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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铁论•后刑第三十四》译注 
作者:[王利器] 来源:[] 2006-10-10

  【题解】本篇是关于用刑的辩论。贤良主张“先德后刑”,“威厉而不杀,刑设而不犯”。大夫则坚持“刑一恶而万民悦”,“人君不畜恶民,农夫不畜无用之苗”的主张。

  大夫曰:古之君子,善善而恶恶。人君不畜恶民,农夫不畜无用之苗。无用之苗,苗之害也;无用之民,民之贼也。鉏一害而众苗成,刑一恶而万民悦。虽周公、孔子不能释刑而用恶。家之有姐子,器皿不居,况姐民乎!民者敖于爱而听刑。故刑所以正民,鉏所以别苗也。

  【注释】善善而恶(w))恶:喜爱好人而憎恨坏人。
  畜:养育。
  贼:对人民有危害的人。
  鉏:即锄。
  姐,原作鉏,今改正。陈遵默曰:“《潜夫论述赦篇》:‘孺子可令姐。’与此义同。案《文选》嵇康《幽愤诗》:“恃爱肆姐。”李善注引《说文》曰:“姐,娇也。”今《说文女部》作“■”。《长短经知人篇》:“姐者类智而非智。”(据《荀子大略篇》杨倞注引)“姐”就是“■”的省文,“鉏”又是“姐”的伪字。这当是涉上文“鉏一害而众苗成”,下文“鉏所以别苗”的“鉏”字而错了的。下句“况姐民乎”,原亦误作“鉏”,今都改正。器皿不居:家具用品不能安稳。形容全家不得安宁。
  敖,原作教,今据张敦仁说校改。

  【译文】贤良说:古代君子喜爱好人而憎恨坏人。君主不养邪恶的百姓,农民不培植无用的野草。野草是禾苗的祸害,社会上不务正业的人是对人民有危害的人。锄去一些野草,禾苗就能很好地生长,惩罚少数对人民有危害的人,广大百姓就会高兴。即使是周公、孔子都不能放弃刑法而容纳坏人。百姓家里出了娇生惯养的败家子,全家都不得安宁,更何况民间那些放荡不羁的败类呢!百姓无视“仁爱”而服从刑法。所以,刑法是为了使百姓遵教化,锄头是为了铲除野草。

  贤良曰:古者,笃教以导民,明辟以正刑。刑之于治,犹策之于御也。良工不能无策而御,有策而勿用。圣人假法以成教,教成而刑不施。故威厉而不杀,刑设而不犯。今废其纪纲而不能张,坏其礼义而不能防。民陷于网,从而猎之以刑,是犹开其阑牢,发以毒矢也,不尽不止。曾子曰:“上失其道,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即哀矜而勿喜。”夫不伤民之不治,而伐己之能得奸,犹弋者睹鸟兽挂罻罗而喜也。今天下之被诛者,不必有管、蔡之邪、邓晳之伪,恐苗尽而不别,民欺而不治也。孔子曰:“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故民乱反之政,政乱反之身,身正而天下定。是以君子嘉善而矜不能,恩及刑人,德润穷夫,施惠悦尔,行刑不乐也。

  【注释】辟:法,法律。
  策:马鞭子,御,同驭,赶车。
  王先谦曰:“《治要》‘用’下有‘也’字。”
  假:假借,利用。
  阑牢:关野兽的栏圈。
  这是《论语子张篇》文。
  伐:自夸有功。
  弋(y@)者:用带绳的箭射鸟的人。罻(w8i)罗:捕鸟的网,小者曰罻,见《礼记王制》及郑玄注。
  这是《论语泰伯篇》文。
  《论语子张篇》:“君子尊贤而容众,嘉善而矜不能。”矜,同情,怜悯。

  【译文】贤良说:古时候,注重用仁义来引导老百姓,把法律宣讲清楚,使施行刑罚不出偏差。用刑法治理国家,就像用马鞭子赶车一样。再好的车把式也不能没有马鞭子赶车,但应该是拿着马鞭子而不轻易使用。圣人借助于刑法做好教化工作,教化成功了也就不实行刑法了。所以,他们虽然很威风严厉但不杀人,设置了刑法但无人敢于违反。如今废除了古人的治国方法不去实行,破坏了古代的礼义就不能防止犯法。百姓陷入法网,就抓起来法办,就好比打开栏圈放出野兽,再用毒箭去射死它一样,这样下去是没完没了的。曾子说过:“当政的人不按正道行事,民心离散已经很久了。你如果知道了他们的真实情况,就会同情他们而不沾沾自喜。”不忧虑百姓没有治理好,反而自我吹嘘能制裁奸人,就好像捕鸟的人看到鸟陷入自己悬挂的罗网中一样高兴。现在天下被杀的人不一定有管叔、蔡叔那样的奸邪、邓晳那样违法乱纪,这样下去,恐怕苗被锄也辨别不出好坏,百姓受欺侮也不能治理。孔子说:“对于不仁的人,痛恨得太过分了,使人无所容,就会逼出乱子。”因此,下面乱了要回过头来从朝政上寻找原因,朝政乱了,要回过头来从执政者自身寻找原因,自己行的正,天下才能安定。所以,君子能够赞美善良的人,又能够同情那些不能为善的人,对受刑的人要给予恩惠,对穷人也要施行仁德,在施行恩惠时很高兴,而动用刑法时就感到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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