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社会主义研究
人大常委建议将集体腐败纳入刑律 严打小金库 
作者:[杨华云] 来源:[ 新京报] 2008-08-27

2008年08月27日02:0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杨华云)长期从事反腐败工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建议刑法修改将“集体腐败”纳入刑律,严厉打击小金库。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在前日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时提出了集体腐败的概念,他以曾从事的纪检经历介绍,目前中国有一种犯罪是不受法律约束的,且明目张胆,就是集体腐败,由于还没有惩治集体腐败法,让腐败者钻了空子。


集体腐败的特征是从上到下,从厅长到下面的办事员,人人都有份,数量很大,他表示,如果目前单独制订惩治集体腐败法有困难,可考虑首先把私立小金库列入刑法犯罪中。


刘锡荣介绍,小金库屡禁不止,原因在于背后的利益,依靠个人觉悟、党纪和行政规章是不能消灭的,而“小金库”是集体腐败的祸根。前外长李肇星委员也希望“集体贪污”问题能引起特别的重视。


此次刑法修正案草案,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刑期由五年提高至十年,中国政法大学校长徐显明委员认为,对该罪加重处罚符合国际反腐趋势和中国的实际需要,但建议应有财产申报制度配套,由于目前中国尚无财产申报法律制度,所以该条款的修改要慎重。


相关文章:
·余云辉:“币权”必须服务于政权与军权——关于动用“币权”解决当前经济金融问题的建议
·林治波:关于中医药发展的十五条建议
·余云辉:关于改善宏观经济管理的六项建议
·生源:关于话语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周天勇向两会建议:建高铁不如兴水利(下)
大六经工程 |  国学网站 |  香港中国文化研究院 |  联合早报网 |  时代Java教程 |  观察者网 | 
环球网 |  文化纵横网 |  四月网 |  南怀瑾文教基金会 |  学习时报网 |  求是网 | 
恒南书院 |  海疆在线 | 
版权所有:新法家网站  联系电话:13683537539 13801309232   联系和投稿信箱:alexzhaid@163.com     
京ICP备0507368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