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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可涛:也谈“清官”问题 
作者:[胡可涛] 来源:[] 2007-11-05
 

“清官”问题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中期曾经作为重要的政治话题出现之后,关于它的论争历久不衰。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着大陆腐败问题的加剧,“清官”问题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事实上,普通老百姓也非常关注这一问题。从热播一时的关于清官海瑞、包拯、况钟等人的影视剧也可以看出老百姓的心态。与学者们出于学术兴趣看待清官问题不同,老百姓对清官现象关注并非是清官问题本身的吸引力,而是由于官员的清正与否,廉洁与否,与他们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

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政府的官员是人民的公仆,然而改革开放的一个间接后果就是导致了相当一大批党员干部腐化变质。党风廉政建设确实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故而,强调官员的廉洁自律,清正严明,一点都不为过。不仅古代的清官,而且今天的好干部,都应当是所有党员干部学习的典范。 但是,我们也必须学会换一个视角,看待“清官”问题。

毋庸讳言,“清官现象”引起老百姓关注的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这与他们的福祉息息相关。北宋时期,王安石在浙江鄞县做官,被立了“生祠”,这是民众自发地褒奖官员的最高荣誉。究其原因,还在于王安石为官一方,能够造福一方百姓。所以,老百姓感恩戴德,给他立了“生祠”。然而,百姓们自己也清楚,这样的清官,好官实在是太少了。王安石卸任之后,他们的命运又将如何呢?显然,“生祠”不仅表达着对王安石的景仰和爱戴,又寄托着他们对好生活的向往。

 “清官”问题的背后恰恰折射了民众的无权利问题。因为他们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所以,导致了他们对“清官”的依恋。有人说,中国老百姓的“官本位”意识太浓,很难实施民主政治。可是,这种“官本位”思想又是如何造成的呢?民众的权利在不停地遭到践踏之后,必然在心理上会寻求一种庇护的力量。而“清官”恰恰满足了这种要求。

利益的保障是民众的切身需要。中国的老百姓一旦发现读书不错的后生,便会想方设法鼓励其从政。可是,事情的发展逻辑往往是这样的:一个充满理想的读书人,终于不负“十年寒窗苦”,带着乡亲的嘱托,立志造福民众,做一个清官、好官。然而,一旦涉足官场,渐渐地他就发现了自己身份的变换,感觉到了“官”与“民”的距离。而做官所带来的好处与利益也在不断地侵蚀着他的理想和信念。最终,清官只是在“千淘万漉”之后剩下的为数甚少的“金子”。而民众,只是处于一厢情愿的幻觉中,达到一种精神的安慰。

而清官本身又付出了什么样的代价呢?清官虽然并不一定把自己安置在“清者”的地位。但是,众多的同僚会不自觉地将其视为:“举世皆浊,惟吾独清”。这样一种尴尬的局面必然导致其处于被官吏群体排斥的地位。而清官在仕途上,一方面要尽心竭力为民多做实事,另一方面不得不为防范成为官场上“落井下石”的对象。所以,清官难做之处,就是其必须付出沉重的精神代价。而且,清官的家庭和亲人,必须承受清官所作所为带来的影响。海瑞的困顿,于谦的清贫,对于他们本身而言,或许从他们的清名中得到了补偿。而对于他们的家庭,他们的亲人,是否是很公平呢?

过多地强调“清官现象”,还有强化“主人道德”和“奴隶道德”之嫌。有清官是幸运,没有清官也是正常。有了清官就感激,没有清官就认命。把“清官”当成一种福祉,恰恰会让我们选择了希望,而放弃了现实。而这亦常常为回避制度本身的问题制造了屏障。

改革开放以来,腐败分子,前赴后继,数量惊人。腐败分子以贪婪和自私损害着人民和国家的利益,蚕食着来之不易的建设成就,其势力不容低估。面对这样的一种情况,极少数清官能够撼动其根本么? 我们确实需要清官,但是,还有一种需要比这种需要更加迫切,那就是健全法制,依法治国。

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够从制度上约束官员的滥用权力,逐步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而更重要的是,依法治国可以有效地捍卫和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同时,它不仅有助于“公民意识”的形成,有助于平等观念的塑造,而且最终有助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在此前提下,清官们无须为了大众的福祉,付出太过沉重的代价,牺牲过多的个人幸福。所以说,“法治”所带来的不仅是“被治者”的幸福,而且也是“治者”的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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