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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笑敢:人文自然的现代意义 
作者:[刘笑敢] 来源:[] 2008-08-19

人文自然的最高层次出于对人生、社会、人类、自然、宇宙的终极关切,是对天地万物之总根源和总根据的内容的探求和描述,是老子所提出的对世界万物存在状态的描述(即自然而然的,而非创造的、非设计与操控的),同时也是对人类生存状态、人类与宇宙万物的关系的状态的期待(自然的和谐、自然的秩序)。其最高目标是人类整体状态的自然和谐,是人类与宇宙的总体关系的和谐。人文自然作为终极关切是人类整体向上提升的最高目标,也是个人灵魂向上升华的动力和方向。这种终极关切会对生存个体提供道德上的制约和价值上的引导,为法律的制定、竞争的方式、管理的策略、人生的追求提供根本性的指导。人文自然作为最高的价值原则不会压制、限定任何生存个体的正常的、或曰与自然生态及人文环境相协调的发展,但是会通过生存个体的内在的价值判断限制和纠正破坏人类和谐秩序的行为。

人文自然的中间层次的出发点是对现实的社会秩序的关怀,是对众多生存个体的生存状态及其相互关系的关切。这一层次涉及社会管理的原则,注重管理者与生存个体之间的和谐以及一切生存个体之间的和谐。这里的生存个体泛指一切相对独立的存在单位,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团体、一个学校、一个公司、一个地区、一个城市、一个国家,甚至大至亚洲、欧洲、拉丁美洲都可以看作是一个生存个体。中间层次的自然关注的是这些生存个体之间的关系和生存状态,以及特定的生存个体与其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人文自然要求实现人类社会秩序的自然和谐。这种自然的和谐是指没有压迫、最少控制的和谐,而不是没有人类文明或没有社会管理行为的放任。这种自然和谐假设了每个生存单位的平等的生存权利,要求每个生存个体的自尊以及对他者的尊重。这是文明社会的基本要求。这种理想的完全实现的确非常困难,但并非完全不可能。至少可以在较小的范围或一定时期内实现,比如在几个人、几十人、几百人的生存单元内实现自然的秩序、自然的和谐。很多家庭、学校、公司、地区、甚至国家的秩序已经是或曾经是大体自然的。如果我们把自然的秩序当作一种价值、一种目标,自觉地去争取,那么自然的秩序以及自然的和谐一定可以在更多的生存个体之间实现。

人文自然的最基本的层次关注的是一切生存个体自身的生存状态。如上所述,任何个人或任何大小的相对独立的生存单元都是一个生存个体。这个生存个体能否自然而然地成长、发展,一方面取决于外在的管理者是采取“辅”的管理方式还是“控”的管理方式,另一方面也取决于生存个体自身的水平和条件。人文自然的实现归根结底取决于人的人文素质水平。一个生存个体自身的人文素养水平高,懂得自尊和尊敬他人,懂得如何有效而平和地处人作事,那么这个生存个体就比较容易在自己的生存环境中创造出自然的秩序和自然的和谐,反之当然相当困难,甚至毫无可能。这种在个体层次上的人文自然要求的是富有情感和理性的人文素质,是有情感、有理性、有效率、有温暖的人际关系。当然,这需要新的价值标准和道德原则,特别是往往被忽略或误解的道家式的价值、原则、智能、态度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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