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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杀师是文明教育的悲剧 
作者:[新京报社] 来源:[新京报] 2008-10-30
文章来源:新京报2008年10月30日
 
     这个金秋十月,至少有3名教师死在学生手里。10月4日,山西朔州23岁的教师郝旭东被学生李某捅死在教室;10月21日,浙江缙云31岁的女教师潘伟仙被学生丁某掐死在家访途中;10月29日,中国政法大学43岁的教授程春明被本校学生付某用菜刀砍死在讲台上。
 
     这些极端的个案令人震惊。中国有尊师重教的传统,古人说师者如父母,今人说“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是一种深厚的民族心理底蕴。虽然从法律上说杀任何人都是同等犯罪,但是从社会心理学看,刀砍教师需要穿越更多的道德伦理的幽暗通道。尤其是政法大学学生的行凶,犯罪行为发生在法律的摇篮里,从根本上亵渎了法律的尊严,让人感慨不已。
 
     应该说,这些具体的案件,每一个都有可能是偶然的意外事件,但是当这些意外事件以较高的频率出现在眼前时,我们不应该等闲视之。面对触目惊心的斑斑血痕,我们应该对社会的文明教育、对自己的生存环境投以审慎的目光。
 
      社会转型期的疼痛有些漫长,难免有人一直处在迷惘和混乱之中,弥漫出一股挥之不去的暴戾之气。在这股戾气之中,为了发泄一时之愤,有城管可以暴打小贩,列车员可以捆死乘客,腐败官员可以炸死情妇,外地青年可以冲进办公楼手刃民警,网民可以把别人的私生活翻个底朝天……这些个案所传递的风气已经污染了校园,使祥和安宁的校园不时遭受血光之灾。这是我们首先必须正视的现实。
 
     另一方面,人们期待着校园来承担文明教化的职责。校园里的血腥事件,对社会心理的影响不可忽视。非法暴力是对文明教育的挑战,其本质是对公共正义不予信任,而采用私刑解决问题,也就是江湖中所谓的“快意恩仇”。这种事情发生在讲台上的教师身上,令人无比痛心;发生在一所政法大学里,更有一种讽刺的意味。因为教师的作用,就是传道授业解惑,播下文明的种子。而法律对文明的贡献,就是要说服人们放弃私刑,信仰通过法律伸张的公共正义。
 
     我们相信,这种悲剧发生之后,政法大学的师生,要比别人认识得更加深刻,也比别人更能感觉到文明建设责任的重大。
 
     社会暴戾之气的解决,需要及时的沟通,耐心的说服,真诚的劝告,更重要的是,需要一个疏导情绪、化解矛盾的社会机制。平等的权利意识,理性的法律程序,是这个社会机制的基础。在校园里,如果缺少温暖的师生关系,及时的心理疏通,厚重的文明传承,基本的法律观念,那就等于在不知不觉中,文明的土壤里埋下了邪恶的种子。
 
     我们正致力于打造和谐社会,而只有法治的确立和文明教育的普及,才能最终终结动辄诉诸暴力的行为模式。本着治病救人、惩前毖后的原则,在这些师生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是什么诱发了心中的恶魔,冲毁了文明教化的栅栏,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应该予以详尽的公布,认真的对待。任何模糊的解释,粗疏的处理,都与文明教化的理念相背离,可能成为另一次野蛮行为或近或远的诱因。
 
     愿不幸的老师们在天堂里安息。愿师生们尽快恢复心灵的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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