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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封建论 
作者:[柳宗元] 来源:[网友推荐] 2006-02-12

    柳宗元 (773 一 819) 字子厚,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和政治家。唐代河东 ( 今山西省永济县 ) 人,世称柳河东。
 
    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不初,无以有封建。封建,非圣人意也。

    彼其初与万物皆生,草木榛榛,鹿豕狉狉,人不能搏噬,而且无毛羽,莫克自奉自卫,荀卿有言:必将假物以为用者也。夫假物者必争,争而不已,必就其能断曲直者而听命焉。其智而明者,所伏必众;告之以直而不改,必痛之而后畏;由是君长刑政生焉。故近者聚而为群。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又有大者,众群之长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属。于是有诸侯之列。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诸侯之列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封,于是有方伯、连帅之类。则其争又有大者焉。德又大者,方伯、连帅之类,又就而听命焉,以安其人,然后天下会于一。是故有里胥而后有县大夫,有县大夫而后有诸侯,有诸侯而后有方伯、连帅,有方伯、连帅而后有天子。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故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

    夫尧、舜、禹、汤之事远矣,及有周而甚详。周有天下,裂土田而瓜分之,设五等,邦群后,布履星罗,四周于天下,轮运而辐集。合为朝觐会同,离为守臣扞城。然而降于夷王,害礼伤尊,下堂而迎觐者。历于宣王,挟中兴复古之德,雄南征北伐之威,卒不能定鲁侯之嗣。陵夷迄于幽、厉,王室东徙,而自列为诸侯。厥后,问鼎之轻重者有之,射王中肩者有之,伐凡伯、诛苌弘者有之,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余以为周之丧久矣,徒建空名于公侯之上耳!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遂判为十二,合为七国,威分于陪臣之邦,国殄于后封之秦。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

    秦有天下,裂都会而为之郡邑,废侯卫而为之守宰,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此其所以为得也。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亟役万人,暴其威刑,竭其货贿。负锄梃谪戍之徒,圜视而合从,大呼而成群。时则有叛人而无叛吏,人怨于下而吏畏于上,天下相合,杀守劫令而并起。咎在人怨,非郡邑之制失也。

    汉有天下,矫秦之枉,徇周之制,剖海内而立宗子,封功臣。数年之间,奔命扶伤之不暇,困平城,病流矢,陵迟不救者三代。后乃谋臣献画,而离削自守矣。然而封建之始,郡邑居半。时则有叛国而无叛郡。秦制之得,亦以明矣。继汉而帝者,虽百代可知也。

    唐兴,制州邑,立守宰,此其所以为宜也。然犹桀猾时起,虐害方域者,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时则有叛将而无叛州。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

    或者曰:“封建者,必私其土,子其人,适其俗,修其理,施化易也。守宰者,苟其心,思迁其秩而已,何能理乎?”余又非之。周之事迹,断可见矣。列侯骄盈,黩货事戎。大凡乱国多,理国寡。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私土子人者,百不有一。失在于制,不在于政,周事然也。秦之事迹,亦断可见矣。有理人之制,而不委郡邑,是矣;有理人之臣,而不使守宰,是矣。郡邑不得正其制,守宰不得行其理,酷刑苦役,而万人侧目。失在于政,不在于制。秦事然也。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制其守宰,不制其侯王。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大逆未彰,奸利浚财,怙势作威,大刻于民者,无如之何。及夫郡邑,可谓理且安矣。何以言之?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戚之而已。孟舒、魏尚之术,莫得而施;黄霸,汲黯之化,莫得而行。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乎?汉事然也。今国家尽制郡邑,连置守宰,其不可变也固矣。善制兵,谨择守,则理平矣。

    或者又曰:“夏、商、周、汉封建而延,秦郡邑而促。”尤非所谓知理者也。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今矫而变之,垂二百祀,大业弥固,何系于诸侯哉?

    或者又以为:“殷、周,圣王也,而不革其制,固不当复议也。”是大不然。夫殷、周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盖以诸侯归殷者三千焉,资以黜夏,汤不得而废;归周者八百焉,资以胜殷,武王不得而易。徇之以为安,仍之以为俗,汤、武之所不得已也。夫不得已,非公之大者也,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之所以革之者,其为制,公之大者也;其情,私也,私其一己之威也,私其尽臣畜于我也。然而公天下之端自秦始。

    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今夫封建者,继世而理。继世而理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则生人之理乱未可知也。将欲利其社稷,以一其人之视听,则又有世大夫世食禄邑,以尽其封略。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吾固曰:“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译文

  自然界果真没有个原始阶段吗?我没法知道。人类果真有个原始阶段吗?我没法知道。那么,有或者没有原始阶段,哪一种说法比较接近事实呢?我认为:有个原始阶段这种说法更接近事实。怎样证明这一点呢?从分封制就可以证明。那种分封制,经历了古代贤明的帝王唐尧、虞、舜、夏禹、商汤、周文王和周武王都不能把它废除。大概不是不想去掉它,而是形势不许可。这种形势的产生,大概就在为类的原始阶段吧?不是原始阶段的那种形势,就不会产生分封制。分封制的产生,并不是圣人的本意。
  人类在原始阶段,是生活在其它万物中间的,那时野草树木杂乱丛生,野兽成群四处奔走,人不能象野兽那样用爪牙来博斗,而且身上也没有毛羽来抵御严寒,不能光靠自身的力量来供养自己、保卫自己、正如荀卿曾经说过的,“人类一定要利用外物作为自己求生的工具“。利用外物来求生的一定要相争,争个不停,一定去找那些能判断是非的人而听从他的命令。那又有智慧又明白事理的人,服从他的人一定很多;他把正确的道理告诉要求判断是非的人,那些不肯改悔的,一定在吃了苦头之后才惧怕;因此君长和刑法,政令就产生了。这样,居处相近的人便结成群。分成了许多群以后,群和群之间相争的规模一定会大,这样就产生了用武器来镇压和用道德来安抚的统治。又出现了比一群之长更有威德的人,各个群的首领又到他那里去听从命令,来安定自己管辖的部属。于是产生了许多诸侯,他们相争的规模就更大了。又有比诸侯威德更大的人,许多诸侯又到他那里去听从命令,来安定他们的封国。于是又产生了“方伯”、“连帅”这样一些诸侯领袖,那么他们相争的规模就更大了。这样就又出现了比“方伯”、“连帅”威德更大的人,“方伯”、连帅“一类的诸侯领袖,又到他那里去听从命令,来安定他们的百姓,这样天下就统一于天子一个人了。因此先有乡里的长官而后有县的长官,有了县的长官而后有诸侯,有了诸侯而后才有“方伯”、“连帅”,有了“方伯”、“连帅”而后才有天子。从最高的天子到乡里的长官,他们有德于百姓的,死后人们一定拥护他们的子孙继续作为首领。所以说分封制的产生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形势发展的必然结果。

  尧、舜、禹、汤的事迹距我们很远了,对于周朝我们知道的才很详备。周朝占有天下,把土地分割开来,设立了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分封了许多诸侯,诸侯国象繁星罗列,布满天下,集结在天子周围,就象车轮运转时辐条总绕着车毂转那样。诸侯聚合起来去朝见天子或自行集会,分开来则成为镇守各自封国的臣子、保卫朝廷的屏障。但是下传到了周夷王的时候,破坏了礼法,损害了天子的尊严,竟出现周夷王亲自下堂迎接朝见的诸侯的事情。直到周宣王的时候,他虽然仗恃着复兴周王朝的功德,显示出南征北伐的威风,结果还是无力决定鲁君的继承人。这样渐渐衰落下去,直到周幽王被犬戎所杀,周平王迁都洛阳,才不得不自居于诸侯的地位。从那以后,问周天子传国九鼎的轻重而想压权的事情出现了,射伤周天子肩膀的事情出现了,甚至讨伐周天子大臣凡伯、逼迫周天子杀死大夫苌弘这样的事情也出现了,天下违反了常规,没有人再尊重天子了。我认为周王朝失去统治诸侯的衽力量已经很久了,只不过还在公侯之上保存着一个空名罢了!这岂不是诸侯力量太强大,就象枝叶太多要压折树干,蚝巴太大以至于摇摆不动所造成的过失吗?于是周王朝的统治权分散到十二个诸侯国,后来十二国又合并或分化而成为七个强国,周朝的权力分散到韩、赵、魏、齐等这些陪臣掌政的国家里,最后周王朝被后封为诸侯的秦因灭掉。周朝所以灭亡的症结,大概就在这里了。

  秦朝统一了中国,把侯国的都城土地分成郡县,废掉了分封制而任命郡守县令等地方长官,占据了天下的险要地势,建都于全国的上游,居高临下,控制着全境,把整个天下掌握在自己手里,这就是秦朝所以能够得到成功的缘故。没有经过几年而秦朝对天下的统治即告崩溃,那是有原因的。频繁地征发数以万计的百姓去服兵役、劳役,刑法越来越残暴,搜刮尽百姓的财货。于是那些背着锄头、木棍被流放去防守边境的人们,十分警惕地聚集起来,怒吼着汇合成起义的大军。那时有反叛的百姓而没有反叛的官吏,在下的老百姓怨恨秦王朝,在上的官吏惧怕秦王朝。四面八方相互配合,杀郡守抓县令的事情在各地同时发生。错误在于秦王朝引起了人们的怨恨,并不是郡县制有什么流弊。

  汉朝统一了全国之后,想纠正秦朝的偏差,于是遵从周朝的分封制,分割天下,封自己的子弟和功臣为诸侯王。没有几年,便为了平息诸侯国的叛乱,连闻命奔走、救死扶伤都来不及,以至于汉高祖剂邦被围困在平城,又被飞箭射伤,就这样汉代衰落不振达三代之久。后来由于谋臣献策,诸侯王的势力遭到分散削弱,他们才安分自守了。但是,汉朝在开始恢复分封制的时候,全国还有一斗地区实行郡县制,当时只有反叛的诸侯王,却没有反叛的郡县,那么秦朝郡县制的正确,又由此得到证明。继汉朝而称帝的人,就是再过一百代,我们也可以知道他必然是实行郡县制的。

  唐朝建立以后,设置了州县,任命了州县的长官,这就是唐朝所以发达的原因。但还是有凶恶狡猾的藩镇不时起来叛乱,残害地方,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不是因为设置了州县,而是因为藩镇拥兵割据,那时有反叛的藩镇将领而没有反叛的州县长官。郡县制的建立,确实是不能改变的。

  有人说:“分封制下的世袭君长,一定会把他管辖下的地区当作自己的土地尽心治理,一定把他管辖下的百姓当作自己女一样地受护,改革那里的风俗,搞好那里的政治,这样施行教化就比较容易。郡县制下的州县地方官,抱着得过且过的心理,只想升官罢了,怎么能把地方治理好呢?”我认为这种说法也是不对的。

  周朝的情况,今天确实可以看清楚了。诸侯骄横,贪财好战。大体上来说,政治混乱的国家多,政治修明的国家少。诸侯之长不能改变它的暴政,天子不能撤换不称职的诸侯。真正能做到受惜土地、爱护人民的,一百个中间也没有一个。造成这种弊病的原因在于分封制,不在于朝廷政治。周朝的情况就是如此。

  秦朝的情况,也确实可以看得清楚了。有管理人民的郡县制,可是不把地方政权交给郡县,正是这种情况;有管理人民的地方官,可是不让郡县官进行管理,也正是这种情况。郡县不能发挥郡县制的作用,地方官不能行使职权,残酷的刑罚,痛苦的劳役,使万民怨恨。问题的根源在于朝廷的暴政,不在于郡县制,秦朝的情况就是这样。

  汉朝建立的时候,天子的政令只能推行到郡县,不能推行到诸侯国;天子只能控制郡县长官,不能控制诸侯王。诸侯王虽然胡作非为,天子也不能改变这种情况。那里的百姓虽然非常痛苦,也无法解除。只有等到诸侯王发动叛乱,这才能把他们逮捕流放到别处去,或者派兵把他们消灭掉。要是他们的罪恶未弃分暴露,尽管他们非法牟利,搜刮钱财,依仗权势,作威作福,给百姓造成了严重的危害,但朝廷对他们也没有办法。至于说到那实行郡县制的地方,真可以说是政治清明,社会安定。根据什么这样讲呢?汉文帝从田叔那里了解到孟舒,从冯唐那里了解到魏尚,汉宣帝听说黄霸看事情和处理事情很有眼光、很周密,汉武帝看到极黯为政简易安静,那么就可以任命黄霸做地方官,可以恢复孟舒、魏尚原来的官职,甚至可以让汲黯躺着养病,只凭他的威望便委任他去安抚一个地区。独生子了罪的可以罢免,有了成绩的可以奖励。早晨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不按正道做,晚上就可以撤他的职;晚上接受任命的官吏,如果发现他违法乱纪,明天早晨就 `可以罢他的官。假使汉王朝把郡县都改成诸侯王国,即使他们侵扰百姓,也没有其它办法,只能对这种情况发悉罢了。孟舒、魏尚的法术,不能施行;黄霸、汲黯的教化,没法开展。如果公开谴责并劝导他们,他们当面表示接受,过后又违反了。如果下令削减他们的封地,他们互相串通、联合行动的阴谋,就会在诸侯国之间普遍酝酿起来,大家对朝廷怒目而视,顿时气势汹汹,发动叛乱;如果万一他们不起来闹事,就削减了他们的一半封地,即使削减一半封地,百姓还是受害了,何不就把诸侯王完全废掉以保全那些百姓呢?汉朝的情况就是这样。

  今天国家完全实行郡县制,不断地任命州县长官,这种情况是一定不能改变的了。朝廷只要很好地掌握军队,慎重地选择地方官吏,那么国家就可以治理好了。

  有人又说:“夏、商、周、汉四代实行分封制,他们统治的时间都很长匀,而秦朝实行郡县制,统治的时间却很短呢。”说这种话的人,更不懂治理国家的道理。魏继承汉朝,分封制还存在,西晋继承魏,分封制沿袭不改,但魏的曹氏、西晋的司马氏都很快就衰亡了,没听说统治了多久。今天唐朝矫正了汉以来的分封制,改为郡县制,从开国到现在将近二百年,国家基业愈加巩固,这与分封诸侯又有什么关系呢?

  有人又认为:“治理商、周二代的是圣王啊,他们都没有改变分封制,那么,本来就不应该再议论这件事了。“这种说法是非常错误的。商、周二代没有废除分封制,是不得已的。因为有三千个诸侯归附商朝,商朝靠了他们的力量才灭掉了夏,所以商汤不能废掉他们;归附周朝的诸侯有八百个,周朝靠了他们才战胜了商朝,所以周武王不能废掉他们。屈从这个制度以安定国家,因袭这个制度以形成习俗,商汤、周武王这样做都是不得已的。他们是不得已,而不是出于什么大公无私的动机,相反,正是要诸侯为自己出力,借诸侯的力量保卫自己的子孙后代。秦朝所以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从制度本身来说,是最大的公;从动机来看,则是出于私心的,他们的私心就在于想要巩固个人的权威,就在于想使天下的人都臣服于自己的统治。但是废除分封的私土,使天下归公众治理,却是从秦朝开始的。

  按照天下的道理,国家安定,才能够得到人民的拥护。使贤明的人居上位,不肖的人居下位,然后可以安定。分封制下的统治者,是一代继承一代地统治下去的。在这种世袭的制度下,居上位的人果趄贤明吗?居下位的人果趄不肖吗?那么百姓究竟是得到了太平还是遭遇到祸乱,就无法知道了。诸侯王想要巩固自己的统治,以便于统一百姓的认识,而世大夫们世世代代享有的封地,却又布满了全国。即使有圣人贤人生于那个时代,也没有立足之地,这就是分封制所造成的后果。难道是圣人的制度要造成这样的结果吗?所以我肯定地说:“这不是圣人的本意,而是由形势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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