于三九三年基督教会开始编辑圣经,编辑委员伊连那斯(Irenaeus)说福音之所以有四部,犹如天之有四风。盖因当时对耶稣传记之编辑为最困难的工作)。其他还有好几部如尼哥底母福音,汤马斯福音,第一福音,詹姆士福音(耶稣的兄弟所写),彼得福音……都没被当时教会采纳(1979年,谢普斯(Sotomon J.Schepps)等人收集出版,称为"失经"(The Lost Books of The Bible)。现在编入新约圣经的四部福音,以马可福音为最早,其次为路加,约翰福音为最晚。现本的马可福音曾被删改过好多次.原本尚存梵蒂冈。路加福音是针对外邦人(非犹太人)所写,故一开头就特别神化他的出生故事。马太福音是针对犹太人所写,故一开头就强调耶稣的假父,约瑟的家谱,称他是王孙公子--大卫王的廿七代孙。同时说耶稣之母马利亚是先从圣灵怀孕,后嫁约瑟为妻。其他故事多照沙马可。而马可和约翰福音却完全没有记载耶稣出生之事。其他那些福音(失经)对他的出生与长成也还叙述得比较平实。综合来说,大致是这样的:马利亚与不可考的人怀了孕,正赶上罗马政府在奥古士特斯皇帝(Emp.Augustus)严旨逼缴税款下,而严格调查户口。为情势所驱,马利亚非得有丈夫不可。她之所以嫁于约瑟,是因其既穷又老而且呆,更是一个鳏夫,但却保有一个破落户王孙公子的身份。故此由庙祝(祭司)做主,使两人成婚,老夫少妻,极不相当。约瑟当木匠,两年都做不起一张椅子来,匡论养家活口?而马利亚却卖婴儿耶稣的洗澡水,说是能"治病"。马氏泼辣不羁,行迹多类女光棍,小时曾被父母舍在庙宇里厮混长大,满口神言鬼语。自耶稣出生之前,她就编造出许多神灵附体等等神话(她的怀孕很可能是从庙祝而来,当时她约十四岁),这卖洗澡水赚钱之事,自非不可想象。

耶稣小时就极不驯,约瑟送他去上学,老师要管教他,他就设法将老师弄死。如此儿次,便再无人敢教他了。但他聪明天授,做木匠却很灵利,活做得又快又好。于是家道渐渐好起来,他兄弟们(可能是同父异母兄弟)也做木匠。他就得到机会向外发展。他的脾气火暴,一日正走着路,对面来了一人,匆匆忙忙,碰了他一下。他便雷霆大发,立即将那人治死。以后耶稣聚了好些恶少,霸住街头,当街设下座位,他高坐位上,恶少们站立两厢,来往行人必须向他行礼纳贡,不然就打。最后打出不少人命,事发。逃走在江湖上。诸如此类,在现本圣经中是一个字都见不到的。从别的史料查出,耶稣在外流浪了十年,到过许多地方。最东到过印度,也有说他到过西藏。留印时,他接触到印度教(是从中国传去的道教,和当时宗教迷信神秘主义的结合体),也学了些医术。现本新约四福音书中,自他十二岁到他三十岁的一段时间完全缺如,并无丝毫交代。他三十岁时回国"传道",说些什么:"长生不老","道在身中","我就是道(理、真理)、道(路)、(生)命"、"信的人可以不死(灭亡),反得永生(长生)"等等,犹太人都说是从没听过的名词概念,凡此均非犹太教所固有。十年教训,他三十岁了。他付予自己一个崭新的使命,就是传"福音"给"贫穷的人"。这也是他的传记被称为"福音"的由来。

耶稣首次在犹太的会堂里正式宣告他的使命时,就引用了旧约以赛亚书六十一章一至二节作为依据。这在路加福音第四章有详细记载。只是要注意的是:以赛亚书说:"主的灵在我身上,他用膏膏我(授权),叫我传福音给谦卑的人……,被掳的人得释放……,报告主的禧年和我们神报仇的日子。"在他念这段书时,把"谦卑"改成了"贫穷",同时,他只念到"禧年"就停住了。"禧年"的意义在旧约里相当复杂,用现代最简明的话来说,就是"穷人大翻身的时候"。路加四章没有包括"报仇"的话,也许当日他觉得:他开的这服药分量已经够重了,话到嘴边留半句,这可能正显明了他三十年中到底磨练出了一些含蓄来了。在他首次对群众公开讲话的时候。亦即基督教谂称的所谓"登山宝训"。第一句话就是;"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见路加六:廿)后来基督教向富人投降了,为了讨好富人,便把"贫穷的人"改为"心灵贫穷的人"。或竞改成"虚心的人"了。(见马太五:三)。在此。我们不难清楚地看出,耶稣提出了好几个概念:"穷人"、"奴隶"(被掳的人)、"解放"(释放)、"大翻身"(禧年)、"政权"(天国)。所谓"福音",简单地说,就是:"要建立一个属于穷人阶级的政权。"而斗争的对象是当时当地的"富人"、也就是当时犹太的绅士阶级--祭司(庙祝)、法利赛人、税吏和文士门。他指他门是"粉饰的坟墓"、"保冒伪善"、"大罪人"……他们的结局是;斧头把大树砍下来,丢在火里烧掉。他公开地指着鼻子臭骂、也还带着门徒到圣殿(庙宇)去赶打。他小时虽然对祭司们深恶病绝,但小小年纪不知道怎样作合适的表现,于是倒把自己的形相弄成了"恶少"。现在他找到了更高的形式和意义:他是在鼓吹和进行一场阶级斗争!
再从当时客观的条件来看,罗马帝国是犹太的征服和统治者。根据罗马立国原理和制度,罗马的人民(公民)虽然穷困,而他们却尚有选举和当兵,以及分享极少部份战利品的权利。诸侯贵族对他们多少要另眼相看,而实际做工劳动的是只尽义务、毫无权利的奴隶(被掳的人)。罗马和希腊一样,要"富",就一定先得"强"。要"强",就要不停地征伐掳抢。自罗马帝国正式奠定了这种规模和制度,这就成了西方经济制度的基本理念。也是帝国主义的原理原则和来源。然而在当时被征服之国的土地,则还有另一种情形,就是在罗马压迫剥削者与劳动奴隶之间,加了一层当地的"半压迫剥削者"。他们对罗马则斜肩馅笑,奴颜婢膝;对自己的同胞则狐假虎威,加劲压榨。平时装饰得道貌岸然,其实是既无骨气、又自私,再加诡诈与阴险。所以耶稣站在被奴役者的立场,罗马人虽可恨。而这批"半压迫剥削者"则更可恨。当时耶稣应该有两个可能的决择:一是团结所有的犹太人。对罗马作民族主义爱国保族的反抗斗争;一是根本不提罗马而进行阶级斗争。显然地。他回答说:"属于恺撒的该归给恺撒。"从头到尾,找不到丝毫反罗马的言论(须提醒的是:福音都是在罗马全盛期所写,见不到冒犯罗马的字句,显然情有可原)。然而,痛斥绅士阶级的言行则所在皆是。直到现在,耶稣在犹太人的心目中,从未被看成为民族英雄过。既然革命的对象是绅士阶级,那么反革命的绅士阶级自然也万般痛恨耶解和他的党羽。他们花三十两银子,收买了门徒犹大,替他们通风报信。捉拿耶稣的是他们。非要处他死刑不可也是他们。所以代表罗马的巡抚彼拉多便当众命人打水洗手,表示:流犹太人的血之事与罗马无关。

有人问耶稣,"天国"何时来临?他很肯定地回答说:在你们这一代就见到天国了。换言之,他的确认为:他的政权能在极短期内建立起来的。这可能跟他生来火暴般的急性子有关。那么,他到底用什么方法能在短时期干那么大的事业呢?综合资料显示:(一)他和一个女人叫做马利亚的结了婚。马家很有钱,马氏的姐姐马大和弟弟拉撒路都热爱耶稣,又是忠实信徒。马家为了革命,散尽了家财。(二)他到处去替群众医病,因而接近群众。所用医术是从东方学来的气功、推拿之类的方法。既简便又速效。于是大得穷苦无告之人的欢心。因而名声大噪。(三)他利用宗教团结群众。犹太教里现成有所谓"弥赛亚"要来拯救苦难犹太人的预言。他本来就通晓以赛亚书,于是说些类似的话,做些类似的事,与那书中所描写的"弥赛亚"似乎相像,引得大家对他仰望如饥渴,争相不舍。动则有数万人相随,甚至彼此践踏(见路加十二:一)。(四)他从乡村开始招聚群众,向他们传福音。人数多了,便开始成立了组织。其组织方式是:核心十二人,外圈七十人,再外圈则不详。也可能同时有许多个七十人圈存在。这些人出门办事,必须二人同行。还有一些很有特色的规定,都为后世讲究组织者奉为圭果。(五)在他认为时机成熟,便向耶路撤冷包围进军。他选了过"逾越节"(纪念摩西带领犹太奴隶出埃节的节日)的日子进城是很有打算的。因为凡是犹太人无不能意识到这节日的意义,而作被拯救的联想,又有谁愿放弃这样的机会呢?至少大家都有这样的心情。同时,正因过大节,绅士们讲礼,都忙着庆贺,可能比较防范松弛,而更容易得手。(六)在耶路撒冷首府掀起大规模的人民暴动,里应外合,一举得国。然而,不如意事常八九,偏偏不如所料。那反革命的方面早作好了准备,来者不善,正好请君入瓮。当他初进城的时候,倒也来了不少欢迎的群众,慢慢地却淡了下去。于是他立即采取了紧急措施,亲自带领门徒打进了圣殿,希望引发暴动。谁知还是没能得到预期的效果。他知道这下子全完了。这才带了核心十二门徒,躲进了一个富人朋友(亚利马太的约瑟)家的花园,十三人共进晚餐,说了一些伤心惜别的话。后来专管钱囊的犹大,溜了出去,以三十两银子的代价,引领了大祭司的兵将来捉拿耶稣。当夜送审,次早就钉十字架(罗马处非罗马公民的极刑)。门徒俱都各自逃散,唯有犹大以三十两银子在城外买了一块地,置产去了。多亏那位朋友约瑟在罗马官府,上下打点,诈称耶稣已死,起着日暮,将耶稣从十字架上取下(一般钉十字架者要流血三天,才血水流尽而死),用了许多药材,里灌外敷,好不容易救了转来。假作出丧埋葬,连夜逃奔法国去了(根据现本新约圣经,并无潜逃的记载。只是照例尸首要在十字架上至少三日,不许取尸埋葬,任鸟兽食尽肉脏)。而耶稣在星期五中午被钉,黄昏已经埋葬,于法末合。其中定有缘故。由是英国国家广播公司记者白金特(Mtchdel Baigent,Richard Leigh and Henry Linoln)等人作了许多调查研究,找出许多证明。得到上述结论。著书《圣血与圣杯》(Ho1y Blood,Holy Grail)于一九八一年出版。挨到星期日一早,马利亚从坟前大呼跑来,说是耶稣复活了。大家自然将信将疑,拥到坟前一看,只见空坟一座,并无尸首。后来,等到耶稣将息好了,化妆潜返,再度招聚门徒会众。大家见他果然复活,于是胆气大壮,革命事业再度如火如荼地展开。此番就不仅在犹太的地面了。

由于耶稣还活着,"复活"之说不啻得到了"证实"。从前临阵脱逃的人(连最大门徒彼得--星期五天亮鸡呜前三次否认耶稣--在内)不禁内疚。加以"罪魁祸首"的耶稣,连十字架都奈何不了他,于是热心与勇气油然回生。首次聚会凡一百廿人(见使徒行传,一:十五)。会中首先由被得报告犹大的后况与下场,其死状为:"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了出来。"显然这是大家再度起事的先声。由而大众信心巨增,士气十足,互相壮胆,勇敢百倍,竞创下了一桩旷古未有过的大事业来。就是"大行公社制,彻底实行共产主义",凡物绝对公有,但有私下藏匿者,即时处死。要做到"人人各尽所能,各取所需"。这在使徒行传二章四十四节至五章十节有着详细记载。如此大张旗鼓,势如奔马,在极短期间,组织遍布中东及中南欧。

在开始的时候,组织内发生路线之争,即是:"成员仅限于犹太人乎?抑或容纳一切非犹太人乎?"的种族路线之争。彼得代表"唯内主义",主张连饭都不可以和外邦人(Gentik)同吃,因外邦人都是污秽不洁净的;而坚持融合主义的则以保罗为代表。他们争执激烈,虽暂时以耶稣的一句话:"儿女吃剩的饼,’可以’丢给狗吃"结束,保罗派获胜,最后保罗曾受他们许多羞辱,以至被斩首,冤屈送命(按:犹太人自视为神的儿女,其他民族为猪狗)。由于保罗派的胸怀与远见,致使星星之火,才能迅速燎原!
正因燎原之势太骤太烈,敌人的范围认犹太的富人扩张到罗马的富人。对头乃从犹太的当局转移到了罗马的当局。因而罗马当局大为震惊,于是下令在帝国同时大举逮捕屠杀。刑罚至惨,特以成群信徒喂狮子,聚众观赏欢呼一事,至今令人发指。最初是信徒们溺于"复活"之说,俱都不怕极刑,视死如归,更不逃避。以致牺牲惨重,连彼得都上了十字架,并未见有一人从死里复活。后来遂至溃不成军,一败涂地了。先是耶稣化妆易容潜返,重新招集党徒时,就连最亲近的门徒也是"见其人则素不相识,闻其声则果是耶稣无疑"(见马可十六:十二)。但因"复活"之说盛传,当局颁令画影图形,要捉拿耶稣归案。故此耶稣昼伏夜现,行踪极为隐蔽。熬到四十天上,正巧那日天气阴暗,云层甚低。他远远站在山头,一会儿被云遮去。假称乘云升天,再度潜去法国。大本营则由其妻马利亚主持。这番第二次革命失败后,法国亦屈罗马,自然存身不住。好在东方原是他旧游之地,于是迤逦逃到阿富汗、巴基斯坦等处。最后在开希米亚住下。波斯王对他颇为礼遇,他遂收下王赐的女佣为妻,生了子息,老死于此地。如今耶稣后裔在开希米亚当教员,作者也曾见过他们的照片。

论者或谓:耶稣从事革命之说,虽然有理,但在各福音书中,散见耶锈满口宗教神秘之词,人多只见宗教,而少见政治。岂非削弱了自己的力量?而智者何必出此?再者,耶稣反对富人固属事实,何以在最危险时反投庇于富家?而富人竟然包庇他,令人难以理解。其实,关于耶稣在犹太各地传"福音"三年有余,除了讲"贫穷人的天国"以外,还谈了许多做人处世的规矩以及犹太特殊历史习俗的问题,其用语方面少不得许多宗教的词语。这是古人说话的通例。因为人去古未远,对于自然现象雷霆雨露、山崩地震的理解都归诸于神灵。希腊人把神灵塑造为多数--诸神(gods),而犹太人则将其归于一尊--独神(God)。无论独神诸神,既非人能手触目见,则人乃凭其想象,按照自己的形像造神。因此,神的思想言行都酷似人类,只是其做神行事没有形迹,既无形迹则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故而其能力似乎超越人类。考诸西方历史,为了诸神独神的意识之争,兵戎相见,抛头洒血,至今未绝。在西方世界,令人说话尚且三句不离神灵,匡责古人?譬如普通说:"让我们在神的面前等候。"这句话,其实就是说:"让时间来说明一切吧。"要解决这个问题不难,只须引用马克思的一句话就行,把那"宗教迷信神秘的外衣"脱去,事实就会赤裸裸地显现在我们的面前。马克思在神学院研究过十二年,对于这一点自然比任何人都更清楚的了。然而,例如耶稣说:"我来,是要把火丢在地上。我是何等的迫切哩!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么?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叫人们互相斗争!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分争。三个人和两个人斗,两个人和三个人争。父亲和儿子斗,儿子和父亲斗。母亲和女儿斗,女儿和母亲斗。婆婆和媳妇斗,媳妇和婆婆斗。"(见路加十二:四九至五三)耶稣说这些话,多么直接了当,根本连外衣都懒得披了呢。

论到富人约瑟救命之事,絮果兰因,就不是那么单纯的了。虽然,却也可分三点分析于后:(一)约瑟的确是非常富有的。试想他在首府耶路撒冷内拥有一个大宅子,并有一座有名的私人花园--客西马尼园。这决非一般人的光景。他不仅富而且贵,他身任"议员"之职,就是帮助罗马统治的头号大犹奸之一。因此,他在巡抚彼拉多面前可以有资格说得上话(彼拉多是个出名的凶暴之官)。大凡天下耍小聪明的人,眼光只顾小局,一切以个人名利为前提;讲大智慧的人,眼光专看大局,一切在国家民族的利益为前提。纵观约瑟的做人行事却极有智慧,他表面上身为"犹奸",但却有一颗极其热爱祖国的赤心。是谓:国士国贼只在一念之差!今设身处地为约瑟想,举目来看,犹太全地,下面则是浑浑噩噩、嗷嗷待救的芸芸众生;上面则是虎视眈眈,馋食无厌的罗马强盗;中间则是蝇营狗苟,獐头鼠目的狼子犹奸。正在清夜流涕,孤掌难鸣,无语号天之际,忽然平地一声雷,出了一个耶稣。既年轻,有血性,又好正义,能行动。不但带动了群众,更唤醒了国魂。试问不跟这样的人联系同志还有谁人?福音书中称约瑟为耶缉的秘密门徒。兹不论这门徒的部份,只就这"秘密"二字来说,约瑟与耶稣之间的关系是一般普通的外人永远难以明了的。他们的联系不但密。而且秘。更必定有相当长久的时间,经过考验,是可靠的。耶稣的整个计划与行动,很可能都有这位老朋友秘密的参与和建议。作战的原则之一是:未计划成功先考虑失败。耶稣进城之后,成功了,自无什么可说的,万一失败了,如何善后补救?这是必要事先计划好的。否则便是暴虎冯河,死而无怨了。只看耶稣在失败后,马上就退进了客西马尼园,分明是事先早就计划联系好了的。(二)彼拉多对耶酥的法外施恩,如:特准在耶稣被钉的几个钟头后,即取下"尸体"。更特别的是:在他问口供时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的回答很直接,他回说:"你说的是。"彼拉多却转过脸去,对大家说:"我查不出他什么罪来。"于是大祭司和他们的人大声呼喊:钉他十字架。他却叫人打水洗手,表示不愿杀耶稣。当大祭司等一再向他施压力时,他却临时又说,过你犹太人的逾越节,照例要放一名重犯(经考证当时并没有这样的法例)。而犹太人非要耶稣死不可,这才发出去钉十字架的。彼拉多是个有名的凶神,审问时不但对耶稣和颜悦色,处处维护在先,又特准收"尸"在后。到底是什么原故?后世学者多主张:因他受了重贿。其实,受贿虽在意中,但对这样的罪判大辟、十恶不赦的钦犯,竞公然买放,难道他就不想想自己的脑袋?其中必有缘故。质言之,就是他必定还有非如此不可的理由。其理由为:大凡做官的,特别是做地方官的,只要在任期间,地方上乎安无事,就是好官。地方上若出了乱于,官再好也要担干系。小则罚俸,大则丢宫。弄不好可能还要掉脑袋。万一例霉出了事,最上策是能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所以彼拉多尽量的要把这事化成没事。然而既未能化成没事,至少也要把它化成小事。就是尽量把它地方化和犹太化,绝不可把罗马扯进去。事仅限于犹太人的互讼。他不杀耶酥是为更长远一点的打算,免得因为要报复,将来引起更大的乱子来。献此策而救耶稣的,非这它谋探算的约瑟还能有谁来?故此,耶稣被捕是在客西马尼园,埋葬的坟墓也在客西马尼园,马利亚大呼复活还是在客西马尼园。这岂不是明明地显示一切的一切都是约瑟和彼拉多联手的杰作?需要问的是:这样的计瞒得过普通的人,如何瞒得了大祭司?如何他们就不闹到底,斩草除根呢?要回答这点也不难,约瑟既能说服被拉多来救耶稣,难道不能以彼拉多来暂时压住那犹奸?等到他们回想过来,再开始起闹时,耶稣早已安全地在法国疗养了。(三)后来革命事业东山再起,是因为耶稣复活的原故。叫死人复活决非人力可以办得到的事,只有神才能办到。耶酥"复活"既是"神意",罗马的皇帝也无可奈何,自然别人都可以脱去干系了。凡此种种,都是此老一手包办,细细想来,虽然惊险万分,但是计中套计,步步行来,有条有理,面面俱到,真是既高明又爽俐。即使姜子牙复生,张子房再世,恐怕也要鼓掌称善罢!或有人要问:约瑟做这事不但劳命伤财,还担了血海干系,如何并不让人知晓,写在福音书中,也好留名后世呢?其实,约瑟若是这等好务虚名的人,他就绝不是约瑟了。他打开始就没抱着这种想法来做这样的大事。有大人物胸襟才做得成大事。正所谓:正其谊,不谋其利;善其事,不计其功。何况是为国为族这样无比的大事,怎能以之沽名钓誉?否则那就是无耻的小人,与其他犹奸无异了,料老成约瑟必不出此。岂非正如老子所谓;"善行无辙迹,善言无暇谪"吗?

自从二次革命失败之后,残余的组织难免要作失败的检讨。痛定思痛,少不了互相责难,互相诿过。于是大起分争,以至于分裂。耶酥之妻马利亚(又名马格达兰)首当其冲,受到最严厉批斗,并受到恶毒的人身攻击,被指为娼妓。现在的约翰福音还有:"你有过五个丈夫,现在的丈夫还不是你的"的字句。她弟弟拉撒路一向被称为:"最爱的门徒",说是引诱耶稣与其成就同性爱的关系(原本马可福音记载)等等。于是马利亚率领其亲属,连同耶稣的子侄们,以法兰西为根据地,成立秘密机构,推动地下工作,继续争夺政权。由于其组织结构极端秘密,故称为密教,或马利亚密教。

根据《圣血与圣杯》一书的作者们所作调查及所收集的资料显示,密教把耶稣的主义作了很大的修正,其特色为:第一,她彻底放弃了阶级斗争。第二,他们聚会的仪式里,经常有一项是:先做一个十字架,然后大家吐痰在上面,并且轮流咒骂。第三,其陈列品是一个酒杯,即耶稣在被捕前和门徒用最后晚餐时,举杯话别的酒杯。由亚利马太的约瑟保存着,后来交与密教组织。杯内放一颗骷髅头,就是马利亚死后的头颅。这便是密教的标记。同时也用一个骷髅头,下面两根交叉的骨头作标记旗号。第四,后来把大本营迁到耶路撒冷圣殿,其重要会员称武士,即中世纪有名的圣殿武士。首领称祖师(Grand Master)。第五,他们极善聚敛,极有财力。第六,把建立自己的政权,换为:随机因应,背后控制垄断国际的太上政权。第七,她是反基督教,因此基督教也是反她的,虽然有时暂时呈合作状态。

密教的总目的是世界政权或垄断权(Domination),其总手段或方法(Methodology)是阴谋--凡人类可能使出来的一切方法(不择手段),以在暗中进行为原则。揆诸一干九百年来,他们所用过的手段,而成绩卓著者,其主要的有下列几点:(一)散布血统。以耶稣与马利亚的血统为主,透过各种可能的管道,进行与当地可能有影响力的家族通婚。至少也不放过密教其他成员与各种人通婚的机会。其特色为:散布犹太血统,并非以父系为主,反而以母系为主。女人比较容易渗入,而母亲对子女的影响比父亲密切深刻。因此,只要是由犹太女人所生,就算有犹太血统,被归于"圣血"的系统中。随时准备着,自然而然为犹太政权的利益服务。(二)垄断文化。积极投资文化事业,囊括哲学、科学、文学、文艺、政治、经济、新闻、出版……各行各道,莫不要由其密教成员或有圣血统之人为主干。连莎士比亚、牛顿……皆是密教成员,否则,再有本事也难出头。过去的且不说它,现今美国各主要大学之主要科系,以及新闻广播和出版事业,俱都掌握在此辈手中。因此,他要你怎么学,你就只好那样学;他要你怎么想,你就只好那样想;他要你怎么说,你就只好那样说;他要你怎么做,你就只好那样做。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连美国好几个总统都是密教会员。(三)策动政变。在世界各地制造、支援暴动、反叛和武装战乱。连近代希特勒都是密教支援出来的。因此,哪一国不愿听其操纵,就得先行防范。否则,就非疲于奔命不可了。(四)控制经融。成立银行,专搞信用、贷款、投资、融资等业务,表面上是"援助",实质上是"吸血"。够资格受其"援助"的,起初只有贵族阶级。"银行"向贵族贷放巨款,贵族们把借来的钱用于兴建城堡宫殿,并奢侈、淫逸的生活享受,以及军事战争,却以领地和税收作为抵押担保。利率不太高,但须定期偿付。当贵族们吞下这颗糖衣麻药之后,逐渐上瘾,越借越多。为了维持颜面与信用,好借好还,再借不难,遂加紧剥削人民。最后弄到贵族、人民两败俱伤。所谓国家都是虚有其表,其实部是"银行"的奴隶。其行政制度都操纵在"银行"的手里,而"银行"却在密教的手里。在一三零七年,法王菲立比因实在受不了密教无穷的经济压榨剥削,暗与罗马教廷联手,突然发难,准备在一夜之间逮捕杀害所有的密教份子。由于有人泄密,杀戮虽惨,究未能把它全部铲除。后来德国为了报复经济压榨,由纳粹党发难,前后杀害有犹太血统的达六百万。近世资本主义盛行,银行更成薪中翘楚,其技术巧便,一日千里。譬如最著名的拉克菲勒财团,触角及于全球,连当年苏联的赫鲁晓夫都看他眼色行事,而且奉命唯谨。试看今日所谓第三世界,但凡接受人家"好意援助,贷款投资"的,没有不被刮得一穷二白,万劫不复的。总之,马利亚密教至今无处不在,譬如连现代世界著名的社交团体,狮子会扶轮社都是它的外围。

回头再说,二次革命失败之后,与马格达兰的马利亚分道扬镳的,就是留在罗马及犹太地耶稣的门徒们。其中翘楚,就是保罗。保罗原不是属于十二核心大门徒之列的后生小辈。然而,他与耶稣之间的关系,真如"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唯其义尽,所以仁至"的关系。马利亚一走了之,留下来收拾残局,进而发扬光大,创造了弥漫世界的基督教的,就是他。他善长于学问,既优于口才,又富有文采。他把整个组织教义从头到田颠倒了过来。(一)他解散了公社,大家各归各家。从此,基督教的基点乃为家庭。(二)绝口再不提共产。至于奴隶的问题,他也再不提释放的话。反说:"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你们作奴仆的,要用惧怕战兢和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讨他的喜欢,甘心事奉他。""逼迫你们的,要给他们祝福,只可祝福,不可咒诅。""在上掌权的,你们要顺服他,不可抗拒,凡抗拒的,就是抗拒神,必自取刑罚"(见罗马书十二:一至七)。(三)把原来耶稣的主要点--贫富的斗争,改成了善恶的斗争,神与魔的斗争,以至于信教的与不信的斗争。(四)把"天国"的意义从"夺取政权"改成了"在天上的国",把对专门压榨剥削人者的"审判"改成了"世界末日大审判",全都推到了无限期的将来。(五)强调:"人人皆是罪人",因为世上人人都犯了罪(见罗马书三:廿三)。并且把人类常犯的罪都列举了出来(见罗马书第一章与哥林多前书第六章)。人除了日常由思想行为所犯的罪外,还有与生俱备,继承来的罪,此罪可向上追溯到人类始祖,受那古蛇或龙的诱惑,违反神命的罪,是为"原罪"。由于罪的工价乃是死,则"报应"乃是神治理宇宙的公义、不可或缺的法则。因此,凡人必死。而"死"且包括两重的意义:即肉体的死与灵魂的死。但是,灵魂非物,本无可能死。引而伸之,则为"永远的痛苦"。亦即:受惩罚而被贬入硫磺火湖,被不灭火与不死虫永远折磨,是谓"地狱"。反之,则是"天堂"或"天国"。乃是"无罪之人"永远享受福乐之所。既然凡人皆有罪,那么,地狱有人满之患,而天堂则门可罗雀。要之,不可没有补救的良法。由而导出保罗基督教的中心点--救赎理论--来。(六)在旧约里,犹太人盛行一种仪式,乃由摩西创出的一种赎罪的祭祀。又称燔祭。就是用一头无瑕疵的公羊羔,焚烧于祭坛的上面。亦即是以羔羊替罪之意。保罗用了许多篇幅,把耶稣理论化,成为那头"无瑕疵的公羊羔",而十字架则被化作了"祭坛"。因此,耶稣被钉十字架的事,一变而为"神圣的燔祭"了。又因他究竞是人,而不是羊,故其功效自不相同。所谓;一次献祭,永久有效。耶稣之"死",使神"爱人救世"的伟大使命得以完成。所谓"爱人救世"者,就是"克里斯督"(Christ拉丁发音)。前人翻成中文为"基督"。自是,基督教的初步教义全部完成。基督教也因而诞生。

然而,如要"十字架之死是替人赎罪"这个命题成立,则耶稣其人先必须是"完全无罪之身"方可。否则其自身尚且死有余辜,怎能有余力替代他人?如果把耶稣变成完人,则必须先为他作传。于是"福音"纷纷出笼,把他写成从未起过贪心、淫念,从来沾过女色,也未碰过男色(而马可原著则直书其有,故不行于世)。耶稣由是一跃而成"圣人"了。但是圣人本身固可能非常完善,却并不等于无罪。因他既是从父母精血而生,就成父母遗体,生来便有原罪。耶稣的本罪易去,而原罪难免。于是马太便把他"母亲婚前怀孕的事写出,趁机将它美化,指为"马利亚乃从圣灵怀孕"。你若不信,试问你如何能证明她不是从圣灵怀的孕?今假设:耶稣之生,果从圣灵得孕,神当然是无罪的,则耶稣不仅是圣人,而且是"神人"了。以耶稣这样的神人是否可称为无罪呢?否否。何以故?因其母马利亚仍是彻头彻尾的人类故。耶稣身内流的是母血,怎能完全无罪?因此,两千年来,基督教神学要替"圣母"除罪,聚讼纷坛,争辩无休,至今得不出满意的答案来。最著名的学说为:上帝神圣,绝不肯把自己的神圣灵精,种进人体内,故必须先扫除马女原、本各罪,然后才使其受孕。上帝万能,临御万方,难道不能凭圣旨一道,赦去马女一切罪孽?从而使耶稣生来无罪,完全合乎上十字架替死代罪的资格。此说最大缺点是:如神竟可行使其超越法律之外的权力,任凭己意,随便赦人的罪,可见此神(一)并非完全公义正直,由此已丧失当上帝的资格。(二)神既能自行赦罪,何必再玩"十字架赎罪"的把戏,实觉烦赘而多余,画蛇添足。可是,一般入哪里管它这笔细帐,通与不通?错与不错?任凭保罗把十字架的旗帜高举,"凡属基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和肉体的罪同钉在十字架上了。"(见加拉太书五:甘四)。"犹太人要神迹,希里尼人求智慧,我们却只传钉十字架的基督。"(见哥林多书一:甘二)。"我断不以别的夸口,只夸我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见加拉太书六:十四)。故至今基督教都以十字架作标记。

自从保罗高举十字架的旗帜以来,信徒日众。因为只要一信,不费吹灰之力,立地即成为无罪的圣人(基督徒亦称圣徒),死了"保证"与主一同复活,还能肉体升天:在天堂中水享福乐。这种"搭便车"的心理,人多有之,有此便宜好事,岂容错过,故而渐渐趋之若太鹜。这就是宗教能迷惑人的一种特性。不久之后,罗马的达富贵人、富商巨贾也信起教来。因此辈作恶多端,清夜扪心,常怕鬼神。如今听到耶稣不但不是对手,而且对己大有益处,也不暇细考。但愿信其有,不愿信其无,都逐渐成为"圣徒"了。有钱好办事,一时教堂盖得雕梁画栋,金壁辉煌。基督教至此就一帆风顺了。

关于"赎罪"理论的自我矛盾,暂且搁过一边。今假设赎罪论成立,那么怎样才能把许多前耶稣上十字架的事和如今的"我"联系起来,使生效果呢?这更引出保罗的形而上学的"核心"论来。他主张:"信心"是不受时、空限制的,当"我"的"信心"发生之一刹那,立即和"赎罪"联成一体,一切原、本各罪都一骨脑儿全消,登时成圣。今再假设,"信心"果真有此效果,则吾人在对基督的信心发生一刹那后,立即死去,无罪一身轻,魂灵儿飘然直奔天堂,自无疑虑。问题在于信心发生后,其人并未即死,仍活在这红尘世界中,数年或数十年,少不了还有邪情私欲,又犯了罪过,此罪应由耶稣继续担当呢?抑或须由本人自负其责?保罗的答案尚称严谨,他主张:论理,人在信了基督之后,就不再犯罪了。但事实上,人再犯罪。十字架的赎罪之事,可一而不可再,其罪责应由该人自负。否则就是把基督重钉十字架了。谁若把基督重钉一次十字架,谁的罪就大到"永远不得赦免"的地步(见希伯来书六:六)。请问活在红尘世界中的圣徒们,有谁完全再未犯过罪来?由此,天堂有路还是进不去,地狱无门偏要挤进来。所谓"赎罪"毕竞是画饼充饥,完全白费。虽然若此,并无人敢主张:只要你信耶稣,犯多少罪都不算。因如此说可行,明知故犯,基督教会内必成为犯罪的渊薮了。后代教士为了补救此理论上的缺陷,发明了"到教士面前认罪,而由教士代神颁发赦免令"的办法。至今天主堂都没有"认罪亭"。中世纪时,教会发售"赎罪券",小罪买小券,大罪买大券。连教士的面都免见,罪部得赦免。教士们不必耳听烦恼,却又财源广进,皆大欢喜。教士既获得了"赦免权",眼见十字架赎罪的事更是水瓢上写的字,还能当用么?奇怪的是,人们不但不因这样的连三岁孩童都骗不过去的教义而鄙视它、唾弃它,反而对之加劲讨好。上自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都惟恐得罪教会,不得善果,因使教会权力大为提升。世上君王权势虽大,不过能折磨人的身体若干年,而教士不高兴起来,则能折磨人的灵魂万万年。甚且连贵为君王者的灵魂也还都捏在教士们的手中,何况平常人等?讨好教会的手段,无非是出力出钱。于是教会财势高于列国。耶稣也从羔羊畜生的地位,再一跃而为万主之主,万王之王。当代教会称"教廷",其首领则称"皇",世上君王不得教皇之加冕赐封,在地犹不合法,何况在天?教廷不仅是一个太上皇,而且自立朝廷,俨然是个主权独立国家。并利用其特殊权势在各地设银行,作各种企业。更加奇怪的是:即使现今是原子太空时代,原苏联倡无神论七十年后,戈尔巴乔夫居然去拜教皇于梵蒂冈,而尚未闻教里御驾将下幸莫斯科哩!何以故?教会至今尚能假天父子兄之名,钳制无知愚人之心理思想故!基督教虽不说要地上的政权,而实际作国际太上皇者已千有余年了。此点与马利亚密教则殊途而同归。两家一明一暗,各有千秋。

今姑不论天堂地狱果在何处?仅就所谓福乐与痛苦而官,两者本是相对而产生的,有痛苦方知有福乐,无福乐焉能体会什么是痛苦?如果天堂只有福乐,千万年间,一成不变,久而久之,还有什么福乐可言?同理,地狱之中永远是虫与火,久之则疲,还有什么痛苦可说?既然人都不觉苦之为苦,说不定由于地狱里人品众,有着诸般热闹,人还以它为乐呢?反之,天堂冷落单调,人或以其为苦了。总之,整体基督教的高楼广厦只不过建造在无根谎言的沙滩之上啊!

保罗基督教进一步的理论,就是教会。前面"赎罪"之说只是"得救上天"的二分之一,另一半的条件则是教徒必须营为教会集体的生活。得救是要等到整个教会被赎之时才算敲定。神是"道",创造万有(见约翰福音一:一)。是看不见,摸不着,完全抽象的。以"父"为代表,象征公义。道,有一天成了肉身,就是在个人身上显现。耶稣是道的具体化,完成了救赎的工作。以"子"为代表,象征慈爱。耶稣升天,返回"父"家,差遣圣灵下降。圣灵无所不包,无所不在,好像空气一样,只要一吸就进入人心灵之内,随时教导信徒。而圣灵的运行,与其说是指教个人,不如说是教会的护法。因教会与基督的关系,是身体与头的关系。基督是元首,教会是他的身体。教徒是肢体,是身体中的构成都份(以弗所书四:十六)。诸肢百节必须互相配搭联络得合适。换言之,教会是教徒进步成熟的训练所。圣灵是随时常在的导师。基督又好比新郎,教会则是待嫁的新娘,要等到新娘妆饰整齐,与新朗合卺,便是天国的来临。也就是"独子"(基督)带领"众子"(教会)与"父神"(道)合一之时,便是新天新地的乌托邦。教徒如不在教会里,则不在基督的身体里,便和基督无关。又,如不在基督里,就在亚当里。亚当是人类犯罪的"始祖",是魔鬼的奴隶.教徒是基督用血的代价从魔鬼手下买回来的,依法成为基督的奴隶。因此,要过好教会的生活,必须有四个德性,就是:绝对服从(顺从圣灵的引导),甘心情愿,专心事奉(服务)和完全忍耐(等侯主的再来,完全的救赎)。整个理论可以用以下的概念来归纳:"圣父"、"圣子"、"圣灵"(道的三度),"教会"、"顺服"、"甘心"、"服事"、"忍田"、"天国"。

在基督教义中,所谓天国,即在教会"成熟"时,基督与教会汇合,一同"做王"统治世界列国。盖因基督早已是万王之王,惟实际政权却仍旧攀握在世界国家诸王的手中。故此所谓教会的成熟期,即是训政期.到训政结束时,即教会正式亲政时。史家把自纪元三世纪到十五世纪,基督教的发展分为教父哲学期与经院哲学期。前者是教父们从编辑经典到诠释经典,以及奠定正统教义的时期,其实也就是保罗主义正统化的时期。后者是把正统教义教条化与组织化的时期,也就是保罗主义的完全实现期。奥古斯丁(St.Augustine)是教父中的泰斗,于其《神的城》(City of God)一书中说:神起初造天地,这地本是神的国。由于人类误用其自由意志,从神国堕落出来,而接受撒且(魔鬼)的统治。基督的合作乃是为恢复神的合法政权。其手段则是在地上成立一个机构,作为神国的代表,就是教会。暂时在神预先订下的时间里,教会与撒旦的政权保持共存,这就是他著名的"两刃论"(The Two Swords)。教会的使命是征服人类"不稳定的意志",到了一定时期,就一下子把全部政权收回。换言之,世界上目前的政府、法制,教会对之作一定程度的容忍,让它逐渐退休消灭。目前的国家乃是向"天国"过渡的暂时形式。目前的正义分两种:一为绝对的正义,就是神的本身,其中包含公正与慈爱,现都在圣灵里。二为相对的正义,就是世上国家里的法律,是神所允许的暂时利用的工具,目的在告诉世人神的绝对正义和主权。因没有法律,人就不知道什么是罪,法律在那里,罪就在那里。法律专为定罪而设,并不能叫人不犯罪。只有圣灵才是解决问题的力量。在第五世纪,就教会与国家权力的暂时分界,教皇葛拉秀一世(Pope Gelasius I)作了正式的宣布。至于教徒个人的使命到底是什么呢?优良教徒的最高奖赏是"与基督一起做王",那么先必须"结果子"。所谓结果子,有两个实质的意义:一是传教,二是捐钱。保罗说:无论得时不得时,都得传。甘心也罢,不甘心也罢,责任已经交给你了,倒不如欢天喜地的做去。跟什么人在一起,就要像什么人,为的是得人。得的人越多,也就是结的果子多。那么,捐钱呢?每个教徒每月必须缴纳总收入的十分之一,更多的便依各人心意与现实能力而定。捐得越多,就是结的果子多。在现本的新约保罗的书信里,他一再关照各地教会把收来的款项准备好,等他来取。后来他倒像是个收款专家,一大笔一大笔的亲自解送耶路撒冷总部(那时总部还没搬到罗马)。但是,如果教徒没"结果子"或"结不好"怎么办?那么不结果子的枝子,便要从树上砍掉,丢到火里烧掉!第四世纪初,罗马皇太后(康士丹丁一世之母)大媚教会。捐献无数。到康士丹丁(Emp.Constantine I)即位后,基督教在罗马大兴,遂为国教。以后罗马虽亡,而罗马教则不亡,实际统治欧洲一千年。直到十五世纪后,教会分裂,才又逐渐退回宗教的地位。这并不意味教会从此衰亡,而教会却因分裂更变成多采多姿,更能因应世势的变化,进而更积极参与。譬如在中国有过许多教案,累得大清王朝,精疲力竭。便是教会权势结合资本主义和帝国主义权势,积极扩张的例证。总而言之,犹太文化掺挟希腊、罗马的一切思想学术、典章制度,而巍然壮大,再掺合十九、二十世纪的科学技术、社会潮流,俨然不可一世。其随机变化,无孔不入的进取扩张热能与磁性,还是方兴未艾。凡此,可通称为:西方文化。也就是;西风。

论者或谓:自古以来,人类即有宗教,教义讲解虽各不相同,而其宗旨无非是劝人为善。因此对国家社会也有益处,何必如此吹毛索斑?再说现代科学昌明,人类对宗教迷信自然会渐渐谈忘,花费许多精力去研究它,岂非庸人自扰?其实,自古以来,宗教种类虽多,宗旨也有入世、出世的不同。然而,口中虽说出世,到头来还是人世。说过了小乘,再讲大乘,把否定了半天的东西,一下子又肯定了回来。所以,不管它是宗些什么,教些什么,一言以蔽之,就套一句保罗的话吧:为的是得人。得人做什么?就是要人家思想行动、做事为人都要听他的。而且有人就有财。特别是现代美国的好些宗教,千里来龙,此处结穴。画龙点睛,就只一个"财"字。这是资本主义社会中当然的现象,不足为奇。如果得了人,却不只为财,问题就更不简单了。查自耶稣以来,其组织在世界上所扮演的,无论其出现的姿态是宗教的、抑是政治的,和平的、武装的,公开的、秘密的,科学的;文艺的,经济的、还是感情的,其总目的就是"政权"二字。这就是他们的阴阳两面手。

 


相关文章:
·翟玉忠:不能脱离中华文化背景理解《大学》三纲及“定静”
·陆寿筠:一个爱恨三角——法家、儒家与西方自由主义
·陆寿筠:西方二元哲学对中国文化的肢解
·陆寿筠:阴阳六讲之六——人类文化的阴阳五行(6)
·陆寿筠:从心物二元观到拜物教文化霸权
大六经工程 |  国学网站 |  香港中国文化研究院 |  联合早报网 |  时代Java教程 |  观察者网 | 
环球网 |  文化纵横网 |  四月网 |  南怀瑾文教基金会 |  学习时报网 |  求是网 | 
恒南书院 |  海疆在线 | 
版权所有:新法家网站  联系电话:13683537539 13801309232   联系和投稿信箱:alexzhaid@163.com     
京ICP备0507368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