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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中后期中国东南沿海与世界贸易体系 
作者:[郑有国 苏文菁 ] 来源:[《福州大学学报》 2009年01期] 2015-01-20

    随着16世纪“地理大发现”时代的到来,以葡萄牙、西班牙为首的欧洲殖民势力闯入了东亚历史以来的、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贸易圈。他们以东方文化陌生的方式将中国东南沿海编织进“全球化”的贸易网络。欧洲殖民者改变了历史以来中国与海外的贸易形态,将中国东南沿海相关港口、岛屿纳入“全球化”的贸易体系,并使某些港口如月港、澳门等成为当时重要的国际贸易枢纽。

    明代在长期的海禁之后,于隆庆年间开放漳州月港、“准贩东西洋”,其意义在于:明政府终于在国际外在拉力与沿海民众的推力之下、对违背历史发展规律的海禁政策有所“松弛”;明政府选择自然条件并不优越的月港作为私人贸易港,是为了将“开放”控制在能够由统治者掌控的范围里。

                  一

    葡萄牙人与西班牙人以东方文化陌生的方式闯入传统的东亚朝贡贸易圈,将东亚传统贸易改变成国际贸易的一个重要环节,以中国为中心的朝贡体系在相当的程度上遭到破坏;而朝贡体系遭到破坏的时刻正是明朝与新的世界贸易的联系得以进一步增强的契机。

    明代是中国海上贸易的活跃时期。先是官方七次下西洋的航海活动,接着是私人海上贸易的大发展。从唐代开始,中国的经济、文化中心就开始逐渐向东南转移,产生了专门管理对外贸易的机构———市舶司,并形成了中国南部的经济重心———海外贸易。唐以降,中国的海外贸易大致可以分为二个重要阶段:从唐代到明前期是属于传统的海外贸易阶段;明中叶至近代则属于新型的海外贸易阶段。这两个阶段的结合部是明中叶。促使中国海外贸易产生变化的是来自内外两个方面的因素:从唐到明初,中国的国家力量与海外政策都是一个向上、积极的态势;而在外部力量方面,当年较活跃的阿丨拉伯人的海洋贸易也对中国人的海洋行为形成有益的拉动。中国-阿拉伯共同构成7-14世纪的国际(主体在亚洲)贸易体系。明代中叶,国家海洋政策开始保守、对私人海洋贸易采取限制甚至禁止的态度;但是朝贡贸易网络的运行还在。葡萄牙人、西班牙人在东亚的商业扩张在很大程度上是借助了各国与中国的朝贡贸易网络。并以此为核心,向南美、欧洲等其他区域延伸,进而逐渐构成今天的全球化贸易体系。理解明代中后期作为一个从亚洲洲际贸易体系向全球化贸易体系的转变时期是十分重要的。

    从唐代到明中叶的海外贸易,是以中国为中心的、且建立在朝贡贸易基础上:“使朝贡贸易体制作为一个体系发挥作用的焦点,是中国市场的价格动向。”[2]虽然朝贡贸易的比重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所增减和变化,但整个贸易过程中商品流通的方式、商品的价格构成等基本上没有变化。其结果是:一方面,使中国变成了一个巨大的奢侈品消费市场,其中主要的是供统治者需要的奢侈品和珍稀物品。另一方面,使得地近南海的东南沿海,自然形成吸收舶来品的口岸。从西汉开始,广州等东南诸港就成了从事“珠玑、象犀、玳瑁”[3]等海外宝货贸易的贸易大都会。《梁书》等曾对南海各国来货的情况作了叙述:“海南诸国,太抵在交州南及西南大海州上,……其西与西域诸国接。……晋代通中国者盖少,故不载史官。及宋、齐,至者十余国,始为之传。自梁革运,其奉正朔,修贡职,航海岁至,逾于前代矣。”[4]隋朝大业时,裴矩因蛮夷朝贡者多,“讽帝令都下大戏”,同时“遣掌蕃率蛮夷与民贸易”[5]。唐朝的广州因“有蛮舶之利,珍货辐辏”[6]。正因为广州外商奇舶货聚,所以“若岭南帅得其人,外国之货日至,珠香象犀玳瑁,奇物溢于中国,不可胜用;故选帅常重于他镇”[7]。历经宋元明,这种满足封建统治阶级奢侈需要的贸易商品,有增无减。

    明中叶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就贸易的对手上说也有很大进步。元代以前中国的对外贸易,是操纵在伊斯兰教徒的阿拉伯商人手中,可是到了明代,这时候的贸易对象,已大大的不同。有欧洲人、日本人等。并且作为彼此贸易的商品也起了很大的变化,即由奢侈品的贸易扩大到输送中国土产于海外,部分的刺激中国生产事业的发达。”[8]

    以葡萄牙为先锋的欧州商业殖民势力进入东方之后,对传统的中国与各番国的贸易方式,产生了直接的冲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白银贸易逐步取代了以往的物物贸易。

    葡萄牙商业殖民势力东进之后,发现只要垄断东南亚各国与中国的贸易,同样可以获得和运回欧洲一样的利润。[14]于是,他们切断东南亚各国与中国的贸易。他们一方面在中国沿海设立商业据点,直接与中国沿海居民进行贸易;另一方面,他们利用白银的交易,增强了贸易的便利。西方商业殖民势力东来为了与中国直接贸易,又不可能从本国运来货物与中国贸易,“当他们出发的时候,携带的货物甚少,除了葡萄酒及油等商品之外,则只有下装货与船员的食粮了。因为船上向印度输送的物品中最重要而且占了大部分的,则为‘八哩亚儿银货’(即银元-笔者注)……可以博得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葡萄牙人输入于中国的商品中之最有利的东西,就是‘八哩亚儿银货’。”[15]西班牙占据吕宋后,吕宋岛也没有什么产品可以与中国交换,只有从墨西哥输入白银,换取中国的商品。当时中国的茶、糖、丝绸、铁器、瓷器等商品涌向海外,而白银源源不断地流入中国。每年有一千英担丝绸从东南沿海输出到葡属印度群岛、输出到菲律宾。输往日本的丝绸不计其数。白银流入中国更是惊人。“中国获得了大约60000吨白银,大概占世界有纪录的白银产量的一半。”[16]白银输入量,梁方仲估计为1亿两。[17]这么巨量的白银输入对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影响当然是不可估量的。这种白银贸易不但改变了以往的物物贸易方式,而且改变了传统的以奢侈品为主、以满足封建统治者需要为目的的贸易格局。

    (二)葡萄牙殖民扩张势力来华的目的就是通商互市,进行商业扩张。

    在通商企图受阻之后,葡萄牙人开始沿东南海岸北上,相继寻找贸易据点,以此形成对明政府的贸易进攻。这就是正德以后在浙江、福建、广东三个地区形成的贸易中心的背景。在明廷为“满刺加乃敕封之国,而佛郎机敢并之,且馅我以利,邀求封贡,决不可许。宜却其使臣,明示顺逆,令还满刺加疆士,方许朝贡。倘执迷不悛,必檄诸蕃声罪致讨”[18]争议时,葡萄人扩张势力已相继在闽人、浙人的导引下,在双屿港、浯屿、南澳、澳门等地建立了商业殖民据点。这样他们不但冲击了传统的朝贡贸易体系,而且刺激了中国沿海民众的下海。中国传统的与各番国贸易,私商必须飘洋过海,历经风涛,方能与番商交易,获得“什二、三之利”。这种商业据点形成,使中国商人不必远涉重洋,只要在近海就可与番商交易,何乐而不为?“二十六年(嘉靖-笔者注),有佛朗机船载货泊于浯屿,漳、泉贾人往贸易焉。”[19]“泉之安海,向虽通番,犹有避忌。近年番连翩径至,地近装卸货物皆有所倚也。”[20]广州城外“游鱼洲快艇多掠小口往卖之,所在恶少与市,……”[21]这种商业据点冲垮了传统的以中国为中心的贸易圈,标志了崭新的贸易理念与贸易网络的形成。

    西方商业殖民势力来到东方,并不仅是为了购买中国的珍稀商品供本国统治阶级享受,而是为了商业利润与殖民需求。所以,他们是根据商品的地区价格差异进行转买转卖。这一点与已往为统治阶级的奢侈品需要而进行的贸易有本质的不同。儒塞斯如此记载:“欧洲与东洋的贸易,全归我国(葡萄牙——笔者注)独占。我们每年以大帆船与圆形船结成舰队而航行至里斯本,满载上毛织物、绯衣、玻璃精制品、英国及富朗德儿出的钟表以及葡萄牙的葡萄酒而到各地的海港上换取其他的物品。船从哥亚航行至爱琴得到香料与宝石,又从爱琴至嘛喇甲更得香料与宋大岛的白檀。其次,再把此等物品,在澳门换取绢加入为船货。最后,又把以上的货物到日本换取金银块,可得到投下资本的二三倍利润。然后,再在澳门滞留数月,则又可满载金、绢、麝香、珍珠、象牙精制品,细工木器、漆器以及陶器而返回欧洲。”[22]中国东南沿海的商业据点,就是这世界贸易网络中的一环。

    这种商业据点的形成,冲击了传统的贸易格局,不仅对东方与西方的贸易沟通起了促进作用,而且使得欧洲人的原始扩张以东方的贸易网络为据点、向其他区域扩张;东亚各主要口岸也由此融入世界贸易的大格局中去。贡德·弗兰克指出: “西班牙人在菲律宾占据的马尼拉……越南,台湾以及葡萄牙人在南中国海沿岸占据的澳门在生产方向所做的贡献,与东南亚其它地方相比,是微不足道的。但是,它们提供了重要的转口贸易功能,尤其是在中国和日本的贸易中。仅从中国驶往马尼拉的商船每年就有30艘到50艘之间。墨西哥从马尼拉越洋进口的货物有60%产自中国,其中包括中国的水银。这种水银一直短缺,但对于美州开采和提炼白银是必不可少的。”[23]这种转口贸易的功能可以说在很大的程度上促进了中国、亚洲以及东方与西方的贸易联系。

                      二

    明中叶,欧洲东来的殖民商业力量、东南沿海民众的海上贸易与明政府的海禁政策、这三股力量在中国东南沿海不断厮杀、博弈、妥协,其结果是明政府在自然条件并不利于海洋贸易的漳州月港设置海澄县,并“准放东西洋”。这种的“开放”不能说没有积极意义,但其保守性与限制性也是不可低估的。

    以中国东南沿海岛屿为商业据点,是西方商业扩张势力接近中国沿海、与滨海民众交易的重要手段。由此,一是方便与中国内地民众交易,并便于把交易的货物迅速转运往其它地方。这些岛屿实际上成了国际贸易的中转站。这和中国以往的贸易形式截然不同的。二是可以发挥海上优势,避免与明朝军队正面交锋。最初,浙江的双屿、潮漳之间的南澳、广东的澳门自然形成了欧洲殖民者商业扩张势力的三个海上贸易据点。这些岛屿,都在海中,欧洲人可以进退自如。这些岛屿成为他们对华贸易的桥头堡,同时又是国际间贸易的中转站。但是这些据点,特别是双屿、南澳都在明政府的一次又一次的强力打压之下消亡了。

    明政府十分清楚东南沿海民众的通番并不因为这些据点的被打击而停止,欧洲人的商业冒险行为也是有增无减,在这种内外压力的作用之下,明政府终于作出了在他们看来最有利于统治的妥协:在漳州月港设置海澄县!“海澄”之名既希望从此达到“海疆澄静”,一方面约束下海通番的私商;另一方面抵御欧洲殖民商人。

    就当时海澄本身的社会经济状况来说,立县的条件尚不成熟。海澄之所以有立县之议,是为了月港。“浙人通番皆自宁波定海出洋;闽人通番皆自漳州月港出洋。”[24]正因为月港成为私人通商下海的据点,才使月港最终成为海澄县的县治,成了管理从月港下海通番的中心。从另一角度说没有月港的通番,就没有海澄立县之必要。就作为海洋贸易港口而言,在东南沿海,月港的自然条件与实际通商的状态并不是最优越的。潮漳区域有走马溪、中左所(今厦门)、梅岭,甚至浙江的双屿港、广东的澳门等,其自然条件与原有的贸易基础都不比月港弱,而这些都没有成为明政府“准贩东西二洋”的港口,而恰是自然条件相对较弱的海澄月港担当了此任。

    在海澄设县之前,漳泉之人下海通番,多集中在诏安的梅岭。[25]《明世宗实录》记载御史陈宗勘上奏:“前贼乃满刺伽国番人,每岁私招沿海无赖之徒,往来海中,贩鬻番货,未尝有僭号流劫之事。二十七年,复至漳州、月港、浯屿等处。各地方官,当其入港,既不能羁留人货,疏闻庙堂,反受其私赂,纵容停泊,使内地奸徒,交通无忌。”[26]可见当时地方官虽明言海禁,不许通番;而在利益驱使之下,往往采取纵容政策,在南澳、浯屿等地纵容番商集聚,与内地商人交易。甚至在广东驱逐番舶之后,这些番商转到福建漳州,林富疏言“今番舶之在漳闽者,亦未闻小有惊动”[27]。再加上梅岭于嘉靖二十八年为朱纨所捣毁,漳州月港就“自然”成为当时最大的私人下海通番港口了。于是就有了明政府于嘉靖三十年在月港设“靖海馆”、四十二年改为“海防馆”,终于在四十五年(1566年)设置海澄县,管辖私人通番的活动。

    明廷捣毁梅岭与开放月港其实是有深虑的。月港和梅岭有何差异?这不仅和月港独特地理位置有关,也与西方殖民商业势力东进之后、在中国沿海建立起的商贸中心有关系。月港,在漳州城东南五十里,地处九龙江出海口,它的港道从海澄港口起,沿南港顺流而东,要经海门岛,才到九龙江口的圭屿;再经今天的厦门岛方可出海。总之,月港是属于内河港,尤其港道不深,“此间水浅,商人发舶,必用数小舟弋之,舶乃行”[28]。在西方商业扩张势力东进于浯屿时,内地私商、滨海居民可以通过月港到近海的西方商业据点去交易。月港港道水浅,大型舶船不能靠岸,这样当然便于明朝官吏的管理。月港附近港道曲折,港外又与海门、中左所、浯屿、南澳、铜山、澎湖等岛相连,利于官吏设卡盘验。海舶从海澄港口启航,“计一潮至圭屿”,再“半潮至中左所”,经盘验后,“移驻曾家澳,候风开驾”[29]。关卡层层,便于缉查。至于是否有利海舶通行,或者有利于大船的下海,当然不是明代官员考虑的范围。月港在传统的与东南亚贸易中,所占比重并不大,与其说月港利于作为直接通番的口岸,不如说方便于“假借县给买谷捕鱼之引,竟走远夷”[30]。

    换言之,在海禁时期,月港作为官定的边海居民下海谋生的出海口,并不象南澳、诏安梅岭一带,适合私人海商出海活动。如果没有看到这一点而只看到了在月港作为全国唯一私人海商出海通番的积极一面,那就忽视了统治阶级把出洋口由梅岭移到漳州月港的真正意图,也就看不到中国封建王权的保守性与开明的有限性。从梅岭到月港,显然带有方便管理,限制大型船舶下海通番的考虑因素。可以说正是月港本身的地理局限,随着清初贸易的发展,它为中左所(厦门港)所取代,也是势所必然。可以说选择月港作为开洋港口的选择,本身就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其设立初始,就预示其寿命不可能长久。

    由此,我们可以理出一条清晰的线索,这就是嘉靖九年以前,福建滨海居民出洋的船舶,主要还是从梅岭出航,所以那时在诏安设安边馆,以便统辖。直至嘉靖二十六年,这种海上交易的据点也都在梅岭、浯屿一带。所以才有“佛朗机船载货舶浯屿,漳泉之贾人往往贸易焉”[31]。由于浙江双屿港地近京都,又发生了海盗商人侵入明陵事件,明廷于嘉靖二十七年下令捣毁浙江的贸易据点,这些商人才又避居福建浯屿、南澳梅岭。嘉靖二十八年,朱纨指挥副使柯乔、都司卢镗进攻梅岭,使中外商人受到严重打击,接着俞大献又提出用松木打桩法封闭此港口。[32]经过这样的摧毁,南澳的国际贸易据点也就不复存在。浙江双屿港被毁,南澳梅岭被堵。历史别无选择地选择了既便于官府管理,又曾经是滨海居民下海通番的月港口岸。海澄立县翌年即决定准贩东西二洋,显然是多方博弈、明统治阶级面对现实的重要决策。


注释:

[1][16][23]贡德·弗兰克:《白银资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5年,第12, 208, 153页。

[2]滨下武志:《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朱萌贵、欧阳菲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42页。

[3]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二九《货殖列传》,北京:中华书局, 2006年,第754页。

[4]姚思廉:《梁书》卷五十四《海南诸国传》,北京:中华书局, 2003年,第783页。

[5]魏征:《隋书》卷六十七《裴矩传》,北京:中华书局, 2002年,第1581页。

[6]刘昫:《旧唐书》卷一七七《卢钧传》,北京:中华书局, 1975年,第4591页。

[7]韩愈:《送郑尚书序》,《韩愈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7年,第219页。

[8]傅衣凌:《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北京:人/民出版社, 1956年,第130页。

[9]张瀚:《松窗梦语》卷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05页。

[10]《明世宗实录》卷二百四十,台北:“中央研究院”史语所, 1961年,第4871页。

[11][26]张廷玉:《明史》,北京:中华书局, 1974年,第8491, 6/471页。

[12][27]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一百二十《海外诸蕃》,上海横盘街文瑞楼印行,光绪二十七年。

[13][14][21]亨利·玉尔:《古代中国闻见录》,见张星烺主编:《中西交通史料汇编》(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 1977年,第422, 356-357, 324页。

[15] TheVoyage ofHuyghenVan LinschOten to theEast Indis'H' aklytSouetyEd. Volpp. 10-11转引自百濑泓:《明代中国之

外国贸易》,《食货》(半月刊四卷一期)。

[17]梁方仲:《明代国际贸易与银的输出入》,《梁方仲经济史论文集》,北京:中华书局, 1989年,第179页。

[18]《明史》卷三二五《佛朗机传》,北京:中华书局, 2006年,第8430页。

[19][25][30][31]张燮:《东西洋考》卷七《饷税考》,北京:中华书局, 1981年,第110, 132, 133, 131页。

[20]《明世宗实录》卷四,第131页。

[22]儒塞斯:《史的澳门》,见百濑泓:《明代中国之外国贸易》,《食货》(半月刊四卷一期)。

[24]沈云龙选辑:《嘉靖东南平倭通录》,《明清史料汇编》八集第四册,台北:文海出版社, 1967年,第132页。

[28][29]张燮:《东西洋考》卷九《舟师考》,第171, 171页。

[32]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二,北京:中华书局, 2000年,第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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