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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寿筠:三教同谬 我心为上 
作者:[陆寿筠] 来源:[作者惠赐] 2021-09-02

   迄今为止,西方主流宗教对宇宙人生的认识在总体上尚没有真正达到终极高度(不排除少数非主流的信徒或神学家已经达到,尤其是一些对东方思想有研究、并深有悟识的学者),这主要表现在其人类中心主义、和自我中心的信仰排异主义。

西方三教的人类中心主义

关于人类中心主义,已有前文专述,此处只提一点:笔者曾对犹太教-基督教的共同经典圣经旧约中记载的上帝创世神话,进行过分析,指出其明显的人类中心主义意向。这里只需重录如下一句引文就够了:“上帝说:‘让[人类]主宰游鱼、飞鸟、禽畜,主宰全部地面及地上各种爬虫走兽 让地上的一切屈从于你们’”(Genesis 1,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28, https://www.biblegateway.com/passage/?search=Genesis+1&version=NIV, 2017/4/30.)

其结果呢?也不用多说,只需讲一句话:“来自美国斯坦福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等高校的研究人员于2015年6月19日在《科学进展》杂志发表报告称,地球可能正在进入第六次物种大灭绝时期……与前5次不同,这次物种大灭绝与人为活动的影响息息相关,可能是现代人类真正经历的第一次……过去一个世纪里,脊椎动物物种的平均灭绝速度是人为活动出现前自然灭绝速度的近114倍……人类自身有可能在(第六次物种大灭绝)初期便消失……物种灭绝的原因与气候变化环境污染以及滥砍 、滥伐等人为活动的影响息息相关”……这才是亚当和夏娃的后代犯下的最大的“原罪”,而“自我利益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就是那条毒蛇撒旦!

西方三教的信仰排异主义

无论是最早的犹太教、还是后来的基督教、或是伊斯兰教,它们将自己所信仰的神认作是唯一可能和合理地存在的神所有的人都必须信仰它们的神,不可以不信也不可以信仰其它不同的神,否则就是异类,就是邪恶,就与之势不两立、你死我活。而且也容不得内部不同教派对于经典教义的不同解读,同样与之势不两立、你死我活。

这样的自我中心、武断、蛮横,不能容忍异教、异见、或无神信仰而对之无情挞伐、千方百计地要予以剿灭的宗教和教派,就不是成熟意义上的终极信仰,因为它们对于最高存在的多种不同认识和信仰(“上帝”“真主”“佛”“道”“天道”)在实际上共处一个天下的客观现实,根本无法理解、把握和解释、只是一味不承认不能平等地尊重异教、异见,倾听不同的心声,只是自认为——仅仅在一厢情愿的主观想象中 ——以为自己在终极至高点上俯瞰一切、把握一切。它们以为,对于它们不愿看到的多种信仰同时并存这一客观现实,只要不承认其存在,它就不存在了。它们所反映的心理意识,与心智尚未成熟的孩童是多相像。

仅凭这一点就证明了:它们的立足点还没有达到终极至高点,它们对于世界的总体认知尚未成熟,因此只是一种意识形态化的宗教信仰。由于它们义理的不成熟,所以千百年来被世俗社会的利诱所腐蚀、被圣俗特权利益集团所利用,挑起无数次以神的名义、让无数生灵充当其炮灰、为其火中取栗的所谓宗教战争、教派冲突,给人类带来多少祸害、痛苦而且至今还在愈演愈烈地进行着,看不到如何收场的前景,真是可悲可叹。如果与东方佛、道等信仰及其诸多派别之间数千年来从未有如此严重冲突相对照,西方宗教的不成熟性、意识形态性、非终极性就显而易见了。

“心体”冒充本体的儒、佛信仰

至于儒家话语传统中的“天道”,虽然与道家、甚至佛家共用“道”这一概念,但儒家之“天道”本质上是儒家所提倡之“人道”的神格化。而儒家以“仁义”为核心之“人道”并不是从对于宇宙终极本相之悟识中引申出来的,而是从其圣者对于“天命”的直觉中生化出来的。儒家虽有对于形上本体之意识,但他们却视宇宙极小部分之人的“心体”为本体,因此他们的“本体”实际上涵括不了人以外的众生、更不必说无灵性的万物了。其形上本体之格局是如此之狭隘、有限,难怪其“人道”之格局也是如此地局促、僵化了:

首先,儒家之“仁义”道德限于微观人际关系之私德,至于如何体现于当政者行使公权时之公德、即体现于宏观大社会社群关系之调节,则不在他们关注的范围之内。为什么说他们的“仁义”观念没有体现于公权者之公德呢?他们不是主张天子君王也要行仁义王道,而且常常不辞劳苦、苦口婆心地直面劝说君王们践行仁义吗?但他们眼中仁义的社会秩序又是什么样的呢?这就是他们的“人道”格局显得局促、僵化的第二个表现:

他们将小农社会宗法等级秩序,看作永恒合理的天道仁义秩序,因此儒士们往往意识不到、或者有意规避对各社会阶层不同利益关系进行调节的公权责任,以及等级体制上下互动、双向制衡的必要性,而常以“仁政王道”之名,行对上奴隶主义和对下自由主义的不“义”之实,竭力维护大地主工商豪霸集团的特权利益。与此相对照的是,像管子这样的道法家,能够敏感地看到老子所揭示的“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的现实,所以在实践中不但弘扬仁义之私德,而且力促君王将这种仁义之德体现于促进社会关系动态平衡的公权之中。相比之下,儒家的“天道”“人道”的格局之小,不是太明显了吗?显然,从根本上说,这格局之小乃是其信仰之“天道”并未真正达至终极之故。具体说来,他们的天下观是小农天下观,也就是将天下看作是各别个人的机械加总,而不是终极理性的有机整体观。

中国佛教的某些宗派受到儒家的影响,而有类似将心体误作本体的情况。因此在脱离社会宏观管理的实际这一点上,儒、佛有其共同性,这恐怕就是印度佛教在其发源地反而销声匿迹的重要原因。在中国及其周边地区佛教得以发扬光大、绵延不断的原因,应该是得益于其与道家等中国本土形上形下一以贯之的思想体系相得益彰之故(儒家也是同样的得益者,当然它们对中国文化也是贡献者)。

虽然儒、佛两家突出心体的目的和效果是强调以心修佛修道、修心养性养德,但其作为终极信仰之不彻底性、不成熟性显而易见。固然,中西古今各大信仰流派都各有所长、又各有所短,我们对任何一派都不应苛求,即使是有限的历史作用也不应否定。但因袭历史偏爱而无视被偏爱者的局限性,硬要将其抬升到不应有的高度,试图以历史的惯性来阻挡天道的运行,那么对于人类并不是福,对于该流派也不是真正的爱护和尊重。

摘自《道法社会主义:二十一世纪人类意识形态革命》第三章第五节;该书由香港东方文化出版社2021年5月出版,购买可加微信zhai200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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