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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关切——评《法团主义》 
作者:[张静] 来源:[网友推荐] 2005-07-09

   1996年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策划出版一组专题读物,将国外与政治学有关的理论思潮以"某某主义"为线索介绍给中文读者。这是个不错的主意,我欣然同意加盟,重新安排了手边其他的研究计划,撰写这本叫做《法团主义》(有些地方又见译"合作主义"或"统合主义")的东西。


    大约是四年前,我在准备博士论文期间接触到"法团主义"作品。我对法团主义的兴趣起因于它所提示的"中介"意涵,我随即尝试把这一点使用在对"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分析方面。我的论文是研究一个国营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我发现,这个松散的联合体并不具有垄断权力,而且它已经被体制梯形结构所统合。但与法团主义一向关切的"中介"角色近似,职代会具有行政层级,是接近决策机构的正当渠道,它可以传递组织化利益,一些有关事项确需经过它参与"议合",方能具有合法性。更重要的,是它具有公共责任,它的准公共身份,使其并不能完全以利益组织的方式存在,它是一个通过行政方法将分散利益组织化,并传递到体制内的"中介"机制。它的传输作用,同时又为体制承担公共任务的地位,(在一个局部领域)颇有些类似法团主义建议的结构,这使我们有可能从这个特定的窗口观察中国的"国家和社会"关系。这个结构对于"国家和社会"分析的意义,在于它的纵向而非横向的关系,即利益组织不是完全自发的,而是与国家的行政机构相匹配,甚至在某些方面相重合的结构。在这个结构里,所谓"利益团体"正是一个行政划分上的部门,个体利益必须进入这些部门才能"组织化"为团体利益。不可避免地,这种团体集结了管制(控制)和政治(利益表达和争取)两种功能,我称之为"政行合一体制",我用这个术语表达政治秩序在中国基层的表现形态。


    在"国家与社会"关系研究领域,"法团主义"的影响主要在双方的连接体制观察方面,沿着这一路径,我的研究问题就成了:制度化的连接方法在中国政治秩序中的性质、作用和限度。可以说,法团主义提供的一些观念,促使我在使用多元主义国家与社会框架遇到困难时,寻找另外的观察途径。但是,运用法团主义解释中国的案例,我同样遇到了问题,最基本的问题就是,法团主义处理的是一个经过权利结构分化(有别于分散)、充满冲突、需要协调整合的结构,法团主义来自于对已分化社会重新整合的意图和经验,因而它所面对的主要问题与中国不同(虽然亦有相似的部分)。在本书的最后一章,我尝试讨论了这些困难。


    做这样的铺垫,为的是向读者交待:本书接近法团主义理论的目的,在于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关切。这就是说,在我后面的写作中,这是一条进入法团主义中心辩题的主线。做了这样的界定,我们就可以相对搁置各种概念的变化说明,紧紧围绕已确立的主题进行讨论。如果以学科介绍的观念看,我的写作难免有所遗漏,因为我不是按照常用的"代表人物"及其思想体系写作的,所以,与其说这是一个关于"主义"的介绍,不如说,它是一个法团主义关注之主要问题的概览,它包括对法团主义的"对手"、多元主义的对比讨论:对比它们对社会政治秩序的不同见解。我的重点不是回顾一个学科领域--比如关于法团主义的理论渊源、进展和历史方面,本书着墨有限,我希望将注意力放在这个理论针对的主要问题及其引发的主要理念的对比上。这些辩题集中在社会利益分殊如何达成政治秩序方面,比如社会中利益的组织化形式,它们进入国家体制的方式和渠道等。自然,这本书所能包含的,还仅是一些粗略的、逻辑性的一般讨论,并不是针对某一个国家经验现实的详细研究。我的目标是帮助读者初步了解法团主义处理的主要问题,不敢说这里选择的都是法团主义的重要内容,但我希望自己没有误解问题的焦点而将读者引入歧途。


    另外,我对自己的写作要求是,尽可能采取中立的阐述立场,虽然我们必定怀有价值信仰。我希望这本书不是对法团主义作肯定或否定的宣传。作为研究者,有选择地理解和学习,学习各种理论的有用部分,同时理解它们的局限,丰富社会利益的组织化方式及其与国家关系的知识,总不是坏事,但验证其建议是否适合中国的实际不是本书的任务,尽管这也是十分重要的工作。换句话说,本书的立脚点是:我们从中学到了什么?而不是我们怎样使用或验证这个理论。我想,多数读者都会同意,任何理论都有其特定的目的和限制,人们无法超越这些目的和限制去谈论何种是"最好"的理论,更适当的立场或许是:充分了解各种理论针对的问题及其论证目的,并通过理论的目的了解它的局限。


    因此,本书大约只是一个关于法团主义的提要性导读,我的参考资料主要是斯密特、雷姆布拉什、考森、威廉姆森等学者的部分作品,以及1983年在佛罗伦斯召开的题为"阶级利益、新法团主义和民主"的暑期论坛之论文集(肖尔廷编),还有古德泽普所编的《当代资本主义的冲突和秩序》,后两本集子代表了法团主义研究者的所谓"第二代"见解,但其关注的基本问题仍然没有离开早先的设定。相对于多元主义的美国"风格",法团主义更是一个代表欧洲经验的框架,其根基在于欧洲历史、文化、政治和经济的总结。而我们这一代的多数学者,由于历史的原因,事实上更多吸收的思想资源来自于美国学术界。对于欧洲理念的陌生可能造成"偏好"意识,基于这一点,我不敢说自己的理解是准确无误的,所以我建议,对于有兴趣的读者,此书并不能代替阅读原著。考虑到本书的写作主线,我以为,对于"公民社会"观念及其与国家关系的了解,对于多元主义利益团体政治的了解,是认识法团主义必要的知识前导,因为它们有助于理解法团主义的核心问题。故,我安排在导论部分简要地补充有关内容。


    
本文摘自《法团主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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