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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笑敢:如何实现人文自然 
作者:[刘笑敢] 来源:[] 2008-08-23

人文自然的关切是人类社会的自然秩序与自然的和谐,要实现人文自然的理想就意味着承认自然的秩序高于强制的秩序,这是关于人文自然的第一条原则。与自然的秩序相对的一边是高压下的秩序,另一边是完全无序的混乱状态。霍布斯所假设的“自然状态”,实际上就是无序状态,是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状态。霍布斯论证说,每个人在这种状态下都不可能生存,所以大家会选择每个人都交出自己的一部份自由,成立一个强权政府,保护大家的利益。然而强权政府带来的高压的秩序又会压制个性,这也是大家所不愿接受的。

一方是无序状态,一方是高压下的秩序,而自然的秩序与自然的和谐则大体处于二者之间,最符合人的本性的要求,最有利于生存个体的存在与发展。但是,道法自然的原则并不纯粹是个体的自由放任,一切生存个体都要以总体的自然为最高目标和依归。所以,人文自然的原则要求的是对生存个体以及群体和总体来说都最有利的状态。

如果我们承认人文自然的秩序高于强制的秩序,因而想要追求和实现这种理想的秩序,那么我们就必须接受一个必要条件,这就是人文自然的原则高于正义的原则,这是关于人文自然的第二条原则。这当然不是要贬低或废弃正义的原则,而是希望在坚持正义原则的同时,看到它在理论上以及现实中的某种不足,尝试从道家人文自然的原则出发对正义原则的运用提出一个补充。如果我们不承认人文自然的原则高于正义的原则,那么正义就往往被当作指导人们行动的最高的原则,而由此最高原则出发,各种非常手段乃至残酷手段就都获得了正当性或合法性(legitimacy)。

这里所说的正义原则只是一个最高原则的代表,相当于正义原则的可以是神圣的原则、正确的原则、最高利益的原则等等。任何原则一旦提到最高的地位,就有可能成为制造大规模灾难的合法借口。奥萨玛(本'拉登)可以在伊斯兰圣战的旗帜下,发动对美国的不分青红皂白的攻击。美国的某些政客在保卫国土安全的口号下,就可以用军队推翻别人的政权。而人文自然则是为了抵制和剥夺所有这一切“合法”的最高借口。

然而,人文自然本身会不会成为它所反对的最高原则呢?不会的,因为它本身以自然的秩序为最高原则,不能允许以暴力和灾难的手段推行所谓自然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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