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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之光:伊斯兰经济:新的一体化梦想 
作者:[殷之光] 来源:[经略网刊2014-11-25] 2014-12-17

    2014年10月28日,第十届世界伊斯兰经济论坛(World Islamic Economic Forum,WIEF)在迪拜召开。这次为期3天的年会主题是“经济增长的创新伙伴关系”(Innovative Partnerships for Economic Growth)。据会议组织方的消息,本次年会共有来自108个国家的3215人参加。作为一个具有十年历史的活动,“世界伊斯兰经济论坛”的运营机构是总部位于吉隆坡的“世界伊斯兰经济论坛基金”(World Islamic Economic Forum Foundation)。该基金于2006年正式成立。隶属于马来西亚的私营智囊机构亚洲战略与领导力研究院(Asian Strategy & Leadership Institute)。其机构战略合作伙伴包括成立于1973年,由沙特时任国王费萨尔出巨资大力支持建成的伊斯兰发展银行(Islamic Development Bank)。以及伊斯兰教育、科学与文化组织(Islamic Edu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这两个机构都与始建于1969年的伊斯兰合作组织(Organisation of Islamic Cooperation)关系密切。

    对全世界穆斯林来说,WIFE代表了一个萦绕他们许久的淳朴梦想:乌玛(Ummah)——一个共信者的联邦,一个美丽的世界大同。与所有大同世界的理想一样,这个属于穆斯林们的普世性梦想呼唤一个具有广泛包容性的人类共同体,在这一共同体基础上,政治、经济、文化和谐统一。与所有一体化梦想一样,这一共同体的终极目标是希望能为每一个个体带来繁荣与幸福。然而,也与几乎所有大同梦想一样,现实的桌面上,总是摆满了杯具。一方面,从最大的伊斯兰国际组织“伊斯兰合作组织”,到被认为政治文化同质性最高的“海湾国家合作组织”,国家利益总能轻易地消解一体化追求的政治努力。另一方面,近些年大肆膨胀的“伊斯兰国”,则更从反面,展现了这种政治一体化欲望的恐怖面目。从很大程度上,这种一体化话语的基础仍旧来自于对国家主权利益的认同。进而所产生的一体化想象,则表现为一种帝国式的图景。以这种图景为基调,所描绘出来的经济一体化蓝图无法避免传统新自由主义式的弊病。以市场的开放程度、金融产品跨区域流动的能力、跨国贸易的自由程度等作为衡量经济一体化程度的绝对标准,一方面淡化了在这一过程中国家作为主权体的重要作用,以及地区间必然存在的发展程度差异,甚至将这种严重影响一体化终极目标的问题在逻辑上合理化。另一方面,在这些衡量标准下,超国家的政治努力却忽略了人的自利性这一自由主义经济基本假设,拱手将治理的社会责任交付给私有机构。

    当然,与受到严重伊斯兰极端主义困扰的伊斯兰世界政治大同相比,伊斯兰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议题则是近些年来受到国际世界关心较多的乐观议题。伊斯兰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基础来源于伊斯兰律法所规定的一种独特生活方式。其中最为非穆斯林所熟悉的,便是伊斯兰宗教中对于食物、特别是肉类准备加工的严格规定。其他还有诸如对衣着的规定、对一天五次礼拜的规定、对宗教教育的规定、对经济行为的限定、以及对物物交换和借贷利息的规定等等。这许多具体的教法约定产生于宗教经典《古兰经》,来源于纪录穆罕穆德言行的《圣训》,也可生发于历代权威教法学者基于教法原则与教法经典而阐发出的训令。从法理层面来看,伊斯兰律法具有极强的习惯法特色。其中特别是教法学者做出的具有教法意义的训令则更是如此。训令往往是针对具体问题所出具的宗教律法解释。不但问题产生于各种特定的时代、社会、政治与文化背景,对其的解释往往也体现了这种强烈的时代与政治问题意识。从这个意义上,伊斯兰可以被看作是多中心的。然而,伊斯兰一体化的理想,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教法特别是教法解释的统一甚至是集中。这实际上与其多中心的现实相矛盾。随之而产生的分裂与冲突则不可避免。

    许多当代特别是西方的学者与观察家们,试图用"政治伊斯兰"这个概念将这种必然的矛盾冲突与伊斯兰的宗教与经济生活割裂开来。这种用基督教社会中在后宗教改革时期产生出的社会科学逻辑去理解伊斯兰的尝试是无力的,其对伊斯兰经济一体化尝试的理解,也是实用主义的。伊斯兰经济(Islamic Economy)是一个较新的概念。根据2013年迪拜政府与路透社联合发布的研究《2013年全球伊斯兰经济情势报告》(The State of the Global Islamic Economy 2013 Report),伊斯兰经济基于伊斯兰合作组织国家已有的经济体量,以伊斯兰教法规定为原则,直接面向全球伊斯兰信徒们组成的巨大消费市场。其重要支柱是传统的伊斯兰金融产品。其中包括遵守教法原则的银行业务,和以实体经济为基础的伊斯兰债券这两大核心内容。在这基础上发展出的一些列针对穆斯林群体需求的、符合教法规定的产品包括食品、旅游、轻工业产品、媒体行业等都可以被纳入伊斯兰经济这一包容性概念中。

    从统计数据上看,伊斯兰经济仿佛为世界贡献了一块巨大的蛋糕。据统计,全球现有穆斯林人口为16亿,为全球总人口的四分之一强。在迪拜政府去年公布的那份研究报告中又指出,这16亿消费者在食品及其它与生活方式相关的领域内消费额则估计为162万亿美元。报告还估计,到了2018年,这个数字将会增长至247万亿。伊斯兰金融资本的增长则更为迅速。报告认为,在伊斯兰金融核心市场,其2012的总资本额已高达135万亿。这个数字将以每年15%-20%的速率增长。如此巨大的市场潜力,自然不容小视。

    "伊斯兰经济"这个概念仿佛为金融危机后低迷的欧美市场提供了一剂强心针。2013 年的世界伊斯兰经济论坛在伦敦举行。这是该会议首次在非穆斯林国家举办。英国首相卡梅伦在开幕式上发表了演讲。在其讲话中,卡梅伦强调伦敦作为老牌世界金融中心的重要地位,他强调,在其任内,英国通过一系列降低企业税收、减少政府监管等政策性优惠,为投资者们打开大门铺上红地毯。卡梅伦还指出,英国境内有25家律所,有资质提供伊斯兰金融相关的法律服务,有16所大学和商学院,提供与伊斯兰金融相关的MBA培训。然而,卡梅伦的讲话中却只字未提伊斯兰经济的概念。在他看来,英国,特别是伦敦资本主义所欢迎的是作为一种海外投资出现的伊斯兰金融。来自穆斯林国家的主权基金与私人投资是英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自由市场的逻辑对资本一视同仁。而引入与伊斯兰律法相吻合的金融服务与产品,其目的也是进一步开发英国境内不断增长的穆斯林人口形成的市场。在这种自由市场逻辑下,穆斯林特性变成一种特殊消费需求的特性。伊斯兰经济则变成为针对这一特殊消费群体而产生的产品集合。其社会与政治属性也随之被消解。其一体化的理想从本质上反映的则是资本市场逻辑下产生的全球市场梦想。然而,在这种逻辑框架中发展的"伊斯兰经济"恰恰是如今一些伊斯兰宗教极端主义思潮所对抗的对象之一:新自由主义影响下的物质主义生活方式。这种深层次的分裂,是今天伊斯兰经济一体化梦想所必然面对的问题。也更是其发展过程中难以逾越的壁垒。

    伊斯兰经济一体化梦想的另一个阻碍来自于伊斯兰世界内部国家间的竞争关系。正如所有经济一体化蓝图一样,伊斯兰经济一体化的基础必须源于对国家经济主权的认同,并在这一认同基础上,从国家间贸易及领域间合作开始,扩展到金融合作,并以条约的形式逐步建立起互惠互利的市场与经济平台。一体化作为一种政治理想,完全无法真正取代主权国家在经济上的主导地位。今天欧盟国家在经济危机过后呈现的各自分飞的倾向便是这种情况的体现。回到伊斯兰世界,"伊斯兰经济"理想的组织基础是伊斯兰合作组织。该组织成立于1969年,共有57个正式成员国。这些国家或是宪法意义上的伊斯兰国家,或是有大量穆斯林人口的国家。但即便是在这样一个松散的联盟中,地缘政治的因素也影响了联盟的组成。例如,虽然印度有大量的穆斯林人口,历史上也是莫卧儿帝国伊斯兰文化发展的重镇,然而由于巴基斯坦的强烈抵制,印度并不是伊斯兰合作组织的成员,更不在世界伊斯兰经济论坛的官方合作名单中。作为阿拉伯世界特别是海湾国家的重要贸易伙伴,印度的缺席则更显出"伊斯兰经济"一体化梦想潜在的危机。

    即便假定存在一个超国家的"伊斯兰世界",这一共同体也是缺乏现实基础的。以伊斯兰合作组织的成员国为例,他们所共同遵循的以伊斯兰教为基础的认同试图给出一个不同于西方知识的普世性话语。然而,由于教法解释的差异与地缘政治利益的冲突,这种广义的普世性话语内部却缺少必要的自洽与统一。这种碎片化的格局导致小规模的地区间国际组织成为代表国家间的利益集团,在更大的伊斯兰合作组织框架内互相竞争。近些年来,随着海湾石油富国经济实力的增长,海合会成为伊斯兰合作组织中有较大影响力的小规模国家集团。然而,即使在这样的集团内部也充满了领导权争夺。这种争夺一方面体现在国家之间的直接冲突,另一方面,也体现在这些国家在世界穆斯林群体中进行的扶持代理人的行动。通过对经济问题话语权的争夺,进而完成对穆斯林共同体宗教及律法解释权、领导权的争夺。

    本届世界伊斯兰经济论坛的主要倡议之一,是希望通过伊斯兰国家间的合作,进一步推广利用伊斯兰宗教慈善捐助(Waqf)对欠发达地区进行经济资助。作为伊斯兰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伊斯兰慈善基金来自于穆斯林缴纳的“天课”。由于穆斯林并没有集中的教会,因而对这笔庞大资金的管理往往归属政府机构。例如埃及的伊斯兰慈善部(Ministry of Awqaf),沙特的伊斯兰事务部(Ministry of Islamic Affairs),迪拜的伊斯兰慈善与未成年人事务基金会(Awqaf and Minors Affairs Foundation)等等,均为控制着大量伊斯兰宗教慈善捐助资金的国家机构。然而,这类基金的管理与流向并不透明,很大程度上,也成为了国家的主权工具。随着阿拉伯世界动荡,大量资金通过这类基金甚至流向了军事叛乱组织。成为滋养极端主义军事武装的源泉之一。

    传统的伊斯兰金融的重镇在东南亚的穆斯林国家,特别是在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等国为主的二战后政治格局相对稳定的国家中。然而,随着海湾地区的兴起,海湾国家争夺伊斯兰金融中心的目标也越来越明确。在本届大会开幕式上,迪拜伊斯兰经济发展中心(Dubai Islamic Economy Development Centre)主席穆罕穆德戈轧维代表迪拜政府发言,他重申迪拜希望成为世界伊斯兰经济中转站(hub)的目标。除了马来西亚主导的世界伊斯兰经济大会之外,迪拜政府实际上也有其自己的国际大会品牌——世界伊斯兰经济峰会(Global Islamic Economy Summit)。作为其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迪拜政府2013年明确提出,希望成为"伊斯兰经济的首都"(Dubai capital of Islamic Economy)。在其同年与路透社合作发表的报告中,迪拜也明确表示,马来西亚作为传统的伊斯兰金融重镇,其发展"可能已经陷入停滞",其"影响也到了极限"。因此,世界伊斯兰经济发展的领导重任已经"落到了迪拜(阿联酋)头上"。这一态度明确展示了迪拜(阿联酋)的竞争态度。也更加表明了这种伊斯兰经济一体化的秩序中显而易见的中心/边缘式的传统差序结构。除迪拜之外,沙特、土耳其和印度尼西亚也纷纷在政府推动下建立起各类促进伊斯兰经济一体化的机构。这一系列机构的任务,与其说是促进一体化的平等梦想,倒不如理解为创立霸权影响的努力。

    这份报告提出,目前世界伊斯兰金融发展必须遵循一个“3C标准”,即统一标准(Common Standards),融合(Convergence),以及跨国贸易(Cross-border trade)。实际上,伊斯兰经济基础上的一体化梦想还受到伊斯兰教法规则的限制。伊斯兰经济的认同身份建立在对教规的遵守基础上(halal)。而对于具体事件/产品/行为是否符合教法规定的最终裁决权取决于受穆斯林社群认可的教法学者。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伊斯兰教法又具有判例法的特点。由于当下的伊斯兰社会缺少教法解释权的统一,进而也导致对具体问题提出的教法解释因人而异。迪拜2013年报告中提出的“统一标准”这一重要目标,在这个意义上便很难实现。这便在实践上造成了更严重的碎片化。伊斯兰经济的核心是符合教法的产品。其一体化的基础是对这类产品的普遍接纳。在伊斯兰政治与宗教的统一之前,能否产生真正意义上的有积极价值的市场统一则是一个巨大的问号。

    伊斯兰经济一体化的梦想既面临着被新自由主义全球市场逻辑同化的外部挑战,更面临着内部政治与教法碎片化的挑战。到目前为止,从伊斯兰经济这个观念上,我们暂时只看它为描述特定消费群体需求提供了一个标签。毕竟,作为一个消费者群体存在的穆斯林并不能真正为世界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什么新的理论性资源。甚至,现有伊斯兰经济的话语内部还延续了主权国家间传统的竞争逻辑。这与真正意义上平等共富的一体化梦想还相距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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