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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玉忠:是谁将中国带入了战国时代 
作者:[翟玉忠] 来源:[作者惠寄] 2005-07-13

 

      作为法家的创立者,李悝奠定了中华法系的基础,将中华文明带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事件是历史的刻度,不过有时学者的历史分期同样会影响我们对事件的正确认识。举例来说吧,史学家们把决定中国命运的东周分为春秋和战国两个阶段,其分界为公元前476年,就是周敬王死的那年。青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冯克诚等主编的《中国通史全编》说:“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到公元前476年周敬王卒的中国历史时期,因鲁史《春秋》记录了这一段历史而得名。”“公元前475年到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以前的中国历史时期,各国混战不休,故前人称之为战国。”

 

一个衰落王朝国君的死怎么可能确立一个伟大的时代呢?究竟是什么打破了春秋时期的国际均势,将中国带入了战国时代呢?这就是李悝变法。严谨的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上这样写道:“魏用李克(当作李悝),尽地力,为君。自是之后,天下争于战国。”作为法家的创立者,李悝奠定也中华法系的基础,将中华文明带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李悝变法犹如在平静的水面投下一颗炸弹,扰动了东亚大陆上的众诸侯。魏国因此成为当时最强盛的国家,西攻强秦,北伐中山,东败齐军,南控淮、泗,威振中华。李悝大约生于公元前455年,卒于公元前395年,魏文侯在位于公元前424387年,那么中国真正进入战国时代应在公元前400年左右,而不是史学家们公元前475年!

 

历史有时是不公平的,一个决定炎黄子孙历史命运的人竟然长期被淹没于时间的沉沉暮蔼之中。在周朝封建制度走向解体之际,是李悝变法构筑了中华文明的新范式,从政治到经济都是这样。黄仁宇《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中这样评价李悝:

 

“李悝(音魁)又名李克,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不常被提见的人。《汉书.食货志》有段记载:

 

“陵夷至于战国,贵诈力而贱仁谊,先富有而后礼让。是时,李悝为魏文侯作尽地力之教,以为地方百里,提封九万顷,除山泽邑居参分去一,为田六百万晦,治田勤谨则晦益三升,不勤则损亦如之。地方百里之增减,辄为粟百八十万石矣。又日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善为国者,使民毋伤而农益劝。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晦,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岁终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闾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

 

“魏文侯在位于公元前424387年,所以李悝是孔子和孟子间的人物,他的政策也表现着中国封建制度业已崩溃,各地域间的诸侯组织全民,发动生产的情形。《汉书.食货志》里这一段提到以小自耕农作纳税人,注重高度精密耕作,各农家仅有极少的收入,甚或不足,政府切身感到它的命运与上述小自耕农的生存有密切的关系。这些因素,一经透过历史,成为中国以后两千四百年立国的经常状态。”

 

李悝变法是一场革命,这场革命经秦帝国的放大,由《法经》贯彻到中华民族的灵魂之中;李悝的政治经济政策具备了法家的全部特征,他建议魏文侯“食有劳,禄有功,使有能,赏必行,罚必当(《说苑·政理》)”,“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李悝变法具体内容包括:

 

一,废除世袭贵族,实行“食有劳,禄有功”。对于那无功受禄的贵族,李悝主张取缔他们的特权,没收他们的财产,把他们的财产、权力分配给那些创立国家功勋的人。

 

二,制定《法经》,奠定了中华法系的基础。后来《秦律》、《汉律》都是在《法经》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补充而成的,其影响持续到清末西方法系第一次大规模引入中国之时。《法经》原文早已失传,明代董说所着《七国考》卷十二载有西汉末年桓谭《新论》所引《法经》条文,“魏文侯师李悝著《法经》……卫鞅受之入相于秦,是以秦、魏二国深文峻法相近。正律略曰:杀人者诛,籍其家,及其妻氏。杀二人,及其母氏。大盗戍为守卒,重则诛。窥宫者膑,拾遗者刖,曰为盗心焉。其杂律略曰:夫有一妻二妾,其刑聝;夫有二妻则诛,妻有外夫则宫,曰淫禁。盗符者诛,籍其家;盗玺者诛,议国法令者诛,籍其家及其妻氏,曰狡禁。越城一人则诛,自十人以上夷其乡及族,曰城禁。博戏罚金三市,太子博戏则答,答不止则特笞,不止则更立,曰嬉禁。群相居一日以上则问,三日四日五日则诛,曰徒禁。丞相受金,左右伏诛。犀首以下受金则诛。金自镒以下罚,不诛也,曰金禁。大夫之家有侯物自一以上者族。其减律略曰:罪人年十五以下,罪高三减,罪卑一减。年六十以上,小罪情减,大罪理减。武侯以下守为法矣。”《秦律》脱胎于《法经》已为考古所证明,《睡虎地秦简》中尚保存有“魏户律”和“魏奔命律”。从上述《法经》条文中我们能清楚地看到法家“壹刑”,“刑无等级”,“以刑去刑”等基本原则。

 

 

三,推行“尽地力”和“平籴”的经济政策。表面上李悝的政策没有商鞅的彻底,但他用国家积极干预的方法主导经济与商鞅有诸多相似之处,尽管他没有象商鞅那样积极的“抑商”。“尽地力”是指国家指导作物的耕种,以便用科学方法最大限度的提高农业产量,“平籴”则指年成好的时候收买农民的余粮,饥荒年再以公平价格卖给农民。他说:“籴甚贵伤民(士与工商),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善为国者,使民无伤,而农益劝。”

 

由于魏国贵族势力的强大,李悝新法没有能够象秦国法家那样长期施行下去。公元前354年齐魏桂陵之战后,魏国很快就衰落了。但是李悝的法家思想必没有因为魏国的衰亡而消失,它成了中华文明永恒的星辰。1200年后,唐代著名理财家杜佑(735年—812年)在其《通典》中将李悝与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政治家并列在一起,他评论道:“周之兴也得太公,齐之霸也得管仲,魏之富也得李悝,秦之强也得商鞅,后周有苏绰,隋氏有高颎。此六贤者,上以成王业,兴霸图,次以富国强兵,立事可法。”

 

李悝创立的法家曾将中国推向了一个生机勃勃的新时代,大一统的中华族由此雄据世界长达两千多年;今天,在全球化的战国时代,法家复兴必将意味着世界历史的新起点。李悝、商鞅、韩非,这些不灭的星辰依旧在人类文明的暗夜照耀着我们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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